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400100660066kV电力电缆通用技术规范0323U050kV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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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400100660066kV电力电缆通用技术规范0323U050kV版
国家电网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
(项目单位名称)
66kV(工程名称)
66kV电力电缆
招标文件
(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设计单位:
2010年XX月
1总则
1.1一般规定
1.1.1投标人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1.1.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和技术部分的所有规定。
由投标人提供的电力电缆应与本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要求相一致。
1.1.3本招标技术规范提出了对电力电缆技术上的规范和说明。
1.1.4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差异表”中列出。
1.1.5本招标技术规范所引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1.6本招标技术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本招标技术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在合同技术谈判时双方协商确定。
1.1.7本招标技术规范中涉及的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1.8本招标技术规范中的规定如与招标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有矛盾时,以专用部分为准。
1.2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
以下列明了对投标人的资质的基本要求,投标人应按下面所要求的内容和顺序提供详实投标资料,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基本资质不满足要求、投标资料不详实或严重漏项将导致废标。
1.2.1拥有具备资质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2.2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生产技术和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
1.2.3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1.2.4投标人应提供国网公司认可的不超过五年的与所招标型号相同/相近的电力电缆的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中电缆的截面不得小于本次招标电缆的截面,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
1.2.5投标人所提供的组部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投标人也应就其质量做出承诺,并提供分供方相应的例行检验报告和投标人的进厂验收证明。
1.2.6对于推荐的任何替换产品应说明与本招标技术规范存在的差异并提供替换产品完整的技术条件和一切必须的证明其替换合理性的说明。
1.2.7投标人应提供通过省级及以上相应机构颁发的产品(技术)鉴定证书。
除以上内容外,投标人应对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的其他内容明确应答或明确承诺。
如果需要的话,投标人应免费提交招标人要求的供合理评标用的补充数据和资料。
1.3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
1.3.1本招标技术规范适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所有采购的电力电缆。
具体为:
提供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的电力电缆、相应的试验、工厂检验、试运行中的技术服务。
1.3.2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不超过两周的时间内尽快向买方提交一份详细的生产进度表。
这份生产进度表应以图表形式说明设计、试验、材料采购、制造、工厂检验、抽样检验及装运,包括对每项工作及其过程足够详细的全部细节。
1.3.3交货时间如有延误,卖方应及时将延误交货的原因、后果及采取的补救措施等向买方说明。
1.4对设计图纸、说明书和试验报告的要求
1.4.1技术资料和图纸的要求
1.4.1.1如有必要,工作开始之前,卖方应提供6份图纸、设计资料和文件经买方批准。
对于买方为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直接做出的修改,卖方应重新提供修改的文件。
1.4.1.2应在试验开始前1个月提交6份详细试验安排表。
1.4.1.3如果卖方在没有得到批准文件的情况下着手进行工作,卖方应对必要修改发生的费用承担全部的责任,文件的批准应不会降低产品的质量,并且不因此减轻卖方为提供合格产品而承担的责任。
1.4.1.4所有经批准的文件都应有对修改内容加标注的专栏,经修改的文件应用红色箭头或其他清楚的形式指出修改的地方,应该在文件的适当地方写上买方的名称、标题、卖方的专责工程师的签名、准备日期和相应的文件编号。
图纸和文件的尺寸一般应为210mm×297mm(A4纸型)。
1.4.2产品说明书
1.4.2.1提供电缆的结构型式的简要概述及照片。
1.4.2.2说明书应包括下列各项:
型号、结构尺寸(附结构图)、技术参数等。
1.4.2.3提供详细的装箱清单。
1.4.3试验报告
1.4.3.1提供电缆的出厂试验报告。
1.4.3.2提供与所招标型号相同的电力电缆的型式试验报告
1.4.3.3需要时提供特殊试验报告,如阻燃试验、防白蚁试验等。
1.5标准和规范
1.5.1除本招标技术规范的规定外,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均应按下列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制造、检验和安装。
所用的标准必须是其最新版本。
如果这些标准内容矛盾时,应按最高标准的条款执行或按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
如果卖方选用标书规定以外的标准时,需提交与这种替换标准相当的或优于标书规定标准的证明。
1.5.2引用标准
这些标准应是现行的有效版本,同时在与下述标准各方达成协议的基础上鼓励研究采用下述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序号
标准号
标 准 名 称
1
GB311.1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2
GB/T468
电工用铜线锭
3
GB/T2951.13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第13部分:
通用试验方法—密度测定方法—吸水试验—收缩试验
4
GB/T2951.21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第21部分:
弹性体混合料专用试验方法—耐臭氧试验—热延伸试验—浸矿物油试验
5
GB/T2952.1
电缆外护层总则
6
GB/T2952.2
电缆外护层金属套电缆通用外护套
7
GB/T3048.12
局部放电测量
8
GB/T3953
电工圆铜线
9
GB/T3956
电缆的导体
10
GB6995.1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第1部分:
一般规定
11
GB6995.3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第3部分: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
12
GB/T12706.2
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第2部分:
额定电压6kV(Um=7.2kV)到30kV(Um=36kV)电缆
13
GB/T19666
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
14
IEC60287
有关电缆载流量计算的标准
15
IEC60840:
2004
额定电压30kV(Um=36kV)到150kV(Um=170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试验方法和要求
1.6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数据和信息
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技术规范专用部分列举的项目逐项提供技术数据,技术数据应为产品的性能保证数据,这些数据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如与招标人所要求的技术数据有差异,还应写入招标技术规范专用部分的技术偏差表中。
1.6.2每个投标人应提供招标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的全部技术资料。
1.6.3投标人提供的电力电缆的特性参数和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
1.7备品备件
1.7.1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1.7.2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列在招标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6中。
1.7.3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列在招标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7中。
1.7.4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术规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
1.7.5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
1.7.6投标人应对产品实行终生保修,根据需要在15日内提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6所列备品备件以外的部件和材料,以便维修更换。
1.8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1.8.1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1.8.2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6中。
1.8.3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7中。
1.8.4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
1.8.5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1.9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
1.9.1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将由买方根据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在卖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1.9.2完成合同设备安装后,买方和卖方应检查和确认安装工作,并签署安装工作完成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9.3合同设备试运行和验收,根据本招标技术规范的标准、规程、规范进行。
1.9.4验收时间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完成后并稳定运行72h。
在此期间,所有的合同设备都应达到各项运行性能指标要求。
买卖双方可签署合同设备的验收证明书。
该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9.5如果在安装、调试、试运行及质保期内,设备发生异常,买卖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并按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2结构及其他要求
2.1结构
2.1.1导体
导体应符合GB/T3956和IEC60840的规定,导体铜单线应采用GB/T3953中TR型圆铜线。
800mm2以下导体应采用紧压圆形导体结构;800mm2的导体可任选紧压导体或分割导体结构;1000mm2及以上导体应采用分割导体结构。
导体表面应光滑、圆整、无油污、无损伤屏蔽及绝缘的毛刺、无锐边以及凸起或断裂的单线。
导体在挤包绝缘层前必须预热。
2.1.2绝缘
主绝缘选用超净交联聚乙烯料,半导电屏蔽料采用超光滑交联型材料,绝缘料和半导电料从生产之日到使用不应超过半年,绝缘的平均厚度不小于绝缘标称厚度,任意点最小厚度不小于标称厚度的95%(tmin≥0.95tn),绝缘偏心度应符合下式规定:
式中 tmax——绝缘最大厚度,mm;
tmin——绝缘最小厚度,mm;
tn——绝缘标称厚度,mm。
tmax和tmin在绝缘同一断面上测得。
厂家应提供相应的绝缘最小厚度及偏心度证明性文件。
2.1.3阻水结构
绝缘屏蔽和金属护套之间如有纵向阻水结构,纵向阻水结构应能满足IEC60840透水试验要求,生产厂家应采取避免阻水材料在生产过程中吸潮的措施。
径向不透水阻隔层采用金属套。
2.1.4金属套
采用皱纹铝套、铅或铅合金套。
铅或铅合金套任意点最小测量厚度不小于标称厚度的95%。
皱纹铝套任意点最小测量厚度不小于标称厚度的90%。
2.1.5电缆外护套
电缆外护套任意点最小测量厚度不小于标称厚度的90%。
电缆外护套材料为聚氯乙烯或聚乙烯,外护套应牢固包覆在金属护套上,外护套其他性能应符合GB/T2952中的相应规定。
外护套应有导电层,导电层应均匀、光滑、牢固、不脱落,在敷设和长期运行条件下应牢固包覆在绝缘外护套上。
如选择挤出外电极方式,外电极最大电阻率不大于1000Ω·m。
对外护套有颜色、阻燃或防蚁等其他要求的应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说明。
2.2工艺
2.2.1采用VCV或CCV干式交联生产线设备生产,导体屏蔽层、绝缘层、绝缘屏蔽层采用三层同时挤压成型。
导体屏蔽在与绝缘层的交界面上应光滑,无明显绞线凸纹,尖角、颗粒、烧焦或擦伤痕迹。
在绝缘屏蔽层的表面以及与绝缘层的交界面上应光滑、无尖角、颗粒、烧焦或擦伤痕迹。
主绝缘选用超净交联聚乙烯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