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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计生政策盘点9类人有条件生二胎

各地计生政策盘点:

9类人有条件生二胎

各地新闻新京报[微博]魏铭言2013-08-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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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日有媒体报道,广州将有可能再次申请“单独二胎”(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生育第二个孩子)试点。

广东省计生委、广州计生局随后分别澄清,称目前不存在申请“单独二胎”试点的问题。

  而此前一周,国家卫计委3次回应“放开单独二胎”说法。

卫计委表示,生育政策包括非常庞杂的内容,“如果把调整‘生育政策’简单地理解为二胎又有放开的迹象这明显是不正确的,这和是否放开单独二胎或者二胎政策不是一回事。

”同时卫计委仍表示,正组织调查研究“完善生育政策”的思路和方案。

  而记者盘点31省份计生政策,发现各地都有各不相同的生二胎规定。

原国家人口计生委数据显示,2011年之前,真正限定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独生子女政策覆盖率仅占总人口35.4%,其他人口都实行有条件的生二胎政策。

  盘点之身份

  农村普遍“一孩半”

  当前各地农村普遍实行“农村一孩半”:

夫妻双方或一方是农村居民,其夫妻仅生育过一个女孩,可以生二胎。

  官方数据显示,“一孩半”政策覆盖了我国53.6%的人口。

  “养儿防老”是在农村仍普遍存在的传统观念。

因此,各省份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地方法规时,都或多或少地对农民放开了“二孩生育”的口子。

  比如,人口大省广东省规定,“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只生育有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在人口基数较小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则直接规定,“提倡农村居民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最多生育两个”;海南省也有类似的规定。

  在人口增长形势严峻的直辖市,对“农村一孩半”政策也相应收紧。

比如,现行《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只有“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才能生育第二个孩子。

  全国人大代表、原国家人口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马旭在今年两会上表示,东北的吉林、辽宁,江苏和安徽、福建、天津、上海等地开始针对农村家庭试点“单独家庭”放开二胎。

  归国华侨可生二胎

  这一条里列举的情况,国家均有一些单独规定,总的来说,这些规定是允许“再生育一个子女”。

  部分省份的计生条例,列举了上述条件,但称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也有不少省份在国家政策基础上,明确了地方规定。

  现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

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或回本省定居的港、澳、台同胞,身边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河北的规定类似,但将“身边只有一个子女”,收紧为“只有一个子女”。

  江西、江苏两省的规定更为细致。

比如,《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夫妻双方均为归侨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回内地定居不满六年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夫妻双方所生育的孩子均不在内地定居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夫妻一方为本省居民,一方为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或者外国人,本省居民的配偶一方婚前已有的孩子以及双方婚后生育的孩子均不在内地定居的,执行本条例规定时,不计入生育的孩子数。

  盘点之婚姻情况

  农村男子入赘可生二胎

  男方入赘可生二胎普遍适用于农村夫妻,可以说是“农村一孩半”的延伸,但各地政策在细节上有不同。

  现行《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就明确规定,“夫妻双方或女方为农村居民,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负责赡养女方父母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贵州省的规定很简洁,“夫妻双方是农民,男到独生女无儿户家结婚落户的”,可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北京《条例》的规定更看重赡养老人的承诺,“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两个月前,最新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山东省,在“二胎”政策中,则对“入赘”条件中,附加了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的男方,“要与女方父母共同生活并履行赡养义务”的现实要求。

  盘点之职业

  矿工渔民可申请再生育

  在我国西北、东北地区和沿海省份,矿工、林场工人、渔民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群众。

他们的工作充满艰辛,甚至有生命危险。

而“有一个儿子,或者多一个孩子,延续家族血脉”,也是这群人很质朴的心愿。

多个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尊重了这些特殊职业(工种)人群的生育意愿。

  现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男方连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的”,夫妻双方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可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有的地方则附加了一定条件,比如说广东规定,“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满5年以上,现仍从事该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在人口同样密集的上海规定,“一方为从事出海捕捞连续五年以上的渔民,现仍从事出海捕捞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后,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浙江、江苏、河南等人口大省的现行《条例》中,对一方是特殊职业(工种)的夫妻生育“二胎”,前提条件是第一胎为女孩。

