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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

关于黑龙江省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及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0年1月25日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省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09年,是我省受外部冲击最大、困难最多,挑战最为严峻的一年。

全省上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扩大内需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积极推进“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紧紧围绕保增长这条主线,大打政策组合拳,国民经济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主要指标基本完成年初预期目标。

经济增长回升向好。

初步核算,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288亿元,比上年(下同)增长11.1%。

深入实施大项目牵动战略,重点推进的300个大项目进展顺利,固定资产投资实现了多年未有的高速增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029.1亿元,增长37.6%。

积极扩大消费,城乡市场购销两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01.8亿元,增长19.2%。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0.2%。

地方财政收入完成885.5亿元,增长15.5%。

结构调整迈出新步伐。

农业基础地位进一步稳固,启动并实施了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粮食产量达到870.6亿斤,再创历史新高。

畜牧业稳步发展,实现产值870亿元,增长9.2%。

工业生产逐步回升,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2905.5亿元,增长12.1%。

装备、石化、能源、食品四大支柱产业进一步巩固提升。

科技成果转化步伐不断加快,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3186亿元,增长22%。

旅游、服务外包、现代物流和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发展较快,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0.1%。

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4000亿元,增长16%。

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大为增强。

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实施重点节能减排项目417项,积极发展低碳经济,淘汰落后产能,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5.2%以上,二氧化硫排放量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下降1.6%和2%。

加快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完成造林面积335.4万亩,新增湿地保护面积71万公顷,松花江流域河流水质达标率为54.6%,提高了9.1个百分点。

民生进一步改善。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566元,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206.8元,增长7.2%。

教育、卫生和文化等公共服务明显增强。

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47.5万“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启动实施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城镇新增就业74.9万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7%以内。

实现3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

“三棚一草”改造开工建筑面积5614万平方米,城乡50万户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体住房条件得到改善。

开工建设“三供两治”项目280项,完成投资147.9亿元。

“平安龙江”建设深入开展,信访形势有所好转,全省政治、社会、公共安全形势稳定。

改革开放稳步推进。

圆满完成省政府机构改革。

省直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一批骨干企业实现战略重组。

成功组建龙江银行。

新股发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和组建村镇银行等工作进展顺利。

全面完成燃油税配套改革、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

启动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

科技、文化体制改革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深入开展。

实施出口多元化战略,推进对俄合作适应性战略调整,启动绥芬河综合保税区建设,黑瞎子岛保护与开放开发获国务院批复,被国家列为对俄合作示范区。

全年实现进出口总额162.2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25.1亿美元,分别下降29.9%和5.5%。

各位代表,去年的成绩是在遭受百年不遇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影响下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是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沉着应对、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密切配合、扎实工作的结果,是全省人民团结奋进、迎难而上、共克时艰的结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影响世界经济全面复苏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很多,我国经济回升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结构调整缓慢、进出口回升不快、财政收入减收因素增多、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足等制约我省经济发展的矛盾和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因此,我们必须正确判断形势,既要足够估计困难,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又要充分看到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进一步坚定信心,奋发进取,争取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二、2010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2010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考察黑龙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抓住国家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有利机遇,深入抓好“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着力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着力深化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着力推进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着力改善民生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按照这一总体要求,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把握以下六个方面原则:

一是把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发展的可持续性;二是把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与稳定外需结合起来,着力增强经济发展的均衡性;三是把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与推进城镇化结合起来,大力拓展发展空间;四是把推动自主创新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创新发展;五是把深化改革与促进发展结合起来,全面提升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六是把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

根据国内外环境变化和力争实现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要求,充分考虑现实条件和可能,建议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指标如下安排:

经济增长指标: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1%以上。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以上。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5%。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

进出口总额增长15%,实际利用外资增长5%。

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1%以上。

结构调整指标:

在全省经济总量中,非公经济比重要提高两个百分点。

新兴产业产值的增长幅度高于规模以上工业增长幅度。

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进一步提高。

节能减排指标:

确保全面实现我省“十一五”规划节能减排目标。

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4.8%。

二氧化硫排放量略有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3.1%。

民生发展指标: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以上。

城镇新增就业不低于6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

三、2010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今年是我省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衔接“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扩大应对危机成果、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关键一年,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着力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积极推进大项目建设,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继续深入实施大项目牵动战略,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投资的规模,确保实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5%的目标,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按照“四个一批”的要求,稳步推进省政府确定的300个大项目建设,力争开工建设100个大项目,加快建设100个大项目,抓紧谋划40个大项目,建成投产60个大项目。

进一步完善大项目推进机制,开展联合会办,加大项目开、竣工力度。

以中央投资项目和国债项目为重点,强化投资监管,切实抓好中央项目投资配套,加强项目招投标、材料设备采购、建设资金、工程质量等关键环节的管理,不断提高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率。

