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历年真题汇编担保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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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历年真题汇编担保法

法律系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集中实践教学成果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汇编——担保法

【2011】

 7.同升公司以一套价值100万元的设备作为抵押,向甲借款10万元,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同升公司又向乙借款80万元,以该套设备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同升公司欠丙货款20万元,将该套设备出质给丙。

丙不小心损坏了该套设备送丁修理,因欠丁5万元修理费,该套设备被丁留置。

关于甲、乙、丙、丁对该套设备享有的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以下哪一排列是正确的?

 

 10.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乙公司和丙公司向银行分别出具担保函:

“在甲公司不按时归还1000万元本息时,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关于乙公司和丙公司对银行的保证债务,以下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11.甲乙双方拟订的借款合同约定:

甲向乙借款11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

乙在签字之前,要求甲为借款合同提供担保。

丙应甲要求同意担保,并在借款合同保证人一栏签字,保证期间为1年。

甲将有担保签字的借款合同交给乙。

乙要求从11万元中预先扣除1万元利息,同时将借款期限和保证期间均延长为2年。

甲应允,双方签字,乙依约将10万元交付给甲。

以下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14.2011年5月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约,约定甲公司于6月1日付款,乙公司6月15日交付“连升”牌自动扶梯。

合同签订后10日,乙公司销售他人的“连升”牌自动扶梯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监局介入调查。

合同签订后20日,甲、乙、丙公司三方合意,由丙公司承担付款义务。

丙公司6月1日未付款。

以下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54.甲公司从乙公司采购10袋菊花茶,约定:

“在乙公司交付菊花茶后,甲公司应付货款10万元。

”丙公司提供担保函:

“假设甲公司不依约付款,则由丙公司代为支付。

”乙公司交付的菊花茶中有2袋经过硫磺熏蒸,无法饮用,价值2万元。

乙公司要求甲公司付款未果,便要求丙公司付款10万元。

以下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如丙公司知情并向乙公司付款10万元,则丙公司只能向甲公司追偿8万元

  B.如丙公司不知情并向乙公司付款10万元,则乙公司会构成不当得利

  C.如甲公司付款债务诉讼时效已过,丙公司仍向乙公司付款8万元,则丙公司不得向甲公司追偿

  D.如丙公司放弃对乙公司享有的先诉抗辩权,仍向乙公司付款8万元,则丙公司不得向甲公司追偿

公司与乙公司签订10万元建材买卖合同后,乙交付建材,甲公司未付建材款。

甲公司将该建材用于丙公司办公楼装修,丙公司需向甲公司支付15万元装修款,其中5万元已经支付完毕。

丙公司给乙公司出具《担保函》:

“本公司同意以欠甲公司的10万元装修款担保甲公司欠乙公司的10万元建材款。

”乙公司对此并无异议。

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务、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均届期未偿,且甲公司怠于向丙公司主张债权。

以下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某与甲旅游公司签订合同,约定梁某参加甲公司组织的旅游团赴某地旅游。

旅游出发前15日,梁某因出差通知甲公司,由韩某替代跟团旅游。

旅游行程一半,甲公司不顾韩某反对,将其旅游业务转给乙公司。

乙公司组织游客参观某森林公园,该公园所属观光小火车司机操作失误致火车脱轨,韩某遭受重大损害。

以下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即使甲公司不同意,梁某仍有权将旅游合同转让给韩某

 

公司委托江北造船公司建造船舶一艘。

船舶交付使用时南岳公司尚欠江北公司费用200万元。

南岳公司以该船舶抵押向银行贷款500万元。

后该船舶不慎触礁,需修理费50万元,有多名船员受伤,需医药费等40万元。

如以该船舶的价值清偿上述债务,以下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一)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1吨药材,乙公司付款100万元。

乙公司将药材转卖给丙公司,并约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丙公司收货后3日内应向乙支付价款120万元。

  张某以自有汽车为乙公司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未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合同约定:

“在丙公司不付款时,乙公司有权就出卖该汽车的价款清偿自己的债权。

”李某为这笔货款出具担保函:

“在丙公司不付款时,由李某承担保证责任”。

丙公司收到药材后未依约向乙公司支付120万元,乙公司向张某主张实现抵押权,同时要求李某承担保证责任。

  张某见状,便将其汽车赠与刘某。

刘某将该汽车作为出资,与钱某设立丁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完出资手续。

  丁公司职工方某驾驶该车接送酒店客人时,为躲避一辆逆行摩托车,将行人赵某撞伤。

方某自行决定以丁公司名义将该车放在戊公司维修,为获得维修费的八折优惠,方某以其名义在与戊公司相关的庚公司为该车购买一套全新座垫。

汽车修好后,方某将车取走交丁公司投入运营。

戊公司要求丁公司支付维修费,否则对汽车行使留置权,丁公司回函请宽限一周。

庚公司要求丁公司支付座垫费,丁公司拒绝。

请答复第86—91题。

 87.关于乙公司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以下表述正确的选项是:

 

 四、(此题19分)

  案情:

甲公司从某银行贷款1200万元,以自有房产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经书面协议,乙公司以其价值200万元的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为甲公司的贷款设定抵押,没有办理抵押登记。

后甲公司届期无力清偿贷款,某银行欲行使抵押权。

法院拟拍卖甲公司的房产。

甲公司为了留住房产,与丙公司达成备忘录,约定:

“由丙公司参与竞买,价款由甲公司支付,房产产权归甲公司。

”丙公司依法参加竞买,以1000万元竞买成功。

甲公司将从子公司筹得的1000万元交给丙公司,丙公司将这1000万元交给了法院。

法院依据竞拍结果制作民事裁定书,甲公司据此将房产过户给丙公司。

  法院裁定书下达次日,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约:

“甲公司把房产出卖给丁公司,丁公司向甲公司支付1400万元。

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丁公司应先付给甲公司400万元,尾款待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之后支付。

甲公司如果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之内不能将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则丁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700万元,甲公司和丙公司对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在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的次日,丙公司与戊公司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

丙公司以1500万元的价格将该房产卖给戊公司,尚未办理过户手续。

丁公司见状,拒绝履行支付400万元首付款的义务,并请求甲公司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

甲公司则要求丁公司按约定支付400万元房产购置首付款。

鉴于各方僵持不下,半年后,丙公司索性把房产过户给戊公司,并拒绝向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经查,在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签订合同后,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不大。

  问题:

  1.乙公司以其现有的及将有的生产设备等动产为甲公司的贷款设立的抵押是否成立?

为什么?

  2.某银行是否必须先实现甲公司的房产的抵押权,后实现乙公司的现有的及将有的生产设备等动产的抵押权?

为什么?

  3.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的备忘录效力如何?

为什么?

  4.丙公司与戊公司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为什么?

  5.丁公司是否有权拒绝履行支付400万元的义务?

为什么?

  6.丁公司是否有权请求甲公司在自己未支付400万首付款的情况下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为什么?

  7.丁公司能否解除房产买卖合同?

为什么?

  8.丙公司能否以自己不是合同的真正当事人为由拒绝向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为什么?

9.甲公司可否请求法院减少违约金数额?

为什么?

答:

  1.成立。

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乙公司可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设定抵押,无须以登记为设立要件。

  2.不是。

因为甲公司房产抵押与乙公司现有的及将有的生产设备等动产的抵押没有明确约定抵押份额,属于连带抵押。

抵押权人(即银行)可以选择就任一财产实现抵押权。

  3.具有法律效力。

因为在法院依据竞买结果制作裁决书后,甲公司将房产过户给了丙公司,丙公司是房产所有人。

当事人对房产权属作的特别约定,不具有物权效力。

但是该备忘录没有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具有债权效力,丙公司对甲公司负有合同义务,即依约履行将房产过户给甲公司的义务。

  4.有效。

因为丙公司是房产所有权人,有权对房产进行处分,且就同一房产签订多份买卖合同,合同效力既不会仅因为房产没有过户而受影响,也不会仅因为是一物多卖而受影响。

  5.有权。

因为丁公司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虽然在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中约定,丁公司应先交首付,甲公司后办理房产过户。

但是,房产产权人丙公司在签约次日就和戊公司签订房产买卖合同。

该行为已经明确说明,甲公司有无法履行交房义务的可能。

作为先交首付款义务的丁方,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

  6.无权。

因为甲公司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甲公司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义务在后。

丁公司享有不安抗辩权,可以拒绝履行自己的先给付义务,但是不能以不安抗辩权要求甲公司履行在后的义务。

  7.能。

因为甲公司在合同订立半年内没有履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义务,丁公司行使约定解除权的条件已经成就。

  8.不能。

因为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中约定丙公司和甲公司对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该约定属于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法律约束力。

  9.可以。

因为根据《合同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数额过分高于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适当减少。