  盘点之少数民族

  少数民族政策相对宽松

  2002年9月1日,《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其中规定,现行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实际上,在此之前,绝大多数省份都已制定了地方计生条例,均对少数民族夫妻制定了相对宽松的计划生育“要求”。

比如,内蒙古、海南等省份规定,少数民族(全国总人口在一千万以下的)公民,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

  在少数民族聚居的省份,都依据少数民族分布的特征,制定了特色的,具体的生育调节规定。

  现行《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夫妻双方均为全国一千万以下人口的少数民族,以及夫妻一方为鄂伦春、鄂温克、赫哲、达斡尔、柯尔克孜族的,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但生育间隔不得少于四年。

  在部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还实行允许夫妻生两个以上孩子的生育政策。

比如,黑龙江规定:

夫妻双方均为鄂伦春、鄂温克、赫哲、达斡尔、柯尔克孜族的,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后,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内蒙古自治区也有类似政策,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公民,提倡优生优育,适当少生。

  九类人有条件生二胎

  1984年4月13日,中央提出“在提倡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的前提下,可以有控制地对二孩生育口子开大一点。

  随后,各省份、一些地市都相继出台适合各自地区人口状况的计划生育政策,并通过地方立法,以《条例》、《办法》等形式发布并执行。

  2002年实施的《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也明确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梳理各地法规显示,九类人有条件生二胎:

  1.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

  2.农民

  3.男方入赘并赡养老人家庭

  4.矿工渔民等特殊职业

  5.少数民族

  6.归国华侨、港澳台同胞,夫妻一方是外国公民

  7.夫妻一方是伤残军人(或是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8.第一个子女身体有残疾

  9.再婚夫妻

  计划生育国家法规

  1980年9月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新的《婚姻法》规定: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1982年

  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

  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

  2002年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探访之北京东城

  生二胎意愿并不高

  昨日,东城区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现行《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了九种情况可以生育二胎,但对于城区来说,仅有再婚、双独等五种情况。

从多年来的“二胎”审批实践看,要求生育“二胎”的政策内申请者,以再婚夫妻为主;其次是双独夫妻,还有少量一胎病残儿的个案。

  “对于‘二胎’审批工作,区县人口计生部门谈不上松还是紧,完全按照政策规定,符合政策就批,没有指标限制”,上述人士介绍,审批工作的主要内容,是看申请人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比如再婚夫妻,需要申请者提交结婚证,各自的离婚证,以及当初离婚时的法院判决,作为申请人前段婚姻中孩子归属状况的法律评判依据。

  “这么多年,几乎没有发现过为生二胎而提交虚假材料的夫妻”,这位人士认为,在城市,即使是符合“二胎”生育政策的人群,生育“二胎”的意愿并不高,还有下滑趋势。

  探访之大兴安岭

  每年申请不超10个

  松岭区是大兴安岭地区人口最少的区县之一。

昨天,据松岭区人口计生局工作人员介绍,松岭区现有人口约4万,绝大多数是国企林场林业职工,其中,育龄妇女有6000多人。

计生局每年受理的二胎审批申请,仅有个位数,“有些年就两三个,多的,也不超过10个”。

  从职业和民族来看,现行《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只对边境农村居民和少数民族有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政策,林场职工、矿工,并不享受特殊的生育照顾。

  上述工作人员介绍,松岭区的少数民族人口不多,育龄夫妇基本都是国企职工,因此,也没有太多政策内可以生育二胎的人群。

每年来申请生育“二胎”的,绝大多数是再婚夫妻,双独夫妻很少。

  这些年,不仅生育观念转变,抚养孩子的成本增长更快,林场职工虽然地处偏僻的边境,但在生孩子的问题上和城市人想得差不多,“不愿多生,生一个就够了”,工作人员如是分析。

  案例1

  矿工

  “多生个孩子是家庭财富”

