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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docx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维也纳湖畔北卡风情工程

 

编制;新郑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日期;2013-07-31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第一章会议制度

1.会议时间,地点及参加人数;

时间:

每周三上午九点

地点:

项目会议室

参加人员;甲方工程部;监理项目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2.施工单位会议参加人数的资格要求;

2.1.项目经理要由施工单位以书面的形势正式委托,并加盖于工程合同文件中单位全称相符的公章;

2.2.要确定负责参加会议的第一顺序人,而且第一顺序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

2.3.委托书中要明确所委托的会议参加人,在会议中的发言、承诺、签字都代表公司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应。

3.会议内容;

3.1施工单位对上周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情况进行总结报告、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3.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上周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并提出下周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3.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4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

3.5对下周工作计划的安排及实现的保证措施;

3.6监理单位做上周工作总结,部署下周各单位工作重点,以及个专业工程师监理工作内容。

3.7工程部各专业工程师提出要求和建议;

3.8工程部经理核实上周各项落实情况和未完成工作的之后原因;部署下周工作的重点和要求;

3.9工程副总对工作做最后的要求和总结。

4.会议程序;

4.1与会施工单位人员要提前做好会议准备及上周完成计划情况表,工作计划安排要以书面的形式(用A4纸打印并加盖项目章,提交监理部和工程部)

4.2施工单位到会后先行向工程部和监理单位提交书面汇报会议内容上周计划完成情况和下周计划进度计划表。

4.3发言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施工单位先汇报,其次监理总结发言,然后建设单位发言,最后讨论协调。

4.4每个施工单位发言结束后,监理部进行总结、部署。

5.会议记录;

5.1于会人员必须签到,否则视为缺席处理。

5.2会议原则上由施工单位第一顺序人带队参加。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提前向工程部请假,得到批准后由于第二顺序人带队参加。

但是第一顺序人要向第二顺序人进行会议准备内容的交底,第二顺序人也能对工程现场情况有交响尽的了解,如果第二顺序人在会议上不能就工程进展如实汇报并反映问题,视为缺席一次并按缺席处罚。

5.3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受委托人发生变更,必须由施工单位再次进行正式的委托。

5.4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按时到达,遇有紧急情况必须提前一小时请假并要得到准许,否则迟到一次项目经理罚款200元,其他人员100元并要当天缴纳,不能当天缴纳有工程款中二倍扣除。

5.5缺席一次第一顺序人罚款500元,其他人员200元,并要次日缴纳,否则由工程款中二倍扣除。

5.6会议中根据会议召集人的安排一次发言,矛盾和意见统一由会议召集人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会后专题解决。

5.7会议中手机要置于无声状态,会议进行中不得接打手机。

附注;生产会有工程部安排专人记录。

监理例会由监理部安排专人记录会议内容,并要有标准的表格,会后于会人确认内容无误签字,形成具有法律效应的第一首文字资料。

二、现场会和专题会议制度

1.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检查、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方存在同性问题或比较严重质量安全隐患时,有权监督或组织召开现场会,提出问题,制定对策,作出处置意见。

2.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的状况,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有针对性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业技术、施工措施等进行研讨,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的要求、部署、总结等。

3.有关人员接到会议后,必须抓紧时间赶到现场,不得无故缺席,缺席的视为同意会议决定,并对其处以300元的罚款。

 

第二章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工程质量生产管理责任制;

1.1明确质量责任制,分工明确到人。

1.2建立质量领导管理小组。

2.1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旅行质量管理职责和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对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不完善,出现缺岗、兼岗现象。

2.2施工单位各个岗位责任人必须认真旅行质量管理责任制,对不符合工程要求的,监理部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调还和辞退。

3.要求施工单位建立项目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质量奖罚管理规质量管理责任制,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进行抽查,对制度不完整的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将进行罚款;好的予以奖励。

4.工程质量的检查评比制度

4.1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须接受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施工中的人、机料法环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对工程质量的各项正确指令。

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场,进场的必须退掉,如果擅自使用重罚。

4.2工程质量实行检查评比制度,工程监理部每周组织单位对工程质量大检查,对检查结果综合百分比制度,工程监理部每周组织个单位对工程质量大检查,对检查结果综合百分瓶比,80份以下视为不合格,并实行将优罚劣。

