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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三公经费管理暂行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的标准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方法?

、?

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方法?

、?

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方法?

、?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

中央和国家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方法?

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国资委机关〔含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下同〕,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直属单位、直管协会以及所属、代管的预算单位。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三公"经费管理,是指为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对所安排的〞三公〞经费实施预算编制、执行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四条"三公"经费管理应当坚持强化预算约束,厉行勤俭节约的原那么,合理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审批制度保证"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预算执行的准确性。

〞三公〞经费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以及其他资金安排的预算资金。

第五条委机关各厅局和各直属直管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是"三公"经费管理的主体,负责对本单位及所属代管单位的日常管理,管理局负责对各单位的指导、监督工作。

第二章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

第六条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

〔境〕费总额,科学合理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境〕费预算,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国〔境〕团组。

第七条因公临时出国〔境〕费的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严禁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严禁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下属单位、企业、驻外机构等转嫁或摊派费用。

第八条出访团组应当事先填报?

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

〔附件1〕,由外事部门和财务部门分别出具审签意见明确审核责任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组团单位应当填报?

因公短期出国培训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

,由出国培训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分别出具审签意见。

出国〔境〕任务、出国〔境〕经费预算未通过审核的,不得安排出访团组;培训任务、培训费用预算未通过审核的,不得安排出国培训。

第九条国际旅费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出国〔境〕人员应当优先选择由国内航空公司运营的国际航线,由于航班衔接等原因确需选择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线以及因最临近目的地国家〔地区冲转需办理过境签证而选择其他部近中转地的,应当填写?

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

〔附件2〕,事先报经夕卜事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

〔二〕因公临时出国〔境〕购置机票,须经外事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优先购买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国内航空公司航班优惠机票,并尽可能购置往返机票。

机票款通过公务卡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

〔三〕出国〔境〕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交通工具,不得乘坐民航包机或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

省部级人员可以乘坐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火车高级软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商务座;司局级人员可以乘坐飞机公务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一等座;其他人员均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二等座。

所乘交通工具舱位等级划分与以上不一致的,可乘坐同等水平的舱位。

所乘交通工具未设置上述规定中本级别人员可乘坐舱位等级的,应乘坐低一等级舱位。

〔四〕出国〔境〕人员乘坐国际列牟国内段按国内差旅费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外段超过6小时以上的按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12美元。

第十条出国〔境〕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往来,应当事先在出国〔境〕方案中列明,并报外事部门和财务部门批准。

出国〔境〕人员的旅程必须按照批准的方案执行,其城市间交通费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

未列入出国〔境〕计划、未经本单位外事部门批准的,不得在国外城市间往来。

第十一条出国〔境〕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住宿,省部级人员可安排普通套房,住宿费据实报销;厅局级及以下人员安排标准间,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之内予以报销。

第十二条出国〔境〕人员伙食费、公杂费可以按规定的标准发给个人包干使用。

外方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伙食费和公杂费接待我代表团组的,出国〔境〕人员不再领取伙食费和公杂费。

第十三条出访团组对外原那么上不搞宴请,确需宴请的,应当连同出国〔境〕计划一并报批,宴请标准按照所在国家一人一天的伙食费标准掌握。

出访用餐应当勤俭节约,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

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

出访团组在国外期间原那么上不对外赠送礼品,确有必要赠送的,应当事先报经外事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

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互赠礼品或纪念品。

第十四条出国〔境〕签证费用、护照照片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用等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

根据到访国要求,出国〔境〕人员必须购置保险的,应当事先报经外事部门和财务部门批准后,按照到访国驻华使领馆要求购置,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

第十五条出国培训费开支按本方法所附分国家和地区标准〔附件3〕执行,并在规定的标准之内据实报销。

第十六条出国〔境〕人员回国报销费用时,须凭有效票据填报由团组负责人和外事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国外费用报销单。

各种报销凭证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并由经办人签字。

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对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或因公短期出国培训团组提交的出国〔境〕任务批件、护照〔包括签证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及有效费用明细票据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按照批准的出国〔境〕团组人员、天数、路线、经费预算及开支标准核销经费,不得核销与出访任务无关的开支。

第十七条各单位外事部门和财务部门应当配合审计部门提供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相关原始凭证。