突出抓好现代交通网络建设工程。

保持政府主导型投资强度,计划投资845亿元,进一步加强公路、铁路、航空和航运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其中,公路,开工建设及续建公路重点工程35项,共计4659公里;铁路,加快哈尔滨至大连、哈尔滨至齐齐哈尔客运专线等在建铁路项目建设,开工建设北安至五大连池铁路等项目,力争开工哈尔滨至牡丹江、哈尔滨至佳木斯客运专线等项目;民航,推进五大连池、抚远、加格达奇三个机场及哈尔滨机场扩建工程开工建设;航运,力争开工建设富锦港和抚远港扩建工程,争取开工依兰航电枢纽,继续进行航道整治建设工程。

努力拓宽项目资金来源渠道。

大力推进重点项目融资,积极引导银行机构扩大信贷投放,继续加强银企合作,推动国开行、农行、中行、进出口银行和邮储银行与我省合作协议的全面实施。

进一步发挥龙江银行作为地方商业银行作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注重加强与央企合作,争取在工业项目、能源项目、基础设施项目、服务项目等领域与央企进行投资合作。

引导、鼓励和支持民间投资进入我省经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二)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继续实施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工程,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推进优势主导产业升级,使新兴产业的增速快于规模以上工业的增长水平,服务业增加值和研发投入的增速快于地区生产总值的增长水平。

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把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结构优化升级的重中之重,研究制定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专项规划和扶持政策体系。

加快推进高新科技产业集中开发区建设。

围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信息和先进制造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谋划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牵动力的大项目。

在清洁能源发电、生物育种、复合材料、重大节水节能、智能传感和新能源动力装备等重点领域,引导和支持一批研发、产业化和市场推广专项工程。

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继续推进科教人才强省富省工程建设。

依托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业集团,搭建高技术产业自主创新的基础支撑平台。

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知识创新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高技术产业领域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实验室的认定、评价工作。

加快集成电路、新支线飞机、核电等重大专项建设。

优化技术攻关组织形式,推动形成以优势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联盟。

继续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

争取将哈大齐地区纳入综合性国家级高技术产业基地。

继续推进重点产业的调整振兴。

认真落实国家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

通过加大技改投入、开发新产品、组建大企业集团等方式,进一步发展壮大装备、石化、能源、食品等支柱产业。

改造提升冶金、建材、轻纺等传统产业,引导地方工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加快结构调整,不断提高产品竞争力和企业影响力。

大力发展服务业。

完善扶持政策,重点支持旅游、金融、物流业、文化娱乐、服务外包等产业。

以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重点,加紧实施一批有利于缓解行业发展瓶颈制约、带动产业升级的服务业大项目。

搞好贸易旅游综合开发工程,抓好物流园区建设,进一步培育农产品等专业市场。

积极推动北国风光特色旅游开发区建设,做好重点景区的旅游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

进一步加强园区建设。

围绕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区、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区和哈牡绥东对俄贸易加工区等规划的实施,突出抓好核心示范区和重点园区建设。

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高园区基础设施水平,增强产业集聚功能。

完善跨区域的项目建设协调机制,在不同园区之间搭建招商引资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三)积极发展现代化大农业,扎实做好“三农”工作。

加强松嫩、三江两大平原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建设,加快发展现代化大农业,力争粮食总产登上900亿斤新台阶,畜牧业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到43%,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全面改善。

继续推进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建设。

加快建设三江平原14个大型灌区和西部引讷、阁山、花园三大水源工程等水利化工程,积极推进农机作业合作社建设和四大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切实抓好水稻育秧大棚、科技支撑、田间管理等工程建设,加大粮食仓储、物流和林业生态等三大保障工程建设力度。

促进农业结构调整。

继续实施“千万吨奶”和“五千万头生猪规模化养殖”工程,推动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和产业化经营。

积极发展特色水产养殖业。

进一步完善养殖业预警体系和保护机制,稳定肉类和奶业生产。

大力发展劳务产业,转移农村劳动力520万人,促进农民增收。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程,全面完成第二批新农村建设“千村试点”工作任务。

加大农村水电路气房投入力度,完成农村公路1.1万公里,基本实现全省行政村通村公路全部硬化,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0%以上。

加快建设县域经济发展体系。

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壮大一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培育立县支柱产业。

深入开展场县共建,加快垦区工业提速,使其成为拉动全省经济的新增长极。

统筹推进林区、矿区、油区加快发展。

(四)扎实做好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设生态文明。

坚决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合理利用资源,大力发展低碳、绿色经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全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强化对市(地)政府和领导班子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加强执法监督检查。

继续加大对小火电、钢铁、水泥、焦炭等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

突出抓好工业能源、建筑、交通、农业农村、公共机构和居民生活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

深入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

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从源头控制能耗不合理增长。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培育省级循环经济试点。

完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做好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各项政策。

认真做好资源型城市特别是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工作,积极发展接续产业,促进这些城市可持续发展。

积极推动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工程。

深入实施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工程,进一步调减森林采伐量。

加大湿地保护、退耕还林和防护林工程建设力度。

基本建成116个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加大支流水体污染治理力度。

积极推进乡村环境改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继续加强对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培育指导,积极探索推进碳交易。

(五)努力扩大消费需求,强化对经济增长的带动功能。

大力优化需求结构,促进消费需求持续较快增长,切实增强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切实提高城乡居民的消费能力。

