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综合类题库考点《民法》D卷带答案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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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综合类题库考点《民法》D卷带答案解析

事业单位招聘综合类题库考点《民法》(2021年最新版)

1、单选题某天深夜,骑车人甲不慎掉入修路挖的坑里,造成车坏人伤,此坑四周无栅栏围住也未安置红灯。

后来查明,该坑是某修路队雇用的王某所挖。

甲的损失_____

A:

应由某修路队担当

B:

应由王某担当

C:

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担当连带责任

D:

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分担

参考答案:

A

本题说明:

【答案】A。

解析:

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记和实行平安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担当民事责任。

2、多选题林某受某电影制片厂之邀,将自己的一篇小说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改编完成后,导演李某又请林某为其主题歌谱曲。

1999年9月,电影拍完后,未获审查通过,此时林某已出国无法联系。

无奈,a电影制片厂只好先后请王某、张某修改原剧本,其中张某仅在王某修改稿基础上略作改动,但拍出的电影仍未获得审査通过。

林某归国后,重新修改了剧本,导演李某遂以该修改稿为基础,参照王某、张某的修改稿,完成了拍摄工作,并获得审查通过。

该片上映前,林某为一电视剧谱曲,林某将为该电影的谱写的主题曲稍加改动又给了电视剧制作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_____

A:

电影剧本为合作作品,应由林某、王某、张某共同享有著作权|

B:

电影剧本不是合作作品,著作权只能归林某一人

C:

林某将已经发表的电影作品中自己谱写的主题曲许可他人用法,未征得制片人同意,侵害了制片人的著作权

D:

林某将已发表的电影作品中自己谱写的主题曲许可他人用法,是合法地行使自己的独立著作权,不构成侵权

参考答案:

BD

本题说明:

【答案】BD。

解析:

王某、张某没有参与创作,不享有著作权;对于改编,没有独创性的成果,不享有改编的著作权。

对于音乐等可以单独用法的作品的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3、单选题甲和乙共同出资购买了一间房并出租给丙,租房期间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乙和丙均表示情愿购买,应_____

A:

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优先购买

B:

在同等条件下由丙优先购买

C:

在同等条件下由甲决定卖给谁

D:

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丙共同购买,各享有一份份额,形成共有关系

参考答案:

A

本题说明:

【A】依据题意,乙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共有权,而丙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租赁权,共有权优于租赁权,故本题选A。

4、单选题甲厂向乙公司去函表示:

“我厂生产的‘彩虹’牌衬衣,质量上乘,全棉面料,每件50元,现有2000余件库存,假如贵公司需要,请与我厂联系,我厂一律送货上门。

”乙公司回函:

“我公司愿向贵厂订购‘彩虹’牌衬衣1000件,单价不变,但每件衬衣须附送一个黑色领结。

”两周后,乙公司收到甲厂发来的1000件衬衣,但这批衬衣并没有附送领结,于是乙公司拒收,乙公司的拒收行为是否违约?

_____

A:

违约

B:

不违约

C:

部分违约

D:

承诺部分生效,合同成立

参考答案:

B

本题说明:

B[解析]《合同法》第25条规定: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该法第30条规定: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全都。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酬劳、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因此乙公司的回函不应视作承诺,而是新要约,甲公司并没有对此新要约做出承诺,故合同不成立,乙公司不构成违约。

故本题应选B。

5、多选题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哪些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_____

A:

被告住宅地人民法院

B:

原告住宅地人民法院

C:

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D: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

AD

本题说明:

A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宅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故本题应选AD。

6、多选题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带女儿外出旅游,发生车祸全部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_____

A:

推定女儿先于王某和李某死亡

B:

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

C:

王某和李某互不继承

D:

女儿作为第一挨次继承人继承王某和李某的遗产

参考答案:

ABC

本题说明:

【答案】ABC。

解析: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大事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7、单选题《物权法》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_____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财产的全部权。

A:

全国人大

B:

全国人大常委会

C:

国家主席

D:

国务院

参考答案:

D

本题说明:

【答案】D。

解析:

《物权法》第45条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全部的财产,属于国家全部即全民全部。

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全部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8、单选题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完全的意志的自由,自主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

这体现了_____。

A:

诚恳信用原则

B:

民事活动自愿原则

C:

民事活动公正原则

D:

主体地位公平原则

参考答案:

B

本题说明:

正确答案是B

【解析】依据题干中的关键字眼“完全的意志的自由”和“自主”,可看出这体现的是民事活动自愿原则。

答案选B。

本题相关学问点:

诚恳信用原则,本意是要求根据市场制度的互惠性行事。

在缔约时,诚恳并不欺不诈;在缔约后,守信用并自觉履行。

民法规定该原则,使法院在审理具体案件中,能主动干预民事活动,调整当事人利益摩擦,使民事法律关系符合正义的要求。

民事活动公正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推断标准,在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

主体地位公平原则是指主体的身份公平。

身份公平是特权的对立物,是指不论其自然条件和社会境况如何,其法律资格亦即权利力量一律公平。

9、推断题未成年人和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力量或限制行为力量的公民不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其房地产买卖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

_____

参考答案:

正确

本题说明:

参考答案:

正确

解析:

无民事行为力量或限制行为力量人不能独立进行与其行为力量不符的民事活动。

10、多选题A小区王某等住户因车位问题与该小区的开发商B公司发生争议。

B公司与王某等住户的购房合同规定:

B公司将为本楼住户供应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

但王某等住户搬进小区后,发觉B公司已将该楼50多套房连同地下停车场卖给了C公司。

C公司明确表示,地下停车场的车位仅供本楼本单位的职工用法,其他住户要停车必需按每天15元的标准缴费。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地下停车场属于业主共有部分,B公司无权转让

B:

王某等住户可以依据其与B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B公司的违约责任

C:

王某等住户有权无偿用法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

D:

C公司是地下停车场的新的全部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用法方式

参考答案:

BD

本题说明:

【答案】BD。

解析:

《物权法》第74条规定: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商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据此,地下停车场的全部权并不因住户购买楼上的楼房就当然取得,即地下停车场属于专有部分。

B公司有权转让,C公司合法受让地下停车场,作为新的全部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用法方式。

王某等住户可以依据其与B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B公司的违约责任。

11、单选题高中生钱某于1980年9月2日诞生。

1998年6月1日钱某在校将同学李某打伤,致其花去医药费2000元。

钱某毕业后进入一家炼钢厂工作。

1999年2月,李某起诉要求钱某赔偿医药费。

该民事责任应由谁担当?

_____

A:

钱某担当,因钱某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且有经济力量

B:

钱某之父担当,因钱某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未满十八周岁,没有经济力量

C:

主要由钱某之父担当,钱某适当赔偿

D:

主要由钱某担当,钱某之父适当赔偿

参考答案:

A

本题说明:

【答案】A。

解析:

《民通看法》第161条第1款规定,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十八周岁,在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并有经济力量的,应当担当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力量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担当民事责任。

故本题答案为A。

12、单选题甲将其电脑借给乙用法,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_____

A:

无效

B:

有效

C:

效力待定

D:

可变更或撤销

参考答案:

C

本题说明:

【答案】C。

解析:

本案在未经过甲追认,即向对方表示承认合同的效力之前,效力尚处于不确定状态,所以属于效力待定。

C正确。

效力待定的合同既不是有效也不是无效,是力处于不确定状态,

A、B错误。

《合同法》规定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不包括效力待定的合同,D错误。

13、多选题甲将前女友乙的照片传到互联网上,并公开她的姓名、电话、单位名称等,且捏造事实恶意诽谤,乙发觉后要求网络服务供应者删除,但遭拒绝。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_____。

A:

网络服务供应者对甲的行为担当补充责任

B:

甲的行为侵害了乙的隐私权

C:

甲的行为侵害了乙的名誉权

D:

网络服务供应者对甲的行为担当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

BCD

本题说明:

BCD。

[解析]甲未经允许将前女友乙的照片、姓名、电话等传到互联网上,侵害了乙的隐私权,因此B项正确。

甲捏造事实对乙进行恶意诽谤,侵害了乙的名誉权,因此C项正确。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3款的规定,网络服务供应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实行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担当连带责任。

本题中,网络服务供应者拒绝了乙的删除要求,在已经知道甲的行为涉嫌侵权的状况下仍不实行措施,应当担当连带责任,因此A项错误,D项正确。

14、单选题当事人既商定违约金,又商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非违约方_____

A:

必需选择定金

B:

必需选择违约金

C:

可以选择其中的一种

D:

必需同时选择两者

参考答案:

C

本题说明:

【答案】C。

解析:

《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商定违约金,又商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硬性记忆,定金和违约金只能选其一。

答案C项。

15、单选题某宾馆为了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

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

8月15日,宾馆依商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

摄像机全部权何时转移?

