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手工账毕业社会实践报告8000字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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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手工账毕业社会实践报告8000字范文
会计手工账毕业社会实践报告8000字范文
一、实训时间
二、实训地点
会计手工操作模拟实训室(实训楼634)
三.实训目的
通过财务会计模拟实训,全面系统地掌握会计凭证的填制与审核、会计账簿的建立与登记、对账与结账、会计报表的编制等会计核算的基本操作技能和方法,加强对会计知识的理解、对会计基本方法的运用和对会计基本技能的训练,提高会计业务综合处理能力,使学生能够将会计理论知识和会计实务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提高记账、算账、报账的实际操作能力。
四.实训要求
要求每个学生必须把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实际会计工作的要求,独立地操作一遍,最终把证、账、表资料装订成册,形成训练成果。
具体来讲就是:
1.进行训练时,必须正确理解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在进行认真思考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具体处理。
为了防止出现错误和遗漏,做完后应认真加以检查和复审。
2.应按照会计核算的具体要求,依次做好会计凭证的填制、账簿的登记和会计报表的编制工作。
3.所用的各种凭证、账簿和报表一律使用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使用的格式。
凭证账簿、报表上所列的项目要按规定填写清楚、完整。
4.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和编制会计报表时,除按规定必须使用红墨水书写外,所有文字、数字书写都应该使用蓝(黑)墨水书写,不准使用铅笔和圆珠笔。
5.在训练过程中,对于出现的账务处理错误,应该按照规定的方法更正,不得任意涂改或刮擦挖补。
6.文字和数字书写要正确、整洁、清楚、流畅,特别要注意会计数码字的书写应符合财会工作书写要求。
7.每位学生必须独立完成,严禁转抄。
五.实训程序
1.根据模拟企业的期初建账资料,选择不同格式的账页设置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同时将期初余额逐笔登记到各总账、明细账及日记账中,并认真进行核对。
2.根据模拟企业20XX年1月所发生的经济业务编制20XX年1月份的记账凭证,记账凭证采用通用记账凭证。
3.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4.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并结合经济业务具体内容登记各明细账。
5.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登记总账。
6.在全部经济业务入账后进行试算平衡,并编制试算平衡表。
7.对账并结账。
将总账及有关明细账、日记账等进行核对,计算各账户的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按规范方法进行结账处理。
8.根据总账和明细账中的有关记录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9.撰写实训报告。
要求每人撰写一份实训报告,写清实训的时间、地点、指导老师、目的、要求、程序,最后总结在手工会计操作中的体会,并提出需要改进和注意的问题。
10.实训结束后,将记账凭证按编号排序,将各种账簿按不同格式排序整理成册,最后把凭证、账簿、报表、实训报告等所有资料交给指导老师。
六、实训内容
(一)会计建账
会计账簿的设置是各企事业单位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企业会计制度》的原则规定,结合本单位会计核算业务的需要,建立有关的会计账簿,构成本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过程。
会计账簿的设置一般是在企业开张或更换新账之前进行。
所有实行独立核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必须依法记置登记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不得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私设会计账簿进行登记。
但建账册数以及每册账簿选用的格式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1.总账和日记账的建立
总账和日记账一般采用订本式。
选购时结合企业业务量的大小,尽量使选用的账页满足一年所用。
账簿封面的颜色,同一年度应力求统一,每年应更换一色,以便于区别。
2.明细账的建立
各种明细分类账按照二级科目设置账户,记录经济业务的明细情况,是对总分类账的必要补充。
一般来说,明细账除了记录金额以外,还要记录实物数量、费用与收入的构成、债权债务结算等具体情况。
因此,要按照经济业务的不同特点和管理要求,采用不同格式、不同形式的账页。
明细账一般采用活页账,有些也采用卡片账。
其基本格式主要有“三栏式”、“数量金额式”、“多栏式”、“横线登记式”几种格式。
基本生产、辅助生产、制造费用、产品销售费用、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科目的明细核算可采用规范化的多栏式明细账。
3.辅助账的建立
辅助账(备查账簿)按其所反映的经济业务事项分别设立账户。
如代管物资辅助账是按委托单位和代管物资的品名设立账户,租人固定资产登记簿是按租借单位和固定资产名称设立账户。
4.会计账簿封面的设置
会计账簿应设置封面、标明单位名称、账簿名称及所属会计年度。
账簿的扉页,应设立账簿启用表。
账簿的第一页,应设置账户目录并注明各账户页次。
5.会计账簿账户的设置
账簿中的总账是按会计科目的名称和顺序设立的,每一个科目设立一个账户。
明细账原则上每一个子目设立一个明细账户,但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或删减。
为使查找方便,提高登账速度,可以在账簿上方或右面每个账户的第一页粘贴标签纸,俗称“口取纸”,写上会计科目,并按鱼鳞方式参差粘贴。
粘贴标签纸时力求做到:
打开账本封面时,可见标签纸上科目名称;合上封面时,几乎不露标签纸。
(二)填制与审核凭证
原始凭证填制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填制原始凭证应符合以下要求:
1.反映要真实。
2.内容要完整。
3.手续要完备。
4.书写要清楚、规范。
5.填制要及时。
期工程
6.其他要求
(1)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的金额必须相符。
(2)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
实物购人后,要按照规定办理验收手续,以明确经济责任,保证账实相符。
(3)各种收付款凭证应由出纳人员分别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银行收讫”、“银行付讫”印章。
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证明。