5.施工技术交底制度,交底要详尽,签字要齐全,并要接受监理的随机抽查。

6.强化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原材料及时报验并作复试,试块留置要符合规范规定,施工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操做,检验批报验要及时,三检制度落实执行,以上内容接受监理单位监督。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工艺、或使用不合格材料,将进行损失的三倍处罚。

7.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施工过程交叉作业统筹安排,避免成品的污染和破坏。

8.工程施工测量放线管理制度

未按规定的原始的基准点、标高线、和标高控制点进行复核或未经监理部审查批准就自行施工的,应重新报验符合,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9.模板工程

9.1进入施工场地的钢扣件、竹胶板、方木等材料严格检查,杜绝不合格的材料用到施工过程中。

9.2模板钢管脚手架的搭设规范要求,支撑使用伪劣材料或支撑刚度明显不能满足上部荷载要求的,要立即更换材料重新搭设,损失自负。

由此出现的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后果。

9.3模板支撑时未按设计要求起拱的或刚度及稳定性达不到要求的,应重新返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9.4在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出现模板严重变形的,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并要求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加固。

9.5模板拆除时必须报验(报验单附件;同条件养护拆模试块抗压报告),私自拆除模板或在不符合混凝土强度要求的时间内拆除模板的,要求对已拆除的模板重新加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对于重要构建拆除时,将进行重罚追究相关责任人。

9.6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拆模,安装或预留可能引起混凝土后凿的,罚款500元一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

10钢筋工程

10.1施工单位进场的钢筋必须是合同中约定的钢筋品牌,对于已使用的,请理出场并对其进行重罚。

10.2所进场的钢筋必须按监理程序要求,进行现场取样试验,未按要求取样试验的禁止使用,发现一次罚款5000---10000元。

10.3工程中的钢筋焊接,机械连接必须按要求进行现场取样试验,未进行取样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禁止施工,发生的将进行重罚,额度按实际发生费用的二倍计算。

10.4监理工程师在巡检过程发现并提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如果在验收时该问题仍然存在,每处罚款1000元,且必须整改。

10.5施工单位绑扎安装必须严格按照规范和图集操作,第一次验收未通过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应及时。

认真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填监理工程师整改通知回复单,监理工程师接到整改回复单后进行二次验收,如二次验收还未合格的,施工单位应加大整改力度并每次罚款2000元,直至整改后合格。

10.6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发现有钢筋半成品其几何尺寸、焊接质量、套丝长度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施工单位应在30分钟内将以使用和未使用的钢筋不合格半成品清理出施工现场的,否则每次罚款500元,如在验收时仍然发现又不合格品用于工程中。

更具现场的实际情况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

10.7对已经绑扎的钢筋进行成品保护,特别是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成品钢筋收到破坏并不能及时修复的,没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0.8混凝土浇筑后墙、柱钢筋偏移,施工单位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而私自处理的,每次处罚1000元。

10.9混凝土浇筑后墙、柱钢筋偏移,施工单位请设计单位做出处理方案,所需费用有施工单位自行承担并每次罚款5000元

10.10现场存在的问题施工单位未能及时发现或监理工程师提出后仍无理狡辩的,每次罚款500元。

11混凝土工程

11.1混凝土浇筑前必须经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并有混凝土浇灌令会签单,否则不允许浇筑。

11.2混凝土施工前要有商品混凝土场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否则不允许浇筑。

11.3商品混凝土塌落度及水灰比严格按混凝土设计配合比生产,现场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清理出场。

11.4混凝土施工时由于客观原因导致混凝土不能在规定地方留设施工缝的,每次罚款1000元,并承担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

11.5混凝土严重漏浆的要及时处理,不处理或处理不及时的,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单位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有原施工单位承担。

11.6混凝土施工时要跟据天气、交通、施工准备情况要求混凝土搅拌站适当调节混凝土塌落度,对私自在泵机内加水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并在泵机内取出混凝土试块一组,到达养护龄气后试块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施工单位必须进行检测,所需的检测费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11.7混凝土施工后有施工单位养护不及时(养护时间少于7天的)或养护措施不合理导致混凝土表面产生裂缝,开裂面积在1平方米的,每处罚款200元。

11.8混凝土强度为达到1.2MPA开始上人,罚款50元1人.次。

11.9混凝土拆模后表面的蜂窝、麻面或空洞现象不允许私自处理,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私自处理的,视现场实际情况的轻重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

