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有关补贴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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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有关补贴项

关于进一步落实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有关补贴项目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关于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社〔2018〕15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8〕114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江府〔2017〕27号)和《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江府办〔2018〕233号),进一步明确落实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有关补贴项目的内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资金使用原则

(一)国家和省文件规定的支出项目,所需资金从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地方筹集的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二)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支出项目,所需资金从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地方筹集的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财社〔2017〕164号文和粤财社〔2018〕159号文中补贴对象范围窄于我市或补贴标准低于我市的项目,按照我市规定执行,所需资金从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地方筹集的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四)相关补贴项目符合条件适用扩大支出范围的失业保险基金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可用普惠金融专项资金的、针对扶贫对象补贴可用定向捐助的慈善资金等,以及国家、省和市筹集的其他专项用于就业创业补贴的资金,根据相关政策列支。

(五)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得将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用于财社〔2017〕164号文第十六条规定的相关项目。

(六)个人或单位依照规定申领获得的促进就业创业相关补贴资金,具体用途由申请人或申请单位确定,不受前述禁止支出规定的限制。

二、补贴项目调整内容

(一)新增的补贴项目

1.“五邑菜系”彩虹计划补贴

补贴对象及条件:

获得广东省颁发的厨艺类职业(工种)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粤菜师傅”,自发证之日起3年内,按照指定的美食项目创办初创企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本人属于经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且持有经营主体50%以上股权(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无需该项)。

申请补贴的时间应在初创期内(登记注册三年内,下同)。

补贴标准及期限:

给予一次性的场所装修和购买设施补贴,按照标准化美食创业项目装修和设施采购两方面发放。

其中,装修按经营场所面积(所经营场地房产证核定的面积)计算,每平米2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经营场地位于乡村且无法提供房产证的,以当地村委会出具的场地使用、申请人签订按面积计算租金的租赁合同以及办理商事登记提交的原始合同三者一致核定的基础面积,由受理申请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最高不超过基础面积80%予以补贴。

设施采购按照所采购发票总价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同一个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申请材料:

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广东省颁发的厨艺工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装修合同及房产证(乡村无房产证的提供村委会证明以及租赁合同);购买设备设施的凭证发票;申请人的银行账户(一般为社会保障卡)。

2.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补贴对象及条件:

公益性岗位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以及按照省市公益性岗位办法吸纳的符合条件人员。

首次申请补贴的时间应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半年内。

补贴标准及期限:

按照相关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含单位应缴纳部分)给予补贴,由用人单位代为申请,发放至符合条件人员银行账户。

补贴期限与公益性岗位吸纳相关符合人员的期限一致,相关符合条件人员在岗期间均可享受。

申请材料:

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或招聘选聘文件;个人银行账户(一般为社会保障卡)。

3.应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及条件:

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我市中小微企业就业,或到镇(街)、村(居)等基层岗位就业(含“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村长助理等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含后勤辅助岗位)工作,稳定工作并在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给予其基层就业补贴。

申请补贴的时间应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

补贴标准及期限:

根据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地确定补贴标准,在蓬江区、新会区、江海区、鹤山市的,按每人3000元给予到基层就业补贴;在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的,按每人5000元给予补贴。

同一个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申请材料:

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应届高校毕业生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或招聘选聘文件;应届高校毕业生银行账户(一般为社会保障卡)。

4.家政服务业吸纳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及条件:

经地市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招用家政服务从业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该企业吸纳就业补贴。

补贴标准及期限:

按照不超过其为所招用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3年。

同一个人只能享受一轮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申请材料:

员工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银行账户。

5.见习留用补贴

补贴对象及条件:

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在见习期满后吸纳见习人员稳定就业并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给予见习单位见习留用补贴。

申请补贴的时间应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

补贴标准及期限:

每人3000元。

本补贴为一次性补贴,同一个人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申请材料:

见习人员居民身份证;见习人员毕业证书;见习协议书;劳动合同;见习单位银行账户。

6.见习生活费补贴

补贴对象及条件:

满足见习补贴条件的见习人员,属于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低保对象或残疾人的,在见习期间给予生活费补贴。

首次申请补贴的时间应在见习期内。

补贴标准及期限:

每月500元,最长6个月。

同一个人只能享受一轮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申请材料:

见习人员居民身份证;见习人员毕业证书;见习协议书;见习人员银行账户。

7.农村劳动力职业介绍补贴

补贴对象及条件:

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每成功介绍一名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的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的,给予其职业介绍补贴。

该农村劳动力应在职业介绍之前未就业且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在职业介绍之后稳定就业且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申请补贴的时间应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

补贴标准及期限:

每人800元。

同一个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申请材料:

农村劳动力亲笔签名的职业介绍推荐信;农村劳动力居民身份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申请单位银行账户。

8.重点用工企业职业介绍补贴

补贴对象及条件:

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重点用工企业介绍员工,稳定就业并在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申请补贴的时间应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

补贴标准及期限:

每人400元。

同一个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申请材料:

员工亲笔签名的职业介绍推荐信;员工居民身份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申请单位银行账户。

9.困难职工职业介绍补贴

补贴对象及条件:

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困难职工稳定就业并在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本补贴实施至2019年底。

申请补贴的时间应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

补贴标准及期限:

每人400元。

同一个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申请材料:

困难职工亲笔签名的职业介绍推荐信;困难职工居民身份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申请单位银行账户。

10.人力资源服务诚信示范机构奖励

补贴对象及条件:

被评为国家、省“人力资源服务诚信示范机构”的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补贴标准及期限:

根据上级奖补标准,我市予以1:

1配套奖励。

本补贴为一次性补贴。

申请材料: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银行账户。

11.江门市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补贴。

我市按每人不超过1.5万元标准,每年资助不超过100名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突出的我市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高层次进修学习或交流考察。

12.培育优秀创业项目补贴。

根据大赛选拔、落地注册和社会征集等方式,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举办的创业创新大赛,以及由市直政府部门财政投入或社会力量资助举办的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活动,获奖项等次或被选拔出具有长性的项目,对优质项目每个给予5万元至30万元的补贴。

(二)取消的补贴项目

1.安置“双困”毕业生就业工资补贴不再实施。

2.应届高校生临时生活补贴不再实施。

3.因新增应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原有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不再实施。

(三)现有项目补贴标准的调整

1.将就业失业监测补贴的标准提高至每年每个监测点1500元。

2.将一次性创业资助中个人创业的标准提高至1万元。

3.将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期限,从1年提高至2年。

4.将求职创业补贴的标准提高至每人2000元。

5.提高村(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平台的基层服务经费补贴,每年按照平均5000元的标准发放,由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事务)局根据各地实际统筹安排。

6.为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及最长3年的贴息;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为500万元。

(四)现有项目补贴对象的调整

1.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包括我市及对口帮扶地区(包括东西部扶贫和对口支援地区,“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2.对于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用人单位吸纳社保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可同等享受。

3.一次性创业资助和租金补贴中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为在我市乡镇及以下地区的创业人员(不分户籍地),其创业主体的注册地和经营地位于乡镇且其本人是法定代表人。

江门市乡镇及以下地区详见附件。

4.将我市社区矫正人员和“两线”合一人员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对象范围。

5.将见习人员的范围扩大到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五)项目申领流程的调整

1.在校高校生创业并申领“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以及“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由创业地的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网上审核、现场确认以及资金发放。

2.“求职创业补贴”由学校所在地的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受理、审核以及资金发放。

3.“创业孵化补贴”、“专家帮扶创业补贴”以及其他跟孵化基地相关的补贴,由首次认定该孵化基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网上审核、现场确认以及资金发放。

4.职业介绍类补贴,由被介绍对象就业地的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网上审核、现场确认以及资金发放。

三、关于优化补贴申领服务

(一)统一采用网上实名制系统申领补贴。

1.除特殊情况不能进行网上申请外(如求职创业补贴需学校统一收集),统一利用网上实名制系统来申领补贴。

申请单位或申请人通过登录“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提出补贴申请,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申请材料的扫描件,提交到相应的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事务)局通过登录“企业用工及人力资源服务平台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行后台的补贴预审工作。

预审通过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办理现场确认的地点和期限(期限一般为10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审核如发现申请信息填写有误、申请材料不完整等情况,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或申请人补全申请资料。

3.网上预审通过后,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应当携带和《江门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表》(从平台导出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申请材料的原件(单位申请时涉及员工个人材料可以使用经员工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到受理机构现场办理确认手续。

