棉花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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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

******棉花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棉花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已经******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

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要求,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质量要求

 2.1******棉花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涉及******乡的******、******、******三个村,建设棉花生产示范基地10000亩,优良杂交繁育基地300亩。

建检测等用房150平方米,完善田间工程,购置仪器设备等。

本次招标的标段为1标段至6标段。

2.2质量要求:

施工标要求优良工程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标段:

打机井5眼、U40渠道硬化200米、U50渠道硬化3715米,梯形渠道硬化750米、钢筋砼管渠道450米、砖砌圆形检查井5座、分水口斗门4座、分水口门28座、倒虹吸8座、节水闸20座。

2标段:

检验检测用房150平方米、平板桥(1*4*0.6)20座、平板桥(1*6*0.6)19座、平板桥(1.5*4*0.8)15座、平板桥(2*4*1.2)20座、平板桥(2*6*1.2)10座、平板桥(2*8*1.2)5座、平板桥(3*6*1.8)1座、******提灌站1座。

3标段:

1号漫水坝1座、2号漫水坝1座。

4标段:

砂石硬化路8760米、3号漫水坝1座、4号漫水坝1座。

5标段:

田间工程机电配套14台、******提灌站设备。

6标段:

仪器设备购置18台(批)。

注:

以上标段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清单

四、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年来没有不良行为犯罪记录。

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投标人资格条件:

7.1投报第1标段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2投报第2至4标段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3投报第5标段、6标段的投标人须为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设备生产厂家或经销(代理)商,经销(代理)商应具有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8、投报第1至4标段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工商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施工企业提供);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提供);

5、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施工企业提供);

6、制造商授权证书(仪器设备标段制造商提供);

7、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不良行为犯罪记录证明,企业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报名时需提供上述1、2、3、4、5、6、7项有关资料原件,经核查无误后原件退回,留两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六、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11月23日至******年11月29日每日上午9:

00-11:

30时,下午14:

30时-17:

00时(北京时间)至******处报名。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只有通过报名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

2、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九、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公司地址:

******

南阳办事处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年11月23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

******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

公司地址:

******

南阳办事处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1.4

项目名称

******棉花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1标、2标、3标、4标

1.1.5

建设地点

******乡的******、******、******三个村

1.1.6

现场管理机构

******

1.1.7

设计人

******

1.1.8

监理人

1.1.9

代建机构

1.2.1

资金来源

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棉花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1.3.2

计划工期

5个月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年来没有不良行为犯罪记录。

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3

投标截止时间

******年12月21日上午9时00分整(北京时间)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偏离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

不允许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有效期60天

3.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或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整

3.7.3

签字盖章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4份,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U盘存储)。

3.7.5

投标文件的印刷与装订

投标文件应采用不退色材料印刷,字迹清晰,装订应胶装。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另行通知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另行通知

5.2

开标程序

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

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并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骑缝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由监督、公证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评标委员会共由5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相关建设管理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国有商业银行出具的银行履约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

中标合同价的10%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

份数:

1份格式:

EXCEL格式,U盘存储

10.3

原件

提交

10.4

中标后须提交的投标文件

份数:

5份

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

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国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招标代理收费规定,由中标人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3、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本招标项目设计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本招标项目监理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9本招标项目代建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1标段:

打机井5眼、U40渠道硬化200米、U50渠道硬化3715米,梯形渠道硬化750米、钢筋砼管渠道450米、砖砌圆形检查井5座、分水口斗门4座、分水口门28座、倒虹吸8座、节水闸20座。

2标段:

检验检测用房150平方米、平板桥(1*4*0.6)20座、平板桥(1*6*0.6)19座、平板桥(1.5*4*0.8)15座、平板桥(2*4*1.2)20座、平板桥(2*6*1.2)10座、平板桥(2*8*1.2)5座、平板桥(3*6*1.8)1座、******提灌站1座。

3标段:

1号漫水坝1座、2号漫水坝1座。

4标段:

砂石硬化路8760米、3号漫水坝1座、4号漫水坝1座。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5近年来没有不良行为犯罪记录。

1.4.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4.7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8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4.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为参加投标做准备发生的费用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等一切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

1.10.2 投标人应自发出招标文件17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1.10.3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1.12偏离

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文件

2.0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日11月24日-******年11月30日每日上午9:

00-11:

30,下午14:

30-17:

0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为******。

(2)施工招标文件、图纸售后不退。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招标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投标人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通知。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通知。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投标人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扣除招标代理费后退还)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如果投标人在资质条件、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等资格条件与资格预审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相比发生变化的,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6备选投标方案

本工程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

投标文件正本除封面、封底、目录、分隔页外,其余每一页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还应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7.4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骑缝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除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外,封套还应写明以下内容:

(1)所投标段名称;

(2)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3)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

(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拆封”的声明。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1.10.3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的,招标人可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在场;

(3)宣布主持单位、招标单位、监督、公证等有关单位人员名单;

(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由投标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

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的逆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它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内容,并进行文字记录;

(7)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8)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补偿投标人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

(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它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3)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4)其它串通投标行为。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2.1 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

(1)投标人挂靠其它施工单位;

(2)投标人从其它施工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

(3)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

9.2.2 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

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聘任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之签订;

(2)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

(3)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它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

9.2.3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

(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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