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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花园工程安全施组

滨江花园工程

华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滨江花园工程项目部

2006年8月19日

滨江花园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安全生产是头等大事,也是工程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建筑业安全施工的特点和本工程的情况,施工交叉作业多,施工工期等因素。

为此,做好安全工作是工地日常施工中的首位事。

务必做到组织落实,措施强力,形成一个自上而下的群体性自觉性的安全行动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措施。

确保本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的实现。

1.工程概况

滨江花园工程位于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该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80000㎡,其中:

地面正负零零以上高层、小高层8~30层及排屋和多层约210000㎡,地下正负零零以下一层约70000㎡,框架剪力墙结构。

2编制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自1998年3月1日起实施);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自1998年9月1日起实施);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实施);

2.4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国议周字(56)第40号);

2.5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报告》(国务院国发(1984)97号);

2.6华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2.7华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安全目标

3.1严格执行吉林省有关建筑工地现场标化管理规定组织施工,确保本工程达到“吉林市文明标化”工地。

3.2本工程施工过程认真做好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周围设施完好不受损,保持周边环境安全。

第一节保证安全、消防的主要措施

1.1项目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1.2安全管理措施

1.2.1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1.2.1.1安全生产思想意识教育相结合,旨在改变施工作业者的安全意识。

1.2.1.2实行“三工制”,加强工前教育、工中检查、工后讲评、监控。

1.2.1.3根据施工生产内容的变化、及时进行相应的生产技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教育。

1.2.1.4坚持安全教育经常化,保证教育培训时间和效果。

1.2.1.5安全教育和培训与经济收入挂钩。

1.2.2建立安全管理网络。

建立安全员岗位责任制,分包要设立专职安全员,同时要求在施工生产最基层、不脱离生产岗位的施工员中设立兼职安全员。

真正把安全监控职能渗透到生产全部过程的每个方位;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1.2.3建立联保互保安全责任制。

通过作业者互相监督、互相控制、互相保护,实现对人的不安全行动的有效控制。

1.3.安全事故的预防

1.3.1.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

1.3.1.1改进生产工艺,实现机械化、自动化。

1.3.1.2设置安全装置:

防护装置:

用屏蔽方法与手段把人体与施工生产中出现的危险部位隔离开来;

保险装置:

机械在非正常操作和运行中能够自动控制和消除危险;

信号装置:

利用人的视、听觉反应来达到安全事故预防;

危险警示标志:

警示人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做到的要求。

1.3.1.3预防性的机械强度试验和电气绝缘检验。

1.3.1.4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有计划的检修。

1.3.1.5文明施工。

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认真执行操作规程,普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1.4.安全事故隐患检查

1.4.1通过对各个环节进行估计与检查,发现隐患,然后及时采取措施预防。

1.4.2通过对人、机、料、法、环五方面进行的常见隐患估计。

安全网陈旧

高空禁忌症常有小故障发生

个别劳动纪律经常有人马虎作业安全用具不合格

施工操作水平低设备临近大修期

个别人情绪低落材料供应不合格

新工人增多安全装置失灵

检查制度未落实紧邻信道高处交叉作业

工种人员不配套作业处有孔洞施工处下方有人通过

违章事件时有发生作业密度大恶劣气候条件下作业

教育奖罚不严现场狭窄作业处未清扫干净

1.5.保证安全生产、消防总体措施

1.5.1成立安全综合办公室,全面负责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检查、安全布置、安全监督和安全奖惩。

1.5.2全体管理人员牢固树立起“抓安全一刻不忘,管理安全理直气壮”的观念,做到施工现场“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发现违章立即制止”,确保项目安全目标的达到。

1.5.3工程项目经理部将专业分包商纳入安全管理系统,并与之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1.5.4每月组织各部门及各专业分包单位进行安全设施大检查,进行总结评比和奖惩。

1.5.5所有洞口、临边的安全设施在解除前,应征得安全部门的同意。

1.5.6每个楼面上均应设若干灭火器,实行统一管理。

1.5.7专业分包单位都要根据自身特点制定有效的防火、防盗、防爆的措施。

1.5.8各部门及各专业分包单位应对自己所使用的危险品负责,并将危险品的产品说明和保管说明提供给项目部安全部门。

1.5.9凡政府规定的持证上岗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5.10配备工地保安人员,实行三班值勤和夜间巡逻制度。

1.5.11制定执行出入大门的规章制度。

1.6.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规定及技术措施

1.6.1严格执行公司或上级机关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特别是在施工区域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安全生产规则。

1.6.2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对所有参加施工生产的职工均应进行入场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同时应结合工程进度及不同施工工艺,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知识与遵章守纪教育。

