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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报批稿

 

钦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年)

 

钦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钦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年)

 

提交单位:

钦州市人民政府

组织单位:

钦州市国土资源局

编制单位:

广西国土资源规划院

(矿规编制从业机构资质等级:

甲级,证书编号:

2015001)

法定代表人:

邓强

项目负责人:

赵驱云

编制人员:

黄秘伟凌日耀

李愈华韦栋梁

编制时间:

2017年12月

 

目录

总则1

一、规划定位1

二、规划主要任务1

三、编制依据1

四、规划范围2

五、规划期2

第一章现状与形势3

一、社会经济发展概况3

二、矿产资源概况及矿业发展现状5

二、形势与要求10

第二章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14

一、指导思想14

二、基本原则14

三、规划目标15

第三章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19

一、基础性地质调查19

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19

三、矿产资源勘查19

四、探矿权设置区划20

第四章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22

一、总量调控22

二、重要矿产开发与保护布局23

三、砂石土开采规划布局29

四、开发利用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35

五、采矿权设置区划36

六、矿山开采准入条件41

第五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44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44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44

三、矿区土地复垦48

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重点工程49

第六章绿色矿业发展50

一、绿色和谐矿山建设50

二、发展绿色矿业经济53

第七章规划实施管理55

一、建立规划实施责任分工和目标考核制度55

二、建立矿产资源规划年度实施制度55

三、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项目规划审核55

四、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日常监督管理56

五、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57

六、加强规划学习宣传和培训57

七、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57

附表:

59

附表1:

规划基期钦州市矿产资源储量表59

附表2:

规划基期钦州市矿区(床)资源储量基本情况表61

附表3:

规划基期钦州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表66

附表4:

规划基期钦州市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68

附表5:

规划基期钦州市探矿权现状表90

附表6:

规划基期钦州市采矿权现状表92

附表7:

钦州市矿产资源勘查分区表118

附表8:

钦州市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块表119

附表9:

钦州市重要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120

附表10:

钦州市砂石土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124

附表11:

钦州市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表126

附表12:

钦州市矿产资源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136

附表13:

钦州市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规划表138

附表14:

钦州市矿产资源规划重点工程表140

附图:

1、矿产资源分布图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

3、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规划图

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

5、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规划图

总则

为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促进矿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钦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

一、规划定位

《规划》是钦州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矿产资源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

《规划》是钦州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本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是本市各县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

钦州市境内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本《规划》做好衔接。

二、规划主要任务

分解细化《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区规》)指标,落实规划布局、重大工程及相应的管理措施。

部署自治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授权委托管理矿种和本市负责审批的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矿区土地复垦等工作,优化开发利用结构,提出本市开采规划准入管理要求。

制定本市限制性开采矿种开采总量和大中型矿山比例,历史遗留矿山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面积等主要规划指标。

明确本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举措和规划实施管理措施;指导本市各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编制。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等部门规章,《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我区第三轮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65号)等相关文件,《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等上级行业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2006~2020年)》和《钦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广西第三轮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桂国土资办[2015]206号)等技术规程,及相关产业和矿产资源政策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标准。

四、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钦州市行政辖区,规划对象为钦州市的矿产资源,主要为陶瓷土、铅锌、钛铁、矿泉水、煤和建筑材料用矿产等。

五、规划期

规划基期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年至2020年,展望至2025年。

第一章现状与形势

一、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钦州市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部,北临自治区首府南宁市,西与防城港市毗邻,东与北海市和玉林市相连,南临南海,陆地总面积10843平方公里,地处北部湾经济区的中心,是大西南最便捷的出海通道之一,区位优势突出。

“十二五”期间,钦州市上下大力弘扬“自强实干、融和共赢”新时期钦州精神,抢抓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一带一路”等战略机遇,深入实施“建大港、兴产业、造新城、强科教、惠民生”五大发展方略,着力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实现了新一轮跨越。

经济总量大幅上升,结构持续优化。

2015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960亿元,五年年均增长11.5%,三次产业结构比例进一步优化为21.7:

40.4:

37.9;财政收入突破160亿元,年均增长22.6%;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1374亿元,年均增长30.5%;固定资产投资突破800亿元,达到810亿元,“十二五”时期累计完成3440亿元。

