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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工具设备管理规定

汽车大修厂机工具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机工具设备管理,发挥机工具设备的最大效能,提高工作效率,延长寿命,降低修理成本,确保生产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汽车大修厂。

第二章机工具设备采购管理

第三条采购权限及流程:

1、各班组使用、保管的机工具由各班组长提出申请,分管副主任、生产办主任审核;采购价值在500元以下的由分管副厂长审批。

各班组公用机工具由厂机工具管理员保管理,由机工具管理员提出申请,材料库主管、生产办主任审核;采购价值在500元以下的由分管副厂长审批。

凡购买价值在500元以上由厂长批准,报呈上级公司批准。

2、材料库主管根据购置机工具设备采购审批意见,应及时安排购置机工具设备,由机工具设备管理员(以下简称“机具管理员”)统一登记入库、发放保管。

3、机具管理员应每季度统计好厂内所有机工具设备,根据机工具设备情况做好采购计划及季度报表上报分管副厂长。

第三章机工具日程管理

第四条材料库应建设机工具设备台帐,机工具设备进出库,机具管理员必须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并保管好相关资料。

第五条机工具设备分类管理

一、低值工具(100元/件以下)的管理

(一)、低值工具按定额配备给班组,由班组长、分管副主任审核同意后,由机具管理员登记发放,班组长负责签领和管理。

(二)、机工具的申领。

由班组长填写《机工具申领单》(附表1),交机具管理员核实,经分管副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可领取。

领取后,机具管理员应及时登记机工具申领单并归档。

(三)、残旧机工具设备的报废。

由班组长填写《报废残旧机工具缴领表》(附表2),交机具管理员核实,分管副主任审批。

报废机工具实行以旧换新,报废机工具交由机具管理员统一放置管理;凡没有旧工具返回的一律作遗失处理,按本规定予以赔偿。

二、易损工具(100-500元/件)的管理

(一)、易损工具由厂根据班组工作职能和需要定额配备,生产办主任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分管副厂长,分管副厂长审批同意后,由机具管理员登记发放,班组长负责签领和管理。

(二)、机工具的申领。

由班组长填写《机工具申领单》(附表1),交生产办分管副主任、生产办主任审核,生产办主任上报分管副厂长审批同意后,由机具管理员登记发放,班组长负责签领和管理。

(三)、残旧机工具设备的报废。

由班组长填写《报废残旧机工具缴领表》(附表2),交分管副主任、生产办主任核实,在上报分管副厂长审批后,实行以旧换新,报废机工具交由机具管理员统一放置管理,凡没有旧工具返回的一律作遗失处理,按本规定予以赔偿。

三、高值设备(500元/件以上)的管理

(一)、高值由厂根据班组工作职能和实际需要配备,由班组长或专用人负责签领和管理。

(二)、设备的报废。

由机具管理员根据设备技术状态和报废规定,向分管副厂长提出报废意见,由厂长审批。

四、公共机工具设备的管理

(一)、公用机工具设备由机具管理员负责管理。

员工借用时,需借用者签名;借用者使用完后应即时归还,不得擅自延长停留时间;归还时,应保持设备清洁完好,并由机具管理员或分管副主任、当班检工验收后划销。

借用者损坏或遗失借用的工具,报机具管理员或分管副主任,经查实,如属故意损坏,按本规定予以赔偿损失,如非故意损坏,则实行以旧换新补充。

凡因保管不当遗失的按本规定予以赔偿。

(二)、凡遇机具设备故障,使用者必须及时向当班检工或分管副主任汇报,并将故障机具设备交回机具管理员。

第六条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厂机工具设备从事私人工作,违者,按机具设备价值的10%收取机工具设备损耗费,如造成机工具设备损坏,则按机工具设备原价值赔偿。

第七条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磨损机工具设备或改变规格用途,否则,一经查实,照价赔偿。

