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rzlur从英语差生到联合国认证翻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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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rzlur从英语差生到联合国认证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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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们‖打〈败〉了敌人。

  ②我们‖〔把敌人〕打〈败〉了。

 

我对外国语的最初印象来自电视上的外语教学节目。

 

当时我也就六七岁吧,一个外语单词都不认识,却可以坐在电视前,一动不动地看完整个节目。

吸引我的,不是别的,而是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

外国人居然可以用完全不同的一套发声系统,像我们一样自由地交流。

我非常好奇,他们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

 

我的好奇心直到上初中才得以满足。

不过在此之前,我姨妈家的表姐先我开始学习英文,偶尔会教我一两个单词。

我印象最深的便是Christmas这个词,其实当时并不大清楚所谓的圣诞到底是什么样的节日,是这个词本身的读音让我难忘,以一个摩擦音开头,然后卷舌,最后闭嘴,中间穿插着两个“嘶”音,实在是好听。

 

十一岁的时候,我终于上了初中,这是一件令人兴奋的事情,因为我也要开始学习英文了。

 

我清楚地记得我的启蒙老师叫吕继华。

她长得白白净净的,身材算得上高大,头发却很稀疏,有很多漂亮的衣服,几乎每天都不重样,尤其是夏天。

教我们那年,她还十分年轻,只有二十岁的样子,刚刚从中专或中师毕业,对教育事业充满希望和梦想,书教得相当认真,我们有幸成为她的第一批学生。

 

然而,我最开始却并不是一个好学生。

我的很多同学在升初中之前的那个暑假,参加了英文热身班,一入学就比我高出一大截,这让我很难过。

我的同桌叶涛,是个留级生,脸上有一道明显的刀疤,目光显得桀骜不驯,心事重重却并不喜欢与人交流,显得早熟。

尽管如此,我还是非常崇拜他,因为每次英文考试,他都是90多分,而我往往只有60多分,好一点的话,70多分。

 

这种状态持续了整整一个学期。

有一次老师叫我起来读课文,我刚一开口,同学们就哄堂大笑,连老师都忍不住笑了,可以想象我当时的发音是多么糟糕。

我对自己很失望,对英文也很失望。

我被英文的发音和文法完全弄糊涂了。

我想,也许我不是学语言的料。

 

到了第二个学期,我们开始学习国际音标,这是我第一次觉得英文的发音原来也是有规律可循的。

以前考试的时候经常有“下面哪一个单词中的a与其他三个发音不同”这类题目,我都是瞎猜,有时候甚至靠数这个字母在单词中出现的先后顺序来判断。

学了音标以后,我觉得豁然开朗,原来只要记住一些基本的原则,这类题目就很好做了。

 

在此之后,老师开始讲句子的成分。

说实话,在此之前,我连中文当中如何区分主谓宾定状补都不知道,更不用说英文了。

可以想见,很自然地,我又陷入了痛苦当中。

可是因为有了学音标的经历,我就觉得不能轻易放弃。

我仔细地看书,听课,然后终于,在老师早已讲完句子成分之后的某一天,我醍醐灌顶,顷刻间什么都明白了。

然后,我又触类旁通,很快弄明白了中文里的句子成分到底是怎么回事。

 

在语音和文法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之后,我的成绩直线上升。

老师教得认真,我也学得认真,常常能考到和叶涛同样高的分数。

我对英文的兴趣又被重新点燃。

就这样,我从此告别了英文差生生涯,进入优等生行列,并且再也没有回头。

 

 

大概因为吕老师是新手,到了初三毕业班,我们就换了一个老师。

我一度有些伤心,不过又有什么办法呢。

 

新老师叫董荣,胸前戴着十字架项链,应该是个基督徒,比吕老师年纪大些,显得成熟,也更严厉。

这个老师的教学方法与她的前任有很大不同。

初三一上来,就领着我们唰唰唰学完了整本书的生词,而不是像以前那样,一课一课地学。

坦白地讲,我不大习惯这样的教学方式。

 