(4)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必须注明各联的用途,并且只能以一联用作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除本身具备复写功能的外,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并连续编号。
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
(5)发生销货退回及退还货款时,必须填制退货发票,附有退货验收证明和对方单位的收款收据,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6)单位人员公出借款的收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
借款收据是此项借款业务的原始凭证,是办理有关会计手续、进行相应会计核算的依据。
在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款收据的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因为借款和收回借款虽有联系,但又有区别,在会计上需要分别进行处理,如果将原借款收据退还借款人,就会损害会计资料的完整性,使其中一项业务的会计处理失去依据。
(7)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
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8)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
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记账凭证填制规范
根据《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记账凭证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
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也可以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编制,或者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填制记账凭证除了应符合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日期的填写。
记账凭证的填制日期原则上应与发生经济业务的日期一致,但由于凭证的传递需要时间,因此,有的也可以按凭证到达日期填写。
如对现金收付款凭证,应以出纳人员实际收付款日期为编制日期;转账凭证应按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日期填写;月末的调整和结账分录,应填写当月月末的日期。
2.编号的填写。
记账凭证应当连续编号,其目的是分清会计事项处理的先后顺序,便于记账凭证与会计账簿之间的核对,确保记账凭证的完整。
记账凭证编号的方法有多种,可以按收款、付款、转账三类业务或现金收付、银行存款收付和转账三类业务每月分别从第1号编起,也可以按现金收入、现金支出、银行存款收入、银行存款支出和转账五类每月分别从第1号编起,或者将所有业务不作分类而统一从第1号编起。
一笔经济业务事项需要填制两张或者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如1号会计事项分录需要填制三张记账凭证,就可以编成1、1、1号,金额合计数、附件张数均填写在最后一张。
3.摘要的填写。
记账凭证摘要的填写应简明扼要,说明清楚。
填写的基本要求是:
意思完备,字数简短字迹清楚。
如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事项,应写明收、付款人和款项的内容;采购商品要写清品种名、进货和批次并能区分不同供货单位。
4.会计科目的填写。
会计科目必须按现行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全称填写,不得简化,不得用科目编号或外文字母代替,并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正确确定会计科目的借贷方和金额。
5.金额的填写。
金额栏应按要求填写至“分”,在合计金额前标明人民币符号“¥”,合计金额要计算准确并保持借方和贷方的平衡。
金额栏填写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6.附件张数的填写。
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所附原始凭证张数的计算,一般以原始凭证的自然张数为准。
与记账凭证中的经济业务事项记录有关的每一张证据,都应当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
如果记账凭证中附有原始凭证汇总表,则应该把所附的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的张数一起计人附件的张数之内。
报销差旅费等零散票券,可以粘贴在一张“原始凭证粘贴单”上,作为一张原始凭证。
一张原始凭证如涉及到几张记账凭证的,可以将该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该主要记账凭证的编号(如“附在月号记账凭证后”)或者附上该原始凭证的复印件。
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应从保管原始凭证的单位取得“原始凭证分割单”作为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后,本单位保管的原始凭证和开出去的“原始凭证分割单”的存根,应同时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
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凭证名称、日期、填制单位名称、经办人的签名或盖章、接收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分摊情况等。
7.签名或盖章。
凡是与记账有关的人员,包括会计主管、稽核、记账和制单人员均应在记账凭证上签章,收付款凭证还要有出纳人员签章。
8.记账符号的填写。
在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登记账簿完毕后,记账人员应在记账凭证的“记账”栏注明已记账的符号(打“√”或注明账页页码),表示已经记账,避免重记和漏记。
会计凭证审核规范
1.原始凭证的审核
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是确保会计资料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
《会计法》明确规定: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并根据经过审核后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1)原始凭证审核的内容
①真实性审核。
审核凭证所反映的内容是否符合所发生实际经济业务的情况,数据、文字有无伪造、涂改、重复使用情况,各联之间数额有无不符情况等。
主要包括:
经济业务的双方当事单位和当事人必须是真实、合法的;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填制日期必须是真实的;经济业务的内容和“量”必须是真实的。
“量”指实物量和价值量。
②完整性审核。
