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规划设计方案上报审查相关说明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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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规划设计方案上报审查相关说明要求
规划设计方案报审要求
1.1总平面图报审要求
1.1.1图纸要求
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11月)的基本要求,并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CAD总图应以地形图为底图;拟建建筑外轮廓线按建筑物的最外墙边线用黑色粗实线绘制,建筑屋顶平面(含坡屋顶屋脊线和退层等)应当以细实线绘制,地下建筑外轮廓线应当以粗虚线表示;现状建筑用黑色粗细双实线绘制;规划已确定建筑用黑色实线绘制并用斜线填充。
(详见制图规范附件一)
2.标明图纸要素:
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在图签位置中加盖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图纸报审专用章、注册建筑师资格章。
3.图纸比例:
1:
500,1:
1000,制图单位为米;
4.用地区域位置图,表示建设用地在城市中的位置;
5.应标出征迁蓝线、用地红线、建筑设计范围棕线及各类规划控制线(包括道路控制线、地下管线控制线、高压走廊控制线、城市绿地控制线、规划河道控制线、风景区保护范围控制线、文物保护范围控制线等),标注道路名称和宽度;
6.在现势地形图的基础上,要充分反映拟建工程周围环境,包括周边用地单位名称及周边建筑情况,不仅要反映周围的现状建筑,还应反映规划已经确定的建筑,并应标出各建筑的性质、高度、层数等;
7.清晰表示拟建、拆除及保留建筑、拟建建筑之间及与现状建筑间距、拟建建筑退让相邻用地距离、拟建建筑与周边规划控制线距离、拟建建筑与高压线、地物、名木古树、轨道交通外轨边线等的距离;
8.拟建建筑使用性质、名称、层数、建筑高度、尺寸等;
(1)尺寸标注样式名为“竣工验线”,数字一律放置在尺寸线中间;
9.竖向设计(包括±0.00标高、场地标高、坡度、坡向、称帝与周边相邻地块及道路的竖向关系等);
10.为满足间距要求,设置防火墙或不开窗情况应做相应标注;
11.表达用地内绿化设计(绿地、名木、古树)、交通组织(出入口、道路、地面停车、消防环道和消防登高场地)等内容,并标注基地内主要道路宽度及转弯半径;
12.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项目(包括雨水调蓄池)在建筑物和用地内的具体位置、楼层、建筑面积等,地下车库出入口位置及尺寸。
13.项目不利因素布局图(指项目周边及内部规划和拟建的公厕、锅炉房、变配电站、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点、消防水池、中水处理站等)。
1.1.2经济技术指标要求
1.用地平衡指标表:
标明总用地面积、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公共绿地的面积及比例。
2.经济技术指标表:
标明总建筑面积(列出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建筑面积)、规划新建建筑面积、保留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停车位等;居住类项目还需标明规划居住户数、规划居住人口;
1.1.3设计说明要求
总平面图应包含必要的设计说明,包括无障碍设计、本项目及周边建筑日照测算情况、消防设计、绿色建筑、节能、环保等内容。
设计单位应对其出具的总平面图负责,并满足以下要求:
1.本项目设计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要求;
2.本项目设计符合国家有关日照标准。
按照本案建设后,本项目自身及对周边现状建筑均满足国家规范规定的日照标准,未产生不利影响;
3.本项目设计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要求;
4.本项目指标核算以《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及《乌鲁木齐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为标准;
5.本项目建筑面积含阳台建筑面积,阳台建筑面积按全面积计算;
6.本项目设计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要求;
7.本项目设计满足我市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相关规定;
8.本项目设计满足相关国家及地方法规、规范、标准、规定等的要求。
1.2立面效果图要求
1.应报送2个以上不同方案,绘制建筑正、背立面效果图;
2.应尽可能反映真实的背景环境,群体建筑应有鸟瞰效果图(整体鸟瞰;局部中心景观节点鸟瞰;小区入口处低视点鸟瞰);
3.立面外轮廓及主要结构和建筑部件的可见部分(门窗、雨蓬、檐口、女儿墙、屋顶、阳台、栏杆、台阶、空调板、外墙装饰);
4.应标注建筑材质及色号(GB/T18922-2008)。
1.3设计方案图册要求
1.2.1图册内容要求
1.规划条件:
文本用文字表格表述清楚条件内容,规划条件图应按总图比例打印相同大小折叠装订至文本后备查。
2.区位分析:
区位图应至少采用宏观、微观两张图分别表述,清楚地反映项目相邻地块性质、道路系统、建筑、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情况;
3.现状分析:
现状分析图应标注现状用地及周边合理影响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性质、结构类型、建筑层数、建筑间距及建筑出入口位置,附现状照片,并以平面缩略图标明位置;
4.设计说明:
包括方案特色构思、用地功能布局、建筑空间布局、环境景观设计、公建项目布局等;
4.总平面图:
彩色总平面图及CAD总图;
5.功能分析图:
功能分析总平面图应标注“规划条件”所规定的功能分布,以及设计的功能意图;
6.交通分析:
交通分析总平面图应标注项目的主次入口,以及人行、车行、货流、进入地下车库等流线、标明相应规划要求的尺寸,并反应与周边路网的衔接关系;
7.绿化分析:
绿地系统总平面图应标注绿地布置、绿地面积及指标。
有公共绿地的应在总图上标明其面积与位置,建(构)筑物不得侵占公共绿地,同时还应符合园林部门的有关规定;
8.消防分析:
消防总平面图应标注消防出入口,消防车道宽度,消防车回车场、消防登高场地的位置及尺寸及消防车道转弯半径;
9.竖向规划:
分析用地范围内地势的高程、坡度、坡向,应标注以下标高,并按总图比例打印折叠装订至文本后备查:
(1)现状或规划城市道路引入点标高、坐标;
(2)规划道路中心线坐标、标高、坡向、坡度、坡长;
(3)建筑物室内外标高;
(4)道路、河渠的起点、变坡点、转折点和终点等标高;
(5)边坡、挡墙等地面关键标高;
(6)用箭头表示地面坡向,并注明坡度、坡长;
10.天际轮廓线分析;
11.视线分析:
在醒目的位置设置主要景观节点,根据道路和地形去引导人的视线。
12.日照分析:
住宅、居住区、学校、幼儿园、老年居住建筑等有规范明确规定日照要求的项目以及有可能影响用地周边其它住宅或有日照要求的项目,应进行日照分析设计,应出具日照分析报告书,加盖出图章。
出具日照平面图,并将日照分析平面图按总图比例打印相同大小折叠装订至文本后备查;
13.建筑方案平、立、剖面图,住宅项目需提供户型图、组合平面图等;
14.立面效果图;
15.管线综合规划:
现状管线接入点走向、位置、容量等基本情况及规划管线走向、位置等;
16.项目不利因素布局图(指项目周边及内部规划和拟建的公厕、锅炉房、变配电站、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点、消防水池、中水处理站等)。
1.2.2设计说明要求
设计说明包括建筑专业及其他专业设计说明,涉及建筑节能、环保、绿色建筑、人防、装配式建筑等情况的,应有相应的专项设计说明。
在扉页加盖建设单位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图纸报审专用章。
附件一
1.颜色线形规范
色号
线形
线宽
线形比例
1:
500
1:
1000
1:
500
1:
1000
地形图
25
默认
默认
默认
默认
默认
建筑外轮廓线
7
连续线
0.3
0.6
1
1
蓝线
150
连续线
0.3
0.6
1
1
悬挑线
1
L2010
0.3
0.6
1
2
地下室线
1
L2010
0.3
0.6
1
2
内图框
25
连续线
默认
默认
1
1
外图框
27
连续线
0.2
0.4
1
1
建筑线
7
连续线
默认
默认
1
1
中心线
7
ACAD_ISO04W100
默认
默认
0.7
1.4
高压走廊
6
连续线
默认
默认
1
1
断裂带
7
L2010
默认
默认
2
3
小区内道路
7
连续线
1
1
拟建建筑
7
L2010
0.1
0.2
1
2
2.字体规范
色号
字型
宽度比
字高
1:
500
1:
1000
地形图
25
默认
默认
默认
默认
道路名、高压线、断裂带等
7
宋体
0.85
3
6
坐标标注
7
宋体
0.8
1.2
2.4
引线标注、取齐等
7
宋体
0.85
1.5
3
现状建筑、楼号、层数、出入口
7
宋体
0.7
2
4
尺寸标注
7
宋体
0.8
1.2
2.4
说明词条
7
宋体
0.8
1.8
3.6
3图面标注规范
(1)尺寸标注数字一律放置在尺寸线中间;1:
500比例箭头大小为1.5;1:
1000比例箭头大小为3;
(2)道路名称注字须与道路中心线平行,置于中心线中间;
(3)标注文字统一沿被标注要素平行放置,箭头为圆点,大小为1:
500比例大小为1.5;1:
1000比例大小为3;引线不得交叉;
(4)道路中心线、建筑线,管线等的引线标注统一使用“扯旗”标注方法,按顺序排布标注名称,字高1.5(1:
500),行间距3.0(1:
500)、6.0(1:
1000),文字平行于被标注要素,道路标注引线垂至于道路中心线,箭头为“小点”,大小2.0;
(5)尺寸标注相关的现状建筑应为双线,外层加粗,线宽0.3,内层细线,线宽0.01,由外层向内偏置0.5得到;比例1:
1000的图形,上述尺寸扩大一倍;
(6)图面要突出主要内容,除红蓝线以外,小区道路、点缀小景等装饰图元一律使用7号色,绿化只绘制草地填充,树木块使用92号色,尽量少放置。
附表一:
规划用地平衡指标表
用地面积(平方米)
%
总用地面积
100
其中
住宅用地
公建用地
道路用地
绿化用地
附表二
经济技术指标表
项目
数值
单位
备注
建设用地面积
㎡
总建筑面积
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其中
新建地上建筑面积
按建筑性质分、位置
保留地上建筑面积
地下建筑面积
其中
新建地下建筑面积
按建筑性质分、位置
保留地下建筑面积
绿化面积
容积率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米
停车泊位
需标明测算标准
其中
地上
辆
需标明测算方法及地面停车率
地下
若有机械停车位需标明机械停车位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