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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金山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要求,持续深化平安金山、健康金山建设,加强居民心理健康服务,不断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水平,制定本方案。

 

1、基本情况

金山区下辖11个街镇(工业区),229个行政村/居。

2018年,全区常住人口80.50万人,财政收入463.66亿元。

卫生事业财政经费投入8.75亿元,严重精神障碍专项工作经费84.53万元。

全区共有精神专科医院2家,核定床位369张,开放床位540张;现有医务人员203人,其中医生35人、护士168人。

区疾控精神卫生分中心挂靠区精神卫生中心,有专(兼)职人员11人。

2、工作基础

(一)组织领导

2006年起成立区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分管区长担任第一召集人,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精联办”),街镇(工业区)逐步建立健全本级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精神卫生相关工作顺利有效推进落实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工作措施和经验特色

1.多措并举,提高认识。

定期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多种途径、多形式开展精神卫生宣传普及,将心理健康校园建设纳入教育“十三五”规划,心理健康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不断提升。

2.完善网络,健全制度。

以村居、医疗机构、学校等为依托,持续完善心理服务网络体系,公立中小学均设立心理咨询室并配备心理教师,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贫困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治疗和免费药物范围逐步扩大。

3.部门配合,齐抓共管。

以精神卫生联席会议为平台,强化各部门在严重精神障碍服务管理政策制定、疑似患者排摸、风险评估、突发情况处置等方面沟通协作,2016年启动实施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居家患者社区康复工作持续深入。

(三)急需解决的问题

1.心理障碍识别低。

社会公众对心理障碍普遍缺乏客观认识,主动寻求帮助意识不强,医务人员对心理障碍识别率偏低,业务知识和能力有欠缺,难以提供及时、规范、有效的诊疗和指导。

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难度大。

受病耻感等影响,患者及家属存在故意隐瞒病情、不愿接受治疗、主动纳入管理意愿偏低等情况,部分患者和家属访视配合程度低、面访难度大。

3.专业人才匮乏制约心理卫生工作发展。

受地理位置、薪酬待遇、工作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辖区精神专科医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人员均存在人员紧缺、结构老化、能力偏弱等问题。

三、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到2021年,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社会心理服务工作体系。

通过织密服务网络、完善工作机制、壮大服务队伍、提升服务内涵等措施,建立健全各级各类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完善各项心理健康服务和管理措施,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为贯彻“两区一堡”战略定位,加快打造“三区”“五地”、全面建设“三个金山”营造良好的社会心理状态环境。

(具体工作指标目标详见附件1)

(二)策略与措施

1.构建完善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体系。

夯实基层心理服务基础。

优化增强区、街镇(工业区)、村居综治中心或社会工作室心理健康服务,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心理咨询室建设。

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帮扶体系,加强村居关爱帮扶小组等基层组织建设,落实重点人群心理疏导干预和服务管理。

推进学校心理服务网络建设。

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大心理健康教育软硬件设施建设,配备一定专兼职教师,将心理健康融入日常教育教学,为师生提供发展性心理辅导和心理支持。

各学校加强与家庭、社区、机构联动配合,培养具有积极乐观、健康向上心理品质的青少年,积极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推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网络建设。

鼓励规模较大、职工较多的党政机关和工厂、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等通过设立心理辅导室或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公安、司法、民政、信访等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在拘留所、司法所、救助管理站、信访接待场所等设立心理服务场所,配备专业人员,成立危机干预专家组,为系统内人员和工作对象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推进医疗机构心理服务网络建设。

加强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软硬件建设,区精神专科医院开设心理门诊,综合医院设立精神(心理)门诊,为患者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鼓励区妇幼保健、中医医疗、老年护理等机构将心理健康内容融入相关卫生健康服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对居民开展心理健康评估,推广老年痴呆防治等适宜技术。

鼓励医疗机构培育医务社工队伍,积极发挥其在医患沟通、心理疏导等方面的专业优势。

支持社会力量规范参与心理服务。

各部门、各街镇(工业区)要支持引导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其专业、规范发展。

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向机关、企事业和其他用人单位、基层组织及村(社区)群众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社会心理服务机构要强化相关理论和技能培训,提升对心理行为问题的服务能力和常见精神障碍的识别能力。