GDP、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港口吞吐量、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指标翻一番,工业总产值、外贸进出口总额、集装箱吞吐量等指标翻两番。

大交通格局基本形成,亿吨大港目标顺利实现。

“十二五”时期,钦州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入飞速发展阶段,陆运、水运运输条件极大改善。

铁路有黎钦货运专线,建成南钦高铁客运专线,高速公路建有南北高速(G75)、六钦高速(S43)、钦防高速(G7511)、合那高速(S60)等多条交通干线。

水运方面,钦州深入实施亿吨大港工程,目前钦州港建成万吨级以上码头泊位30个,新增吞吐能力6000万吨,港口吞吐能力达到1.14亿吨,成为能进出30万吨级船舶、吞吐能力超亿吨的大港,内外贸班轮航线达到30条,集装箱吞吐量5年年均增长35%,突破90万标箱,连续5年稳居北部湾各港首位。

千百亿产业迅速崛起,矿产品加工制造业不断壮大。

“十二五”时期,钦州市深入实施“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产业规模持续壮大,产业集聚效应进一步增强,全市亿元以上企业198家,五年新增148家,同时坚持临港大工业和县域特色工业双轮驱动,使县域工业实现跨越发展。

2015年全市全部工业总产值1391.94亿元,比上年增长6.0%。

以矿产资源为原料的加工制造业总产值507.63亿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40.78%。

其中石油加工业产值348.69亿元,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产值145.06亿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产值73.88亿元。

利用沿海临边的区位优势,充分利用区内外矿产资源壮大工业经济,已成为钦州市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

向海发展不断深入,海湾城市新姿展露。

“十二五”以来,全面开发建设45平方公里滨海新城,形成以滨海新城为龙头的中心城区的“一城四区”组团格局,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扩大到9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超过60万。

钦州市不仅获批成为全国第三批智慧城市试点,还成功创建了国家园林城市。

经过“十二五”发展,钦州市初步形成了陆、海大交通、大开放的格局,“十三五”时期是钦州市将进入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全面提速阶段,发展潜力巨大,是大有作为的机遇期和发展期。

二、矿产资源概况及矿业发展现状

(一)矿产资源概况及主要特点

——矿产资源概况:

钦州市位于钦杭成矿带的最南瑞,区域上处于钦州残余地槽六万大山隆起的南西端和钦州拗陷的中部,地层从志留系到第四系均有出露,侵入岩浆岩分布广泛,构造线以北东向为主,线状褶皱、断裂及断裂裂隙较发育,特殊的区域地质和构造特征,控制了钦州市矿产资源的赋存和分布。

市境内北部钛铁、东北部铅锌矿、北西部煤炭、中西部锰稀土矿、中部陶土石膏矿有较好的成矿条件,全市建筑用花岗岩、页岩及砂岩分布广泛,已分别发现了大中型矿床。

现钦州市已发现46种矿产,探明资源储量的有23种,探明资源储量的矿床31处,钦灵石膏矿资源储量规模达到大型规模,浦北新华铅锌矿、华荣—大垌锰矿、钦南区那活岭锰矿、大马鞍陶瓷土矿等4处矿床资源储量规模达到中型规模,其余矿产地资源储量规模为小型。

开发利用的矿产主要有煤、锰、铅、锌、铁、陶瓷土、石膏矿、矿泉水和建筑材料用矿产等19种矿产。

各矿种资源储量情况详见附表1和附表2。

——矿产资源特点:

矿产资源总量不丰富。

已发现46种矿种仅占全区已发现168种矿种的26.78%。

探明资源储量的23种矿种,仅占全区已发现矿种的13.69%。

铜、铝、钾、磷等大宗矿产品缺乏,锰、铅、锌等广西优势矿产在钦州市内分布少,所占比例低。

矿产资源集中度差,以零星分布为主。

除锰矿、陶瓷土、稀土矿集中连片分布外,其余建筑用花岗岩、砖瓦用页岩矿、建筑用灰岩、建筑用砂岩、方解石等矿产均呈零星分布。

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和开发利用规模以小型为主。

已探明资源储量的31处矿床中,大中型矿床规模5处,占比16%,小型及以下储量规模的矿床占84%;矿山开发利用规模为大中型的3处,占2015年开发利用矿山数量193处的1.5%,小型及以下开发利用规模的矿山191处,占比98.5%。

