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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会知识和企业理论一个演化经济学的视角

默会知识和企业理论:

一个演化经济学的视角

    英国学者迈克尔·波兰尼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了默会知识论。

尔后,该理论在社会学、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等社会科学领域产生了普遍而深远的影响。

80年代以来,默会知识论被演化经济学家引入了经济学理论,为经济学的变革、尤其是企业理论的进展提供了新动力。

本文力图由此着眼,就默会知识论与现代企业理论之间的关系,做一简略的梳理和评论。

    一

    波兰尼的默会知识论,简单讲来可以归纳为两点:

(1)他提出人类的知识有两种。

通常被描述为知识的,即以书面文字、图表和数学公式加以表述的,只是一种类型的知识。

而未被表述的知识,像我们在做某事的行动中所拥有的知识,是另一种知识。

前者是符码化的知识(codifiedknowledge)或明言知识(articulateknowledge),后者为默会知识(tacitknowledge)。

(2)在他看来,默会认识本质上还是一种理解力,心灵的默会能力在人类认识的各个层次上都起着主导性的、决定性的作用。

    波兰尼的默会知识论颠覆了自笛卡尔以来的西方理性主义认识论传统。

在笛卡尔那里,事物被清楚而明白地理解,被当作认识论上的真理的标准。

英国思想家培根和法国百科全书学派对近代科学和技术的性质的理解,和这种认识论上的理性主义是彼此呼应的。

这种理性主义深刻地影响了传统经济学对知识的理解。

    在正统的新古典经济学中,淡化或否认默会知识的存在,并把知识等同于普通商品,是极为普遍的现象。

美国学者西蒙就曾非常典型地表达了这种看法,他说:

“知识的所有方面——知识的创造、储存、重新获得、被作为财产来处理、及其在社会和组织当中运作的方式——都可以为经济学工具所分析。

知识拥有价格和生产成本;存在着知识的市场、知识的供求曲线以及一种知识和另一种知识的边际替代率”(H.A.Simon,1999)。

    在思想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是,一些新古典传统以外的经济学家较早地认识到默会知识的存在和重要性。

其中首推哈耶克,他可能是把默会知识的概念引入经济理论的第一位学者(哈耶克,2003)。

除他之外,美国学者彭罗斯据认为也对此做出了贡献,在其发表于1959年的《企业成长理论》中,她强调了技能的默会性和不可捉摸性,并认为许多知识是不能被正式传授或通过语言进行交流的(彭罗斯,2007;霍奇逊,2007,。

    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演化经济学的兴起,波兰尼的默会知识论在企业理论中得到了越来越广泛而深入的运用。

纳尔逊和温特在这方面堪称贡献尤著。

在一篇发表于1980年的论文里,纳尔逊在默会知识论的立场上分析了新古典微观经济学在基本假设上的缺陷,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第一,在新古典微观经济学里,生产的集合是一个基本的概念,它被用来描述企业在任何时候所知悉并能获得的各种投入—产出的可能性。

企业的最大化是围绕着这个集合来进行的。

纳尔逊指出,在这个概念里包含着两个假设:

(1)生产的集合是明确的,而不是模糊的,意思是说,企业对于它能知悉和获得的投入—产出的各种机会是一清二楚的。

(2)生产的集合是相当大的,其中包含着在企业当前选择的元素之外的元素,以及企业从未选择的元素。

至于生产的集合为什么总是具备以上特征,新古典理论并没有给予解释(R.R.Nelson,1980,—66)。

    第二,纳尔逊指出,在新古典经济学里,“技术被描画(至少在隐喻的意义上)为蓝图、或者是烹饪书里的菜谱;技术知识是以符码化的、如何去做的知识形态存在的,它提供了充分的指导,如果有谁能看到这本手册,谁就能照着去做。

