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运行委托合同协议书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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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运行委托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是本合同的热力供应方;乙方是本合同的热力使用方;丙方受乙方委托进行小区的采暖运行及收费,并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支付给甲方。
为圆满完成的冬季集中供热工作,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用热地点
年供热季乙方用热区域包括等已开户的集中供热区域。
第二条供热期限
供热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
时止,另有规定的执行相应规定。
第三条供热标准
居民住宅室内(卧室、客厅和书房)温度不低于摄氏18℃,非居民住宅室内温度不低于摄氏12℃。
另有规定的执行相应规定。
第四条供热收费
供热季热费执行市物价局相关规定,按采暖面积收费。
经合同各方核实,采暖季总计供热建筑面积,其中按照供热面积,乙方应向甲方缴纳采暖费总额万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居民区采暖费万元(大写人民币:
),并提供缴费明细。
经各方共同协商,丙方受乙方委托,于日之前支付给万元(人民币大写)。
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剩余款项万元(人民币大写),并向甲方提供所有缴费明细。
第五条供热设施维护管理
甲乙双方以乙方小区围墙外1m处阀门井为界,该阀门井至内所有供热设施产权及管理权归甲方所有;阀门进至乙方小区内的所有供热设施产权及管理权归乙方所有。
甲乙双方对各自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运行及更新改造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但均不得影响供热质量。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丙方收取热费;
(二)有权对乙方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对供热面积和供热负荷进行核查;
(三)有权监督乙方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制止乙方超量、超范围用热;经三方核查如发现未缴费供暖的,按照三倍的相应费用收取,乙方如未按规定缴纳费用,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区域供热;
(四)有权在供热之前对乙方的供热设施进行检查;
(五)乙方供热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丙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或乙方超量、超范围用热的,甲方有权向乙方限热或停止供热;
(六)属于甲方管辖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者中断供热8小时以上的;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应立即组织抢修,恢复供热;
(七)甲方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乙方违反用热规定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八)甲方发现乙方的供热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乙方。
如乙方未及时消除上述安全隐患,造成不能正常供热或者供热中断,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日提交本小区运行参数,诸如小区的供回水温度、压力和流量等,乙方应按规定的时间上报,确保或漏报的,甲方按200元/项次进行考核,累计计算,月底兑现;
(十)在丙方按规定交纳热费且没有违背上述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区域连续、保质、保量供热。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出具收费文件。
(二)乙方有权监督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间进行供热。
(三)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用热计划,并按照合同约定按时督促丙方向甲方交纳热费并出具缴费明细。
新增用热区域必须经甲方同意,在向甲方缴纳配套费和热费后方可供暖。
(四)乙方增加、减少、迁移用热设施的,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的,应当向甲方申请并办理手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发展新增热用户。
(五)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供热面积和供热负荷的核查核对工作。
(六)乙方按规定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进行维护,及时检修,保证供热设施完好。
属于乙方管辖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应立即组织抢修,恢复供热,对于因故障导致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乙方各用热小区一切与用热有关的事务和问题由乙方负责协调解决(甲方不接收乙方具体用户的投诉)。
(八)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停止供热,并要求乙方给予经济赔偿。
1、改变供热管网管径、增加供热管线或散热器;
2、在用热设施上安装放水装置;
3、转供热、改变用热性质及运行方式;
4、排放或取用供热管网热水。
第八条丙方的权利义务
丙方受乙方委托按照第四条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相关采暖费用,并按规定提交收费明细。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因甲方责任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供热的,经三方确认后,应按照延误供热的时间,折算应减收热费,并退还丙方。
2、经三方确认后,因甲方责任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甲方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丙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甲方不承担责任。
(1)用热人私自施工,结构系统不合理的;
(2)室内因装修或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期间;
(5)乙方热量分配不均衡,个别区域或用户室温不达标的;
(6)乙方供热面积超出计划的采暖面积。
3、因甲方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乙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乙方受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督促丙方按时向甲方交纳热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供热,并按日向乙方追缴滞纳金万分之三。
2、乙方不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用热计划或新增热用户的,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供热。
未缴纳热源配套费供暖的(建筑物采暖管道和供热管道连接视为开户),乙方按照建筑面积双倍向甲方补缴配套费,如未按规定补缴配套费造成甲方减少或停止供热,责任由乙方承担;给甲方早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赔偿额按照擅自新增热用户本采暖季应缴总热费的3倍计算。
3、甲方有权不定期根据丙方提供的收费详单进行核查。
对于私自盗暖的用户,乙方按盗暖用户应收采暖费的3倍额对甲方进行赔偿。
若乙方拒绝赔偿,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供热,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乙方独自承担。
4、乙方排放或取用供热管网热水的,供回水累计流量差(以产权交割点处供、回水管道上流量表数值为准)超过累计循环水量1%的部分按照每吨水50元的价格由乙方对甲方进行赔偿。
(三)丙方的违约责任
丙方未按合同规定按时向甲方交纳热费的,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热,责任由丙方承担。
第十条合同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的修改、变更需合同各方当事人的一致同意,并签定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各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确认,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三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已经实施房屋拆迁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在甲方所在地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供热期间,三方加强日常调度联系。
甲方联系方式:
乙方联系方式:
丙方联系方式:
2、乙方发现水压、水温超出控制范围,应及时联系甲方调度协调调整供热运行参数,确保系统的稳定。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合同的订立方式具体包括了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等等,但不管是以哪种方式来订立合同的,此时都有一些事项是需要当事人了解注意的。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
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行为能力及资信状况,最好是以钱款两清的方式来交易,以避免风险。
2、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1)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2)法人筹备处:
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3、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涉及到对方人员签字的地方(如验收单上)都要注意签字方的身份,是否具有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签字可能会变为个人的行为,最好在涉及到对方签字的地方都加盖公司的印章加以确认。
4、合同对方为法人:
(1)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特别注意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上对方名称和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保持一致,还应注意公司的样章的名称和营业执照上的一致。
(2)一般而言,合同上会要求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在此应确认在此处签字的人的身份,如果不是法定代表有人,则应特别注意该人员是否有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且应把授权委托书、合同书及个人的身份证明
放在一起保管,以保证签订合同的有效性。
(3)应注意签约方的资信状况,以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
(4)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5、合同主体的考察方法
(1)、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签约对方为企业时,则应注意企业下属部门,如企业各部、科、室等是不具备主体资格,不能签约的,如果签订了这样的合同可能会因为主体不适格而被认定无效;而企业的分支机构,如分厂、分公司、办事处等,则应看其是否具有对外开展业务资格(是否有授权)?
