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压预应力管桩工程施工承包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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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压预应力管桩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静压预应力管桩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篇一:

  建设单位:

哈尔滨中国标准铅笔公司以下简称业主发包单位: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宇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宿迁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受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施工哈尔滨中国标准铅笔公司新建厂区:

1#厂房、及3#、4#厂房静压预应力管桩基础工程,根据《合同法》,为明确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安全顺利地完成施工任务。

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

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电碳厂东院。

  二、工程名称:

哈尔滨中国标准铅笔公司新厂区建设工程。

  三、承包方式、范围及内容:

  1.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2.承包范围:

按哈尔滨中国标准铅笔公司新厂区建设工程1#厂房设计图中所有PC400A95-12,桩长约12m,(由试桩确定桩长)(约272根);3#、4#厂房设计图中所有PC400A95-16,桩长约16m,(由试桩确定桩长)(约323根);以及可能出现的设计变更所增补的桩数。

  3.承包内容:

包括桩机进退场及装卸,桩位放样、压桩、送桩、管桩焊接,桩基施工时所需的临时设施及水费、电费及工程相关的隐蔽及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

  四、桩基工程材料:

采用PC400A95-12、PC400A95-16管桩。

  五、工程价款:

  1.有效桩长:

综合单价(包括: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按人民币元/米。

(有效桩长:

指设计桩顶标高至实际压桩桩低标高)

  2.本合同包含工程桩的验桩(静载动载)检测费。

  3.因机械原因造成断桩需变更补桩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工程量计量方式:

  桩基工程量以甲方现场确认的实际有效桩长(设计桩顶标高至实际压桩桩低标高)计量。

  七、施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

20XX年11月08日,前进场一台压桩机,20XX年11月9日之前应具备桩机试打的条件并进行试压桩,正式施压第一根工程桩后20日历天完成现有图纸上所有(约595根)工程桩的施工。

如非因甲方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须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人民币贰仟元整。

  2.质量:

乙方应按设计要求和国家、省、地现行规范,规程及标准进行施工,并通过相关检测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除地质情况外)导致的返修费用。

由乙方造成的漏打丢桩,造成补桩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工程款支付方式

  1.第一期付款:

设备进场当日,甲方付给乙方十万元人民币。

  作为工程预付款,其中预付款项在第一次施工预付款中扣除。

在乙方每进场一栋管桩后,甲方支付给乙方材料款的85%;压桩施工完成(合同范围最后一根桩施压完毕)后七日内支付到已完工程量造价的80%;尾款在乙方压完所有工程桩后,静载试验检测合格、大小应变检测合格并提供检测报告,乙方提供结算清单,经甲方审核后一个月结清。

  2.按转账方式支付工程款,乙方提供发票

  九、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现场项目经理王启生同志为工地代表,负责协调工作

  2.甲方提供工程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

  3.甲方协助对对外联系,并协助组织工程验收

  

(二)乙方职责:

  1.乙方指派同志为工地代表,全权解决工程上的一切

  事宜;并自行协条与当地的关系

  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确定合理可行的沉桩顺序,严

  格按监理审核通过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乙方应对业主提供的轴线及工程进行认真复核,并应及时与甲方联系进行修正,以免延误工期

  4.乙方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安全施工条例,防火规则,组织有技术水平的施工队伍,明确现场技术和施工负责人,接受甲方反监理全过程的技术,质量进度之监督。

服从甲方与总

  包单位的管理协调,有问题及时整改。

  5.乙方必须向施工操作人员进行设计安全及技术交低,负责拟定和执行施工安全技术和保证工程质量及季节性施工的技术措施

  6.乙方必须确保施工安全并对安全事故负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甲方免责,且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7.乙方负责做好焊接接桩的隐蔽验收及其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并在验收后向甲方提交完成有效的内业资料。

  8.乙方如未按甲方要求的工期按时完成工程任务,或在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予及时改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当送桩超送,土方开挖无法成形时,乙方自行解决接桩问题

  十、纠纷及争议

  合同在履行合同时,如有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则提请哈尔滨市道外区法院裁决解决。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生效。

  发包单位:

(盖章)承包单位:

(盖章)

  法人或法定代理人:

(签字)法人或法定代理人:

(签字)

  20XX年11月06日

  20XX年11月日

  篇二:

(1)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业主)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桩机队(以下简称乙方)受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施工五缘湾营运中心同安区管桩基础工程,根据《合同法》,为明确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安全顺利地完成施工任务,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五缘湾

  二、工程地点:

五通下边社

  三、承包方式、范围及内容:

  1、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2、承包范围:

按五缘湾营运中心同安区设计图纸中所有(约1100根)的桩位压桩施工,以及可能出现的设计变更所增补的桩数。

  3、承包内容:

包括桩机进退场及其装卸、桩位放样、压桩、管桩焊接(采用二氧化碳保护焊)、桩孔覆盖、砍桩(达到设计桩顶标高)、桩基施工时所需的临时设施及水费、电费及工程相关的隐蔽及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

(管桩材料:

元/米计)

  四、桩基工程材料:

采用PHC500-AB-125管桩。

  五、工程价款:

  1、有效桩长:

综合单价(包括:

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按人民币每米元(元/米)。

  2、空孔部分:

单价(人工费)按人民币元(元/米)。

  3、本合同单价不含工程桩的桩芯锚固及验桩(静载、动测)检测费用。

  4、本合同单价不含桩尖(图纸设计若有桩尖,桩尖材料另行计算),若设计要求使用桩尖,每个桩尖按元计算。

因地质原因或非乙方原因造成断桩需变更补桩;补桩的工程单价按合同单价。

  六、工程量计算方式:

  桩基工程量以甲方现场确认的实际有效桩长(即设计桩顶标高至桩尖标高并扣除钢板桩尖高度的长度)计量,空孔部分按压桩时地坪至桩顶设计标高计算。

  七、施工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

20XX年1月15日前进场两台压桩机,20XX年1月16日之前应具备2台桩机试打的条件并进行试压桩,如未达到甲方要求,乙方应赔偿人民币10000元给甲方。

正式施压第一根工程桩后35日历天完成现有图纸上所有(约1140根)工程桩的施工。

如非因甲方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须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人民币贰仟元整。

  2、质量要求:

乙方应按设计要求和国家、省、地现行规范、规程及标准进行施工,并通过相关检测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除地质情况原因外)导致的返修费用。

由于管桩材料质量问题及施工达不到有关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款支付方式

  1、第一期(即试打桩后)拨付40万的材料材料款,乙方应在第二期拨款并将一期拨款材料全数进场。

甲方应在***款项下拨的第二天,拨付乙方100

  万元材料款。

当管桩材料进至60%时,甲方付至60%的材料款,当管桩材料进至100%时,甲方付至90%的材料款。

当乙方压完所有的工程桩后,甲方付给乙方50%的人工费和机械费。

如因拨款原因造成脱节,工期应予顺延。

余款在桩基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结算清单经甲方审核后,一个月内结清。

  2、按转帐方式支付,乙方应提供材料发票。

  九、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指派同志为工地代表,负责施工的协调工作;

  2、甲方协助提供工程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

  3、派员负责对乙方所完成工程量的确认、签证。

  4、甲方负责审核乙方的工程量结算清单后,10天左右付清。

  5、甲方协助对外联系,并协助组织工程验收。

  【二】乙方职责

  1、乙方指派同志为工地代表,全权解决工程上的一切事宜;并自行协调与当地的关系。

  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确定合理可行的沉桩顺序。

严格按监理审核通过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乙方应对业主所提供的轴线及高程进行认真复核,并应及时与甲方联系,进行修正,以免延误工期。

  4、乙方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安全施工条例,防火规则。

组织有技术水平的施工队伍,明确现场技术和施工负责人,接受甲方及监理单位全过程的技术、质量及进度之监督,服从甲方与总包单位的管理协调,有

  问题及时整改。

  5、乙方必须向施工操作人员进行设计、安全及技术交底,负责拟定和执行施工安全技术和保证工程质量及季节性施工的技术措施。

  6、乙方必须确保施工安全并对安全事故负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甲方免责,且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7、乙方对其所采购的材料质量负责,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和工程监理提供该材料的质量合格证及质量保证书等资料,做好进场物料的保管及产品保护工作。

  8、乙方在甲方土方开挖后必须及时派人砍桩(达到设计桩顶标高),截桩时应采用锯桩器切割,切割时应切断钢筋,严禁直接用大锤横向敲击、强行扳拉。

严禁采用压桩机走桩砍桩,否则每次罚款人民币元。

  9、乙方负责做好焊接接桩的隐蔽验收及其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并在验收后向甲方提交完整、有效的内业资料。

  10、乙方负责提供桩基施工机械的检验、检测报告,特殊工种岗位证书及相应的操作人员证件。

  11、乙方如未按业主所要求的工期按时完成工程任务;或在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予及时改进;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2、乙方进管桩材料时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如果乙方没及时通知甲方验收,乙方所进的管桩材料,甲方不予确认。

  13、当送桩超送土方开挖无法成形时,乙方必须自行解决接桩技术问题。

  十、纠纷及争议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如有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则提请有关仲裁机关裁决。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代表在规定处签字、逐页角签、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

  生效,工程款结清后终止。

  发包单位:

(盖章)承包单位:

(盖章)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XX年月日

  篇三:

静压桩基础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建筑静压基础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单位:

(简称发包方)承包单位:

(简称承包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承包范围和内容:

静压桩基础的施工(含设备进出场、定位放线、压桩、资料整理及提交等。

  第四条:

工程价款: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工程量按照设计规定和国家有关定额计算,每米单价,本工程总造价据实际施工工程量计算,如发生工程变更等费用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承包单位承诺每米价格若高于发包单位与其他承包单位签订合同的价格时,执行发包单位与其他承包单位签订合同的价格)

  第五条:

承包方式:

本合同按方式进行承包施工:

  第六条:

施工期限:

本工程自开工之日,施工有效工期为天,即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

施工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发包方设计变更影响工期时,经双方签证,工期顺延。

  第七条:

技术要求:

  1、按设计图纸要求:

严格按图纸要求施工

  2、桩位、垂直度及允许偏差质量标准,按国家施工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双方的主要责任:

  一、发包方:

  1、开工前施工场地应达到平整,不下陷,并负责清除上空及地上障碍物,能通行40吨拖车,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

如果现场异常(需垫板作业、清理障碍物以及降水等)发生时,凭签证按现行定额规定和现行有关政策另行结算。

  2、发包方在开工前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的地质报告、施工设计图纸及相应的施工规范和规定等有关资料。

  3、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定位标准,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4、组织有关单位对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审定。

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内将设计图纸壹份及有关技术资料和设备准备齐全。

  5、按双方协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及时供应材料。

  6、负责桩基工程的测试工作,承担因其发生的测试费和人工费用。

  7、派驻为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测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负责签证,解决应由发包方解决的问题。

  8、施工用电由发包单位提供并承担费用。

  9、工程完工后,发包方负责组织测试验收,测试合格后配合承包方技术资料的签章手续。

  二、承包方:

  1、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准备施工设备、材料,做好施工前的各种准备工作。

  2、向发包方提供施工计划、进度和工程质量报告,经发包方、监理认可后,方可施工。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内容和桩基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和交付。

  3、按照有关规定完善桩基分项工程资料,参加桩基测试,办理工程结算。

  4、承包方严格按国家规范要求施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如因工程施工质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5、工程完工待桩基测试报告出来后,七日内向发包方提交全部施工资料,一式叁份。

  第九条:

材料供应:

  1、工程所需的管桩由发包单位负责供应,发包单位负责主要材料(管桩)的采购、运输,运至施工场地,所供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

并附有原材料材质出厂合格证或化验单原件,否则,进行材质试化验费由材料供应方负担。

  2、材料供应要做到及时,承包方负责进场材料的保管。

  第十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工程竣工结算按下列方式结算。

  工程造价=设计桩长×每米单价(二次搬运费应包含在单价内)

  2、工程款支付方式

  完成工程量50%,支付总价款的20%,完成工程量100%,支付到总价款的

  60%,验收全部合格后,支付到总价款的80%,余款在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将全部技术资料和工程结算交发包方,发包方在10天内审理完毕,一月内付清工程款。

  第十一条:

工期顺延: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应凭现场签证顺延工期:

1、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3、场地不平整、道路不通畅造成的窝工;4、不可抗拒的外界因素;5、双方约定顺延日期。

  第十二条:

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1、承包方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组织施工,本工程按国家规范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若出现工程质量不合格,由承包方返工补救,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工程竣工后,由发包方负责桩基工程的测试,双方签订验收记录,工程移交给发包方。

  2、承办方应将工程施工情况填写好原始记录,交监理公司、发包方代表签字认可,做好隐蔽工程验收,随时检测施工过程,保证每颗桩的成桩质量。

  3、承包方委派全权负责现场的技术工作,在施工期间发包方及监理公司有权进行抽检,如发生不合格者有权责令停工,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承包方应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的检查、验收,为检查验收提供便利条件。

  4、接受当地质量监督站、监理公司的检查监督。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并及时报告发包方代表。

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勘探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监理公司等单位共同研究,定出方案后实施。

  6、本工程管桩由发包单位负责供应,桩基测试大小应变出现问题由发包人负责,桩位、桩顶标高误差超过规范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7、工程施工过程中,压桩力达到桩身极限承载能力(由监理公司确认),即停止压桩,按原设计桩长计算,出现截桩时,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发包方

  1、如连续延误施工不超出3天,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关系,免于赔偿责任。

但如连续延误施工超出3天,则每日赔偿承包方工程总造价万分之3的停工损失;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验收,按每日工程总造价万分之3的比例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承包方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合格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或承担发包方由此增加的工程费用;严格按国家、省有关施工工艺规程操作,超出规范要求,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2、工程拖期交工,每日向发包方偿付工程总造价万分之3的违约金。