”根据上述两个假设,技术作为蓝图手册就像搁在一家公共图书馆里那样,能为所有人知悉并获得。

这样一来,“生产的集合对于所有企业便都是相同的。

……在原则上,所有企业都能胜任其他企业正在从事的任何事情……所有企业的生产的集合都是相同的,可以被看作是一个特殊的、在经验和分析上具有(重大)便利性的假定,但这个假定并不含有深刻的对知识的承诺”(R.R.Nelson,1980,。

    针对新古典理论的上述弊端,纳尔逊提出,更为合理的假设是:

企业并非面对着明确的生产的集合和技术的集合;企业既拥有一些有信心加以利用的技术,也面临着另一些技术,采用这些技术需要以干中学或研发为前提;此外,企业还面临着一些技术,在有效地掌握这些技术之前,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资源,并且结果是不确定的(R.R.Nelson,1980,—66)。

纳尔逊及其合作者温特后来发展了自己的关于企业演化的模型,其中假定:

在任何时候每个企业只能有信心地使用一种技术(又被称为技术上的“常规”[routine]);企业有可能试用不同的技术,但试用的结果受到来自生产和市场两方面的不确定性的影响(纳尔逊、温特,1997)。

    第三,按照新古典经济学的假定,技术进步是一种专业化的活动,即通过研究和开发,描画出新的蓝图并加以测试,以生产出新的技术知识。

为此,只要在研究和开发上加大投入,知识就能保证被生产出来。

纳尔逊摒弃了这种片面的观点,认为知识的生产和特定组织的形态是联系在一起的。

他写道:

“研究和开发局限于发现那些能够较容易被复制的技术,这些技术对生产率是有促进作用的,但忽略了人的技能和必须采用该技术的组织结构。

因此,每一个组织都必须以某种无法模仿的方式,主要依赖自己而学习。

”“如果技术的重要因素包括特定的人的专业技能,或者人群中的互动及合作的个性化模式,那就不能轻易地下推论,一个在别处得到的实验将怎样发挥作用”(R.R.Nelson,1980,。

    值得指出的是,近年来,演化经济学家还在不断地扩大和深化对新古典经济学的知识概念的批评。

例如,批评的矛头指向了新增长理论。

有学者指出,新增长理论把一个经济中的知识存量作为生产的投入来看待,并因袭了将知识看作公共产品的传统;而且,知识被假定是符码化的,全部知识存量是私人的符码化知识存量的总和(R.Cowanetal.,2000,p.226)。

    对国内学者产生过很大影响的新古典制度经济学即交易成本经济学,也承袭了新古典经济学的上述缺陷,忽略了知识的默会维度。

英国学者霍奇逊就曾指出,在为科斯所使用的知识概念里,排斥了默会的成分。

在发表于1937年的经典论文里,科斯这样写道:

“我们可以想象这样一个体系,在该体系中所有的建议或知识都可以在需要的时候买到”(转引自霍奇逊,2007,。

霍奇逊反讽道:

问题是,和普通商品和服务不同,这些知识恰恰不能在需要的时候立即买到。

霍奇逊还指出,交易成本经济学没有区分知识和信息,它所关注的是信息的不对称性,而不是知识的异质性和受到组织形态的约束等特性(霍奇逊,2007,—266)。

    还有学者基于演化经济学的角度比较了基于能力的企业理论(competence-basedtheoryoffirm)与新古典委托—代理理论及交易成本理论。

他们指出,委托—代理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把企业看作“信息的处理器”,企业的行为被理解为对环境信号的最优化反应;如果体现为生产函数的技术条件不变,企业行为作为信息的理性化处理,将表现为相同的模式。

另一方面,基于能力的企业理论则认为,企业是“知识的处理器”,是“知识的确立、构建、选择、使用和开发的场所”;要从既定行为者所拥有的信息集合里毫无分歧地推演出任何知识,一般而言是不可能的;该理论强调各种行为者的认知能力的重要性,这一认知能力在时间中是变化的;它还认为企业的治理首先是对散布的各种知识和学习过程的协调,而不仅仅是解决信息的不对称问题(A.Amin,etal.,2000,—116)。