死记单词从来都不是我的强项,直到现在依然如此。

我的很多同学和同事都曾经背过GRE红宝书之类,我从来没有。

大学期间曾经买过一本类似的书,似乎叫做《星火记忆法》,结果刚背完A打头的单词,我就放弃了。

后来大学毕业,同学的一本托副词汇留给了我,我试图像同学那样背单词,结果又重蹈覆辙,大概B打头的单词都没有背完。

 

董老师其实是一个相当和蔼的人,她表面上的严厉掩盖了她的温厚。

我很快适应了她的教学方法,学习成绩进一步提高,不仅在班上名列前茅,在整个年级六个班上也都算佼佼者。

后来中考的时候,正好是董老师带我们去参加考试。

我不知道为什么,非常紧张。

董老师安慰我,说我是最不用紧张的一个。

结果也证明她是对的,我的英文考了95分。

 

高中三年,我都没有见过董老师。

不过后来上了大学,有一年寒假回家,竟然在大街上碰见她,当时她骑着自行车,没注意到我。

我叫她,她看见是我,有点喜出望外。

我向她问好,她问我考到哪个大学。

我告诉她郑州大学,她明显有些失望。

我知道,她对我的期望远比郑州大学更高。

 

我以班上总成绩第三名考上了本地最好的高中。

第一节英文课,就是摸底考试,我到现在依然记得是油印的考卷,散发着浓重的油墨气味。

我们刚刚升入高中,还处在兴奋状态,根本没把这次考试当回事,还互相说说笑笑。

老师看样子也没把它当回事,根本不监考,说让我们自觉,这次考试只是为了了解大家的基础如何。

过了几天,考试结果公布,我居然考了全班第一名。

 

高中阶段我们一共有三位英文老师。

第一位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士,我对他印象不深。

第二位是一个年轻的女士,人挺好的,教得不错,后来考上了研究生,走了。

第三位是一个高度近视的老头,人相当和蔼,带着玻璃瓶底厚的眼镜,喜欢练气功,经常跟我们宣讲气功的好处。

有一次,他连续缺课好多天。

回来之后,说是视网膜脱落,去郑州治病去了。

有同学跟他开玩笑:

“老师你不是练气功吗?

”他宽厚地笑着说:

“气功也有失灵的时候啊。

 

大约好学生总是容易得到老师的宠爱,我的英文老师对我都不错。

不过高中三年,基本上是在考试中度过的。

虽然我每次都能考出不错的成绩,但是我对英文的兴趣几乎被消磨殆尽。

当然,任何事情都是有利有弊。

中国式英语教学的一个好处,就是给我打下了扎实的语法基础。

中学六年,基本上除了语法和词汇,我们没有学任何别的东西,再学不好,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很多人批判中国英语教学方式,我当然也认为教学方法确有改革的必要,但是对于那些因此走到另一个极端,也就是极度强调听力和口语而完全不管语法是否正确的教学法,我也是相当怀疑的。

对于我来说,坚实的语法基础是至关重要的。

能听懂别人的话,开口讲英文,当然是好事,但如果讲出来的都是文法错乱的蹩脚英文,而自己还压根不知道错误在哪里,也是同样可悲的事情。

 

我后来做了职业翻译,常常遇到法律条文要翻,而法律英语又是出了名的让人头疼,常常一整个段落就是一句话。

要翻好这样的文件,必须有深厚的语法基础,才能从繁冗的句法结构中抽出主干,正确理解原文的意义,进而完成翻译。

 

 

 