【2010】

1、辽东公司欠辽西公司货款200万元,辽西公司与辽中公司签订了一份价款为150万元的电脑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辽中公司指示辽西公司将该合同项下的电脑交付给辽东公司。

因辽东公司届期未清偿所欠货款,故辽西公司将该批电脑扣留。

关于辽西公司的行为,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3-10,单〕

  A.属于行使抵押权

  B.属于行使动产质权

  C.属于行使留置权

  D.属于自助行为

【答案】C

【考点】留置权

【精解】《物权法》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231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法律对企业之间的留置规定较为宽松,不要求留置的动产和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因此此题应选C,双方没有对担保达成合意,所以AB排除,此题属于留置权行使行为,D可以排除。

2、甲、乙约定:

甲将100吨汽油卖给乙,合同签订后三天交货,交货后十天内付货款。

还约定,合同签订后乙应向甲支付十万元定金,合同在支付定金时生效。

合同订立后,乙未交付定金,甲按期向乙交付了货物,乙到期未付款。

对此,以下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0-3-14,单〕

  A.甲可请求乙支付定金

  B.乙未支付定金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C.甲交付汽油使得定金合同生效

  D.甲无权请求乙支付价款

【答案】B

【考点】定金

【精解】此题中,甲乙约定,买卖合同在支付定金时生效,即以交付定金作为合同生效要件,后来乙未交付定金,但甲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根据《担保法解释》第116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即并不影响甲乙中间主合同即买卖合同的生效。

故B是正确的。

  对于A选项,根据《担保法》第90条的规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结合此题,定金尚未交付,定金合同还没有生效,乙并没有交付定金的义务。

甲不可以请求乙支付定金。

因此A是错误的。

  对于C选项,根据《担保法》第90条的规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因此,C是错误的。

  对于D选项,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甲有权请求乙支付价款。

D是错误的。

3、某农村养殖户为扩大规模向银行借款,欲以其财产设立浮动抵押。

对此,以下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2010-3-56,多〕

  A.该养殖户可将存栏的养殖物作为抵押财产

  B.抵押登记机关为抵押财产所在地的工商部门

  C.抵押登记可对抗任何善意第三人

  D.如借款到期未还,抵押财产自借款到期时确定

【答案】AD

【考点】浮动抵押

【精解】《物权法》第181条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A项中的财产可以作为抵押财产。

第189条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B错误,C说法太绝对,错误。

第196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以下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一〕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

借款到期未还,债权没有实现,因此抵押财产此时可以确定。

4、甲向乙借款300万元于2008年12月30日到期,丁提供保证担保,丁仅对乙承担保证责任。

后乙从甲处购买价值50万元的货物,双方约定2009年1月1日付款。

2008年10月1日,乙将债权让与丙,并于同月15日通知甲,但未告知丁。

对此,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0-3-57,多〕

  A.2008年10月1日债权让与在乙丙之间生效

  B.2008年10月15日债权让与对甲生效

  C.2008年10月15日甲可向丙主张抵销50万元

  D.2008年10月15日后丁的保证债务继续有效

【答案】AB  

【考点】保证

【精解】《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此题债权转让发生在10月1日,此时债权让与在乙丙之间生效,但是对甲在通知时发生效力,故AB正确。

第83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甲的债权晚于转让的债权到期,因此不能主张抵销。

C错误。

《担保法解释》28条,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

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因此丁不再承担保证债务。

5、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

甲公司供应乙公司某型号1,000部,每部单价1,000元,乙公司支付定金30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了30万元定金,并将该批转售给丙公司,每部单价1,100元,指明由甲公司直接交付给丙公司。

但甲公司未按约定期间交货。

2009

请答复91—93题。

  关于返还定金和支付违约金,乙公司向甲公司提出请求,以下表述正确的选项是:

〔2010-3-91,不〕

  A.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6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30万元

  B.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30万元

  C.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60万元或者支付违约金30万元

  D.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或者支付违约金30万元

【答案】D  

【考点】定金和违约金

【精解】《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AB排除。

《担保法解释》第91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因此此题答案为D

6、甲公司开发写字楼一幢,于2008年5月5日将其中一层卖给乙公司,约定半年后交房,乙公司于2008年5月6日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

2008年6月2日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该层楼向银行抵押借款并登记。

现因甲公司不能清偿欠款,银行要求实现抵押权。

以下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2009-3-8,单〕

  A.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设立

  B.抵押合同无效,但抵押权设立

  C.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不设立

  D.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不设立

【答案】C

【考点】此题考核预告登记、不动产抵押合同与抵押权的生效时间。

【精解】此题中,甲与银行之间设立的抵押是不动产抵押,一般情况下,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抵押权自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设立。

