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专业监理细则 精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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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专业监理细则精品
NWPCS
锅炉专业
监理实施细则
西北电建郭家湾项目监理部
2008年11月
批准:
王杨锁
审核:
编制:
李永华
目录
1、编制目的
2、工程概况
3、锅炉专业工程特点
4、监理工作范围
5、监理目标
6、监理工作程序
7、监理工作标准依据及相关文件
8、建设单位文件资料依据及检验
9、总包方的文件和报表
10、监理控制要点
11、监理施工质量控制内容及要求
12、施工监理监控方式与实施
1、编制目的
为了更有效保证郭家湾电厂2×300MW新建工程锅炉专业监理工作,使本专业安装工程安全顺利达到监理合同各项指标,本着诚信、守法、公正、科学的态度和原则,提高施工质量,创建优质工程,确保锅炉安装工程顺利完成,特制订本细则。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
神华神东电力郭家湾发电厂2×300MW机组工程
2.2设备概况
本工程两台锅炉是由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循环流化床亚临界参数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汽包炉,紧身封闭、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全钢架悬吊结构,炉顶设大罩壳。
锅炉主要参数基本尺寸
名称
单位
BMCR
BRL
过热蒸汽流量
t/h
1065
1003.8
过热器出口蒸压力
Mpa(a)
17.5
17.5
过热器出口蒸温度
℃
541
541
再热蒸汽流量
t/h
873.9
822.05
再热器进口蒸汽压力
Mpa(a)
4.046
3.808
再热器出口蒸汽压力
Mpa(a)
3.866
3.628
再热器进口蒸汽温度
℃
333.9
328.1
再热器出口蒸汽温度
℃
541
541
省煤器进口给水温度
℃
279.9
275.8
名称
尺寸(mm)
炉锅宽度
43.100
锅炉深度
47.910
炉膛宽度
炉膛深度
每台炉设3台链斗输送机,3台斗式提升机,一座直径12米总容积为1677平方米钢结构渣库。
两台炉共设三台直径15米有效容积为2100平方米的灰库(粗2+细1),锅炉保证效率91.2%(燃用设计煤种按最低发热量),脱硫效率不低于85%
点火方式采用床口燃烧器和风道燃烧器点火方式
不投油最低稳燃负荷:
30%B—MCR
2.3各参建单位
承建单位:
神华神东电力郭家湾发电厂
设计单位:
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西北电力建设监理责任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山东电力建设二公司、西北电力建设四公司
3、锅炉专业工程特点
3.1锅炉专业工程设备安装工期长、战线长、工作面广、高空交叉作业多、露天作业多、钢材种类繁多,要求施工质量、安全措施确保施工的需要。
3.2锅炉专业工程大部分设备承受高温、高压,是电厂主要设备之一,工程安装质量直接影响电厂安全与经济运行。
3.3为确保电厂的安全与经济运行,杜绝八漏《漏水、漏汽、漏油、漏烟、漏风、漏煤、漏粉、漏灰》
3.4做好联箱管道施工,施焊前内部清理工作和通球工作,并认真做好通球领用、登记、编号、笔录工作。
3.5锅炉专业高温、高压设备较多,对钢材材质使用要求严,合金材料及设备应经光谱分析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6锅炉受热面积大,受热面热膨胀是锅炉安全运行的关键。
对此除按图纸施工外,点炉后经常巡视是锅炉安全运行关键和强有力措施。
3.7锅炉专业施工面广,区域分散,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大,输煤、除灰、除渣、燃油等比较分散,因此监理人员加强施工现场巡视和随机抽查工作。
3.8锅炉专业设备露天作业面较多,安装工作受气候影响。
锅炉水压试验,钢结构高强螺栓紧固,管道防腐、保温等除不能在雨雪天进行,还必须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4、监理工作范围
4.1锅炉本体安装调试
4.2锅炉附属机械、辅助设备及其他附属机械的检修起吊设施安装、调试
4.3锅炉附属机械安装、调试
4.4除尘、除渣、空压系统设备及管道安装、调试
4.5电器除尘安装、调试
4.6燃油系统设备及管道安装、调试
4.7输煤系统设备安装、调试
4.8全厂热力设备和管道保温
4.9全厂热力设备和管道油漆
5、监理目标
5.1安建环目标:
无一般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无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无一般及以上机械、设备事故(含施工和生产设备)、无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年度重伤事故率≤1‰,负伤率≤3‰;争创省级文明工地。
5.2质量目标:
确保各台机组高质量达标投产,争创省优、部优工程。
5.3进度控制目标:
第一台机组2010年9月1日前投产;第二台机组2010年11月30日前投产。
6、监理工作程序
6.1编制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6.2熟悉生产厂家图纸、设计施工图及设计文件,参加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