认真落实中央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着力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优抚对象待遇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全面落实国家出台的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

进一步拓展消费空间。

实施好“家电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汽车、家电以旧换新”等扩大消费政策。

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演艺娱乐、文化会展、动漫等文化产业,加快家政、社区、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着力培育消费热点。

积极营造便利、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鼓励发展消费信贷。

加强商贸流通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和“双百”市场工程,支持引导连锁经营企业到城市社区、农村建立营销网络。

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抓好涉农、涉企、能源、交通、教育、医药等领域价格收费的监管工作。

强化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保证人民群众的利益。

(六)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拓展经济发展空间。

坚持把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与发展城镇化结合起来,以发展大城市和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推进城镇化进程,通过增强大城市的集聚功能和辐射功能,带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

推进城镇化试点工程建设。

全面启动实施“百镇建设工程”,着力建设一批工业重镇、商贸大镇、边贸强镇、旅游名镇。

突出抓好11个重点旅游名镇建设,形成一批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齐全、内外交通顺畅、环境整洁优美、地域特色突出的旅游名镇。

充分发挥垦区、林区、油区、矿区的资源、地缘和产业优势,努力打造一批带动能力较大、辐射力较强、各具特色的小城镇。

大力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积极构建融资平台,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大城区改造建设力度,重点加强城镇公共交通、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及市政管网建设,完善城市功能。

加强对城区经济发展的政策扶持,创新城区管理体制。

继续搞好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努力使城镇面貌有明显改观。

同时,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消除农民向城镇转移的制度障碍。

(七)继续深化改革开放,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和活力。

坚持用改革的办法破解发展难题,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努力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环境。

积极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千方百计稳定外需。

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投资项目后评价、重大项目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

认真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做到“非禁即入”。

大力实施中小企业创业成长工程,促使一大批成长型中小企业做精、做大、做强。

继续深化国企改革,积极引导和支持地方企业与央企重组。

尽快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

稳步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加快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大力发展小额担保公司和村镇银行,积极引进境外金融机构,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切实抓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扎实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重点工作。

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同时,统筹推进文化体制、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集体林权制度等各项改革。

千方百计促进对外经济稳定发展。

着力推进东北亚经济贸易开发区和哈牡绥东对俄贸易加工区建设。

实施出口多元化战略,大力开拓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

积极推进对俄合作适应性战略调整,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贸易方式。

配合国家东北振兴战略和俄罗斯远东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对俄森林采伐及木材加工、金属矿产开发等项目建设。

进一步强化对俄科技和投资合作。

不断完善口岸等基础设施功能,推动同江铁路大桥、东宁-波尔塔夫卡界河公路桥尽快开工建设,积极推进黑河大桥和洛古河大桥前期工作,抓好中俄原油管道建设,加速黑瞎子岛和绥芬河综合保税区开发建设。

把握国际资本流动新趋势,抓住港澳地区和沿海发达省份资本扩张、产业转移的新机遇,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规模。

办好第二十一届哈洽会。

(八)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

坚持对民生的投入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困难群众生活水平只能提高不能降低、民生工程覆盖面只能扩大不能缩小,计划投资701.6亿元,进一步加大保障和改善人民生活工程建设力度。

继续推进教育公平化。

认真落实国家促进教育发展各项扶持政策,全力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深入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创建标准化学校500所。

积极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

继续实施“211工程”三期。

加强公共医疗卫生工作。

加快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程,力争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85%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8%。

加快启动20个精神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黑龙江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等重点项目。

做好甲型H1N1流感等各类传染病疫情的防控工作。

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

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乡镇文化站建设工程、农家书屋工程和农村广播电视覆盖工程。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加快国家级文化基地建设。

积极推进省博物馆新馆,宁安渤海国上京遗址保护整治展示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

加快建设一批公益性开放体育场馆和设施,办好第十二届全省运动会。

加大就业和社会保障力度。

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和产业规划对就业的带动作用。

加强就业服务设施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和援助工作,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5%以上。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三供两治”工程。

进一步加大筹资工作力度,煤矿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工建设面积321万平方米、5.2万户,林区棚户区改造开工建设面积590万平方米、11.8万户,非煤矿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工建设面积1500万平方米、13.4万户,垦区危旧房改造开工建设725万平方米,改造11.9万户,改造农村泥草房22万户,新增廉租房保障10万户。

新增城市日供水能力40万吨、集中供热能力6000万平方米、燃气用户40万户、污水处理能力100万吨、垃圾处理能力4000吨。

加快推进农村新型能源建设工程。

进一步优化农村能源结构,新建大中型农村能源项目139个,户用沼气、联户和养殖小区沼气项目1.1万个,沼气乡村服务网点110个。

继续做好城乡居民生活保障。

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障标准。

高标准做好第五批750个贫困村整村推进计划,实现20万人脱贫。

继续推进“平安龙江”工程建设。

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维护社会稳定。

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治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机制。

各位代表,做好2010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

我们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同心同德,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全面实现“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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