11.10由施工单位偷工减料或质量控制不严格,引起的楼板厚度过小的(以本楼层建筑或结构控制线钢尺测量、本楼层随机抽检10处其4处以上,厚度减少8MM)所施工本楼层混凝土不予以认可并罚款5000元每层。

12砖砌体施工

12.1对砌体工程的轴线要进行报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对未报验就施工的进行返工,且每次处罚500元。

12.2砖砌体施工时墙体为设置拉结筋、拉结筋长度及间距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要求进行返工并处罚款100元。

12.3砖砌体后置拉结钢筋,必须报验并进行钢筋抗拉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否则每处罚款500元。

12.4门窗洞口应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加工过量或钢筋,未按要求施工的,要求返工整改并每处罚100元。

12.5砖砌体的墙体标高、垂直度、平整度及砂浆的饱满度应符合规范要求,不符合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在验收时仍未改正的本分部工程量不予计量,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施工,费用按实际费用的二倍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2.6砌体工程严格按照规范和图集操作,试块留置符合规范要求。

13.抹灰工程及外面砖工程

13.1内粉工程

13.1.1原材料控制

水泥应进行复试并合格。

对使用不合格的水泥,返工并处以罚款。

2000-5000元;砂应为中砂,一般应永不大于5MM的筛子过筛,砂的含泥量不能超过规定。

并不得含有草根。

树叶及其他有害杂质。

对使用不合格砂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并进行处理。

13.1.2基层处理及报验程序

主体需要经有关部门验收并签证;主体混凝土界面不得有油污、铁丝、外漏钢筋,海绵条及胶带,否则要处理干净;混凝土涨模剔凿到位。

混凝土界面应进行毛化处理或刷符合要求的界面剂。

架眼堵塞符合要求;砖墙应浇水湿润等,上述基层处理工作完成后,上报监理、建设单位项目部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13.1.4对于后砌墙楼板部位粉刷的要求;楼板表面的处理同一般混凝土面,板缝及后期墙与混凝土交界处设置钢丝网片,特别是砂浆与网片的结合应重点检查,并辅以隐蔽验收记录。

由监理项目部、建设单位项目部验收后,方可进行粉刷。

13.1.5过程控制及验收

抹灰配合比及厚度应符合实际规定,抹灰应分层进行;质量要求应符合一般抹灰验收规定;水泥护角、踢脚,厨卫间墙面按设计要求做;厨卫间防水应做渗漏试验;内粉墙面、底板、板缝每套未验收批。

13.2外粉工程

13.2.1基层处理要求同内粉。

13.2.2外分必须分别在门窗口、角跺、墙面等处吊垂直,套房抹灰饼,在墙面上弹出灰层控制线。

13.2.3滴水线(檐口、窗口、窗台、雨棚、阳台压顶和凸出墙面的部位)及流水坡度应保证其长度、坡向正确

13.2.4养护;外墙上水泥砂浆应喷水养护。

13.2.5外粉应每步架进行进行检查验收,现场签认。

13.2.6外保温层处理应严格按操作规程、工艺标准施工;

处罚;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及验收规范要求施工,不按操作规程施工的违反一项罚款500元并停工整顿

13.3外面砖

13.3.1准备工作;对面砖的水泥砂浆结合层的底下基层的要求,和处理应符合外粉的要求,应预先检查外粉拉毛的质量,拉毛面是否平整,是否空鼓。

13.3.2铺贴面砖前对砖的尺寸,外观质量、色泽进行预先检查,不得相邻砖石颜色深浅不一,且施工时要进行湿润。

13.3.3大面积施工时,应采取分段按顺序铺贴,按标准拉成镶贴,严格控制方正,并随时做好铺砖、找平、拼缝,各道工序的检查和复检工作,以保证质量。

13.4楼地面工程

13.4.1基层处理;楼板上砌墙灰浆或混凝土凸起应剔平、剔凿干净,且洒水湿润并刷素水泥结合层,报监理进行验收,每套房唯一个报验段。

处罚;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及验收规范要求施工,每位反一项次罚款500元。

14防水工程

14.1防水材料报监理、甲方确认后取样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施工,未经报验或试验不合格擅自施工的,要全部返工并责令退场。

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14.2防水基层要符合施工要求,特别是地下室外墙模板对拉螺杆、根部木点的清早及表面的修复,经监理验收合格后凡方可施工,未经验收擅自施工的每次处罚5000元。

并对所施工的工程返工。

14.3附加层完成要经报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侠义道工序的施工,未报验或报验不合格就进行下道工序的,责令全部返工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费用。

