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荣臻元帅陈列馆陈列布展改造工程预算编制和施工阶段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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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荣臻元帅陈列馆陈列布展改造工程预算编制和施工阶段工程

聂荣臻元帅陈列馆陈列布展改造工程预算编制和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AA201900581

 

招标人:

聂荣臻元帅陈列馆(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聂荣臻元帅陈列馆陈列布展改造工程预算编制和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A20190058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聂荣臻元帅陈列馆陈列布展改造工程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社[2018]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聂荣臻元帅陈列馆,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及区财政补贴,项目招标人为聂荣臻元帅陈列馆,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预算编制和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聂荣臻元帅陈列馆陈列布展改造工程预算编制和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

2.2工程地点:

聂荣臻元帅陈列馆

2.3工程规模:

布展面积约3100平方米,包括聂荣臻元帅生平事迹展览展线提质改造、多媒体互动展项改造、展厅灯光照明改造、多功能厅装饰升级、中央控制系统更新升级、语音导览系统更新升级、展陈艺术品提质升级、文物库房设备配置、空调设备改造、消防系统改造、展厅屋顶防水改造、展廊改造、室外广场军事装备展品设置,安防系统改造、故居展板改造等。

工程投资约3086万元。

2.4服务周期:

预算(清单及组价)编制:

编制预算报告并配合完成财政部门预算审核;

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咨询服务:

从发包人通知要求进场开始至工程全部结算审核、上级单位审计完成为止。

2.5招标范围:

(1)预算(清单及组价)编制,并出具编制报告。

(2)工程施工合同及合同变更的咨询,并协助委托方进行合同管理。

(3)审核投标工程量并建立工程量台帐;测算或审核项目中的暂定金额(暂估价材料、设备)的实际发生工程量和综合单价;审核新增项目工程量及综合价。

(4)审核材料价格、审核现场签证的合规性、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对现场收方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和确认,保证按时到场。

(5)对工程变更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论证,测算增(减)造价,向委托方提供造价控制意见。

(6)参加与造价密切相关的隐蔽工程、工程阶段性验收、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保证按时到场,形成工作记录。

(7)分析工程索赔依据,防止或减少“工程索赔”事件的发生,协助委托方处理索赔与反索赔费用的界定;记录现场动态,收集证据,做好“反索赔”咨询工作;审核“工程索赔”报告书。

(8)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和承包人送审进度月报,对当期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需支付的进度款进行审核(包括审核设计变更工程量、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及洽商的费用、新增单价、验工计价),单独提出支付意见,形成相应的工作记录;

(9)设立现场办公场场所,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参加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联系例会(如监理例会、设计交底会、现场洽商会等),及时掌握施工过程中对造价的影响情况。

(10)审查项目竣工结算,并出具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审核报告应在委托方提供齐全的竣工资料后6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11)对每个承包人报送的竣工结算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与最终审计结算金额的误差控制在±3%以内(非造价控制单位的原因除外)。

(12)不得泄露跟踪审查过程知悉的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

(13)本项目若接受国家审计,应配合委托方完成国家审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14日起,在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补遗、答疑等全部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9年3月7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津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祥瑞步行街津华大厦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聂荣臻元帅陈列馆  

地址:

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鼎山大道386号  

联系人:

颜明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金龙路259号

联系人:

李路

电话: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

聂荣臻元帅陈列馆  

地 址:

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鼎山大道386号

联系人:

颜明友

电 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金龙路259号

联系人:

李路

电 话:

1.1.4

项目名称

聂荣臻元帅陈列馆陈列布展改造工程预算编制和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

1.1.5

建设地点

聂荣臻元帅陈列馆

1.2.1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

专项资金及区财政补贴。

性质:

国有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

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1)预算(清单及组价)编制,并出具编制报告。

(2)工程施工合同及合同变更的咨询,并协助委托方进行合同管理。

(3)审核投标工程量并建立工程量台帐;测算或审核项目中的暂定金额(暂估价材料、设备)的实际发生工程量和综合单价;审核新增项目工程量及综合价。

(4)审核材料价格、审核现场签证的合规性、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对现场收方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和确认,保证按时到场。

(5)审核现场签证的合规性、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对现场收方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和确认,保证按时到场。

(6)参加与造价密切相关的隐蔽工程、工程阶段性验收、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保证按时到场,形成工作记录。

(7)分析工程索赔依据,防止或减少“工程索赔”事件的发生,协助委托方处理索赔与反索赔费用的界定;记录现场动态,收集证据,做好“反索赔”咨询工作;审核“工程索赔”报告书。

(8)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和承包人送审进度月报,对当期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需支付的进度款进行审核(包括审核设计变更工程量、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及洽商的费用、新增单价、验工计价),单独提出支付意见,形成相应的工作记录;

(9)设立现场办公场场所,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参加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联系例会(如监理例会、设计交底会、现场洽商会等),及时掌握施工过程中对造价的影响情况。

(10)审查项目竣工结算,并出具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审核报告应在委托方提供齐全的竣工资料后6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11)对每个承包人报送的竣工结算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与最终审计结算金额的误差控制在±3%以内(非造价控制单位的原因除外)。

(12)不得泄露跟踪审查过程知悉的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

(13)本项目若接受国家审计,应配合委托方完成国家审计工作。

1.3.2

服务周期

从合同签订之日至取得审计机关审计报告为止。

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业绩要求

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具有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或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的政府投资业绩至少1个。

