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装修试资质申报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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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装修试资质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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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第一至四类业务的单位需填报的申请材料
1.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表
2.附件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附件二: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复印件
4.附件三:
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任职证明、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5.附件四:
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或者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6.附件五:
安全人员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7.附件六:
电力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表、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8.附件七:
在册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人员表、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9.附件八:
预算员、安装工长、质检员、施工合同管理员表、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10.附件九: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实地资产核查报告
11.附件十:
各专业试验室、户内试验大厅情况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实地资产核查报告
12.附件十一: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净资产审核报告
13.附件十二:
规定年限内主要工程业绩表、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工程收入审核报告
14.附件十三:
主要设备及机具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主要设备机具资产状况实物核查及资产财务状况报告(附购置发票复印件)15.附件十四:
合并证明材料
16.附件十五:
合并前各单位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17.附件十六:
分立证明材料
18.附件十七:
电力监管机构认定的分立单位的业绩证明材料19.附件十八:
分立前单位持有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20.附件十九:
申请换发许可证、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许可证延续业务的单位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编号: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申请表
单位名称:
填表时间___20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说明
1.本申请表为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申请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或者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时使用。
(1)申请许可证,是指申请人向电力监管机构申请取得许可证。
申请人可同时申请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中的一项或者多项。
申请多项类别时,每一类别应分别填报一份申请材料。
(2)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是指申请人已取得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许可证,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许可证类别或者许可证等级。
申请人可同时申请变更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中的一项或者多项类别、等级。
申请变更多项业务类别、等级的,每一类别、等级应分别填报一份申请材料。
(3)许可证延续,是指申请人已取得的许可证的有效期将届满三十日之前,向原许可机关申请许可证有效期延续。
如果原许可证中载明的许可证类别包含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中的多项,每一类别应分别填报一份申请材料。
2.申请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应按照隶属关系由其上级法人单位提出申请。
3.申请人填写电子格式申请表,文字内容的填写字型为小四号、仿宋字体。
除特殊要求外,有关数字内容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申请表中带有“□”的项目,申
请人只需在与自身情况相符的选项前的“□”内划“√”即可。
申请表中如某些栏目无需填写,
在该栏目空白处划“/”。
在填写格式文本时,如内容较多请按格式要求自行附页。
4.申请人填写电子格式申请表后打印,打印用纸为国际标准A4型。
5.申请人除填写申请表外,还需要提供申请表第十三项所列附件。
需要复印的附件材料,复印用纸为国际标准A4型,并达到完整、清晰,能正确显示所要反映内容的程度。
若复印不清晰,可用数码拍照,并打印装订。
6.申请表各份附件独立装订,分别标注页码。
装订要求左排竖装,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
附件材料每页右下方适当位置均应加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声明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二、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三、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表
四、安全负责人简历表
五、安全监督人员表
六、电力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人员表
七、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人员表
八、预算、质检人员和安装工长表
九、专业试验室(厅)情况表
十、规定年限内主要工程业绩表
十一、主要设备及机具表—自有设备
十二、主要设备及机具表—租赁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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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一级:
取得一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
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三)最近3年内承担过下列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第3子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且工程质量合格:
1.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者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5座;
2.330千伏以上架空线路300公里或者220千伏架空线路500公里;
3.220千伏以上电缆线路80公里或者跨越塔标高100米以上的跨越工程1项。
(四)最近3年内从事电力设施安装业务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五)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六)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7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50人以上;
(七)电力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5人以上;
(八)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12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70人以上,特种电工20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5人;
(九)专职预算、质检人员各3人以上,安装工长20人以上;
(十)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5人以上;
(十一)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十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二级:
取得二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
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2400万元以上;
(三)最近3年内承担过下列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第3子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且工程质量合格:
1.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或者1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6座;
2.220千伏架空线路400公里或者110千伏架空线路500公里;
3.220千伏电缆线路40公里或者110千伏电缆线路80公里。
(四)最近3年内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亿元以上;(五)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六)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30人以上;
(七)电力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6人以上;
(八)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9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50人以上,特种电工15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3人;
(九)专职预算、质检人员各2人以上,安装工长12人以上;
(十)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4人以上;
(十一)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十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三级:
取得三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
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
(三)最近3年内承担过下列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第3子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且工程质量合格:
1.1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者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工程4项;
2.110千伏线路200公里或者10千伏线路400公里;
3.110千伏电缆线路40公里或者10千伏电缆线路100公里;
(四)最近3年内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000万元以上;
(五)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六)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2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10人以上;
(七)电力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2人以上;
(八)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4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25人以上,特种电工8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2人;
(九)专职预算、质检人员各1人以上,安装工长6人以上;
(十)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3人以上;
(十一)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十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四级:
取得四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
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300万元以上;
(三)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4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四)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3人以上;
(五)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25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13人以上,特种电工5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1人;
(六)预算、质检人员各1人以上,安装工长3人以上;
(七)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1人以上;
(八)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五级:
取得五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
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150万元以上;
(三)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四)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2人以上;
(五)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1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5人以上,特种电工2人以上;
(六)预算、质检人员各1人以上,安装工长2人以上;
(七)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1人以上;
(八)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
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一级:
取得一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
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4800万元以上;
(三)连续2年以上从事33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维修活动的经历或者连续3年以上从事220千伏线路及变电设施维修活动的经历;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五)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0人以上;
(六)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8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50人以上,特种电工15人以上;
(七)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5人以上;
(八)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二级:
取得二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
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2021万元以上;
(三)连续3年以上从事11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维修活动的经历;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五)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3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20人以上;
(六)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6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35人以上,特种电工10人以上;
(七)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4人以上;
(八)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
(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三级:
取得三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
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三)连续3年以上从事1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维修活动的经历;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五)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5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10人以上;
(六)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4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25人以上,特种电工7人以上;
(七)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3人以上;
(八)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四级:
取得四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
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300万元以上;
(三)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四)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人以上;
(五)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2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12人以上,特种电工4人以上;
(六)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安全管理人员1人以上;
(七)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
(八)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五级:
取得五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
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150万元以上;
(三)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四)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人以上;
(五)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8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4人以上,特种电工2人以上;
(六)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安全管理人员1人以上;
(七)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八)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章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
第十三条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一级:
取得一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
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4800万元以上;
(三)连续2年以上从事33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试验活动的经历或者连续3年以上从事220千伏线路及变电设施试验活动的经历;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五)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5人以上;
(六)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35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10人以上,特种电工15人以上;
(七)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5人以上;
(八)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场所及设备;
(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二级:
取得二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
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2400万元以上;
(三)连续3年以上从事11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试验活动的经历;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五)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3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20人以上;
(六)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25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8人以上,特种电工10人以上;
(七)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4人以上;
(八)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2021平方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22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场所及设备;
(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三级:
取得三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
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
(三)连续3年以上从事1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试验活动的经历;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五)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2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15人以上;
(六)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1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3人以上,特种电工6人以上;
(七)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3人以上;
(八)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600平方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1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设备;
(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四级:
取得四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
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三)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四)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4人以上;
(五)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6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2人以上,特种电工3人以上;
(六)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安全管理人员1人以上;
(七)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400平方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35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设备;
(八)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五级:
取得五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
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300万元以上;
(三)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四)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人以上;
(五)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4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2人以上,特种电工2人以上;
(六)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安全管理人员1人以上;
(七)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设备;
(八)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值得读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