_____

A:

8月7日

B:

8月8日

C:

8月9日

D:

8月15日

参考答案:

C

本题说明:

【答案】C。

解析: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8月7日买方占有,合同生效的时间是8月9号,所以,买方自8月9日取得全部权。

16、单选题依我国《继承法》,关于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关系,正确的选项是_____

A: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B:

法定继承优先于遗嘱继承

C: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无所谓谁优先

D: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不相干

参考答案:

A

本题说明:

【答案】A。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5条规定:

“继承开头后,根据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根据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根据协议办理。

”遗嘱继承在效力上优先于法定继承。

17、单选题下列情形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有_____

A:

10周岁的少年出售劳力士金表给40岁的李某

B:

5周岁的儿童因创造制造而接受奖金

C:

成年人甲误将本为复制品的油画当成真品购买

D:

出租车司机借抢救重病人急需租车之机将车价提高10倍

参考答案:

A

本题说明:

【答案】A。

解析:

依据《合同法》第47条、第48条、第51条,限制民事行为力量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均属效力待定的合同,因此应选A项。

18、多选题甲公司因购买乙工厂生产的瓷砖,欠乙工厂货款10万元已到期未还。

某日,甲公司派两辆卡车到乙工厂拉货,但因卡车需要修理,甲公司就将车交由兼营修理汽车业务的乙工厂修理。

三日后,因甲乙对到期货款未达成协议,乙工厂将两辆卡车扣留,要求甲公司在两个月内支付所欠货款,否则将变卖卡车以所得资金抵偿货款。

乙工厂行为的性质认定不正确的是?

_____

A:

乙工厂的行为是行使抵销权的行为

B:

乙工厂的行为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为

C:

乙工厂的行为是行使担心抗辩权的行为

D:

乙工厂的行为是合法的行使留置权的行为

参考答案:

ABC

本题说明:

【答案】ABC。

解析:

我国《物权法》第230条规定: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第231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由此可见,《物权法》对留置的规定不再限于合同债权,全部债权人在符合条件时均可行使留置权。

此外,对企业之间的留置放宽了限制,留置标的不限于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本案中卡车虽然与货款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本案中留置卡车的行为是企业间留置权行使的行为。

故D项正确。

《合同法》第66条规定: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挨次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商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同时履行抗辩权因双务合同也就是同一合同互负债权债务,所以本题中不符合这一要件,不是履行同时履行抗辩权。

《合同法》第68条规定: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准确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峻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躲避债务;(三)丢失商业信誉;(四)有丢失或者可能丢失履行债务力量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准确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担当违约责任。

”第69条规定:

“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准时通知对方。

对方供应适当担保时,应当复原履行。

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复原履行力量并且未供应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依据合同法原理,上述两个法条所规定的是担心抗辩权制度。

担心抗辩权行使的主要特征是双务合同当事人一方先中止履行,然后选择或解除合同或复原履行。

所以本题明显不符合此项规定。

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抵销可分为法定抵销和意定抵销,本题中不能依据《合同法》第99条的规定进行法定抵销。

并且,当事人之间没有抵销合意,也不存在合意抵销的问题。

19、单选题我国法律规定社会组织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不包括_____。

A:

有自己的名称

B:

拥有规范的组织章程

C:

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和营业场所

D:

注册资金

参考答案:

B

本题说明:

正确答案是B

【解析】《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规定: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

(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担当民事责任。

”选项A、C、D属于社会组织取得法人资格应具备的条件,所以正确答案是B。

B项有肯定的干扰性,它事实上是全民全部制企业、集体全部制企业取得法人资格应具备的条件,而非社会组织。

本题相关学问点: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力量和民事行为力量,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担当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民事权利力量和民事行为力量,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毁灭。

20、单选题下列哪一项是无效的合同?

_____

A: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的合同

B:

在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状况下,限制行为力量人实施的超越其行为力量范围的民事行为

C: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D:

无权处分行为,指没有处分权而擅自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

参考答案:

C

本题说明:

【答案】C。

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以下五种合同是无效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因此选C。

21、推断题土地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买卖。

_____

参考答案:

错误

本题说明:

参考答案:

错误

解析:

土地的全部权属于国家,用法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转让。

22、多选题甲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儿子乙,少部分的存款留给女儿丙。

后乙因盗窃而被判刑,甲难过至极,在病榻上当着众亲友的面将遗嘱烧毁,不久去世。

乙出狱后要求根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_____

A:

乙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B:

乙只能依据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遗产

C:

乙无权继承任何遗产

D:

可以分给乙适当的遗产

参考答案:

BCD

本题说明:

【答案】BCD。

解析:

《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终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由此可知,公证遗嘱的推翻方式只有三种:

(1)再次公证;

(2)对财产(非遗嘱)法律上的处分;(3)对财产(非遗嘱)事实上的处分。

当众撕毁不影响公证遗嘱的效力,所以本题中,虽然甲将公证遗嘱烧毁,但是并没有转变原来的公证遗嘱的内容,所以乙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A的说法是正确的,但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CD。