高一的时候,我就决定大学要报考外语类。

犹记得文理分科前夕,学校贴出通知,说以后想要报考外语类的,必须选文科。

后来事实证明并不是这样,我研究生有些同学就是理科生。

不过鉴于高中时代我的物理化学都不好,选文科也就成了天经地义的事情。

我爸爸一直希望我能像我的叔叔们那样做医生,担心我学文科找不到工作,因此要我学理科。

我从小体弱多病,看医生是家常便饭,长大后一进医院就要腿软的,哪里拿得了手术刀,所以坚决地拒绝了爸爸的提议,他老人家自然很不高兴。

 

后来高考结束,我考得并不十分理想。

英文虽然是我五门功课考得最好的,但与我期待的分数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政治和历史这两门文科课程更是考得一塌糊涂,幸好语文和数学考得差强人意,所以总分还是勉强够了重点大学分数线。

报志愿的那几天,爸爸碰巧在外地出差,我就擅作主张,第一志愿报考了位于昆明的云南大学英语系,并同意调剂到日语系(我不介意学一门新语言)。

17岁之前我从来没出过远门,对于地理上的距离没有任何概念;加上整个青春期与父母相处得也并不是很好,所以当我终于有机会离开家门远走高飞时,我选择了千里之外的云南。

不知道当时为什么特别喜欢西双版纳(大概只是因为名字比较独特),以为这个地方和昆明很近,上学期间可以方便地去西双版纳旅行,多么天真的想法!

我的同学也怂恿我,说以后可以找我一起去玩。

若干年后,我真地去了昆明和西双版纳旅行,对两个地方都无比失望,很庆幸自己没有被录取。

 

我爸爸回家后听说我报了云南大学,气得半死,拿着报考院校名单研究了好几天,选了几所他心目的好学校,可是已经太晚了。

因此,后来得知我的第一志愿云南大学没有录取我,我爸爸开心得不得了。

我在第二志愿随便填了本省的郑州大学,本来以为第一志愿落空,第二志愿应该也没什么希望了。

我却很幸运地被录取(因为我的语文和英语成绩还比较高),免除了我复读的命运,所以我也就平静地接受了现实,并没有感觉太失落,毕竟郑州大学在河南还算是最好的了。

 

 

十七岁暑假结束,我背上行囊,北上去了郑州,从此开始了独立生活。

在短暂的不习惯之后,我很快适应了大学生活,并且感到如鱼得水。

这一方面是因为从刚从高三的地狱中解放出来,心理压力没有了,而课业并不太重,我有大把的时间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譬如看小说;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我学了自己喜欢的专业,从前很厌恶却不得不学的一些科目现在都不用再学了,我可以把精力集中在英文上,而英文又被分成听力、口语、精读、泛读、语音等各种更细的课程,让人耳目一新,我一度被考试浇灭的对语言的热情又死灰复燃。

 

不过,刚一入学,我还是碰到了跟刚上初一时相似的问题,那就是我的一些同学们在高中已经学过听力口语之类的课程,而我在大学之前连语音室都没有进过。

老师放磁带,那些同学已经能够百分之百地听懂,而我只能勉强听懂几个单词,这给了我一些压力,不过我相信只要我努力,总有一天我可以赶上他们,因为大学不是100米200米跑,大学是马拉松;再说也不是所有的同学都能听懂,也有很多跟我一样刚刚接触听力课的同学。

 

在老师的推荐下,我买了一个索尼随身听和一个德生收音机,随身听用来听磁带,收音机就用来听美国之音(VOA)。

印象中,那个随身听似乎没有发挥太大的作用,更多的时候都被我拿来听歌了,到我大三或是大四,随身听出了问题,我也懒得修,就扔掉了。

那台收音机现在还在,被我爸爸拿去了,放在老家,有时候他还会打开听无线电广播。

我对这台不到50元的收音机,有着十分深厚的感情。

在大学的前两年,我几乎天天都拿它听VOA,遇到不认识的单词就查字典,并且抄在我的单词本上。

我的大多数同学也跟我差不多,一到晚自习,整个班上人手一台收音机,到处都是银白色的天线,蔚为壮观。

我从最开始的慢速英文(SpecialEnglish),听到后来的正常语速的新闻,两年间不知花了多少个小时在这台收音机身上。

也正是这两年的坚持,让我的听力有了质的飞跃,同时也大大增加了我的词汇量,扩大了我的视野。

等到大二结束,我早已经赶上并超过从前领先于我的那些同学了,期末考试常常能考到全年级第一。

 