(责任部门:

区卫健委、区委政法委、公安金山分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信访办、区司法局)

2.健全顺畅的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联席会议部门协同机制。

依托既有的各层级精神卫生联席会议等平台,进一步优化部门组成和工作职责,深化沟通协作,实现信息互通共享。

建立健全风险预警与评估干预机制。

扎实做好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风险评估等基础性工作,落实日常排查和监测预警、响应干预等。

完善建立重点人群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优化整合政法委、公安、卫健委、网格化等平安建设管理信息平台,建设辖区社会心理服务信息库。

建立健全“多对一”服务管理工作机制。

针对不同对象的需求,建立矛盾化解、法律援助、帮扶救助、心理疏导干预、转介诊治、第三方介入等相结合的“多对一”工作机制,及时妥善解决有关问题。

建立健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机制。

多渠道、多部门开展疑似患者排摸、在册患者综合风险评估、分级分类管理、心理支持和疏导以及社区康复等服务,建立社区-医院双向转诊通道。

落实请假离院患者双向评估,消除管理盲区。

(责任部门:

各部门)

3.打造多元的社会心理服务人员队伍。

培育发展心理健康社会工作专业队伍。

研究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参与心理健康服务的支持政策,开发心理健康服务相关社会工作岗位。

加强心理学和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提高其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加强心理咨询人员队伍建设。

利用已有区校合作机制,通过开设心理咨询课程、继续教育培训、短期进修轮训等形式,为心理咨询人员提供学习成长机会。

强化心理咨询行业管理,规范从业人员行为。

发展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队伍。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引进培养心理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等提升精神科医师数量和服务水平。

加强对医务人员临床心理以及心理健康服务知识技能培训,提高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识别转诊能力。

鼓励支持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对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给予技术指导。

做大做强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

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结合文明城区创建、平安单位创建、平安志愿者队伍建设等,向社会广泛招募和发展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健全激励嘉许机制,鼓励和规范心理健康志愿服务。

(责任部门:

区卫健委、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民政局)

4.提供有效的社会心理服务内容措施。

加大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力度。

积极通过主流媒体、公益广告、宣传折页等形式,广泛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让“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心身同健康”等健康理念不断深入人心。

鼓励引导志愿者主动参加科普宣传、热线咨询等志愿服务。

拓展心理援助服务功能。

依托市级心理援助热线、12320公益热线等建立心理援助平台,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心理咨询等援助服务。

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金山实际强化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和危机管理能力建设,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援助服务。

丰富社会心理服务形式内容。

准确把握不同群体的需求,积极运用心理学知识指导精细化社会治理,为群众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心理服务。

健全行业组织并加强管理。

各部门要加强本行业社会心理服务管理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价,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护机制,防范信息泄露。

充分发挥社会心理服务行业组织的枢纽作用,建立合作交流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责任部门:

各部门) 

(三)组织实施

1.组织发动阶段。

制定下发《金山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各层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任务、部门职责、考评要求等,启动各项建设工作。

 

2.推进实施阶段。

对照实施方案,相关责任部门推进落实工作任务要求,发动各方力量参与体系建设,强化信息沟通配合,探索创新服务管理方式,提升服务成效,确保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3.持续建设阶段。

在总结评估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举措、创新做法、先进经验和取得成效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常态长效化机制,持续提升本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整体能级水平。

 

(四)督导评估

各部门、各街镇(工业区)要定期对本单位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情况进行自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研究改进。

政法委、卫健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街镇(工业区)开展督导,并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核内容。

4、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街镇(工业区)要高度重视社会心理服务在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将其作为平安金山、健康金山、文明城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组织领导和任务落实,保障必要经费。

区级层面成立由党政负责同志任组长、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金山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见附件2),各街镇(工业区)也应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全区相关工作,区委政法委将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区卫健委加强技术支持服务。

(二)完善政策制定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体现心理健康服务技术劳务价值的政策措施,增加岗位吸引力,调动心理健康服务人员的积极性。