23、单选题陈某外出期间家中失火,邻居家10岁的女儿刘某呼叫邻居救火,并取自家衣物参加扑火。

在救火过程中,刘某手部烧伤,花去医疗费200元,衣物损失100元。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_____

A:

陈某应偿付刘某100元

B:

陈某应偿付刘某200元:

C:

陈某应偿付刘某300元

D:

陈某无须补偿刘某

参考答案:

C

本题说明:

【答案】C。

解析:

没有法定的或者商定的义务,为避开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构成无因管理。

所以本题中刘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其有权要求陈某偿付其因管理行为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挺直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

本题中刘某救火中手部烧伤花去的医疗费200元和衣物损失100元都属于必要费用,陈某应当偿付,故选C。

24、多选题王奉与李海发生口角,王奉将李海打伤。

刘山见状,上前劝架,王奉失手将劝架的刘山打中要害,损害致死。

刘山死后,刘家发生财产继承。

在本案中,属于行为的是_____

A:

王奉对于李海的被损害

B:

王奉对于刘山的死亡

C:

刘山的死亡对于刘家的财产继承

D:

刘山的死亡对于李海的被损害

参考答案:

AB

本题说明:

【答案】AB。

解析:

在本题中,王奉的损害行为对于李海被损害、刘山的死亡而言,属于行为,并且为不合法行为。

由于其殴打行为是受意志支配的,并且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

而刘山的死亡对于刘家的财产继承而言,属于大事,由于刘山的死亡是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的,并引起了财产继承的法律后果。

D选项刘山的死亡对李海的被损害之间没有联系,是单独发生的两个大事。

25、多选题依据我国《合同法》,以下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风险负担的表述错误的是_____

A:

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担当

B:

在途货物的风险自合同成立后即转移给买受人

C:

需要运输的标的物,自交付给买受人后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D:

在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拒绝受领的状况下,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说明:

【答案】ABCD。

解析:

依据《合同法》第142条规定: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担当,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担当,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商定的除外。

”可知A项说法不正确。

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商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担当。

”B项缺少限定条件。

依据第141条第1款规定:

“出卖人应根据商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第145条规定:

“当事人没有商定交付地点或者商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141条第2款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担当。

”可知C项错在风险应是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转移。

依据第148条规定:

“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担当。

”可知D项错误。

26、多选题小李8岁、小张6岁。

某日放学后,两人觉得无聊,便相约到山上玩耍。

由于山上碎石格外多,两人就顺手捡起向远处掷。

农民老黄刚好在山下经过,被石头砸伤,花去医疗费5000元。

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小李、小张构成共同危急行为

B:

小张的监护人担当

C:

小李的监护人与小张的监护人共同担当

D:

由于小李与小张都是未成年人,属于意外大事,应由老黄自己担当

参考答案:

AC

本题说明:

【答案】AC。

解析:

共同危急行为又叫准共同侵权行为,所以A正确。

《侵权行为法》第8条规定: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担当连带责任。

本题中,致伤的石头无法辨别是小李还是小张掷的,但双方都掷了一些石头,构成共同危急行为,应共同担当损害赔偿责任。

由于小李与小张都是未成年人,应由其监护人担当。

C为正确答案。

27、推断题法人的权利力量范围与责任力量全都。

_____

参考答案:

错误

本题说明:

参考答案:

错误

解析:

企业法人的行为力量以其权利力量为前提并与权利力量相全都,法人的责任力量是法人行为力量的一种特别表现形式。

28、单选题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沟通电机”的合同。

有一次签订合词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

当时正值沟通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

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_____

A:

自愿原则

B:

诚恳信用原则

C: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D:

公序良俗原则

参考答案:

B

本题说明:

【答案】B。

解析:

本题中,尽管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没有明确是直流电机还是沟通电机,但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沟通电机”的合同,依据双方达成的交易习惯,可以认定标的物应当是沟通电机。

甲方违反诚信履行义务,选项B为正确答案。

29、单选题甲欠乙l000万元,丙为保证人,丁以楼房抵押。

甲到期不能清偿,而乙明确表示放弃对丁的抵押权。

后法庭查明,丁之楼房,现价为600万元。

问:

丙之保证责任是多少?

_____

A:

500万元

B:

400万元

C:

1000万元

D:

200万元

参考答案:

A

本题说明:

参考答案:

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说明》第123条规定:

“同一债权上数个担保物权并存时,债权人放弃债务人供应的物的担保的,其他担保人在其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担保责任。

”但是本题中是第三人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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