  三、本合同发生单方面毁约时,按工程总造价3%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时,用下了方式中的方法二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及补充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工程价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副本四份,发包方执三分,承包方执一份。

  发包方:

(盖章)承包方:

(盖章)

  代表人:

(签字)代表人:

(签字)

  电话:

电话:

  篇四:

静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桩基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静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桩基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担保单位: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它相关的法律、

  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在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结合本桩

  基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管桩型号:

**

  1.4管桩工程量:

最后按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工程量结算

  1.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不包括水电费、税金。

  1.6工期:

总日历工期天。

以开工通知书为准计算工期。

  1.7质量等级:

合格。

  2.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

  合同文件使用汉语。

  适用法律:

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省现行的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

  适用标准、规范:

国家现行的质量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及**省《预应力混凝土

  管桩》标准图集(图集号04YG102)。

  3.甲方工作

  负责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应在开工3天前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负责清除地表和地下障碍物,如在施工中出现陷机问题,甲方负责提供材料铺

  垫,以满足施工需要,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的遗留问题。

  负责将施工所需水、电从施工场地外部接到施工现场内不超过200米约定地

  点,并能够满足施工期间正常的需要。

  负责保证施工场地的道路畅通,以满足施工期间运输需要。

  负责在开工3天前提供总平面图1份,桩基平面布置图3套,基础平面图1套,一层建筑平面图1套,地质详勘报告书1份,并在开工3天前组织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

  负责在开工3天前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负责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邻里关系,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的保护并承担全部费用。

  负责审核签认工程量记录,甲方收到工程量记录表后24小时内,若无异议应予以确认。

  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的检测并承担费用。

  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施工延误,累计处理时间不超过__天,超过___天每天向乙方赔偿误工费、机械费共计____元。

  4.乙方工作

  负责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施工技术人员及设备及时进场。

在开工前3日内做好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设备报验、材料报验工作。

  负责在工程桩开工前2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交底、安全交底资料,报给甲方和监理。

  施工过程中,负责每天9:

00前向甲方及监理提交前日所完成工程量的记录表。

  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的交通、消防、环保等管理规定。

  负责办理工程竣工报验手续,并提供交工技术资料肆套。

  负责在工程完工后五日内完成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包括自身产生的建筑垃圾的外运、施工设备及剩余建筑材料的转移、临建设施的拆除等),做到工完料净场清。

  负责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夜间施工照明和安全文明施工及保卫工作。

  负责协助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的保护。

  乙方采用“__”或“___”、“___”牌管桩。

  5.工期

  本合同总日历工期天,从开工令下达之日计算。

  由以下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及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总工期相应

  顺延:

(1)工程量增加超过合同工程量___;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地质报告与实际情况不符,造成施工困难延期超过___小时;(3)水电无法满足施工需要或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超过___小时;(4)甲方对地下管障碍处理不及时造成乙方停工超过____小时;(5)发生不可抗力;(6)合同中双方约定或甲方负责人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6.工程质量与检验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

保证Ⅰ、Ⅱ类桩达到总桩数的100%,不出现Ⅲ、Ⅳ类桩。

  工程质量的评定按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进行。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工,总工期不顺延,费用由乙方承担。

  根据发包方提供的地质勘察报告,持力层埋深不一致,在满足设计单桩承载力特征值要求的前提下,施工质量以压桩力控制为主,以桩长控制为辅。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应视现场地质实际情况,及时与管桩生产厂家进行沟通,有效控制管桩桩长,做到已施工的桩既能满足于桩承载力要求,又不过多浪费,桩标高控制在“+2m,-1m”范围内由发包方负责。

但总数不得超过桩根数乘以米,超出-1m范围按综合单价扣乙方工程款。

由于其他不可避免原因造成的,双方视情况协商而定。

  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断桩”、“爆桩”现象时乙方应及时补桩,爆桩率___以内甲方承担,___以上由乙方承担。

  基础开挖时,严禁挖掘机械对桩身的损坏,若因开挖时造成桩身缺陷,责任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基础开挖后若发现缺桩,乙方应迅速采取补救措施,以满足设计要求,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桩基工程施工完成后___日内,向甲方提交竣工报验单,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竣工报验单后,应对工程积极组织开挖、检测、验收。

超过___日未能开挖、检测、验收,应视为桩基工程合格,___日内甲方应给乙方办理结算手续。

  7.工程造价与支付

  7.1本合同综合单价**人民币大写____/米,小写____元/米。

总计人民币大写:

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

  7.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合同总价予以调整:

(1)因地质情况变化引起的桩长增减;

(2)因设计变更引起的桩长或桩数的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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