是否有非法人营业执照?
如果有授权或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才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对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审查,除审查分支机构的履约能力外,还应审查公司的履约能力的情况,因为在分支机构无力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公司还应承担补充责任。
看注册资本,是否与拟签合同标的额相称,如差别较大,则可能风险也较大,应加以注意;看企业经营范围,看拟签合同业务是否在经营范围内,不是,风险也较大;看企业的工商年检是否通过了工商部门年度检验,如果没有,则签定合同时风险也会较大。
除以上的方式以外,还应依据营业执照中记载的情况,对公司的办公地点、人员、固定资产等进行实地考察和确认。
2)、要核实对方资信情况在审核了对方的主体资格,没有问题后,则应核实签约对方的资信。
核实资信的方式与签约对象是新客户还是老客户,有很大的区别,如果是老客户,则可以考虑与其签合同,但要核对其之前的履约的情况,如履约情况差,一般不能再与其签合同,既使签,也只能同时履行合同,既交货的同时付款的合同。
如果交货期较长,则应要求对方先支付一定的履行保证金,并要求在交货的同时付清全部货款;对核对履约记录情况后,如履约情况一般或履行情况良好,则应考察其资信证明文件,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款以外的合同,一般应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证明文件,资信证明文件一般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效益情况,税务证明,银行信用等级证明以及单位的基本情况等资信证明资料;同时可以通过了解对方客户的评价,调取工商资料等其它手段核实对方所提供的资信证明情况,同时还可以对公司的注册资本情况、会计资料、股东等进行核实,最后依据对方的资信情况确定是否应签合同或签什么样的合同。
对于新客户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清款的合同外,一般应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证明材料,并实地进行考查,在确认有良好资信及履约能力后再与之签定合同,如果在此过程中能让对方提供履约担保则会极大的减少风险。
二、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
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XX仲裁委员会仲裁。
三、合同形式:
1、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除了交货的同时负款的合同外,一般应以书面的形式签定合同,在以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签定合同时一定要要求以书面的形式做最后的确认,以避免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
当然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是成立并有效的,但这样的行为会给企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风险和麻烦,应当尽量的避免;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3、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业务人员离职要及时收回上述文件,无法收回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做证据保全。
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确定是否追认;不予追认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
必要时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责任。
4、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即一年)。
5、合同签订后,合同原件须交公司统一保管。
6、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五、签定合同时还应注意到重要细节
1、保留好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可以证明身份的材料;
2、盖公章时一定要清晰;
3、合同中有修改的地方一定要签字盖章确认;
4、无合同不交易
经济形势变化导致部分企业不能正常履约,少数企业会利用企业之间合同手续上的欠缺逃避违约责任。
完备的书面合同对于保证交易安全乃至维系与客户之间的长久关系十分重要。
建议您尽可能与客户签署一式多份的书面合同,保持多份合同内容的完全一致并妥善保存。
5、有行动必留痕
妥善保管对于证明双方之间合同具体内容具有证明力的下述资料:
与合同签订和履行相关的发票、送货凭证、汇款凭证、验收记录、在磋商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资料。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变更合作约定,包括数量、价款、交货、付款期限的,也要留下书面凭证。
6、慎用善用公章
建议您完善有关公章保管、使用的制度,杜绝盗盖偷盖等可能严重危及企业利益的行为。
在签署多页合同时加盖骑缝章并紧邻合同书最末一行文字签字盖章,防止少数缺乏商业道德的客户采取换页、添加等方法改变合同内容侵害您的权益。
7、慎用授权文书
企业业务人员对外签约时需要授权。
建议您在有关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合同等文件上尽可能明确详细地列举授权范围,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业务完成后建议您尽快收回尚未使用的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合同等文件。
8、离职通知相关客户
企业业务人员离开您的企业后,建议您在与其办理交接手续的同时,向该业务人员负责联系的客户发送书面通知,告知客户业务人员离职情况。
9、撤销问题合同注意时效
如果您认为客户在与您签署合同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行为的,或者您事后发现签署合同时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者您认为合同权利义务安排显失公平的,您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
但是务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您将失去请求法院撤销合同的权利。
当然,您在撤销权行使期限内提出的请求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还将取决于您所举证据是否充分。
10、注意定金条款
您在签订合同时可能为了确保合同履行而要求对方交付定金,由于“定金”具有特定法律含义,请您务必注明“定金”字样。
您如果使用了“订金”、“保证金”等字样并且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表述一旦对方违约将不予返还、一旦己方违约将双倍返还的内容,法院将无法将其作为定金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