开发利用程度低,矿产品以非金属矿产为主。

开发利用矿种主要有煤、煤、铅、锌、铁、矿泉水、陶瓷土及建筑材料用矿产等19种,仅占全市已发现矿种的39%。

总的来说,矿产开发利用以非金属建筑材料为主,2015年全市开采总量720.5万吨,除煤产量22万吨、铅锌矿产量5.67万吨外,其余692.83万吨均为非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产量占比96.16%。

矿产资源加工程度不高,附加值低。

金属矿产锰、铅、锌以销售原矿为主,选冶能力不强,深加工技术水平不高。

非金属矿产建筑用花岗岩、石灰岩、页岩等矿产附加值低;陶瓷产品单一,市场综合竞争力不强,没有形成产业链。

(二)矿业发展现状及第二轮规划实施成效与存在问题

《钦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以下简称第二轮规划)实施以来,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与评价项目顺利完成,钦州市矿产资源勘查取得了较好成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逐步优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矿山土地复垦工作得到加强,矿产资源管理能力有明显提高。

但也存在铅锌矿新增储量、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矿业采选业产值等一些主要规划指标没有完成。

各项工作效果详见专栏1-1。

——基础地质调查评价覆盖率提高,资源家底基本摸清。

钦州市境内小比例尺覆盖率较高,1/20万区域地质调查、1/20万矿产资源调查,1/20万水文地质调查已覆盖全市,1/5万地质矿产调查覆盖率达到70%。

上轮规划期内完成了1/25万区域重力调查2个图幅,面积8584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积的78.83%;新增1/5万区域地质调查10图幅,在钦州市境内面积1677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积的15.47%。

通过基础地质调查与评价,进一步掌握了钦州市矿产资源分布现状。

对比我区其他市,钦州市中大比例的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与评价覆盖面积的比例还不高,调查评价手段方法不多,综合调查与评价工作进展滞后。

——矿产勘查程度大幅提高,勘查成效明显。

第二轮规划实施以来,钦州市积极落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自治区找矿突破行动方案的部署,优化勘查布局,大幅提高矿产勘查程度,目前全市13个探矿权中达到详查阶段以上占比达到92.3%(各探矿权具体情况如附表5所示)。

规划期内对稀土矿、陶瓷土、锰矿、钛铁矿及铅锌矿等矿产进行了勘查,累计提交稀土氧化物REO(332+333)7.92万吨;陶瓷土45167.2万吨,锰矿矿石量(333)以上601.43万吨,钛铁矿物(TiO2)2.13万吨,金属锌2816吨,金属铅1118吨。

开发利用这些资源,将提升钦州市矿业经济发展潜力,为钦州市矿业采选业经济迈上新台阶打下资源基础。

但主要矿产铅、锌矿新增储量没有达到规划目标。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支撑了社会经济发展。

2015年,全市持证矿山数量200个,开发利用矿山193个,主要开发利用煤、铅锌矿、锰矿、铁矿、陶土、矿泉水及建筑材料矿产等矿产十多种(详见附表3和附表4)。

全市矿石开采总量为720.5万吨,其中建筑材料矿产692.83万吨,占全市矿产资源开采总量的96.16%,非金属建筑材料矿产开发支撑了钦州市基础设施建设需求。

全市矿业采选从业人员4706人,矿业采选总产值3.1亿元,占2015年钦州市生产总产值950亿元的0.33%。

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总体粗放,矿山分散,矿产资源开发经济效益差,环境代价大,开采总量与采选总值均没有达到规划目标。

与全区其他市相比,矿产资源采选业经济总量较小,差距较大。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成效明显,治理任务仍然繁重。

第二轮规划期间,钦州市淘汰落后产能,引进先进、环保生产工艺,加大监管力度,采石场彻底改变传统“一面墙”式的高陡坡采矿方法,采用自上而下分层开采,推行边开采边治理,加快边坡和矿区绿化,积极推进矿区土地复垦,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有了明显改善。