14.4附加层的附加尺寸、搭接长度及粘结质量要符合规范要求。

对不符合规范要求,在验收时仍未改正的,视现场实际情况处以200-1000元罚款。

14.5对防水施工中水平面出现卷材场边及短边的搭接宽度、相邻短边接缝应错开位置、面层出现皱折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进行返工整改,对在验收时仍未及时整改每处罚款100元。

14.6在防水质量验收合格后,要对成品工程进行保护防止破坏,特别是外漏的部分要采取保护措施。

对出现防水层被破坏的,要及时进行修复,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200-2000元的罚款。

14.7在防水保护层施工前必须制定防水层成品保护措施报监理部审核,并严格按照审核后的措施执行,否则要停工整顿并处罚5000元。

15.脚手架工程

15.1脚手架内外立杆间距不符合规范及施工方案的,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规范及施工方案搭设。

15.2脚手架施工时未能按规范要求设置拉结和支撑的,责令施工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对不予期整改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一切费用有施工单位承担。

15.3外脚手架搭设后安全网为能及时悬挂或悬挂不严密的,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悬挂。

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自行出理,一切费用有施工方承担。

16.隐蔽工程

16.1各施工单位必须在隐蔽工程前24小时报验施工计划(相关隐蔽资料),报验计划必须正确,齐全,具体内容;施工资料、值班管理人员、材料准备、应急处理措施,必须时附加特种施工方案。

16.2根据质量验收相关条款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施工单位方可进行隐蔽,在隐蔽验收过程中必须有施工单位值班管理人员现场盯岗,对出现脱岗现象监理工程师有权利及停止隐蔽(责令立即到岗),并发罚款500元.次

16.3隐蔽施工过程中施供单位必须安排必要的各专业工种施工人员配合到位,对发现无公众配合施工的按500元.次处罚。

16.4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验收擅自隐蔽的工程,处恢复到隐蔽前的状态外,对施工单位项目部处以5000-10000元的罚款,该隐蔽工程量不预计量。

16.5变更工程隐蔽前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项目部专业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三方到场共同进性验收方可隐蔽。

对不通知的,本部为不予签认。

17.水暖、电气、消防安装工程

17.1报验程序;

17.1.1水电安装要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有关的规范、标准进行安装施工。

施工完成后应按照图纸进行自检。

17.1.2自检合格后报请本水电队专职质检员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填写检验批验收记录。

17.1.3要认真填写报验申请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附件检验批、验收记录,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项目部申请验收。

17.1.4监理工程师接到报验申请表后,应认真审核报验资料,合格无误后,在合理的时间内,及时对此检验批进行验收,质检员及安装人员应在陪同下一起检查。

17.1.5验收过程中,对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的问题应立即安排人整改对比较严重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下发‘监理通知单;填写不合格项记录。

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后,对报请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项目部复检。

17.1.6复检合格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报验申请表、验收记录、及检验批上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7.2.处罚;

17.2.1水电与土建必须同步报验。

影响下道工序的,对责任方处罚500---2000元。

17.2.2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在验收中提出的问题,应及时安排整改。

17.2.3未经报验已被下一道工序隐蔽,造成质量失控的按原因归属责任处理。

监理工程师应将此情况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并同时对失控部分进行检查(影响安全即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应邀请有关法定检测机构及原设计单位一同检验)。

未形成质量缺陷者的,承担鉴定的一切费用,并对责任者处罚5000元。

经检查造成质量缺陷者的,监理工程师应下发‘监理通知单;责成施工单位写出整改措施及方案,并监督实施。

对责任者罚款5000—20000元并承担返工整改的一切费用。

18.施工原材料、机械、设备质量控制

所有进如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均应上报监理部进行验收,并附带资料(说明书、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合格证、),从其他施工项目上下来的机械要做到表面干净、维护正常、防护措施到位、(防护罩、防护帽)、运转正常。

施工机械安装就位,有项目企业安全检查验收签署意见后上报监理部。

18.1大型机械设备安装(如塔吊、施工电梯等)均应上报监理部,审核施工作业队伍的资质、操作人员的岗位证书、施工指导书,设备基础隐蔽报验资料及相关保证资料(混凝土试块、配合比、钢筋合格证等)。