完整性审核的目的是确定原始凭证的编制是否符合要求,各个项目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数字是否正确。
要查看其凭证的各项指标是否完整,名称、商品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位、大写、小写金额和填制日期的填写是否正确、清晰。
③合法性审核。
合法性审核的内容包括:
一是原始凭证生成程序的合法性,如企业或个人(具有营业执照的个体户)出具的营业凭证,如发票、运费收据、劳力费收据等,必须是经税务机关批准印制的。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附有验收证明,以确认实物已经验收人库。
二是审查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有无违反财经制度的规定,有无不按计划、预算办事的行为,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扩大了成本费用、开支范围,财产物资的收发、领退是否按照规定办理手续。
(2)原始凭证审核后的处理。
对原始凭证经过审核后,应根据不同的审核结果,进行不同的审核后处理。
①对于内容合法、合理、完整、正确的原始凭证,按规定办理会计手续,据以填制记账凭证,并将原始凭证作为附件粘于记账凭证后面,以备查核。
②对于内容合法、合理而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按规定暂缓办理会计手续,将原始凭证退回业务经办单位或人员,责成改正凭证记录的错误。
经责任单位和有关人员更正错误后,对更正后的凭证进行复审,确定无误后准予办理会计手续。
③对于内容完整、正确而不合法、不合理的原始凭证,按规定拒绝办理会计手续,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对于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欺骗上级等违法乱纪行为应依据法律规定,坚决拒绝执行,并向有关方面反映情况。
2.记账凭证的审核
记账凭证在记账前,必须经过审核。
审核的内容主要是:
(1)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经济内容、金额、合计等是否与记账凭证一致。
(2)经济业务是否正常,应借、应贷账户的名称和金额是否正确,账户对应关系是否清晰,所用账户的名称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金额计算是否正确。
(3)记账凭证中有关项目是否填写齐全,有关人员是否签名或盖章。
(4)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对于机制记账凭证,要认真审核,做到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无误。
打印出来的机制记账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印章或者签字。
审核中如发现差错,应立即查明原因,或予重审或用划线更正法更正,并在更正处由更正人盖章,以示负责。
在审核记账凭证时,如发现错误,必须查明原因,按规定办法及时改正。
只有经过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才能据以记账。
(三)登记账簿
会计人员应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登记账簿的基本要求是:
1.登记会计账簿时,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人账内,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
2.登记完毕后,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已经登账的符号,表示已经记账。
3.账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应在簿页格子上留有适当空间,不要写满格子,一般应占格距的1/2。
4.登记账簿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银行的复写账簿除外)或者铅笔书写。
5.下列情况,可以用红色墨水记账:
(1)按照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
(2)在仅设借(贷)方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冲减数。
(3)划更正线、结账线和注销线。
(4)在冲销银行存款日记账时,登记冲销的支票号码
(5)按暂估价人账的材料或商品,下月初可用红字冲回上述暂估价。
(6)材料按计划成本计价时,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大于实际成本时,用红字冲减材料成本差异。
(7)销售产品发生退货时,用红字冲减原先人账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
(8)账簿一页之内的多余行次,画红色斜线注销。
(9)在没印明余额方向时,用红字表示“负数”。
6.各种账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
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按规定方法进行纠正。
其纠正方法有两种:
一是从空行或空页的“摘要”栏到“余额”栏,用红笔划交叉对角线予以注销,并由记账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在交叉处签名或盖章。
二是在跳行所在行盖上“此行空白”字样印鉴,在隔页处盖上“此页空白”字样印鉴,并由记账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7.凡需要结出余额的账户,结出余额后,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明“借”或者“贷”等字样。
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内元位上用“—0—”或“θ”表示。
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
8.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分别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也可以将本页合计数及金额只写在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
对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的账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本月初起至本页末止的发生额合计数;对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年初起至本年末止的累计数;对既不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也不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可以只将每页末的余额结转次页。
(三)对账与结账
1.对账
《会计法》第十七条规定:
“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
对账包括账簿与凭证的核对、账簿与账簿的核对、账簿与财产物资实存数额的核对。