据此首先可以判断出甲与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已经生效。

因此,BD项错误。

  另外,《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此题中提到的标的物在设定抵押之前已经出售给了乙公司,并办理了预告登记且没有超出上述规定的3个月的期限。

因此,在此期限内甲公司无权处分该不动产,即便是实际处分了,也不发生物权的效力。

因此,银行不能取得写字楼的抵押权,A项错误,C项正确。

2008

7、黄河公司以其房屋作抵押,先后向甲银行借款100万元,乙银行借款300万元,丙银行借款500万元,并依次办理了抵押登记。

后丙银行与甲银行商定交换各自抵押权的顺位,并办理了变更登记,但乙银行并不知情。

因黄河公司无力归还三家银行的到期债务,银行拍卖其房屋,仅得价款600万元。

关于三家银行对该价款的分配,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3-11,单〕

  A.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200万元

  B.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100万元、丙银行500万元

  C.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

  D.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2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

【答案】C

【考点】抵押权

【精解】《物权法》第194条规定,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此题中,甲银行和丙银行协议变更抵押权的顺位,未经抵押权人乙银行的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虽然排在第一位的抵押权人丙银行有500万的债权,但是其中只有100万可以先于乙银行受偿,否则就对乙银行造成了不利影响,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至于丙银行的其余200万债权,只有乙银行受偿300万之后,才可以受偿,所以最终受偿顺序如下:

丙银行的100万债权——乙银行的300万债权——丙银行的200万债权——甲银行的100万债权。

因为黄河公司的房产只有600万,所以最终实际上甲银行的100万债权无法得到清偿,答案C是正确的。

8、个体工商户甲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期间,甲未经乙同意以合理价格将一台生产设备出卖给丙。

后甲不能向乙履行到期债务。

对此,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3-12,单〕

  A.该抵押权因抵押物不特定而不能成立

  B.该抵押权因未办理抵押登记而不能成立

  C.该抵押权虽已成立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D.乙有权对丙从甲处购买的生产设备行使抵押权

【答案】C

【考点】抵押权

【精解】《物权法》第189条第1款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由此,此题中C的说法是正确的,A和B的说法错误;第189条第2款的规定,依照本法第181条规定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由于丙是以合理价格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乙无权对现在已经归丙所有的生产设备行使抵押权,所以D错误。

9、甲向乙借款5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分别找到友人丙、丁、戊、己,他们各自作出以下表示,其中哪些构成保证?

〔2008-3-53,多〕

  A.丙在甲向乙出具的借据上签署“保证人丙”

  B.丁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本人愿代还3万元”

  C.戊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负责”

  D.己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以某处私房抵债”

【答案】ABC

【考点】保证

【精解】《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ABC项中丙、丁、戊的行为都符合法律规定的保证方式,因此,构成保证,应选;D项属于抵押而非保证,因此D项错误,不选。

10、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

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

陈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

请答复91-93题。

〔2008-3-91,92,93,不〕

  91.抵押期间,谢某向陈某表示愿意以50万元购买陈某的房屋。

以下选项正确的选项是:

  A.陈某将该房屋卖给谢某应得到贺某的同意

  B.如陈某将该房屋卖给了谢某,则应将转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C.如陈某另行提供担保,则陈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贺某同意

  D.如谢某代为归还20万元借款,则陈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贺某同意

【答案】ABD

【考点】抵押期间

【精解】《物权法》第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由此,ABD的说法是正确的,当选;至于C,如果陈某另行提供担保,其另行提供担保和转让原担保物的行为都是需要经过贺某的同意的,C的说法错误,不当选。

此题正确答案是ABD.

  92.如果贺某打算放弃对陈某的抵押权,并将这一情况通知了张某,张某表示反对,以下选项正确的选项是:

  A.贺某不得放弃抵押权,因为张某不同意

  B.假设贺某放弃抵押权,张某仍应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C.假设贺某放弃抵押权,则张某对全部债务免除保证责任

  D.假设贺某放弃抵押权,则张某在贺某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答案】D

【考点】抵押

【精解】《物权法》第194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学法网xuefa]由此,D的说法正确。

  93.关于贺某的抵押权存续期间及张某的保证期间的说法,以下选项正确的选项是:

  A.贺某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

  B.贺某在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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