当然,有时晚上熄灯后,我也拿收音机听当地的中文节目,往往听着听着就睡着了。

我当时睡在上铺,有一次半夜,我的收音机一下子从上铺掉到地下,吓了下铺的同学一大跳。

等我把它捡上来时,频率外面的那层透明塑料壳已经脱离机身。

我重又打开收音机,发现还能听,于是就找来透明胶,把塑料壳重新粘到收音机上,虽然样子有点丑,但不妨碍我听。

这台收音机后来读研的时候又被我带到北京。

因为北京是政治中心的缘故,干扰信号非常强,我那台简易的收音机就基本上派不上用场了。

不过尽管如此,我也依然舍不得丢弃它,直到我参加工作以后,它还在我身边。

再后来有一次搬家时,我说不要了,爸爸坚持留下来,并把它拿回了河南老家。

现在我每年回去看父母,还能看到它。

一看到它,就又想起许多温馨往事,对它的感情,便又深了一层。

 

我的大学同学来自河南各地,说普通话带着各自不同的口音,有时这种口音也被带到英文中去。

我来自河南最南部,讲话带有南方口音,有些音完全发不准,譬如sh,n和l,甚至是f和h。

在这里我要尤其感谢我的精读老师王云英,她带着全班同学,从最基本的音标开始,一个一个地纠正。

到最后全部学完后,她在黑板上写下所有音标,然后点同学依次起来读,然后把每个同学存在问题的几个音记下来,课下针对每个同学的弱项进行专门指点。

正是在她的严格指导下,我得以改掉了以前发错的几个音,并巩固了其它的音,为今后讲好英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任何语言中,口音都不仅仅是简单的语言问题。

更多的时候,一个人的口音,往往能透露出他的出生地、教育背景甚至是社会地位等其它信息。

这就是为什么英国上流社会人士都争相模仿皇室口音(Queen’sEnglish)。

英国广播公司(BBC)以前都只招聘讲纯正RP(ReceivedPronunciation)口音的播音员,直到最近几年才开始接受带有苏格兰或威尔士口音的人士,但相比较而言,他们的人数要少的多。

很多人喜欢收看或收听BBC节目,固然因其节目制作精良,但同时也因为其口音十分动听,我就是其中一个。

 

我的大学老师,绝大部分都讲北美口音的英文,譬如上文提到的王老师就是如此,大约因为她早年曾在加拿大留学。

除此之外,我们的几个外教也全部来自美国或加拿大。

在大学四年里,我们的专业课中,有差不多一半的课程是这些外教教的。

因此,很自然的,我们也都被训练成北美口音,或者至少是偏北美口音。

大四的时候,我曾经去听过一场演讲比赛,其中有一个选手讲的是英国口音,我立即被英国口音的抑扬顿挫所折服,从此开始模仿英国腔的历程。

到我工作时,有一次跟一个盐湖城来的美国人一起工作,我们刚聊两句,她就说:

“你讲英文带有英国腔!