6.3审查承包单位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吊装方案(作业指导书)
6.4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和特殊工种上岗证书
6.5审查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申请
6.6参加设备开箱验收和复检,验证材料,外购件质量证明
6.7对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严格监控,并做好和各参建单位组织协调工作
6.8参加竣工初检
6.9配合总监做好专业监理工作
7、监理应用的技术标准和、工作标准及有关文件
7.1应用相关合同及技术文件
7.1.1神华神东郭家湾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监理规划
7.1.2神华神东郭家湾工程建设与承包商施工合同文件
7.1.3经批准的施工组织总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
7.1.4设备生产厂家提供的开箱技术文件及安装标准
7.2应用的技术规范和验评标准
7.2.1《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5047—95
7.2.2《火电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标准(锅炉)1996版》
7.2.3《钢结构高强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91
7.2.4《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DL/T5072—1997
7.2.5《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质量规范》GB50301—2002
7.2.6《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焊接篇)1996版》
7.2.7《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7.2.8《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7.3应遵守的工作标准及管理标准
7.3.1《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火发号(80)5号
7.3.2《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查规程》DLL12—1996
7.3.3《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查规程》电安全1994
7.3.4《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性能检验大纲》锅监委(1995)001号
7.3.5关于修改《锅炉压力容器监查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个别条文的通知(劳锅字1992版)1号
7.3.6《蒸汽锅炉安全技术规程》劳部发(1996)276号
7.3.7《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92
7.3.8《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电建(1995)671号
7.3.9《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理规范》电建(1995)36号
7.3.10《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建质(1996)40号
7.3.11《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定》DL/428—91
7.3.12《电力建设消除质量通病导则》建质(1995)140号
7.4参照执行的相关标准及文件
7.4.1《火力发电厂耐火材料技术条件及检验办法》SDJ66—82
7.4.2《火力发电厂热力设备和管道保温材料技术条件与检验办法》SDJ68—85
7.4.3《电力建设金相检验导则》(84)基火字第146号
7.4.4《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8、建设单位文件资料依据及检验
8.1建设单位提供文件资料
主管上级对本工程批示文件,建设单位编制的《工程管理制度》设计审批文件及工程设计施工图纸,锅炉设备订货合同及生产厂家设备出厂资料,施工总承包合同
8.2建设单位提供文件资料的检验
提供文件资料是齐全完整,其中文件附件及套用的图纸等是都齐全完整,是否适合本工程之用
文件编制单位是否正确无误
文件是否清晰可用
对检验后的文件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总监反应和提示,由总监会同建设单位核实、确认并处理
对无效文件进行封存
9、总承包的文件和报表
9.1总承包单位提供审查的锅炉专业施工指导性文件
9.1.1锅炉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及网络计划
9.1.2锅炉专业各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9.1.3锅炉专业安全施工计划措施
9.1.4锅炉专业消除质量通病措施
9.1.5锅炉主要附属设备订货合同及出厂资料
9.1.6锅炉主要附属机械设备订货合同及出厂资料
9.2总承包提供审查施工项目作业指导书
9.2.1锅炉本体钢结构安装作业指导书
9.2.2大件(顶板梁)吊装作业指导书(可分开写)