第二轮规划期间实施了10项重点治理工程,累计投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4865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605万元),对环境影响大、居民反映较大的河树岭锰矿、平云岭锰矿、钦州矿务局稔子坪煤矿及稔子坪煤矿周边砖瓦用泥页岩矿等矿山进行了治理,已完成治理面积60公顷,累计治理完成历史遗留问题矿山地质环境面积190多公顷,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没有达到规划目标。

矿山企业加大了治理工作力度,累计完成采场、尾矿库、排土场等场地治理面积约89公顷。

通过加大宣传,鼓励矿山“边生产、边复垦”,矿山对已达到复垦条件的土地进行了复垦,已累计完成矿山土地复垦235公顷。

矿山复垦、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未能彻底扭转“旧账未还,新账又欠”的局面,治理复垦任务仍然繁重。

——矿产资源管理能力大幅上升,勘查开发利用有序。

规划实施以来,钦州市积极推进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以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整合、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整顿等重大工程为手段,在规划期内清理、关闭环境差、开采技术落后、安全管理不到位的矿山92座,将矿山总数从2007年的292座压减到2015年的200座,减幅达到31.5%。

积极推进矿山升级改造,提高产能,在矿山数量减少的情况下,将矿产资源年开采量从2007年的591.37万吨提高到720.5万吨,开采总量较2007年提高21.8%。

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矿政管理要求,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逐步完善,探索建立了具有本市特点的矿业权市场;实行联合巡查和风险抵压制度,有效地规范了钦州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较好维护了国家权益,保障了当地居民的利益。

但矿产资源管理还存在制度不完善,没有相应的创新机制体制,管理能力还要进一步提升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专栏1-1第二轮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汇总表

指标

2008—2015年规划目标

属性

截止2015年底完成情况

目标实现程度

新增查明资源储量

锰(矿石万吨)

50

预期性

601.43

实现

铅锌(金属万吨)

10

0.39

未实现

金(金属千克)

1000

0

未实现

陶瓷土(矿石万吨)

2000

45167.2

实现

稀土矿(REO万吨)

-

7.92

-

钛铁矿(TiO2万吨)

-

2.13

-

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处)

1-2

3

实现

矿石开采量(万吨)

900

720

未实现

采选业产值(亿元)

5.1

3.1

未实现

矿山总数(座)

200

200

实现

大中型矿山比例(%)

-

3.5

-

主要金属开采回采率(%)

≥88

约束性

85

基本实现

主要非金属采矿回采率(%)

≥90

92

实现

煤炭平均开采回采率(%)

≥85

84.9

基本实现

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

≥42

-

-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

新建和生产

矿山

全面治理

89公顷

未实现

历史遗留

矿山

45

190公顷

未实现

矿区土地复垦率(%)

新建和在建矿山毁损土地

全面复垦

235公顷

未实现

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土地

45

-

未实现

二、形势与要求

“十三五”时期是钦州市建成现代生态滨海城市、实现发展新跨越的攻坚时期。

钦州市区位优势明显,处于北部湾经济区的中心,是北部湾经济区的重要城市,是广西双核驱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成广西“三大定位”中任务最重,是广西构建面向东盟国际大通道的重要海上通道之一,是广西深入融入“一带一路”的重要门户之一,是广西对外合作开发的重要支点之一。

钦州市在完成“两个建成”目标历史使命责任重大,但全市总体工业基础薄弱,经济转型升级面临困难多,要成为广西新的增长极,要在全区开放发展格局中提档进位、奋力争先,要继续保持经济以10%的中高速增长。

钦州市矿产资源总量不丰,仅砂石土建筑材料矿产能满足建设需求;石化加工业、金属冶炼和延压业、水泥非金属矿产品加工制造业均需要利用市内外产品。

面对国内资源形势“三期叠加”,“五大发展理念”新要求,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增大,城乡建设一体化进程加快,建筑材料矿业开发利用空间日益趋窄,矿产资源保障和服务民生的责任加大,迫切要求矿业经济进行结构调整和升级转型,创新改革矿产资源管理体系,为矿业经济发展提供动力。

