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激励基金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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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激励基金管理制度
员工激励基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高级人员以及业务精英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及持续、稳健的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设立专项激励基金,用于奖励对公司经营管理做出突出贡献的激励对象。
第二章激励对象范围及条件
第三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
2、对公司经营管理有突出贡献的各级精英人才。
提名、与委员会对激励对象___核准,报董事会批准。
对公司经营有突出贡献的精英人才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提名,原则上不超过公司专业人数的5%。
第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本基金的激励对象:
1、最近三年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中华人民___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根据公司考核办法的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激励基金参与资格:
1、严重失职、渎职的;
2、违___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
3、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由于受贿___、贪污盗窃、泄露公司经营和技术秘密、实施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声誉和对公司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的行为的。
第六条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本办法第四、五条规定情形的不能继续成为激励对象;已参加激励基金计划的,自动放弃参与本计划的权利将不获得任何经济补偿。
第三章激励基金的提取
第七条首期激励计划的时间
首期激励计划以两年为周期,由两个独立会计年度构成,即xx年和xx年。
第八条激励基金启动的业绩条件
1、启动指标:
净利润:
在首期激励计划周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满足公司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40%,即激励周期结束公司净利润满足如下业绩条件;{(Pxx+Pxx)-[Pxx×(1+40%)+Pxx×(1+40%)^2]}>0其中:
P指的是公司经审计后归属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调节指标:
调节指标指标权重
净资产收益率两年平均不低于10%50%
主营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每年不低于20%50%
注:
主营业务收入指合并报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加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参股公司按权益计算并经专业审计机构审计后的主营业务收入。
调节系数=(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0%)+(主营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50%)
注:
若调节系数大于等于100%,按100%计算。
若调节系数小于100%,按实际值计算。
第九条激励基金提取基数
激励基金的提取基于首期激励周期结束公司两年净利润总额超出复合增长
40%的部分,即激励基金的提取基数为:
激励基金提取基数={(Pxx+Pxx)-[Pxx×(1+40%)+Pxx×(1+40%)^2]}其中:
P指的是公司经审计后归属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第十条提取比例的确定达到净利润超额40%以上部分根据如下提取比例累进计提激励基金。
激励基金提取基数提取比例≤100,000,000元10%>100,000,000元,≤200,000,000元15%>200,000,000元20%
第十一条激励基金总额
激励基金总额=激励基金提取基数×调节系数×激励基金提取比例
第十二条激励基金的计提
1、首期激励计划周期内,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在满足净利润复合增长40%的前提下,根据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激励基金进行预计提,不兑现给个人;
2、首期激励计划周期结束后,公司经营业绩达到激励计划规定启动条件,则根据本办法的相关规定核算激励基金总额并进行计提;
3、首期激励计划周期结束后,公司经营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启动条件,激励计划周期内预计提的激励基金全部作废,并根据相关的会计规定进行调整。
第四章激励基金的分配及兑现
第十三条激励对象分为两类,公司高管人员和对公司经营有突出贡献的精英人才。
其中高管人员激励基金分配额度占激励基金总额不低于60%。
第十四条激励基金的分配
1、公司高管本人的激励基金金额由高管职务系数及高管本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决定,总经理职务系数为1,其它高管职务系数为0.6。
激励基金依据高管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分配。
高管本人的激励基金金额=用于高管团队的激励基金总额×{(高管本人的职务系数×高管本人绩效考核得分)/(Σ高管职务系数×绩效考核得分)}
2、对公司经营有重大贡献的精英人才的'分配方案由参与人员的职级系数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分配;精英人才本人的激励基金金额=用于精英人才的激励基金总额×{(精英人才本人的职务系数×精英人才本人绩效考核得分)/(Σ精英人才职务系数×绩效考核得分)}
3、激励基金的分配方案须经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后方可执行。
4第十五条激励基金的兑现及递延首期激励计划结束时,对参与激励计划的高管兑现个人应得激励基金的70%,剩余的30%在满足下期激励计划首年业绩条件和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合格时兑现,若未达到启动条件,上期剩余的30%激励基金不予兑现并计入下一期激励基金池供统一分配;对公司经营有重大贡献的精英人才,全额兑现个人应得激励基金。
员工激励基金管理标准xx-04-2918:
51|#2楼
为进一步加大对各项规章、管理标准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增强广大员工的责任心和责任感,经公司研究决定设立员工激励基金,特制定本办法。
一、激励基金帐户的设立
分公司对收缴的罚款做为激励基金的,设立专用帐户,实行专款专用。
激励基金设两类帐户,即公司激励基金帐户和部门激励基金帐户。
二、激励基金的提取
1、公司激励基金帐户:
分公司组织的集中检查或不定期抽查中,对违规违纪行为的罚款,100%划入公司激励基金帐户。
2、部门激励基金帐户:
部门组织的定期工作检查或抽查中,对违规违纪行为的罚款,50%划入公司激励基金帐户,50%划入部门激励基金帐户。
3、员工个人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报告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并经所在单位、部门处理的,罚款的20%划入公司激励基金帐户,40%划入部门激励基金帐户,40%奖励员工个人;所在单位、部门无故不处理,报上一级部门处理的,罚款的40%划入公司激励基金帐户,60%奖励员工个人,另对单位、部门负责人进行管理责任追踪;
三、激励基金的使用
1、分公司激励基金由分公司各板块分管领导提名,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奖励档次分别为元。
2、部门激励基金由部门负责人提名,分管领导审批,奖励档次分别为元。
3、使用激励基金须填写《员工奖励审批表》,按审批权限审批后,由计财处统一发放。
四、激励基金的监督管理
1、各部门要本着公平、公正、认真负责的态度,使用好激励基金,如发现随意滥用的,除将其帐户余额资金全部收缴到公司激励基金帐户外,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管理责任追踪。
2、财务处每月5日前将上月奖励情况在公开栏上进行公示。
3、凡认为激励基金使用存在问题的,均可向分公司提出异议,由分公司指定专人进行调查,调查属实的按规定处理。
五、激励基金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激励基金的管理、使用,分公司成立激励基金管理领导小组,组长:
,成员:
。
六、本单位、本部门管理人员职责范围内的罚款不适用本办法。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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