1.6.3做到无施工方案不施工,有方案没交底不施工,班组上岗前没安全交底不施工。

施工班组要认真做好安全上岗交底活动记录,每周五晚上组织不少于1小时的安全教育活动。

1.6.4严格执行起重机械限位、“两保险”、“十不吊”规定。

1.6.5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

1.6.6严格执行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措施规定。

1.6.7夜间施工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灯光,用于地下室的照明电应为36伏的低压电,以保安全。

1.6.8现场机电维修人员应该经常检查设备触电漏电保护是否完好有效。

1.6.9现场用电机具较多,电线不得乱拖、乱拉。

材料运输、堆放时,一定要注意保护好电线,防止碰砸电线,造成电线包皮破碎剥落,一经发现有电线露芯或电线包皮破损要及时修调。

1.6.10现场施工用的机电设备均应有良好的二级防护装置。

1.6.1电动机械及工具应严格按一机一闸接线,并设安全漏电开关。

1.6.12小件材料(如扣件、紧固件、拉结螺杆)吊运采用集装箱或料斗,钢筋、钢管等细长对象必须两端捆扎牢固后方能起吊。

1.6.13所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操作合格证,否则不准上岗作业。

1.6.14脚手架,在施工范围及高度均应铺设好竹笆和栏杆。

1.6.15施工人员不得用抛运方式传送小件材料,杜绝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1.6.16长钢筋运送过程中要有统一指挥,搬运工人动作要一致,防止砸伤事故发生。

1.6.17楼板上预留的孔洞四周应拉设安全围栏或设置明显醒目的安全标志。

1.6.18钢管排架拆除前,须由技术人员全面检查混凝土养护时间并视现场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还需要留设一部分临时支撑排架,然后由技术负责人签署拆除命令。

钢管排架拆除前必须编制钢管排架拆除方案,不得擅作主张改动拆除方案,整个拆除排架的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控。

1.6.19加强对爆破物品的保管,设置专门的储存保管场所,并设置警卫力量,24小时都要有专人看守。

1.7.保证消防安全主要措施

1.7.1由项目经理、安全员组成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防火安全工作。

1.7.2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动火申报制度。

严格执行“十不烧”规章制度,动火必须具有“二证一器一监护”才能进行。

1.7.3在建筑物楼层内、脚手架上、临时设施四周应按规定设置足够的灭火器材,并由安全员检查落实到位。

1.7.4酸碱泡沫灭火机由专人维修、保养,定期调换药剂,标明换药时间,确保灭火机效能正常。

1.7.5易爆物(如汽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割都必须按“规定”设置,妥善保管。

检查氧、乙炔设施是否完整,表具是否可靠,开档距离是否正确。

1.7.6设置消防供水总管、消防栓、消防带、高压水泵,并保持器材完好。

1.7.7严禁用灯泡和明火取暖;严禁利用煤油炉、电炉烧煮,如有发现则严加处理。

1.7.8进入安装、精装饰施工高峰阶段,制定专项安全、消防、防盗措施,报请业主同意后实施。

1.7.9加强警卫人员上岗责职,每天下班后对工地临时设施进行一次防火巡查,消灭事故隐患。

第二节安全防护措施

2.1概述

滨江花园工程单体多、相邻两个标段,房距远,不便于安全管理,必须树立良好的安全意识,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做好完备的技术设施,才能确保安全,杜绝隐患。

2.1.1“三宝”材料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在选购材料时,必须考虑满足几个条件,第一、生产厂家必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并经安全部门的监督标志;第二、产品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及符合相关的技术参数;第三、应符合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出具材料使用登记证。

2.1.2“四口”材料

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井架通道口称为“四口”。

予留洞口的防护视洞口大小确定。

小尺寸的洞口(一般在一张九夹板大小以内)先用方木榫紧后上盖九夹板,用钉子固定;大尺寸的洞口用钢管毛竹片封闭或周围用立管、立笆围护。

楼梯口用钢管立杆、斜踢脚杆、扶手杆、刷色标防护。

通道口上方用钢管、毛竹片搭设防护棚。

2.1.3临边

临边作业指工作面边无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cm时高处作业。

例如:

基坑周边围护;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挑平台周边防护;雨蓬与挑檐边周围的防护;无女儿墙的屋面与楼层周边;水箱和水塔周边的防护。

2.2防护操作和设施

2.2.1安全帽

必须每人一顶,新工人进场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由所在工种班组长陪同凭安全员签字到仓管员领取帽体完好无损,帽带齐全的安全帽。

每个职工每天上班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

使用中,一旦发生帽体损坏和帽带断裂现象,立即更换或修复后使用。

2.2.2安全带

合格的安全带,原则上由仓库保存。

特殊工种高空作业使用的安全带也可由该工种(如架子工)班组领料后自行保存,但必须保证安全带的有效性。

任何工种在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防护安全设施情况下必须使用安全带以确保高处作业的安全。