(须提供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前政府投资类业绩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或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合同或协议书和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

如合同或协议书上未显示投资规模,需提供盖章齐全的定案表、审核报告或业主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立项文件除外)现场备查)。

3.财务报表

投标截止前1年(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注:

提供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报告应有防伪编码与查询网址。

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会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4.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及真实性承诺)。

(注:

由投标人自行提交情况说明及承诺书原件,若无处罚情况也应提交未受行政处罚承诺书的原件)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具有注册造价师(土建专业)执业资格并具备工程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项目负责人应附造价师注册证、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6.其他要求

(1)项目其它人员:

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不少于1人,造价员不少于2人。

项目其它人员必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应附造价师(员)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2)外地企业投标:

根据渝建发〔2016〕34号文要求,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渝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前,应当先向市城乡建委报送相关信息,市城乡建委将企业信息纳入“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渝信息库”,纳入“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渝信息库”的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方可在本市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提供“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渝信息库”能体现单位的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7.无行贿犯罪证明:

投标人的法人和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进行响应,并将加盖投标单位法人鲜章的承诺书原件放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各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并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鲜章。

中标公示发布之前,由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进行核查,并将查询结果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经招标人查询发现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注:

(1)参与投标人员以及项目配备所有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提供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的个人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提供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即一人一份,含身份证号、社保号、查询网址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

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资格审查资料所有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不能及时地在评标现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查验的,将作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凡在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一经查实将送相关监督部门进行处理。

招标人保留对资格后审合格单位进行进一步查验的权利。

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后审合格资格和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若派驻现场的项目成员须与投标文件相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成员不得擅自更换,如有擅自更换,业主将处以每人5万元的罚款。

(土建专业)造价师、(安装专业)造价师每月驻工地现场不得少于25天,否则所缺人数按1000元/天/人进行处罚。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9年2月18日12时00分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19年2月19日17时00分前在江津区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所有澄清的内容。

澄清的内容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随时关注网站。

1.11

可否分包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9年2月18日12时00分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公司,逾期提出的质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答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9年3月7日13时30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至时间:

2019年3月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不论投标人是否在江津区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澄清的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和知晓。

3.2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

投标报价

1、预算编制和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价咨询收费报价参照渝价〔2013〕428号《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并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审查咨询服务收费(基本收费)与工程造价审减收费(效益收费)相结合,以总价包干的方式进行报价。

2、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300000元(大写:

叁拾万元整)。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3.4.1

投标保证金

一、凡参加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登录江津区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人基本信息注册登记入口”进入注册登记界面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并保证注册登记信息的准确和完整,区交易中心不对注册信息进行审核。

本中心退还投标保证金将以注册登记的信息为准实现自动退还投标保证金。

因投标人未注册或注册信息有误而导致无法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人注册登记信息有误或变更的,请及时与江津区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更正完善注册信息。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投标人必须以网上银行或电汇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转款时汇出账号必须与开户许可证上的账号一致,用其他方式缴纳的投标无效。

同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

三、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9年3月7日上午10:

00时前到账(请各投标人自行考虑资金在途时间,以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四、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0.6万元。

五、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

1

户名:

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

311460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从保证金电子收退系统打印出来后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七、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一)退还金额

退还金额包括投标保证金本金及利息。

投标保证金利息的计息时间为招标文件明确的开标时间至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当日。

计息利率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二)退还方式

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本金及利息转入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三)退还时间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日内,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向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招标人与中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及利息退还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3.5.3

近年完成的同类项目的

年份要求

2015年1月至今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盖章要求

按本章须知3.7.3执行。

3.7.4

投标文件的份数

投标函部分一式二份: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资格审查资料(含商务部分)一式二份: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两份:

提交方式为光盘,(内应包含资格审查资料(含商务部分)、投标函部分。

电子文件可设置修改权限,但不能设置打开权限,放入投标函文件袋中)。

3.7.5

装订要求

1、本工程应将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含商务部分)各自分别装订成册。

2、装订

(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七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

(2)资格审查资料(含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七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

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

1.投标文件袋可使用建委原规定文件袋,也可由投标单位自行准备各文件袋。

2.投标函部分、电子光盘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资格审查资料(含商务部分)装入“资格审查资料”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资料”等一同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

6.如果“投标文件”大袋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退还投标文件。

注:

如投标文件较厚,上述各部分投标文件不能装入相应的一个袋中,投标人可按上述要求增加投标文件袋。

4.1.2

封套上

写明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1

开标时间

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4.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未提交委托书或委托书与身份证明不符的退还其投标文件。

5.展示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将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的,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

6.密封情况检查: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确认。

7.开启投标文件顺序:

随机开启;

8.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0.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1、评标委员会组成:

由5人组成。

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5名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7.2

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金金额:

中标价的10%;

2、担保方式:

银行转账;

3、提交时间: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提交;

4、退还方式:

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如中标方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8.1

重新招标

(1)按投标须知第8.1

(1)执行;

(2)按投标须知第8.1

(2)执行;

(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一个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招标代

理费

本次招标代理费为人民币8500元整,并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9.2

支付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

预算编制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工程完工预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结算审计完成并通过相关审计部门审核完成后30日内支付合同的剩余金额。

9.3

监督部门

江津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9.4

前附表与正文叙述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项目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服务期、质量要求和工作内容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项目的服务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工作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本工程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1分包

不允许。

1.12偏离

不允许。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初步设计方案;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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