9.2.3受热面安装作业指导书(可分开写)
9.2.4过热器安装作业指导书
9.2.5再热器安装作业指导书
9.2.6汽包卸车作业指导书
9.2.7汽包吊装作业指导书
9.2.8汽包安装作业指导书
9.2.9再热器安装作业指导书
9.2.10空预器安装作业指导书
9.2.11水压试验作业指导书
9.2.12整体风压试验作业指导书
9.2.13油罐区及燃油系统安装作业指导书
9.2.14各附属机械安装作业指导书(可分开写)
9.2.15各附属机械分部试运作业指导书
9.2.16锅炉焊接作业指导书
9.2.17除灰、除渣系统安装作业指导书
9.2.18合金小管焊接工艺作业指导书
9.2.19输煤系统安装作业指导书
9.2.20电除尘器安装作业指导书
9.2.21斗轮堆取料机安装作业指导书
9.2.22锅炉受热面、管道保温作业指导书(可分开写)
9.2.23汽机保温作业指导书
9.2.24全厂油漆作业指导书
9.2.25燃烧装置作业指导书
10、监理施工监控内容及要求
10.1事前控制
10.1.1审查总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质量管理体系、现场管理制度、特殊工种人员资质证书、上岗证书。
审查程序及要求按《从业资质验证实施细则》办理
10.1.2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使用施工机械的完好程度,测、计量器具校验证件是否符合规定,审核计量管理制度
10.1.3参与总承包单位对土建设施进行的交安验收
10.1.4审查锅炉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大件吊装方案和各种施工文件,按《监理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办理
10.1.5审核总承包单位提交的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检查施工准备情况,图纸交付情况、设备材料供应情况,加工配置情况,土建交安情况等是否具备开工条件
10.1.6审核专业(二级)施工进度计划是否和(一级)网络计划相一致,是否有可实时性
10.1.7参加技术交底会及施工图纸会检,对施工图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理意见
10.1.8参加并协调解决设备订货中所存在的问题,对设备存在的问题提出监理意见
10.1.9审查主要设备运输、装卸、储藏、保养、包装、防护、检验方案,审查设备材料仓储保管制度,对不合格予以标识和跟踪处理
10.1.10参加重要设备开箱验收
10.1.11检查主要材料、半成品、外购件、加工件的生产许可证和质量保证材料,对新产品应该检验资料和检验报告
10.1.12审查防止质量通病的措施,对支吊架、平台楼梯和栏杆、保温、油漆等质量通病应有可行的措施
10.1.13审核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是对分包单位对临时工的管理是否到位,检查安全管理体系是否落实,各级安全职责是否明确,设备、器具、材料是否齐备到位
10.2事中控制
10.2.1督促总承包单位提交锅炉机组安装范围的各单位工程“质量验评项目划分表”和质量验收计划
10.2.2坚持施工质量实行施工单位工地、分包项目部、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质检单位的四级验收制度,项目监理机构负责的四级验收
10.2.3对于所有隐蔽工程进行隐蔽前检验并签证,对于隐蔽后难以检查和出现质量难以返工或返工影响很大的重要过程和部位,对重点项目要进行监理旁站。
未经验收不得覆盖封闭
10.2.4编制锅炉专业各单位工程安装施工监理检查表,分别列出H、W、S、R等见证方式的质量监控点,并和建设单位质监站协调一致,按确定的质量监控点和见证方式进行见证。
实行现场跟踪检查监督,做好工序交接和见证。
对停工待检点坚持上道工序未经检验确定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锅炉专业质量监控项目见《锅炉专业监理检查项目划分表》
10.2.5监理工程师可行使质量否决权,对重大质量问题与建设单位联系协商,征得同意后下达停工整改命令,待质量缺陷消除后,条件满足后下达复工令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指令总承包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对停工待检点未经检验签证,擅自进行下到工序
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措施或虽已才去措施但效果不好继续作业
特殊工种无操作证,致使质量无法保证
擅自采取未经监理认可的材料
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而未向监理报告,或报告后未经监理同意批准的
擅自将工程转包而未经建设单位同意
采用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同意批准贸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或不安全因素倾向
10.2.6对总承包单位在施工中出现不合格项实行闭环管理,对不合格项将进行跟踪检查落实
10.2.7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现场设备、材料管理检查,对设备材料应能保证温度、湿度要求,对已领用的尚未安装的设备应有保护措施,对已经安装的设备要认真保管,确保在安装期间不损伤、锈蚀、冻坏,当发现现场组合场、库房保管存在不合格作业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与有关单位协调解决,督促办理
10.2.8按规定程序确认设计变更,对总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洽商材料代用等工程变更要严格审查和控制,及时答复不拖延。