上高处作业和使用安全带事先由安全科进行安全交底。

2.2.3安全网

外架除底步架外,外立杆内侧必须用合格的绿色密目网全封闭。

第二步架的脚手片下要用水平满铺双层密目网。

密目网四周每隔300的园孔均用18#镀锌铁丝将其与脚手架钢管绑扎牢固。

根据施工进度,外架始终以高出操作层一步的进度配合,绿网的数量根据进度配置。

当进度进入砌砖阶段前,物料提升架搭设完毕,验收使用前应在其架体外围挂白网封闭。

2.2.4予留洞口

预留洞口小于0.5m×0.5m的防护按图一采用。

预留洞口小于1.5m×1.5m大于0.5m×0.5m的防护按图二操作。

预留洞口大于1.5m×1.5m的防护按图三操作。

2.2.5楼梯口

楼梯间砖砌体前,两侧均做好钢管立杆和斜踢脚杆、斜扶手杆的防护栏杆,刷以红、白警示色。

砖砌体时,一侧可以拆除,但楼梯井部位必须自始至终有防护栏杆,待正式楼梯扶手栏杆焊接安装时方可拆除。

此部位的防护由架子班操作,搭设前安全科做好相应技术交底工作。

2.2.6通道口

分为人员出入建筑物的通道口和外架斜道的通道口两种形式。

两种通道口都必须在出入口上方搭设防护棚,防护棚的平面尺寸以比通道口边缘每侧扩大不小于2米,立杆、水平杆、斜撑的搭设、搭接参照外架搭设标准。

防护棚顶上下两层互呈垂直方向分开满铺竹手片,毛竹片与钢管绑扎牢固。

上下两层距离300mm-600mm。

防护棚搭设由架工工操作持证上岗。

上岗前,经安全科专项安全技术交底。

2.2.7电梯口

电梯井道及其它管道设防护栅(见电梯防护门详图),平网张设符合图五的右图的标准。

2.2.8临边防护

1)结构临边口设上下二道扶栏,用条网围档,并用红白双色油漆做醒目标识。

2)井架通道两侧边设置防护栏杆,搭设符合图六的标准。

3)通道采用脚手板,并固定牢靠,防护栏杆用ф48脚手管子,栏杆两侧采用1.2M竹笆或九夹板封闭。

4)楼层通道口设置安全门,进出后立即关闭。

5)楼层临边符合图七的标准。

2.3临边作业防护措施

2.3.1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2.3.1.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3.1.2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2.3.1.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

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2.3.1.4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

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

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2.3.1.5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2.3.2.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2.3.2.1毛竹横杆小头有效直径不应小于70㎜,栏杆柱小头直径不应小于80㎜,并须用不小于16号的镀锌钢丝绑扎,不应少于3圈,并无泻滑。

2.3.2.2原木横杆上杆梢径不应小于70㎜,下杆梢径不应小于60㎜,栏杆柱梢径不应小于75㎜。

并须用相应长度的圆钉钉紧,或用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绑扎,要求表面平顺和稳固无动摇。

2.3.2.3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

2.3.2.4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采用Ø48×3.0㎜的钢管,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2.3.2.5以其他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2.3.3.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3.3.1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

坡度大于1:

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

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2.3.3.2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深。

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

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

采用竹、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长的L50×5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用10㎜螺栓与竹、木杆件拴牢。

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项方法固定。

2.3.3.3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当栏杆所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2.3.3.4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的挡脚板或40㎝的挡脚笆。

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

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

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2.3.3.5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2.4.洞口作业防护措施

2.4.1.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2.4.1.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4.1.2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2.4.1.3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2.4.1.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2.4.2.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4.2.1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但大于2.5㎝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

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2.4.2.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

盖板段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2.4.2.3边长为50~150㎝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

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

2.4.2.4边长在150㎝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2.4.2.5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

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款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

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2.4.2.6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2.4.2.7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1㎝,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2.4.2.8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2.4.2.9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2.5.塔吊半径范围内的防护措施

2.5.1.概述

本工程机械设备布置根据施工程序安排:

在9、10、11、19、14、28、30号楼均安装一台QTZ63A的附着式塔吊一台,可覆盖整个施工区域。

在结构施工到大半时进行中间结构验收。

2.5.2.布置原则

2.5.2.1平面布置

防护棚布置在生活、办公用房的上部、人行通道、车辆通道、钢筋加工区域、搅拌场地等人员活动长时间且频繁的部位。

2.5.2.2立面布置

生活、办公用房的防护棚搭设高度超过屋顶不小于60cm,设置上下双层棚盖,上下层距离为80cm,棚架立杆超出上层棚盖高度20cm,且在周边围护挡板,防止高处坠物再向外滚落。

