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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一部分

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控制指标解释与规定

第三章地块划分及用地性质代码

第四章用地规划

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

第六章市政工程规划

第七章绿化规划

第八章“五线”规划控制

第九章土地使用及建筑规划管理规定

第一十章图则说明

第一十一章实施管理

第一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深化、落实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功能布局,统筹安排各项设施,指导城市片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特编制本规划。

第1.0.2条规划原则:

1.整体性原则——落实和深化上位规划要求

2.综合协调原则——规划用地集约、设施高效、环境优美的产业园区

3、软硬件并重原则

4、生态优先原则

第1.0.3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

3、《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试行)》(1998年4月1日)

4、《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0-2020年》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50137-2011)

6.《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7.《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08年)》(国土资发〔2008〕24号)

8、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

第1.0.4条规划目标:

成丰单元是以现代工业、仓储物流和港口为主要功能的城市单元,也是服务全市的重要功能区之一,规划建设成为工业发达,港口交通便利的现代化城市单元。

第1.0.5条规划范围及规模:

1、单元位于荆州市城南片区南部学堂洲,用地范围东至郢都路,西至健康路,北至荆江大堤,南至长江子堤。

2、用地规模:

规划区总用地141.31公顷。

规划区共分4个街区,29个基本地块。

3、人口规模:

成丰单元人口为1.0万人,片区的人口包括就业人口和少量居住人口两类。

、就业人口规模

本规划区内的就业人口主要是工业用地的就业人口。

、就业人口密度指标的分类确定

通过国内工业用地的经验数据及我国部分工业园区就业密度类比分析,本规划区内工业用地就业人口密度分为机械制造产业用地、纺织工业用地、其它一般工业用地三类进行估算。

经验数据表明,轻工、机械、医药等用地就业人口密度一般为100人/hm2;一般工业用地就业密度一般为150人/hm2;纺织、印染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用地就业人口密度一般为250人/hm2。

、工业用地的就业人口规模

本次规划的纺织工业用地约为1.30hm2;机电工业用地约为5.87hm2;生物医药用地约为6.27hm2;建材工业用地约为35.86hm2;一般工业用地(除纺织、机电、生物医药、化工以外用地,本次规划统称为一般工业用地)约为19.59hm2。

综上,计算可得,规划学堂洲单元可容纳的工业用地就业人口数量约为:

1.22hm2×250人/hm2+9.08hm2×100人/hm2+6.27hm2×100人/hm2+28.3hm2×150人/hm2++28.64hm2×150人/hm2=10381人。

⑵、居住人口规模:

成丰单元除了成丰中学教职工人口和行政办公人口外没有其他居民,因此居住人口规模为200人。

综上所述,成丰单元人口规模为1.0万人。

第1.0.6条规划适用范围、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管理权限。

1、本条文适用范围:

成丰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为荆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管理权限及内容即本规划涉及的内容。

第1.0.6条本文本与规划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二者不可分割。

第1.0.7条本文本第2.0.1条(2、3、4、7、8)、第5.0.2条、第7.0.1条(2、3、4)为强制性条文。

第二章控制指标解释及规定

第2.0.1条规定性指标:

1、用地性质:

地块的土地用途,采用国家GBJ50137-2011标准的中、小类及《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中的补充分类规定。

2、建筑密度:

地块内各类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地块用地面积的比率(%),本规划建筑密度指标为上限值。

3、建筑系数:

地块用地范围内各种建筑物、用于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构筑物占地面积总和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4、容积率:

地块内建筑总面积与地块用地面积的比值。

本规划容积率指标为控制上限。

5、绿地率:

地块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和用地面积的比率(%),本规划绿地率指标为控制下限。

6、建筑控制高度:

建筑物高度的上限控制数值(m)。

建筑高度控制与地块所在地块所在位置及城市空间景观设计有关。

7、交通出入口方向:

指各地块内机动车出入口的设置位置。

本规划为建议设置的机动车出入口位置。

8、停车泊位:

指地块内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的最小数量。

本规划停车位数不包括内部职工停车用车位数,标准停车泊位数按30m2/辆计。

9、建筑后退红线:

指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和地块分界线的最小距离(m)。

第2.0.2条指导性指标

1、人口容量:

规划至2020年成丰单元人口规模为1.0万人。

2、建筑形式、体量、风格要求:

强化街景立面,工业建筑可多样化,以现代风格为主。

3、建筑色彩要求:

重点地段突出,但与片区整体建筑色彩协调。

4、其他环境要求:

(1)不同性质的建筑要求不同的环境配置,绿地、铺装、建筑小品应与之相协调。

(2)以“绿带”的理念建设主、次、支道路绿地景观,尽可能使道路绿化树种有所区别。

 

第2.0.3条土地使用强度控制(见表2-1)

表2-1:

成丰单元土地使用强度控制表

地块

编码

用地性质

兼容性质

地块面积

(hm2)

容积率

建筑系数(%)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米)

建筑退后红线(米)

绿地率

(%)

出入口

方向

居住人数(人)

A-01

防护绿地

0.67

≥70

A-02

一类工业

7.26

≥1.0

≥50

≤24

3-5

≤20

W.S.E

A-03

行政办公

1.0

1.0-2.0

≤30

≤24

3-5

≥30

S

A-04

一类工业

6.29

≥1.0

≥50

≤24

3-8

≤20

E.N.S

A-05

防护绿地

0.66

≥70

B-01

防护绿地

0.04

≥70

B-02

消防用地

0.36

≤24

5

N

B-03

防护绿地

1.93

≥70

B-04

一类工业

2.06

≥1.0

≥50

≤24

3-5

≤20

W

B-05

一类仓储物流

1.87

≥1.5

≥50

≤24

3

≤20

S

B-06

中小学用地

9.63

1.0-1.5

≤20

≤24

3

≥35

E

C-01

防护绿地

0.68

≥70

C-02

一类工业

9.50

≥1.0

≥50

≤24

3-5

≤20

C-03

安保用地

2.22

2.0

≤30

≤24

3-5

≥30

N.E

C-04

二类工业

7.73

≥0.8

≥50

≤24

3-5

≤20

N.E.W.S

C-05

二类工业

14.36

≥0.8

≥50

≤24

3-5

≤20

E.N.W

C-06

防护绿地

1.03

≥70

D-01

防护绿地

1.30

≥70

D-02

一类工业

5.14

≥1.0

≥50

≤24

3-5

≤20

W.S

D-03

防护绿地

0.50

≥70

D-04

供水用地

6.93

≤1.5

≤25

≤24

3

≥35

N

D-05

一类工业

3.46

≥1.0

≥50

≤24

3-5

≤20

W.N.S

D-06

防护绿地

0.34

≥70

D-07

供水用地

4.69

≤1.5

≤25

≤24

3

≥35

N.S

D-08

防护绿地

0.37

≥70

D-09

一类工业

5.59

≥1.0

≥50

≤24

3-5

≤20

N.S.W

D-10

防护绿地

0.20

≥70

D-11

防护绿地

0.77

≥70

D-12

防护绿地

1.06

≥70

第三章地块划分及用地性质代码

第3.0.1条地块划分原则:

划分地块以规划布局为依据,参照下列因素综合考虑:

1、用地功能性质的区别;

2、用地产权和使用边界;

3、考虑土地价值的区位级差;

4、与开发规模尽可能一致。

第3.0.2条地块规模及数量:

根据地块划分原则,规划地块划分面积在0.04-14.36公顷之间,共划分29个基本地块。

第3.0.3条用地性质代码构成:

该单元用地涉及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M(工业用地)、S(交通设施用地)、U(公共设施用地)、G(绿地)、H2(区域交通设施用地)、H4(特殊用地)8大类14小类。

第四章用地规划

第4.0.1条用地规划:

1、规划结构与功能组织:

成丰单元规划“四区、三轴”的规划结构。

用地功能以工业为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用地、公共公共设地为辅。

2、各类用地布局(见表4-1):

①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有行政办公和教育科研用地10.6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7.97%。

②工业用地:

单元内有一类、二类工业用地61.3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6.04%。

③物流用地:

单元内有一类物流用地1.8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40%。

④交通设施用地:

道路用地面积21.5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6.18%。

⑤公共设施用地:

消防用地和防洪用地用地17.6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3.25%。

⑥绿化用地:

绿化用地20.2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5.16%,主要是公园用地、防护绿地。

⑦港口用地:

5.74公顷,占建设用地的4.06%。

⑧特殊用地:

2.22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57%。

表4-1:

成丰单元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序号

代码

用地名称

面积

(万平方米)

比例

(100%)

人均面积

(平方米/人)

1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

10.63

7.97

10.63

行政办公用地(A1)

1.0

教育科研用地(A3)

9.63

2

M

工业用地

61.39

46.04

61.39

一类工业用地(M1)

39.30

二类工业用地(M2)

22.09

三类工业用地(M3)

3

W

物流仓储用地

1.87

1.40

1.87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

1.87

4

S

交通设施用地

21.57

16.18

21.57

城市道路用地(S1)