第八条班组内部和厂公共使用的机工具、设备必须分类放置,做到整洁、有条理。

第九条班组内部使用的机工具应由班组指定当值人员每班清洁、清点整齐,并做好机工具清点登记,并向班组长报告。

第十条厂成立机工具监督小组。

生产办副主任负责对管辖班组使用、保管的机工具进行月度盘点,生产办主任负责季度盘点、检查,厂部负责年度盘点、检查。

如在盘点过程中发现班组负责管理的机工具有遗失或已损坏而未上报的,班组要赔偿遗失或损坏的机工具,同时还需赔偿误工损失100元。

第三章机工具设备使用、保修及检查

第十一条员工使用机工具、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机工具设备,保持整洁完好。

第十二条班组内部使用机工具设备由各班组负责保养、保管,公用机具设备的保养由机具管理员负责。

如出现机具设备因长期缺少保养而损坏的,经生产办主任检查核实,一律作故意损坏机设备处理,由责任者按本规定予以赔偿。

第13条凡遇机具、设备机械故障,使用者必须及时向当班检工或分管副主任汇报,并将故障机具、设备放置好,由机具管理员进行安排维修处理。

维修过程中需要购买配件或加工配件的应口头请示相关领导,经同意后方可购买或加工,按本规定第三条操作。

在厂内部加工的费用,由厂以工时费的形式支付。

人为故障的,追究责任者的责任,按并本规定予以赔偿。

第14条机具管理员必须认真做好机工具设备保修记录工作,跟踪完善《××汽车大修厂机工具保养、维修登记表》(附表3)。

第15条机具管理员每月必须对机工具设备的状态进行检查核实,填写《××汽车大修厂月度机工具状态表》(附表4)。

第4章机工具管理人员职责

第十六条、生产办主任为机工具直接负责人,主要负责机工具管理工作的检查、制度落实、领用审批、故障损坏鉴定和监督管理,确保全厂机工具管理工作的正常运作。

第十七条、机具管理员负责机具设备的出入库发放,统一编号、设帐、建卡工作,保管技术资料,对公用机具设备进行日常检查、维修、保养,确保机具设备技术状态良好。

并根据机具设备、购买登记、报废、遗失、领用、借用、维修保养等情况建立档案和登记簿。

第十八条、生产办管理人员(分管副主任、检工)负责对当班生产现场机具、设备的安全操作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及监督工人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及时纠正和处理生产过程中机工具操作使用出现的问题;同时做好对班组机工具设备清点汇报核对、监管,机具管理员不在场时,做好班组或个人借用公用机工具的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班组长负责管理好本班组机工具设备的管理,带领本班组人员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爱护机工具设备,做好班组工具设备的清洁、保养和摆放工作,每天下班前清点好班组内部工具设备并向分管副主任或当班检工汇报,发现问题及时向生产办管理人员或机具管理员报告。

第5章机工具损失赔偿规定

第二十条凡故意损坏机工具设备,造成报废的,经生产办主任和机具管理员核实后,按机具设备原价赔偿,尚未造成报废的,则按机具设备使用年限折余价值由班组或个人负责。

第二十一条凡班组或个人遗失机工具设备,则按机工具原价赔偿。

第二十二条机具设备属非故意损坏,需及时上报当班检工或分管副主任,按本规定第五条操作,实行以旧换新;尚未造成报废的,则由机具管理员进行修复。

如机工具损坏后未能及时汇报或瞒报的,则一律作故意损坏机工具处理,同时赔偿误工损失100元。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机工具设备完好率将作为机工具设备管理相关员工个人或班组月度考核及年终考核内容之一。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

1、××汽车大修厂机工具申领单

2、××汽车大修厂报废残旧机工具缴领表

3、××汽车大修厂机工具保养、维修登记表

4、××汽车大修厂月度机工具状态表

 

附表1:

××汽车大修厂机工具申领单

机工具名称

单价

数量

机工具名称

单价

数量

机工具名称

单价

数量

机工具名称

单价

数量

机工具名称

单价

数量

机工具名称

单价

数量

申领原因

 

领用负责人:

年月日

工意

理见

 

年月日

理意

责见

 

年月日

部意

负见

 

年月日

附表2:

××汽车大修厂报废残旧机工具缴领表

机工具名称

单价

数量

旧件

机工具名称

单价

数量

旧件

机工具名称

单价

数量

旧件

机工具名称

单价

数量

旧件

机工具名称

单价

数量

旧件

缴领原因:

 

缴领人:

年月日

工意

理见

 

年月日

理意

责见

 

年月日

部意

负见

 

年月日

附表3:

××汽车大修厂机工具保养、维修登记表

机工具设备

名称及型号

维修保养日期

项目内容

维修保养人员签名

附表4:

××汽车大修厂月度机工具状态表年月

机工具设备名称

所在位置

数量

状态

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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