”我还满自得的。

现在我已经好多年不听VOA了,倒是常听BBC,希望有一天能够讲一口BBC腔调的英文。

 

语音语调就像是一个人的面孔,常常决定着一个人给别人的第一印象。

我在各种不同场合听过很多人对CCTV9“对话”节目主持人杨锐的评价,大部分都是负面的。

其实真正懂英文的人,都知道他的英文功底要比另一个田姓主持人深厚得多,可是就因为他的英语带有浓重的中国口音而遭人诟病。

我在工作过程中,也碰见过许多翻译,翻得不错,就是发音很不好,听了让人很不舒服。

我很庆幸,在我的大学时代,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能够遇上一个好老师,这是我一生的幸运。

 

念大学以前,我是一个十分害羞的少年。

家里来客人我都尽量回避,实在回避不了,就随便打个打招呼,妈妈觉得我不懂事,总是责怪我。

进了大学,看到高年级的同学在各种活动上口若悬河,落落大方,英文中文收放自如,内心羡慕不已。

不过,我也就临渊羡鱼而已,并没想过退而结网的事。

 

真正让我觉得必须结网是在一次座谈会之后。

刚入学的时候,我们辅导员时常会找些比较优秀的师姐(印象中我们上面那两届好像根本没有学习好的男生)跟我们座谈,几个新同学围着一个师姐叽叽喳喳,师姐作为过来人替我们答疑解惑。

有一次,我的一个同学问:

“总是不好意思张口讲英文怎么办?

”师姐说:

“要知道,我们学英文的,以后就要靠这张嘴吃饭,你怎么可以不张嘴?

”这句话深深地触动了我。

那个时候刚入学,工作的事情还不在我的日程上,不过我已经隐隐约约地意识到,我这一辈子,很有可能向师姐说的那样,要靠这张嘴吃饭了。

我想我必须开口讲英文,——心理障碍就这样瞬间突破。

 

我开始不满足于每周一次的口语课了,课间也会跟同学用英文聊天。

到了周末,还会跟同学结伴去学校旁边的绿城广场英语角去练英文。

记得那里有一个小姑娘不到10岁,已经可以讲流利的英文,让初来乍到的我自惭形秽。

后来外文系楼下有了一个更大的英语角,我就不怎么去绿城广场那个了。

外文系楼下的英语角是在每周五晚上,在忙碌的一周结束之后,没有比去英语角更好的放松方式了。

我一吃完晚饭,就雷打不动去那里找人聊天。

如果说前面两年我去英语角的主要目的还是练习英文的话,后面两年去那里,更多的则是为了聊天本身,因为我在那里认识了一些好朋友,每周五晚上是我们固定的约会时间。

我跟这些朋友保持了长久的友情,一个商学院的师兄,一个法学院的师兄,一个澳大利亚留学生,到现在还跟我保持联系。

我们聊学习,聊生活,偶尔也聊爱情,一个晚上不知不觉过去了。

到最后夜已阑珊,人们渐渐散去,我们仍意犹未尽,直聊到宿舍快要熄灯才恋恋不舍地道别。

我的很多个周五晚上,就是这样度过的。

 

直到现在,我还是非常怀念那段单纯美好的时光。

印象中,在郑州这样的二线城市,人们对于知识的渴求反而似乎更加迫切。

等我毕业的时候,外文系楼下的那个英语角,规模已经相当庞大。

反而是后来到了北外,发现北外的英语角小的要命,参加的人大部分还都是外校的或者社会上的,北外学英文的学生似乎根本不屑参加,这让我深感失望。

 

从大一下学期开始,我就开始靠英文赚钱了,当然赚的都是小钱。

跟很多大学生一样,我主要是靠做家教挣零用钱。

 

我的第一个家教是系里推荐的,教城西一个即将升初中的六年级小学生英文,每周两次。

因为是初学者,所以比较容易教,小孩也进步得快。

拿到第一个月的工资时,我激动得要命,揣着200块钱,觉得自己携带了一笔了不起的巨款,回程的路上,把脚踏车登得飞快。

快到学校的时候,花1块钱买了一根天冰香芋葡萄雪糕犒劳自己,从嘴里一直甜到心里。

这个小孩升初中之后,我就没再教他了,不过暑假过后我有打电话给他父母,问他升初中考试考得如何。

他父母说他英文考得很好,将近满分,但是语文数学考得不理想,最后没能考上理想的学校,我一方面为他遗憾,另一方面也对自己的教书能力有了一点自信。

 