    二

    哈耶克在发表于20世纪40年代的一些论文中,已经认识到了默会知识的存在及其重要意义。

他将其称作“个人知识”、“与某个特定的人相关的知识”、“有关特定时空之情势的那种知识”等,并指出,这种“个人知识之局限性”在于,“任何个人或任何一小群人都不可能知道某个其他人所知道的所有事情”(哈耶克,2003,,121,22)。

知识的这种分立是和分工以及相应的专业化相伴而生的,为此就产生了在社会意义上运用这些分散知识的必要性。

哈耶克进而讨论了分立的知识和价格体系之间的关系;强调对分散的个人知识的发现和运用,只有通过一个价格体系才是可能的,因为价格信号和市场过程会帮助传递这些知识。

他的这些观点,对于理解一个基于社会内部分工的经济体系如何达成协调,是有其独到贡献的。

但是,把他和现代演化经济学家区分开来的,是他的理论中潜在地包含着下述思想,即惟有市场才能为上述个人知识的共享和运用提供可能,而企业及其他形式的组织在这方面所起的作用则未曾给予考虑。

也就是说,哈耶克没有提出组织知识的概念。

此外,如有的作者所看到的,哈耶克还持有一种静态的知识观,即把知识看作既有的知识,当事人亦非从事新型知识的生产(B.Ancori,etal.,2000,。

    不过,哈耶克的贡献仍然在于提出了下述问题:

知识的分享和运用是一个社会交往过程(B.Ancori,etal.,2000,—276)。

这个思想为演化经济学的组织知识概念埋下了伏笔。

演化经济学的(或基于能力的)企业理论发展了组织知识的概念。

这种组织知识的生产是以个人为出发点的,但组织知识又不能简单地还原为这些个人所有的知识,或者作为个人所有知识的加总。

组织知识的生产是与特定的组织形态以及组织内部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关系联系在一起的。

围绕着组织知识,演化经济学和战略管理理论领域的学者已经发表了大量文献。

在这里,我们不妨先把眼光投向两位日本管理学家提出来的一个模型。

    野中郁次郎与其合作者竹内弘高是两位拥有宽阔的国际比较视野的日本学者。

他们两人把波兰尼的理论运用于管理学,并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

按照他们的阐释,默会知识包含两个维度,一个是技术的维度,体现为诀窍、技能或技艺;另一个则是认知的维度,这个维度是由心智模型(mentalmodels)、信念和知觉(perceptions)构成的。

默会知识的第二个维度反映了我们对现实的意向和对未来的预见(野中郁次郎等,2006,—8)。

值得一提的是,熊彼特意义上的企业家所构想的创新战略,可以归入第二种类型的默会知识。

    在野中等人的模型里,组织知识的生产是通过默会知识和符码化知识的互动和相互转化来实现的。

他们把这种相互作用称作“知识的转换”,并提出:

“知识转换是一个发生在个体之间,而不是局限于个人自身的‘社会化’过程”(野中郁次郎等,2006,。

为了把握这个过程,他们概括出了知识转换的四种模式(所谓SECI模式):

即社会化,外化,组合以及内在化。

在他们的模型里,个人的默会知识是组织知识创造的基础,组织必须动员个人所创造并积累的默会知识,把这些知识通过知识转换的四种方式,扩展到更高的组织层次中去(所谓“知识的螺旋”)。

组织知识创造就是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它开始于个人,通过不断扩大相互作用的范围,超越小组、部门、事业部和组织的边界,不断向前推进。

    几位组织学习的研究者曾提出了另一个关于组织学习的模型,该模型将组织学习区分为直觉、解释、整合和制度化四个阶段,其中的直觉(intuition)阶段对应于个人默会知识的形成。