外事部门负责向审计部门提供完整的出国〔境〕任务批件和相关审核材料;财务部门提供准确的费用报销凭证。

第三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管理

第十八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严格执行方案和预算管理。

各单位根据公务用车的配备更新标准、编制数量和现状,在编制部门预算之前,编制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方案,报各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总额。

第十九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公务用车购置、保险、维修、加油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执行,降低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本钱。

第二十条各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应当配合审计部门提供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相关的材料,如公务用车保有量、公芻用车配置方案、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明细账及原始凭证等。

第四章公务接待费管理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公务外出方案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单位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邀请外宾来访应当按照有关外事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方案审批规定。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

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第二十三条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当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禁止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开支清单〔附件4〕,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

接待开支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工程、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二十六条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

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

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二十七条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

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八条夕卜宾接待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

住宿费、日常伙食费、宴请费、交通费、赠礼等,原那么上不得列支外宾来华国际旅费。

〔―〕住宿费标准:

副部长级及以上人员率领的外宾代表团,可安排在五星级、四星级宾馆同局级及以下人员率领的代表团以及其他一般外宾代表团,安排的宾馆最高不超过四星级。

副部长级及以上人员可安排套间具他人员安排标准间。

〔二〕日常伙食费〔含酒水、饮料〕标准:

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级每人每天600元;副总统、副总理和正、副议长级每人每天550元;正、副部长级每人每天5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300元。

〔三〕宴请费〔含酒水、饮料〕标准:

正、副部长级人员出面举办的宴会,每人每次400元;司局级及以下人员出面举办的宴会,每人每次300元。

冷餐、酒会、茶会分别为每人每次150元、100元、60元。

〔四〕交通费标准:

接待外宾确需租用车辆的,各单位应当与资质合格、运营规范的汽车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外宾赴地方访问时,应当按级别乘坐相应等级标准交通工具,副部长级及以上外宾可提供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和火车软席〔含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座、火车高级软卧〕,其他人员可提供飞机经济舱、轮船二等舱和火车软席〔含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座、火车软卧〕。

〔五〕对外赠礼以赠礼方或受礼方级别较高一方的级别确定赠礼标准。

赠礼方或受礼方为正、副部长级人员的,每人次礼品不得超过400元;赠礼方或受礼方为司局级人员的侮人次礼品不得超过200元其他人员,可以视情况赠送小纪念品。

〔六〕陪同外宾赴地方访问期间,陪同人员的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开支标准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并由所在单位分别负担。

各单位接待工作人员在接待活动期间,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用餐的,经接待单位领导批准,可以领取误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

第二十九条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开支清单。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

式支付。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三公"经费预算批复后,原那么上不得调整,如遇重大事项确需调整,经委内各厅局、各预算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后报送管理局,由管理局向财政部提出调整预算的申请。

第三十一条建立"三公"经费定期报告制度,各单位应按月报送"三公"经费预算执行1®兄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

第三十二条除涉密内容和事项外,"三公"经费预决算应当按照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三条管理局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各单位进行检查,"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一项重点内容。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完整性;

〔二〕"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和标准执行情况;

〔三〕〞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情况。

第三十四条对违反本方法规定的,将按照?

财政违法行为处分处分条例?

〔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附那么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可依据本方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三公"经费管理细那么报管理局备案。

第三十六条本方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

团组名称

组团单位

团长〔级别〕

团员人

出访国别

〔含经停〕

出访时间

〔天数〕

出国任务审核奩见

审核单位

审核人

审核日

审核依据

审核内容

是否列入出国方案

出访目标和必要性

时间和国别是否符合规

路线是否符合规走

团组人数是否符合规走

具他事项

审核意见

预算财务审核奩见

审核单位

审核人

审核日

审核依据

审核内容

是否列入年度预算:

合计

国际旅费

住宿费

伙食费

公杂费

其他费用

须事先报批的支出事项

其他事项

审核意见

附件2

乘坐非国内肮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

编号:

填表日期:

年月曰

团组名称

组团单位

团员人

出访国家〔地区〕

乘坐航班

选择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原因咸者

改变最邻近目的地国家〔地区〕中转原因

外爭部门审核奩见

审核单位

审核日期

审核意见

预算财务审核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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