21.57

5

U

公共设施用地

17.67

13.25

17.67

供水用地(U11)

11.62

消防用地(U31)

0.36

防洪用地(U32)

5.69

6

G

绿地

20.22

15.16

20.22

公园绿地(G1)

0.77

防护绿地(G2)

19.45

合计

城市建设用地

133.35

100

133.35

规划总人口:

1.0万人

表4-2:

成丰单元规划城乡用地汇总表

代码

用地名称

面积

(万平方米)

比例

(100%)

H

建设用地

141.31

100

城市建设用地(H11)

133.35

94.37

港口用地(H23)

5.74

4.06

特殊用地(H42)

2.22

1.57

合计

城乡用地

141.31

100

第4.0.2条配套性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见表4-3):

1、规划单元内的公共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不大于800-1000米内的2.5万人为主要服务对象进行配套,满足居民日常生活等需要。

2、配套性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

表4-3:

成丰单元配套性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处数

用地规模

(hm2)

建筑面积(㎡)

设置街区

1

社区服务中心

1

1000

600

A地块

2

文化活动站

1

600

1000

A地块

3

社区诊所

1

500

1000

A地块

4

社区管理

1

300

1000

A地块

 

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

第5.0.1条道路网布局:

1、为了加强成丰单元的对外联系,打通健康路、学府路、故河路,同时对支路网加大密度,形成网格式道路格局。

2、道路等级划分及宽度规定(见表5-1)

表5-1:

成丰单元规划道路一览表

道路名称

起止点

级别

横断面构成

长度

(m)

起点

止点

人行道(m)

机动车道(m)

非机动车道(m)

绿带

(m)

合计

(m)

郢都路

荆江大堤

巡堤路

主干路

6.5×2

15

6×2

2.5×2

45

903

巡堤路

健康路

郢都路

主干路

4.5×2

16

25

1146

金江路

健康路

郢都路

主干路

5.5×2

16

4.5×2

2.0×2

40

1051

学府路

沿堤路

巡堤路

次干路

6.0×2

18

30

1101

健康路

沿堤路

巡堤路

次干路

6.0×2

18

30

1294

沿堤路

郢都路

健康路

次干路

4.0×2

7

15

1045

故河路

郢都路

健康路

支路

4.0×2

7

15

1069

滨江路

郢都路

健康路

支路

4×2

12

20

1078

宇恒路

健康路

学府路

支路

4×2

6

10

488

单元内道路等级分为四个等级:

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一般支路。

其中主干道为郢都路、金江路、巡堤路红线控制25-45米;次干道为学府路、健康路、沿堤路,红线控制15-40米;支路为故河路、滨江路,红线控制为15-20米,一般支路为宇恒路,红线控制为10米。

第5.0.2条交通设施规划

本规划各个不同功能地块配建停车标准必须按表5-2要求执行,特殊情况下不能满足时,应由建设单位申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采取补偿方式解决。

表5-2:

配建停车场(库)的标准

建筑物类型

级别

单位

机动车

自行车

商业类

市区商业中心

泊位/100m2

建筑面积

0.3—0.5

3-7.5

普通零售

泊位/100m2

建筑面积

0.3—0.5

独立超市

泊位/100m2

建筑面积

1—3

蔬菜农贸市场

泊位/100m2

建筑面积

0.3—0.5

批发超市

泊位/100m2建筑面积

0.5—0.6

餐饮、娱乐

泊位/100m2

建筑面积

1—2

厂房

仓库类

厂房

泊位/100m2

建筑面积

0.4—0.6

0.4-1

办公类

行政办工

泊位/100m2

建筑面积

0.5-1

0.4-2

注:

⑴本表机动车停车车位以小型汽车为标准当量表示;

⑵其他各型机动车辆停车位的换算办法参照相关规范;

⑶地面停车场每个停车位宜为25~30m2;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库每个停车位宜为30~35m2;

⑷地面自行车停车位宜为0.8~1.2m2/辆;地下1.5~1.8m2/辆。

第六章市政工程规划

第6.0.1条给水工程设施规划

一、规划依据: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6-2006)

《荆州城市市给水规划》

二、给水工程

(一)现状

城市给水供水厂—郢都水厂处在本单元。

由水厂DN1000给水管→金江路→郢都路→穿过荆江大堤供入城区。

片区内其它地块尚无完整的给水管网系统。

(二)规划

1)、规划指标及设计参数:

⑴教育科研用地:

9.63hm2,用水量标准100m3/hm2·d;

⑵物流仓储用地:

1.87hm2,用水量标准20m3/hm2·d;

⑶工业用地:

61.39hm2,用水量标准120m3/hm2·d;

⑷道路用地:

21.57hm2,用水量标准20m3/hm⑺

⑸行政办公用地:

1.00hm2,用水量标准100m3/hm⑺

⑹公用设施用地:

17.67hm2,用水量标准30m3/hm2·d;

⑺绿化用地:

20.22hm2,用水量标准10m3/hm2·d。

5

总用地:

133.35hm2.