对重大工程变更或变更费用较大者要严格审查程序,需经建设单位批准
10.2.9检查工程配合和工程衔接,对土建施工单位和安装施工单位在工序交接和交叉作业中所出现的不协调问题、矛盾及时协调解决并向总监报告
10.2.10参加质监站主持进行的阶段性监督检查,按其下达的质监大纲进行预检,对不合乎规范要求的提出报告发出整改通知单,在确认整改合格后参加正式检查
10.2.11根据需要参加调度会、协调会、分析会等协调解决现场各承包单位以及设备供应、图纸供应存在问题
10.2.12审查总承包单位申报的实物工程量完成情况及其质量状况,进行投资控制
10.2.13经常进行现场巡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监控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并检查督促实施。
对不安全状况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当出现危及人身、安全时立即口头责令停工,立即向总监报告,妥善处理。
在出现安全事故后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写出报告
10.2.14对承包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解决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对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总监
10.2.15审查分部试运大纲及调试网络计划并根据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参加对调试大纲和调试方案的讨论审查,提出监理意见
10.2.16及时填写“监理日志和大记事”,及时向总监提示报告,向信息员提供信息
10.3事后控制
10.3.1做好各单位工程重要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并报质监站确认
10.3.2督促总承包单位按照调试网络计划的安排完成未完工程项目的施工,在分部试运中督促总承包单位及时处理
10.3.3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试运前的检查,对施工进行盘点,对启动条件进行确认。
参加分部试运和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工作,对重点试运项目要旁站监理
10.3.4督促总承包单位及时整理施工文件,质量记录和竣工图等,并按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审查、验证资料完整性、符合性和正确性,并按规程及时移交文件
10.3.5督促总承包单位清点备品、备件,整理造册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10.3.6根据监理合同规定做好质保期的工作,督促总承包单位及时消除缺陷
10.3.7协助总监处理合同争议,在出现索赔要求时负责现场取证,对工程量进行计量确认
10.3.8配合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竣工决算
11、监理控制要点
11.1专业安装前的控制要点
11.1.1施工条件的检查
大件运输通道畅顺,大件吊装机械站位区域已回填夯实,其中运输机械在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负荷试验,检查施工单位有关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如起重机等)的检查报告、技术性能报告等材料,凡不符合要求的不能使用。
对组合场地的平台、设备的临时加固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承力焊缝进行外观检查,起重机械工器具、材料准备齐全并有标识。
11.1.2设备存放的控制
设备存放应按施工组规定,尽量避免二次倒运,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并有必要的排水设施。
构建堆放应平稳,垫木间的距离应不使构建产生变形,多层堆放应注意安全和安装谁需,督促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工艺要求制定防止损坏设备和保证措施。
设备开箱清点后应及时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和变质,并做好相应标志。
11.1.3准备阶段的控制措施
在土建砼构架施工前,应按施工图核对预埋件的位置,锚固方式和设计荷重等,并对照安装图进行校核。
协调土建施工与本体安装质检的配合关系,根据安装工艺的要求确定需土建缓建的项目,对于锅炉本体钢结构需缓装部分应征得制造厂的同意。
在锅炉设备安装前应对土建验收记录复查基础尺寸、标高、轴线位置和预埋螺栓安装等。
锅炉钢构架和有关金属结构在安装前,应根据供货清单、装箱单和图纸清单进行核实,对主要部件立柱、顶板梁、横梁等还要进行下列检查:
外形尺寸应符合图纸,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外形检查应无锈蚀、重皮和裂纹等缺陷,检查焊缝、铆接和螺栓连接的外观质量,对合金材料应用光谱分析
11.2锅炉本体质量安装安全控制要点
11.2.1锅炉钢架
钢结构吊装前应对基础尺寸进行复检,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吊装工作。
立柱对接和构建组合应在稳固组合架上进行,组合架应找平、牢固,锅炉构架应安装一层找正一层,严禁在未找正好的构架上进行下一道工序安装工作,以免造成安装后产生无法纠正的偏差