后来又断断续续教过好几个学生,其中教得比较长的,只有一个郑州外国语中学的学生程颖毅。

我从大二开始教他,每周一次,直到考上研究生离开郑州。

我刚开始教他的时候,他13岁,刚上初一,我19岁。

这个少年脑袋瓜十分好用,不过因为刚开始接触英文,跟我当初一样,被英文和中文之间的巨大差异搞糊涂了。

基于本人当初的经验,我就着重讲两点:

一是国际音标,二是句子成分。

刚开始进度比较慢,不过一旦把这两个重点掌握了,进度就开始明显加快。

我于是就开始给他讲一些课本之外的语法知识,他往往也能很快接受。

到最后,常常发生我准备的内容不够用的情形,因为他实在太聪明,我计划花一个小时讲的东西,结果不到半个小时他就全明白了,搞得我颇有些尴尬,而他有一阵子似乎也对我有些不耐烦,大概觉得我耽误了他的时间。

不过,总体而言,我们的关系还是相当不错的,他父母对我很好,我一直心怀感激。

我离开郑州的那年,正好他中考,英文考了全班第一,顺利进入外国语中学的高中部,我感到欣慰。

来北京后,我们继续保持联系,但是研究生两年联系不是太多,后来工作之后,重又频繁起来。

很遗憾,他高考成绩没有达到自己的期望,选择了去澳洲留学。

他妈妈带他来北京体检的时候,我们又见了面,那时候他已经19岁了,跟我当初教他的时候一样大。

这几年,他每次从澳洲回国,只要我在北京,都会在我家小住几日,跟我俨然已经是老朋友了。

 

大三那年的暑假,我的外教Amy把我介绍给了一个黄河水利委员会的专家,帮他翻译一些有关黄河治理的资料,同时带他妻子和小宝宝去公园溜达,帮助她与中国父母交流育儿心得。

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做翻译,因此印象深刻。

暑假大部分同学都回家了,我在教室里抱着几本大字典,花了好多天才把那份资料搞定,这是我第一次了解到做翻译的难处。

因为没有电脑,最后还是请打字员帮助打出来的。

那个时候,我任何翻译技巧都不懂,翻出来的东西肯定不怎么样。

不过幸好那位专家懂中文,最后会对我的译文进行润色。

跟她妻子逛公园对我来说相对轻松,只需要翻译他跟中国父母之间的对话,不过也还是会碰到难处。

譬如有一次,一个中国人谈到孩子缺钙的问题,我却一时想不起钙在英文里怎么说,只记得在化学元素中缩写是Ca。

好在外国人立即明白我说的是Calcium,没有搞得太尴尬。

还有一次,我们看到一个老者用粗毛笔蘸水在水泥地上专注地练书法,外国人问:

“Doesthisfeellikemeditationforyou?

”在我的大脑中,meditation就是冥想,于是就直接翻成:

“你这么写字是不是跟冥想感觉差不多?

”那个老者疑惑地看着我,不知道我到底在说什么。

现在回过头来想想,觉得自己真是可笑。

meditation固然是冥想的意思,可是显然用错了地方。

对于公园里的闲聊,“冥想”这个词是太过文绉绉了,老人当然听不明白。

换作现在,我大概会翻译成:

“大爷,你这么练字是不是跟佛教里的坐禅感觉差不多?

”他保准能听得明白。

 

在大学里做兼职工作,第一个意义当然是让我部分地自立起来。

虽然还是要靠父母帮我掏学费,但依靠奖学金和兼职工资,我已经差不多可以养活自己,可以买些自己喜欢的书报和衣服。

我甚至用暑假里挣的钱给妹妹买了一辆自行车,还给家人买了些衣物。

另一方面,兼职也让我深深体会到赚钱的艰辛。

找到一个兼职本已不易,除了少数兼职是系里老师帮忙介绍,大部分时候我们都要靠自己。

自己怎么找呢?