由于对账的内容不同,对账的方法也有所不同,一般的核对方法和内容如下:
(1)账证的核对。
账证核对是指将账簿记录与记账凭证、原始凭证进行核对,这是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的前提条件。
这种核对工作平常是通过编制凭证和记账中的“复核”环节进行的,使错账能及时更正。
账证核对的内容包括总账与记账凭证汇总表是否相符,明细账与记账凭证的会计科目、子目、借贷金额、摘要是否相符,序时明细账与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要核对经济业务的内容及金额;涉及支票的,应核对支票号码;涉及银行其他结算票据的,应该对票据种类,以保证账证相符。
(2)账账的核对。
账账核对是指各种账簿之间的有关数字核对相符。
通常有:
①总账资产类科目各账户期末余额合计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各账户期末余额合计应相等,每一汇总期至少要核对一次。
②总账各账户与所辖明细账户每一汇总期至少核对一次。
核对相符后,要在对账符号栏打“√”,以示账簿核对完毕。
③会计部门的总账、明细账与业务、仓储部门的业务账、卡和保管账之间,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财产、业务周转金(备用金)之间以及有关代管、备查簿之间的账目,包括收、付、存数量和金额,每月至少要核对一次。
(3)账实的核对。
账实的核对包括账物和账款的核对工作。
账实核对的基本内容为:
①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额应每日核对,单位主管会计每月至少应抽查一次,并填写库存现金核对情况报告单。
②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对账单核对。
通过核对,每月编制一次银行对账调节表。
③有价证券账户应与单位实存有价证券(或收款收据)相符,每半年至少核对一次。
④商品、产品、原材料及包装物明细账的账面余额,应定期与实存数相核对。
⑤各种债权、债务类明细账的账面余额与债权、债务人相核对,并督促有关责任人积极处理。
⑥出租、租人、出借、借人财产等账簿,除合同期满应进行清查外,至少每半年核对一次,以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结账
结账是指在将本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全部登记人账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方法对该期内的账簿记录进行小结,结算出本期发生额合计和余额,并将其余额结转下期或者转入新账。
结账可分为月结、季结和年结等。
为了正确反映一定时期内在账簿记录中已经记录的经济业务事项,总结有关经济业务活动和账务状况,各单位必须在会计期末进行结账,不能为赶编财务会计报告而提前结账,更不能先编制财会会计报告后结账。
(1)结账前,应将本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全部登记人账,对需要调整的账项要及时调整。
(2)结账时,应当根据不同的账户记录,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
①对不需要按月结计本期发生额的账户,如各项应收、应付款明细账和各项财产物资明细账等,每次记账以后,都要随时结出余额,每月最后一笔余额即为月末余额。
月末结账时,只需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事项记录之下通栏划红单线,不需要再结计一次余额。
②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需要按月结计发生额的收入、费用等明细账,每月结账时,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事项记录下面通栏划红线,结出本月发生额和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在下面再通栏划红单线。
③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某些明细账户,每月结账时,应在“本月合计”行下结出自年初起至本月末止的累计发生额,登记在月份发生额下面,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再通栏划红单线。
十二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全年累计发生额下通栏划红双线。
④总账账户平时只需结出月末余额。
年终结账时,为了总括反映全年各项资金运动情况的全貌,核对账目,要将所有总账账户结出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合计”字样,并在合计数下通栏划红双线。
采用棋盘式总账和科目汇总表代替总账的企事业单位,年终结账,应当汇编一张全年合计的科目汇总表和棋盘式总账。
(3)年度终了结账时,有余额的账户,要将其余额结转下一年度。
结转的方法是,将有余额的账户的余额直接记人新账户的余额栏内,在新账第一行的“摘要”栏内填写“上年结转”字样,不需要编制记账凭证,也不必将余额再记人本年账户的借方或者贷方,使本年有余额的账户的余额变为零。
因为,既然年末是有余额的账户,其余额应当如实地在账户中加以反映,否则,容易混淆有余额的账户和没有余额账户的区别。
(四)编制报表
根据《会计法》规定,会计报告编报的基本要求是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财务会计报告编报的具体要求是:
1.编制依据要求。
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必须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进行,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财务会计报告的有关数字。
2.编制格式要求。
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认真编写会计报表附注及其说明,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完整。
3.编制标准要求。
单位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的依据应当一致。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本期会计报表与上期会计报表之间的有关的数字应当相互衔接;如果不同会计年度会计报表中各项目的内容和核算方法有变更的,应当在年度会计报表中加以说明。
(五)会计资料整理
1.各单位每年编制的会计凭证,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
(1)记账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者盖章。
(2)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等,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
各种经济合同、存出保证金收据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凭证,为了方便日后查阅,可以不附在记账凭证后面,而是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
2.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