通过政策引导和项目支持,鼓励医疗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心理健康志愿组织、社会组织等为公众提供专业化、规范化心理健康服务,不断提升金山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水平。

(三)探索机制创新

鼓励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公益性服务的筹资渠道,探索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的政策措施。

将心理健康相关机构纳入社会组织基地建设,培育孵化1-2个以心理健康服务为工作重点的社会组织。

鼓励各部门、各街镇(工业区)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拓展社会心理服务范围和内容。

附件1

金山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指标

类别

指标目标

责任部门

体系建设

依托村居(社区)综治中心等场所,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咨询师,为村居(社区)群众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以村居(社区)为单位,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成率达100%。

建立和规范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心理咨询服务点,配备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为有需求的市民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区委政法委、区卫健委

高等院校普遍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

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有条件的学校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区教育局

区和街镇(工业区)党(工)委政府信访接待场所内心理服务室建成率100%,信访来访量较大的其他党政、企事业单位定期派驻心理服务专业人员的比例达100%。

区信访办

区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心理门诊,50%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门诊,对躯体疾病就诊患者提供心理健康评估,为有心理行为问题者提供人文关怀、心理疏导,为患者提供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相结合的服务。

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开设中医心理科等科室,支持中医医师在医疗机构提供心理健康诊疗、咨询和干预等服务。

区卫健委

利用“医教结合”、“校社合作”工作机制,开展学校与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在心理健康教育和干预等方面的合作。

区教育局、区卫健委

大中小学校要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展心理辅导与咨询、危机干预等服务内容。

创建一批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

加快形成“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四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

区教育局

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等通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员工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

各部门

各部门根据居民需求,确定至少1个适宜社会组织参与的项目,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科普宣传、心理疏导等服务。

培育发展至少1家以上心理健康服务为工作重点的社会组织。

各部门

机制建设

针对流浪乞讨人员、拘留所拘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社区戒毒、自愿戒毒人员等特殊人群制订个性化疏导方案,特殊人群个性化心理疏导的覆盖率达到70%以上。

区民政局、公安金山分局、区司法局、区委政法委

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5%以上,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率和在册精神分裂症患者治疗率达到85%以上。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风险评估及分级分类服务管理覆盖率95%以上。

区卫健委

开办多种形式的社区康复机构,进一步规范阳光心园建设。

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社区参与康复率达到70%以上。

区残联、区民政局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对70%以上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疏导服务。

区卫健委

探索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政策和激励措施,给予经费配套。

各部门

队伍建设

开发心理健康服务相关的社会工作岗位,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每社区扶持不少于1名社会工作者和心理咨询人员参与为社区居民提供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服务。

区民政局

对综合医院医务人员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师进行心理健康服务知识和技能培训的全覆盖培训,提高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的识别转诊。

区卫健委

向社会广泛招募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建立至少1支心理健康志愿者队伍。

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

宣传普及

培育发展一批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为大众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健康服务。

组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

各部门

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在村居(社区)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向居民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资料,在健康自我管理小组中开展心理健康有关活动。

城镇、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65%以上。

区卫健委、区委宣传部

 

附件2

金山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

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全国及上海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张娣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平安兴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吴靖平区卫健委主任

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卢坚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朱纪林区残联副理事长

阮冬弟公安金山分局副局长

吴筱蓉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兴区信访办副主任

张葵区民政局副局长

陆卫建区司法局副局长

邵娟区财政局副局长

黄萍区教育局副局长

董觅觅区卫健委副主任

各街镇(工业区)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

金山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卢坚同志和董觅觅同志共同担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人员变动,除组长、副组长的调整需另行文外,其他成员由该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自然替补。

附件3

金山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专家组

根据全国及上海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成立金山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专家组,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马美珍金山区教育学院德研室主任

王彦凤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社工部社工

严非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社会医学和卫生事业管理

教研室教授

陈玉良金山区精神卫生中心副院长、主治医师

侯国权金山区精神卫生中心院长、心理学会会长

施小平金山区精神卫生中心副主任医师

穆新华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心理危机干预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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