只能在学校门口举一个牌子,等待雇主,并跟身旁的同学竞争有限的机会。

找到兼职之后,依然要面临各种各样的挑战,譬如有的学生很难相处,或者有的父母利用大学生的单纯少给工资,诸如此类,我都遇见过。

不过其实也没什么不好,提前知道这个社会是什么样子,对我们的成长并不见得是坏事。

十一

 

我念大学那会儿,外文系还很小,专业只有英文和俄文两个语种。

俄文是隔一年才招一次生,我们那一届碰巧没赶上,63个学生全部都学英文。

 

我一开始还颇为没能考上更好的大学而耿耿于怀,到后来也就渐渐释然了。

学校的名气固然重要,因为学校的名字会跟随我们一辈子,可是跟学校的名气比起来,有没有学到真才实学是更为重要的。

如果能够一举考上名牌大学,当然是可喜可贺;然而如果因为各种原因没能考上名牌大学,也不必自怨自艾。

只要老师认真教,学生认真学,结果都是一样的,除了学校的名字。

 

我们学校的师资力量也许没有办法同某些名牌大学相比,但是我们的老师大都非常敬业,无论是中国的还是外国的。

其实我觉得本科也还是打基础的阶段,只要老师的知识足够教学生就可以了,没必要一定是博士才行。

比他们的学位更重要的,是他们是否具有敬业精神。

我应该算是很幸运,虽然没有能进入一流大学,但是却有幸碰上了一批敬业的老师。

没有他们,也许就没有今天的我。

 

由于我们本身不是一流学校,老师和学生都非常谦卑,不会目中无人。

老师很显然也意识到学校的名气可能对学生的未来产生影响,因此非常鼓励我们考研,每年都会找上一届已经考上研的同学跟下一届即将考研的学生交流经验。

多年下来,外文系形成了考研的风气和传统,每年都有相当数量的毕业生考上研究生,其中很多都是北外上外之类的名校。

 

大二下学期我就买了一本《考研圣经》,考研的决心是很早就下了,至于考哪个学校我却一直摇摆不定。

本科在综合性大学上的,深深感到外文系作为少数族群的孤独;研究生的时候,就想找个专门的外国语学校,可是全国范围内就有北外、上外、广外、外交学院等多个外语院校,看上去哪一个都不错,实在让人举棋不定。

我找来各个学校的考试题目,发现北外的题目最适合我,基本没有客观题,大部分都是翻译和阅读,要求考生有深厚的语言功底和百科知识才能得到高分,而其它院校往往都要考词汇和语法结构这种我觉得很低级的题目。

再有就是北外毕竟是国内资格最老的外语学院,名气也是最大的。

我高考考得不够理想,而北外当时也不通过高考这种正常渠道在河南省招生,只在郑州外国语中学招少数几个学生,往往还都是小语种,所以即便我考得很好也还是上不了。

现在终于有机会上雪耻了,我想。

 

虽然确定了北外这所学校作为我的目标,可是具体选哪个院系的哪个专业,我又开始踌躇了。

北外除了英语学院招研究生之外,高级翻译学院也招。

英语学院又分英美文学、语言学、翻译理论与实践、美国社会与文化、英国社会与文化、澳大利亚社会与文化等专业。

我本科虽然读的是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实际上除了课本上的选段,没有读过几本文学原著,对文学了解不多。

语言学,在我看来是十分枯燥的一门学科。

在我们系,语言学和词汇学是选修课,可以二选一,我选了词汇学。

除掉文学和语言学,我能选的,只有翻译和英语国家社会与文化。

我先买了几本美国社会与文化的参考书,又写信给美国大使馆文化处索要美国历史书(因为我在郑州买不到),大使馆文化处热情地给我回信,说他们通常不赠书给个人,只赠给外教和大学图书馆,不过从我的信中,他们可以看出我一定会好好地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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