在直觉阶段的基础上,是个人对这些默会知识的诠释,这相当于野中的外化。

整合则是要通过对话和共同承担的实践,让集体的成员共同分享知识,以形成一贯的集体行动。

制度化则是指知识最终嵌入到体系、结构、惯例之中去,成为组织的记忆。

不过,这种学习的制度化并不能立刻捕获所有正在个人和集体层面上发生的知识。

这两方面之间存在着某种紧张。

当环境改变或竞争压力增强时,企业就会较少地依靠来自于过去的制度化的知识,更多地依靠产生于直觉、解释、整合诸过程的新知识。

    在野中那里,给人印象至深的是日本企业中那些具有半自主性的项目开发小组。

与科层中的职能部门不同,项目组是通过打破科层的界限,把原先处于各职能部门中的员工汇聚到一起而成立的,其目的就是要形成一种更适于知识转化的环境。

此外,组织学习领域的学者还发展了所谓“实践共同体”(communitiesofpractice)的概念。

和项目组不同,实践共同体是一种非正式的、近乎无形的组织形态;它不是因为要承担一项具体的任务而成立的,也不会因为任务的完成而终止。

一个企业会包含许多不同的实践共同体。

把共同体的成员维系在一起的,不是经过明确界定的任务,而是彼此共享的学习和旨趣(Wenger,1998)。

布朗和杜贵德这两位作者指出,许多企业都乐于假定,复杂的工作任务完全能被图解为一套简单的、泰勒主义的、教规式的步骤,无须深刻的理解力和洞察力就能予以掌握。

可是,社会学或人类学的大量研究表明,这种对工作任务的抽象描述与工作的实际环境所派生的要求之间,或者在被信奉的实践(espousedpractice)与实际发生的实践(actualpractice)之间,存在着微妙的差距。

这种差距正是默会知识形成的重要源泉。

他们认为,所谓实践共同体就是为了克服这种差距而自发地产生的。

通过加入各种实践共同体,其成员在企业对工作任务的正式描述之外(这体现在培训计划和手册里面),找到了实际完成工作的具体方式和方法。

这种能够不断因环境的需要而变化的实践共同体,被组织学习理论家看作创新的重要策源地。

    和项目组相比,将实践共同体纳入企业的组织学习过程中来,显得要困难一些。

一方面,这是因为实践共同体的非正式性质;另一方面,命令或统制这样传统的协调手段也难以奏效。

如何将实践共同体制度化,同时又不使其成为企业的组织机构的一部分,成为一个挑战(温格等,2003,。

布朗和杜贵德则提出,应该在保持实践共同体的准自主性的同时,赋予其谈判的权力,使之能围绕互有分歧的实践展开谈判,从而推动谈判各方反思彼此的实践及其前提,促进组织学习诸过程的开展。

    对默会知识和基于默会知识的创新模式的注重,给企业的协调及治理理论提出了新的问题。

譬如,什么样的企业组织形态和协调方式更有利于以默会知识为基础的组织知识的创造?

如何对分散于个人、项目组、实践共同体等不同本体论层次的学习过程加以协调,使之有利于企业层面的集体学习,而不是成为滋生机会主义的温床?

如何通过适当的激励制度,把车间的一线员工有效地纳入企业的集体学习过程中来等等。

    近年来,一些演化经济学家还利用实证方法,研究了基于默会知识的企业创新模式的绩效。

包括伦德瓦尔在内的几位学者把企业的创新模式划分为以下两种理想类型:

第一种模式是STI模式(这三个字母分别是科学、技术和创新三个英文词的缩写),立足于符码化的科学技术知识的生产与运用;另一种则是DUI模式(这三个字母分别是doing、using以及interacting的缩写),立足于通过干中学(learningbydoing)、用中学(learningbyusing)以及来自互动的学习(learningbyinteracting)所获得的默会知识。

这两种模式分别强调了符码化知识和默会知识在创新中的不同作用。

几位作者指出,以往关于创新绩效的研究往往呈现出一种偏向,只考虑到第一种模式,忽略了第二种模式。

在实证研究中,这一偏向表现为只限于采纳一些传统的科学技术指标,如R&D支出、专利数、劳动力中科学和工程类研究生所占的比重、在信息通讯技术方面的支出等等。

运用这些指标,可以测度创新的STI模式,却无法反映DUI模式的效果。

几位作者利用2001年针对丹麦企业的一项问卷调查,发展了一系列指标,用来衡量干中学、用中学、来自互动的学习等非正式的学习过程。

这些指标包括:

企业是否采纳了打破分工界限的劳动小组;是否采纳了从雇员中收集建议的制度;企业是否与消费者发展出一种紧密的合作关系;企业与隶属于大学的研究者展开合作的时间期限等等。

他们得出结论,最富有创新性的企业是那些把STI模式和DUI模式较好地结合在一起的企业,而不是单纯遵循STI模式的企业(M.B.Jensonetal.,2007)。

    在二战后崛起的日本大企业可以看作将DUI模式制度化的典型例证。

青木昌彦描画了战后日本大企业的协调模式,他将其概括为“半水平化的日常运营的协调”(thesemi-horizontaloperationalco-ordination),以别于建立在严格的专业化分工基础上的等级制的协调制度(M.Aoki,1990)。

这种以“半水平化协调”为特征的DUI模式之所以能形成并发挥作用,根源又在于其背后起支撑作用的一系列制度(如终身雇佣制等)。

这些制度虽然千差万别,但在功能上具有某些共同点。

在此,我们可以借用演化经济学家伦德瓦尔等人的见解,对那些支持DUI创新模式的制度体系的特征做一个概括(Lundvall,etal.,2002):

(1)这些制度促进了具有较长时间视野的决策。

(2)这些制度促进了当事者之间的信任。

这里所说的信任包括对合作伙伴的行为一贯性的预期、尽可能地向合作伙伴提供必要的信息、避免利用对方一时的弱点等。

(3)这些制度促进了合作和所谓交往理性。

新古典经济学假设工具和策略理性至少支配了私人经济领域的行为。

但在通过长期的互动式学习而取得新知识的环境中,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所理解的交往理性起着重要的作用。

演化经济学有关默会知识和组织学习的制度分析可以说就是围绕着这些方面而展开的。

    三

    根据纳尔逊和温特的富有启发性的观点,企业是依照各种惯例来进行决策的,这些惯例事实上就是企业已获得的、制度化的知识。

而另一方面,企业还需要搜寻新知识,以应对多变的环境所带来的挑战。

从创新的角度看,企业面临着在探索新知识(exploration)和利用既有的知识(exploitation)之间的平衡或协调(J.M.March,1991)。

传统的科层制和自上而下的统制,有助于确保各种惯例在组织内部得以贯彻和执行。

可是,就探索新知识而言,单纯依靠计划和命令的手段就难以奏效了。

在个人、团队、实践共同体等企业内的不同层面上形成的默会知识,并不是也不可能是由企业预先规划的。

组织知识的生产远非一个自觉的、有计划的过程。

这些为演化经济学家所倡导的观念,对于传统上把企业看作是以统制或计划的方式协调其内部的分工及知识的分立,提出了挑战。

    为了便于进一步思考这里所包含的问题,不妨回顾一下著名经济学家熊彼特的下述观点。

晚年熊彼特认为,资本主义大公司把创新变成了例行事物,使创新可以通过企业内的计划来安排。

他还进一步推论:

资本主义大公司的这个成就,为中央计划机关代替资本主义大公司对创新进行规划奠定了基础。

现代演化经济学家在反思市场经济与创新的关系时,深刻地批评了熊彼特的上述观点。

他们指出:

资本主义大公司内的创新并没有完全降低为例行的事物;创新在本质上是不能由一个中央计划机关通过命令来规划的;以分散决策为特征的市场经济,其作用正在于为各种思想的经济实验提供了制度条件。

这一点从根本上解释了市场经济相对于中央计划经济的优势(罗森伯格,2001,;纳尔森,2001,—113)。

    那么,为什么大公司的创新活动不可能变成例行事物呢?

抑或,为什么大公司不可能对其创新进行彻底的预先规划呢?

这些问题都可以从知识生产的默会维度中找到富有启发性的答案。

引入这一维度为企业的协调和治理理论的发展提供了新动力,而演化经济学则在这方面做出了堪称独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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