  莫一博在第一个孩子出生7年后,生了二胎。

  他和妻子都是山东省一个煤矿的正式矿工,两人上完学被分配进煤矿时,国家有关特种行业从业人员可生二胎的规定已开始运行。

  规定可称严苛,莫一博称,允许生二胎的第一个条件是要求第一胎必须是女孩才有可能让生二胎,“这就将很多人拒之门外。

  其余的条件以户籍为区别划分得更细,如果矿工本人的家属是农村户口,则不管矿工本人是否从事井下工作,这个家庭都能生第二个孩子。

  对于城镇户口矿工的规定显得更硬性,如果矿工本人的家属是城镇户口,则矿工需在井下“入坑”满五年,“这个规定其实包含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入坑时间需满5年,第二部分是5年内你的入坑数需达到900个,两者缺一不可。

  “如果没满足这些条件,生了二胎,那矿工面临的是缴纳数目不菲的社会抚养费或被矿上除名。

”莫一博说,家乡对计划生育控制严格,在他的身边,有未满足条件超生的例子,后来都被处罚或处理。

  3年前,莫一博和妻子商量再生个孩子。

  决心下了之后,他查看了政策的具体规定,去矿上开证明,证实他本人已入坑5年且达到900次的入坑数,之后拿着一纸证明去找计生部门,一级一级审批,最终他获得了生二胎的指标。

  对于生二胎的“考虑”,莫一博称,他不是考虑职业的危险性,“多生个孩子是家庭的财富,养孩子需要钱我可以再挣。

  这个想法在他的第二工作地云南也被那里的矿工们认同。

几年前,莫一博被调到云南一个煤矿担任管理工作,在云南,正式矿工也遵行着与莫一博的家乡相似的生二胎规定,但矿上的规定管不住很多在矿上上班的临时工,“大家同样有多子多福的观念。

  案例2

  渔民

  “也有人并不想生二胎”

  程磊从山东来大连打工,大概从10年前起他就跟大连当地的渔业公司签合同出海捕鱼作业,按从业来说,这行他干了10年,是彻头彻尾的渔业从业者。

按规定,我的户口不在大连,没有听说过有政策允许他这样的“渔民”生二胎的规定。

  程磊认为,干他们这行危险性很大,“出去一趟得两年,不知道哪天就回不来了。

政策更应该让我们干一线的生二胎,万一出了事对家也是个安慰。

  生活在江西省鄱阳湖沿岸港口的涂新力享受到了生二胎的政策,他是个彻头彻尾的渔民,一家人住在一艘10多米长的渔船上,跟其他二三十家渔民共用一个港口,这里的渔民,有的要了二胎。

  “现在当地规定,只要头胎是女孩,渔民都可以生二胎。

当然不是所有人都想生。

”涂新力说起跟他一起生活的渔民们的心态,10多年前大家是想方设法也要多个孩子,因为条件相对恶劣,与水为伴常有不测,但现在很多渔民可以去岸上打工赚钱,相对而言安全了许多,很多渔民认为只要一个孩子也够了。

  新京报记者张永生

  专家说法

  “放开二胎人口不会过快增长”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顾宝昌说,现行的生育政策实践显示,很多符合生育二胎的育龄夫妇,并不会选择“生第二个孩子”。

  顾宝昌举例说,江苏省从上世纪末,就开始实行城乡一体的生育政策,部分单独夫妻也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但是,近年来,当年的独生子女陆续都进入育龄了,却并没有多少符合政策的人去申请生育“二胎”,江苏省的生育率在降低。

  很多测算都表明,实行“单独二胎”政策后,不会带来我国人口的过快增长,新增人口“可以预见,也能承受”。

  “生育政策应趋于城乡一致”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认为,长期以来,我国的生育政策地区差异、城乡差别较大,即使在同一个省,各省份针对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户籍的育龄夫妇,生育政策的多样性也很强。

  但是,随着城镇化的脚步,流动人口越来越多,大量群众非户籍地的其他城市工作、生活、生育,如果生育政策太过多样,将增大无谓的行政成本,同时对流动育龄人群的生育造成困扰。

  因此,今后,我国生育政策的完善,不仅包括“二胎”政策是否放开本身,也包括城乡、各地区的生育政策也逐步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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