对于焊接锅炉构架安装时应先找正点焊固定并留适当焊接收缩量,经复查尺寸符合要求后正式施焊,焊接时应按一定的焊接顺序避免焊接后构件形变安装尺寸超差。
锅炉构件吊装时及吊装后应保证构件稳定,必要时可加临加固,构件吊装后应复查立柱垂直度、柱梁挠曲值和各部位主要尺寸。
高强螺栓使用时按制造厂技术文件和有关规程规定的要求保管、安装、检验。
可见目录7《钢结构高强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和验收规程》JGJ82—91
锅炉钢架安装主要几何尺寸偏差值,各立柱间距离偏差不大于间距1/1000,且最大不得大于10mm,各立柱的垂直度不大于长度1/1000且最大不得大于15mm,横梁标高偏差不大于±5mm,横梁水平度不大于3mm
梯子、平台、扶栏根据与钢结构同步安装原则,及早安装便于钢构架的稳定和施工安全
有膨胀位置的螺栓连接处应留足够的膨胀间隙
11.2.2受热面
受热面施工根据供货厂家情况,可进行组合吊装或散装就位,施工程序应合理安排,确保各部件吊装顺畅
合金部件和材料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规定,安装前必须进行材质复查,并在明显部位做好标记,安装结束后应核对标记,标记不清者再做一次材质复查
受热面部件组合安装前,对于制造厂焊口质量应先核对厂家质保证书,并对水冷壁、过热器、再热器及省煤器等主要部件的制造焊口进行外观检查,并对主要各部件不同材质和规格,分别对其焊口按现行规范规定做射线探伤检验,检查不合格者应要求制造厂研究处理及签证
受热面管在组合安装前必须进行通球试验,通球、球径应符合规范要求,通球工作结束应做好可靠的封闭措施并认真做好笔录工作,要有可追溯性。
受热面管内应保持洁净,安装过程中不得掉入任何杂物。
受热面组件吊装前应做好吊装准备,复查各支点吊点位置和吊杆尺寸
联箱安装质量控制主要指标:
标高偏差±3mm,纵横水平偏差不大于3mm,综合中心线与炉中心线距离偏差±3mm,施工过程中箱联口应加护套以防杂物掉管内。
联箱在封闭前应检查,确保箱内无尘土、绣皮、积水、金属屑、焊条头杂物,并办理隐蔽工程签证手续
11.2.3水压试验
锅炉受热面系统安装完成后,应按劳动人事部颁发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查规程》及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水压试验
水压试验基本条件:
受热面系统安装完毕,本体疏水、排汽、排空、汽包附属系统、减温水等安装达到试验要求范围之内。
焊口经检验全部合格。
凡与承压部件焊接并在水压试验范围内的受热面上的密封件、保温钉钩、防腐防震板或罩、所有热控测点、刚性梁和一次密封全部施焊完毕,水压试验临系统安装和调试完毕,风压试验临时系统安装调试完毕,试验完成后废水排放设施落实
水压试验环境温度一般应在5℃以上,否则应有可靠的防寒防冻措施
水压堵头的选择、制作和焊接工艺满足要求,水压试验时锅炉应至少安装两块经校验合格,精度不低于1.5级压力表
制定维持汽包壁温的措施,汽包温度满足制造厂的要求,试验水温不低于制造厂的要求,且不大于80℃。
制定炉水化验措施,确保药液浓度满足防腐要求
水压试验压力升降速度一般不应大于0.3Mpa/min,当达到试验压力10%左右是应做初步检查,如果未发现泄露,可升至工作压力检查有无漏水和异常现象,然后继续升至试验压力保持20min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承压部件所有焊缝,人孔、法兰、阀门等不渗漏,无变形、破裂则认为水压试验合格
锅炉水压试验距化学清洗时间大于30天应采取防腐措施,及时检查锅炉本体各部件和有关管道的膨胀间隙,当发现与土建构件有干涉时,及时与土建专业有关各方协调处理方式
12、监理施工质量监控方式与措施
12.1质量见证方式
根据《国家电力公司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国电火(1999)688号的文件要求,由项目监理机构制定并实施质量控制点:
包括停工待检点(H),现场见证点(W),旁站见证点(S)和文件见证点(R)使施工全过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并做到对施工质量有可查性和可追溯性。
质量见证单位一般由监理、质监站和建设单位组成,也可仅由监理单位实施见证
12.2质量见证要求
12.2.1关于停工待检点(H点)的工序项目,要求总承包单位停工待见证单位验收签证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H点的确定一般按如下原则:
“验评标准”上列为四级验收的项目且性质系“重要”者或是列为质监站验收项目;由质监站制定的重要项目和关键项目;隐蔽工程验收
12.2.2关于现场见证点(W点)列为四级验收项目必须由见证单位现场见证,但不要求施工单位停工待检的工序
12.2.3关于旁站见证点(S点)对于隐蔽工程或隐蔽后难以检查或出现问题后难以返工或返工影响很大的工序,总承包单位通知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实行工序过程的旁站跟踪监理,但不一定要监理人员签证
12.2.4关于文件见证点(R点)总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重大施工文件需要由项目监理机构确认的应将文件送交项目监理机构进行见证
12.3信息传递
12.3.1专业监理工程师每月定期向总监书面报《监理工程师月报》报告信息主要有:
工程内容、形象进度、质量情况、监理工作、存在问题、意见和建议等
12.3.2经常向总监反应工程情况、工程问题与其他专业互通信息
12.3.3经常与业主专业人员互通信息
12.3.4经常与总承包施工专业人员互通信息
12.3.5必要时以监理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或便函等形式向有关单位、部门传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