对于可进行延续申请的补贴,在确保申请材料与首次申请一致的情况下,只需通过网上提交申请即可,无需再次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在申请单位或申请人现场确认通过后的25个工作日内(延续申请,应当在通过网上预审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银行账户。

(二)简化相关申请材料。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事务)局可以通过信息系统对申请单位的登记注册情况、企业类型、用工备案,申请人的身份情况、缴纳社保情况等进行核查。

为进一步减轻申请单位或申请人的负担,提高申请效率,对于这部分的书面申请材料不再要求提交。

简化的申请材料有: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社会保险登记证;

4.企业的划型材料;

5.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

6.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

7.已被认定的灵活就业人员、失业登记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身份证明;

四、相关概念的定义

(一)高校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港澳台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毕业生。

(二)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毕业前12个月)和获得毕业证书(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起12个月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三)初创企业,是指在我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成立时间超过3年的个体户升级为企业的,不属于初创企业。

(四)重点用工企业,是指用工量2000人以上或一次性新增用工500人以上的企业,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认定。

(五)大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以入职时企业划型情况为准。

分公司、分支机构等用人单位的划型情况以其所属总公司划型为准。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劳动者,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吸纳困难家庭高校生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不得同时享受。

同一劳动者,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岗位补贴和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岗位补贴不得同时享受。

同一劳动者,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岗位补贴和发放给单位的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吸纳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可以同时享受。

(二)同一劳动者,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吸纳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不得同时享受。

同一劳动者,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补贴和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补贴不得同时享受。

同一劳动者,发放给单位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发放给个人的社会保险补贴可以同时享受。

(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可结合实际为入驻的孵化企业提供减免场地租金等服务,物管、水电费按实际运作代收代支。

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可结合实际为入住的人力资源服务项目提供减免场地租金、家具奖补、举办专项活动奖补、品牌创建奖补等多种优惠措施奖补措施。

积极引导企业自主培养技能人才,开放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实训资源,为企业和院校自主培养技能人才使用提供免费服务。

(四)申请各项就业补贴涉及需要满足特定身份条件的申请人,以其入职时是否符合此身份为准;申请各项创业补贴涉及需要满足特定身份条件的申请人,以其创业主体登记注册时是否符合此身份为准。

(五)在初审通过后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及时到现场确认的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应在截止日期之前联系受理部门,说明相关情况,做出适当时间调整。

如未能及时沟通,在截止日期后受理部门可以撤销此次申请。

如重新申请,申请时间需重新计算。

(六)对于国家和省新出台的政策,资金使用范围做出调整的,补贴标准高于或补贴对象范围宽于本《通知》项目的,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

(七)本《通知》下发实施后,原制定出台相对应的资金补贴的项目、范围、对象和标准等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有延续申请相关补贴的,自实施之日起统一按照新标准发放补贴。

但执行本级文件、使用本级资金的不同项目、范围、对象和标准的,可以继续执行。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日

附件

江门市乡镇及以下地区

蓬江

杜阮镇荷塘镇棠下镇

江海

礼乐街道:

英南村跨龙村雄乡村雄光村五四村

东仁村东红村镇龙村英北村敬和村威西村威东村武东村乌纱村新创村新丰村新兴村新华村新民村向前村向荣村向民村向东村丰盛村

外海街道:

东宁村前进村七东村七西村中东村

新会

会城街道:

南庚村七堡村冲那村潭冲村二宁村

古井镇罗坑镇双水镇睦洲镇司前镇崖门镇三江镇大泽镇大鳌镇沙堆镇

鹤山

雅瑶镇古劳镇龙口镇桃源镇鹤城镇共和镇址山镇宅梧镇双合镇

台山

大江镇水步镇四九镇冲蒌镇斗山镇都斛镇赤溪镇三合镇白沙镇端芬镇广海镇海宴镇汶村镇川岛镇深井镇北陡镇

开平

月山镇水口镇沙塘镇苍城镇龙胜镇大沙镇马岗镇塘口镇赤坎镇百合镇蚬岗镇金鸡镇赤水镇

恩平

沙湖镇牛江镇君堂镇圣堂镇东成镇良西镇大田镇那吉镇大槐镇横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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