违者罚款500元。

18.2工程商所用的材料应按建设单位合同条款制定品牌、规格采购,违者罚款10000元,并予以封存,两天内退场,否则责令停工。

18.3对于在材料上弄虚作假,合格材料先进场,不合格材料后进场现象,以次充好,应严格处理。

发现一次罚款50000元,并先期推场。

18.4对大型预制构、配件选定,项目部要提前上报生产企业资质、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经监理审查后、监理部要组织建设单位工程部、施工单位项目部、监理部相关人员对生产企业规模,生产工艺、计量器具、管理体系做深入了解,防止以次充好或生产能力不能保证进度要求。

杜绝使用未审核或审核位于通过的构件厂生产的产品。

违者罚款10000元,并限期退场。

18.5在工程施工中,无论那项工程发生质量问题,施工单位都应利即口头上报监理,并在6小时上报书面资料,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处理。

必须经过监理现场检查鉴定,施工单位编制处理方案,经有关方认可后,在监理现场监督下进行处理。

违反规定,罚款5000—20000元,严重者将追求其法力责任。

第三章工程施工进度控制制度

1.以项目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工期为管理目标。

施工方应在规定时间编制出项目总进度计划,阶段性(节点)进度计划,月计划和周计划,经建设单位、监理方认可后实施,未及时上报处罚1000---5000元。

2.在工程施工中,各施工单位必须对锁定计划严格执行,认真组织施工。

业主有提前工期的要求的,按双方制定的补充协议实行奖罚。

3.各种计划检查时发现之后,应采取补救措施。

合同及补充协议规定的关键节点滞后的,施工单位应按违约承担责任并应采取措施。

4.施工单位要及时将周计划、月计划、年度计划及相对应的上个计划段的完成情况和对比以报表的形式上报监理和建设单位,进度计划报表必须实事求是,不能搞形式,且各报表必须有项目经理签字盖章、监理认可签字后上报建设单位。

5.周计划要求按每天的工作内容排列,并有人力分配分析。

月进度计划(人力分配示意图)应于每月25日前报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经建设单位、监理认可后实施。

月计划、月统计报表要求送交监理、建设单位。

年计划加盖施工单位章,月、周计划加盖项目部章。

5.1对于安排的周计划,施工方认真组织、精密安排、科学管理以保证实施。

周计划引人为因素(如人员组织、材料、机械设备供应不及时)不能完成者,在下周必须赶上。

建设单位、监理对施工方编制的计划应认真负责的审查。

要认真的核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对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要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

5.2各种报表项目负责人要签字,并盖公章。

无此两项者,视为无效;围在规定时间内报各类计划报表。

一次罚款500元。

5.3不能按周计划完成施工进度的,视情况暂定给予1000—2000元的罚款(以甲方确定为准);不能按月计划完成施工进度的,视情况暂定给予10000—50000元(以甲方确定为准)的罚款;如果下月能够赶出进度的,此费用可作奖励退回施工单位;严重影响进度的按合同条款处理。

第四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和责任制,确定相关责任人,报监理部审批。

对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体系不完善的部位一1000—5000元的罚款。

2.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设置专职安全员,无安全员的施工单位禁止施工。

3.施工单位对工地施工区域必须实行封闭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郑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郑州市安全文明施工增加项目设计方案》(说明)组织施工。

4.建立全面有效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交底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罚制度,安全应急预案。

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要有书面记录,并归档可查。

5.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后,要及时向监理报验。

大型设备安装完必须经检测单位检测后方可运行,不经检测投入使用运行着,立即停止进行,并处2000元的罚款。

6.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切把有效证件报监理验证后,特种作业人员方可进入工地。

7.对施工现场实行安全文明施工质量化管理,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制定相对应的安全文明考核标准,公开透明考核过程。

对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结果公示。

按照优、良、中、差等进行评比,奖优罚劣。

8.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要求配置合格灭火器。

如未设置,经监理部下达整改通知仍未设置的,依据整改通知单的限定日期界定,超期每日罚款500元。

9.对一些危险行较大的施工节点,如外架的搭设、塔吊的装拆、施工电梯的装拆、提升架的装拆、大型设备够配件的吊装、基坑作业(包括基坑支护)、模板的拆除、吊篮的使用、在作业前还要编写《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事故应急处理豫案》,并提交监理部审核,审核通过后可作业,且在作业时必须按有关要求又有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此类工程未报方案就进行施工的,立即停工并重罚。

10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挂牌制度,即在基坑临边维护的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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