钦州市矿业发展伴随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面临新的历史机遇与挑战。

(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要求矿产资源提供持续保障

钦州市近几年经过高速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业基础溥弱,发展后劲不足,存在出口疲软、内需不足、创新不强的现象,要全面完成自治区十三五规划在钦州市的总体部署,仍要求经济以10%中高速发展,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钦州保税港区和滨海新城的建设力度,进而带动全市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会带动建筑材料矿产需求增加,但钦州市建筑材料矿产资源总量小且零星分散,主要建筑材料矿产保有资源储量中,建筑石料用灰岩4541千立方米,建筑用角闪岩1938千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26194千立方米,建筑用砂岩1127千立方米,砖瓦用页岩31357千立方米,陶瓷土300000千吨。

按现有开发利用水平,保有资源储量均能满足规划期5年生产,10年后除陶瓷土、花岗岩外,其他矿产资源将逐步枯竭。

而且规划期内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将进一步建增加筑材料矿产需求,开采量将会大量增加,建筑材料矿产资源持续保障能力将进一步降低,并且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高,资源浪费严重,迫切需要加大新材料、新产品的开发利用,加快综合利用的引导,加快矿业转型升级,以保障经济建设对矿产资源的需求。

(二)调整经济发展布局需要优化资源开发利用格局

钦州市已进入工业化和城镇化关键时期,产业发展基础加速形成,培养新引擎,探索新方式、拓展新空间,加快沿海重大项目布局速度,中石化、武钢等以矿产资源为加工原料的工业企业要保持持续稳定生产,钦州保税港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重大平台将成为新的增长点。

钦州市向海发展格局已初步形成,需要改变钦州市现有矿业布局,将钦南区、钦州港区内过多的采石场、砖厂有计划地关闭或引导往内地迁移,为经济发展布局让出发展空间。

(三)生态文明建设为矿业经济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广西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构建“一屏五区一走廊”生态安全格局,钦州市与“五区”中的十万大山和北部湾沿海二个生态功能区关系紧密,生态文明建设任务重、责任大。

钦州市工业经济中,以矿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制造业产值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40.78%,加工制造业以石化、冶炼等高污染、高能耗为主,工矿加工制造企业的发展威胁沿海生态环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粗放,环境保护意识淡薄,土地损毁面积逐年扩大,部分地区“绿水青山”遭到破坏。

这迫切要求矿业发展要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将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首位,注重“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推进资源有效保护、节约综合利用与矿业绿色发展,促进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与地方经济协调发展。

(四)矿业经济发展方式面临深度调整

“广西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加大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延伸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加快去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完善企业退出机制。

钦州市存在建材行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不足,过剩产能还在延续,经济效益下行等问题,迫切要求矿业经济切实改变发展方向,要以绿色矿业为前提,建立绿色评价体系,加快科技创新,以资源利用方式转变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行矿业升级转型。

钦州市建材矿产设计产能大,但实际上开工不足,资源浪费较严重,矿山企业创利水平低;矿山散、小、乱的情况未得到根本根治,矿业经济要进行深度调整,坚持节矿节能,形成“生态立矿、生态兴矿、生态强矿”的绿色发展之路。

第二章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十三五”是钦州市建成现代化生态宾海城市、实现发展新跨越的攻坚时期,是重大战略机遇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要提升质量和产量,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资源保障。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实现将广西建成国际通道、战略支点、重要门户“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开放创新、港城联动、产业强市、生态惠民”发展战略,建通道、扩总量、提质量,实现社会经济跨越式发展,将钦州港建成我国重要的矿产品集散基地,稳定并拓展石化、钢铁、冶金、能源等外向型资源供应渠道,大力研发建筑用陶等新型建材产品,推进建筑石料、砖瓦开发供应规范化、规模化、基地化进程,提高资源集约节约综合利用水平,加快推进绿色和谐矿山建设进程,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创新矿产资源管理理念,全面推进矿业经济转型升级,切实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对经济发展的推动力,为钦州市基本建成“一带一路”有机衔接门户港、区域性国际合作新高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钦州“十年巨变”目标提供坚实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绿色发展。

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准确厘清生态红线范围,矿产开发坚决避开和退出生态红线,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协助建设好、保护好十万大山和北部湾沿海生态功能区。

坚持绿色勘查、绿色开发理念,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推行节能环保新技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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