人行通道宽度2m,汽车通道4.5m,考虑整体和美观性,其整体净高度均为5m,棚盖采用双层棚盖,做法同生活、办公用房上的防护棚盖。

2.5.3.防护棚搭设

2.5.3.1生活、办公用房的防护棚立杆采用组合钢立柱结构,纵向间距3.6m。

组合钢立柱由四根Ø48×3.0㎜钢管和四根短钢管组成的柱箍形成,详见“组合钢立柱断面图”。

立柱设置扫地杆和间距90cm的纵向连接杆

2.5.3.2上部横梁做法同组合钢立柱做法。

在上端部设置斜撑杆,斜角控制在约45°~60°之间。

间距同立柱间距。

2.5.3.3 棚盖采用竹笆覆盖,用20#铁丝绑扎牢固。

2.5.3.4 车辆通道和人行通道设置醒目标志,车辆通道并设置限高标志。

2.6.检查、维护制度

2.6.1“三宝”的使用和验收

对进场时仓管员对三宝的资料、参数与实物核对验证外,日常使用中,随时由安全科负责监督检查,比如外架未挂绿色密目网不予验收挂牌,不得投入使用。

安全带由安全科经常性检查其完好程度等等。

2.6.2“四口”的防护

“四口”的防护经安全科交底,操作班组实施搭设后,全数由安全科对照此防护方案检查和验收,并在使用过程中定期进行检查或随时抽查,发现被破坏或损坏时,及时督促相关班组进行复原并复查。

2.6.3“临边”的防护

挂牌明示,临边”的防护设施不得挪动或损坏。

派专人定期或随机检查各“临边”,如有挪动或损坏等情况及时派人修缮,并查找原因,总结经验,杜绝类似情况出现。

2.6.4通道防护

专人定期检查,防止堆物而造成通道不通畅;每天派人清扫,保持通道清洁无污染;专人随时检查,防止损坏或认为拆除,如有损坏等情况及时派人修缮。

第三节临时用电管理措施

3.1加强施工用电管理,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

3.2现场各种电气设备未经检查合格不准使用,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

3.3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搭设防雨罩,凡被雨淋、水淹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必要的干燥处理,经检测绝缘合格后方可使用。

3.4配电箱必须坚固、完整、严密并加锁,箱门上涂红色危险标志,箱内不能有杂物并编号。

3.5落地配电箱的地面应平整,防止水淹、土埋,配电箱附近不准堆放杂物。

3.6施工现场的照明线路的敷设除护套线外,分开设置或穿管敷设,办公室照明灯设开关控制工作棚、场地分路控制,灯泡距地面2.5m。

3.7凡使用或操作电动机械专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用电的技术教育,了解电气常识,懂得其性能,正确掌握操作方法。

3.8必须安排身体健康、精神正常、责任心强的人员从事用电工作,操作机械没备必须有操作证。

3.9使用电器设备前,由电工进行接线运转,正常后交给操作人员使用。

3.10用电人员应按规定穿带绝缘鞋和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绝缘防护用品或工具。

3.11工作结束或停工一小时以上,要将开关箱断电,上锁、保护好电源线和工具。

3.12值班电工持证上岗。

第四节消防保卫管理措施

4.1施工现场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湖州市人民政府、消防局、公司对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利用多种形式对群众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做到人人重视消防工作。

4.2现场严禁支搭易燃建筑,高压线下不准堆放任何易燃物品,冬季施工不能使用易燃材料保温,乙炔、氧气瓶必须分别入库存放,有安全距离。

4.3现场架设的照明线路,安装各种电器设备,必须由正式电工操作,严禁使用电炉取暖、做饭、烧水,如必须使用电炉时,必须经保卫部门批准,发给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4.4加强现场明火作业管理,严格用火审批制度,现场用火证统一由保卫负责人员签发,并有书面安全防火技术交底,电气焊工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能操作,明火作业必须派专人看管井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

在施工现场设吸烟室,现场内禁止吸烟,禁止擅自明火作业。

4.5现场高大机械、电气设备、高层建筑,雨季要有防雷措施,防止雷击着火。

4.6施工现场备有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周围设地下消火栓两处,专用水泵两台,楼内设消防竖管一道,直径1O0mm,循环道路宽度不低于3.5m,同时备用一定数量的水龙带、水枪和水桶等灭火工具,统一由保卫人员检查、维修。

保证灭火器材完好有效,不准他人擅自乱移、乱用。

4.7消防保卫工作必须纳入生产管理议事日程,要与生产同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评比。

4.8现场消防保卫人员有权制止一切违反规定的行为,对违反治安消防规定的人员,保卫干部有权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直至停止施工。

4.9对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严格进行摸底审查,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对重点人员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并注册登记。

4.10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入场前都要进行“四防”教育,学习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法规,使每个施工人员做到制度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4.11对现场的要害部位及成品保护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把责任落实到人,根据现场实行情况,采取减少出入口,分片控制出入人员,具体办法由保卫人员负责。

4.12对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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