2)、给水量预测:

约0.96309万吨/日。

给水量预测表

用地性质

地块面积(hm2)

用水量标准100m3/hm2·d;

用水量(m3)

教育科研用地

9.63

100

963.0

仓储用地

1.87

20

37.4

工业用地

61.39

120

7366.8

行政办公用地

1.00

100

100.0

道路用地

21.57

20

431.4

公用设施用地

17.67

30

530.1

绿地用地

20.22

10

202.2

合计

133.35

9630.9

 

3)、室外消防:

同一时间内火灾次数一次(片区规划人口10000人),一次灭火用水量为10L/S(若工厂、仓储等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10L/S时须取大值),沿道路布设消火栓,间距不大于120米。

片区内设普通二级消防站一座。

4)、管网布置:

给水管网成环网布置,给水干管沿区内干道布置,管径在DN200-DN1000,管网末稍压力应不小于0.28MPa。

5)、水源保护

郢都水厂处在本单元须对水源进行保护:

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88-2007),对主要地表水源地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

一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为取水口上游不小于1000m、下游不小于100m范围内的河道水域,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陆域范围为陆域沿岸长度不小于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陆域沿岸纵深与河岸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0m。

二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为从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不小于2000m、下游侧外边界距一级保护区边界不小于200m,水域宽度为一级保护区水域向外扩展到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或防洪堤内的水域宽度。

陆域范围为陆域沿岸长度不小于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沿岸纵深分为不小于1000m。

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排放污水、倾倒垃圾、堆放可能导致水体污染的物质,禁止捕捞、停靠船只、游泳和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

郢都水厂取水口至水厂的原水管目前穿越在建设地块中,须对其进行保护。

同时本设计在郢都路上预留原水管管位,供后期建设之用。

第6.0.2条排水工程设施规划

一、规划依据: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1年版)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6-2006)

《荆州市城市排水规划》

二、排水工程

(一)现状

1、排水体制:

雨、污合流制。

2、排水系统:

片区内的金江路(郢都路-御河路)雨水砖沟已建成,排入金江单元内的学堂洲雨水泵站.无污水管道收集系统.

(二)规划

1、原则:

排水体制雨、污分流制。

2、规划:

2.1污水规划

(1)污水量预测:

污水量按总用水量的80%计,约086万吨/日。

(2)污水经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金江路进入污水干管,最后进入学堂洲污水处理厂。

污水排放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废水排入城市污水系统的水质应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的要求,处理后的污水应符合《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CJ3025-93)的要求。

2.2雨水规划

(1)规划指标及参数:

暴雨强度公式:

q=684.7(1+0.854lgp)/t0.526

重现期P=1年,地面迳流系数0.6

(2)排水分区:

片区雨水排放格局基本是由金江路东片向东进入学堂洲雨水泵站(旱季自排,汛期抽排)。

由金江路西片和巡堤路向西排至学堂洲2号雨水泵站

(3)管网布置:

沿单元干道布置雨水排水干管,分地块支管接入.

(4)雨水流量:

a.金江路东片汇水面积:

39.3公顷,雨水流量2515L/s。

b.金江路西片汇水面积:

63.1公顷,雨水流量3995L/s。

c.巡堤路片汇水面积:

57.5公顷,雨水流量3130L/s。

第6.0.3条燃气工程规划

1、规划依椐

《荆州市天然气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荆州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燃气规划》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2、现状能源结构

片区内尚未建设天然气高中压管网。

所以该片区内现有居民及商业用户的能源结构仍处于液化石油气、煤等多气源并存的格局。

3、气源规划

近期以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作为辅助气源,远期为天然气。

4、输配管网规划

由城区天然气干管引入片区,片区内采用中压一级系统环状供气。

进入小区后利用楼栋箱式调压进入用户。

中压管网设计压力0.4Mpa,运行压力0.3Mpa。

5、技术经济指标

居民耗热定额取45×104Kcal/人.年,天然气低发热值8500Kcal/NM3,用气不均匀系数取K月=1.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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