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XXX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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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城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XXXX
文本目录
图纸目录
1、长沙市城市大型零售网点现状图
2、长沙市城市商品市场网点现状图
3、长沙市城市四、五星级酒店现状图
4、长沙市城市交通流向分析图
5、长沙市城市体系结构规划图(2005-2020)2011年修订
6、长沙市城市特色街规划图(2005-2020)2011年修订
7、长沙市城市商品市场规划图(2005-2020)2011年修订
8、长沙市城市大型零售网点规划图(2005-2020)2011年修订
9、长沙市城市四、五星级酒店规划图(2005-2020)2011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适应长沙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新趋势,进一步规范商业网点的建设与管理,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对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的有效管理,长沙市商务局组织对《长沙市城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2005-2020)》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修订主要对商业中心,社区商业服务设施,商业街,商品市场,大型商业零售网点,高星级酒店及餐饮,物流配送业等七部分进行规划。
第三条规划修订依据
1.《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0年修订);
2.商务部《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商建发〔2004〕180号);
3.商务部、财政部和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定和实施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5〕378号);
4.湖南省地方标准《商业分级设置规范》和《商业业态规划》(湘商建设〔2004〕6号);
5.《长沙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6.《长沙市商务“十二五”发展规划》;
7.《长沙市商品市场网点“十五”计划和到2015年长沙规划纲要》;
8.《长沙市现代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9.《长沙市城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2005-2020)》。
第四条修订期限
1.近期规划:
2011年-2015年;
2.远期规划:
2016年-2020年。
第五条规划修订范围
长沙市都市区:
包括长沙市芙蓉区、天心区、雨花区、开福区、岳麓区(不包括莲花镇和雨敞坪镇),望城区的高塘岭镇、星城镇、黄金镇、雷锋镇、丁字镇,长沙县的星沙街道、泉塘街道、湘龙街道、暮云镇、黄花镇、榔梨镇、黄兴镇、安沙镇、跳马镇和干杉乡,总面积1930平方公里。
2020年都市区城市人口规模629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629平方公里。
第六条规划修订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落实中央关于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验区的总体部署,实施长沙市“五化一率先”发展战略,推进长株潭“3+5”城市群整体协调发展,立足于全面体现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要求,把握现代商贸经济发展的新趋势、新特点、新模式,以加快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为基本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以优化业态结构为主线,以现代流通技术为支撑,加快建立与长沙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市商业网点体系。
第七条规划修订原则
1.与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
商业网点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以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分区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为基础,结合城市社区划分,立足都市区整体发展,适度超前,统筹构建网点布局。
2.与长沙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商业网点建设应与长沙市经济发展状况、消费群体分布和购买力水平相适应,避免贪大求多、过分聚集和重复建设;充分考虑市场环境、网点状况及交通设施条件和周边地区消费水平;既要着眼于长远,科学预测未来发展趋势,又要从实际出发,合理配置网点总量、规模、档次和业态,构建现代流通网络体系。
3.与城市环境整治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相结合
商业网点建设应以满足人们需求为宗旨,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营建舒适的购物环境为目标,符合改善和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及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做到市容与商贸共赢,促使城市商业设施符合宜居、宜业的国际化大都市的建设要求。
4.与业态结构优化调整相结合
商业网点建设应大中小型、综合型与专业型、集中与分散合理配置。
对现有网点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整体功能,提升网点品位,鼓励发展连锁超市等新型业态,实现数量和质量的统一,保持一定的淘汰率与置换率。
5.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投资者利益相结合
商业网点建设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促进企业的公平竞争,充分考虑一定地域内的同业竞争状况,对竞争不够充分的领域,应适当发展网点;对竞争相对充分的领域,应适度控制新增同类网点;对竞争十分激烈的领域,应严格控制新增同类网点尤其是大型商业设施。
6.与“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两型社会建设相结合
商业网点建设应符合湖南“两型”社会建设发展要求,努力提高商业网点资源利用的有效性,合理规划和配置商业网点资源,同时着重发展绿色商业,大力推动商业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和谐发展,构建具有“两型”特色的可持续发展的商业发展模式和市场体系。
第二章规划控制指标和标准
根据商务部制定的有关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控制指标和标准以及湖南省《商业分级设置规范》和《商业业态规划》地方标准,并结合长沙市城市商业发展的现状及趋势,特制定出略高于现有商务部有关标准的长沙市商业网点规划修订的控制指标及标准。
第八条市级商业中心
市级商业中心服务功能完善,具有对整个城市和临近城市的商业辐射作用,是城市商业的突出形象与标志。
以汇聚大型商业设施、知名品牌和引领时尚潮流的商业网点为特征,对整个城市商业的发展具有强大的引导与拉动作用。
市级商业中心商业网点基本设置是:
大型购物中心1处以上,大型百货店2处以上,大型综合超市2处以上,专业商场及四星级以上酒店1处以上,以及各类专业店、专卖店等;基本商业经营面积不少于100万平方米;核心商业街长度一般在800米以上,或商业聚集在不少于100公顷的区域范围内。
同时,配套餐饮、文化娱乐、金融、旅游服务、图书报刊和邮电等网点,交通易达程度高,交通方式以公共交通为主。
第九条区域商业中心
区域商业中心是整个城市商业服务网络的中心环节,规模介于市级商业中心和社区商业中心之间。
区域商业中心商业网点基本设置是:
大型购物中心1处,大型百货店1处以上,大型综合超市1处以上,专业商场及四星级以上酒店1处以上,以及各类专业店、专卖店等;基本商业经营面积不少于30万平方米;其核心商业街长度一般在300米以上,或商业聚集在不少于80公顷的区域范围内。
同时,配套餐饮、文化娱乐、金融、旅游服务、图书报刊和邮电等网点。
第十条社区商业服务设施
社区商业设施的设置应符合SB/T10455-2008的要求,与城市总体规划及商业网点规划相协调,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与环境相协调。
社区商业设施的建设规模应以宜居生活为原则,与社区居住人口规模相匹配,功能业态组合合理。
1.设置标准。
社区商业按居住人口规模和服务的范围可分为邻里商业、居住区商业和社区商业中心,各级社区商业设置规模可参照表1的规定,社区商业的功能、业态组合可参照表2的规定。
2.社区商业功能要求。
超市环境应符合GB/T17110和SB/T10400中的规定,其它购物服务设施应符合相应的规定,为居民提供便利、安全的购物环境。
餐饮服务设施应满足SB/T10426规定的要求,为社区居民提供便利、安全的餐饮服务。
美容美发服务设施应符合SB/T10270的规定。
洗衣店应符合SB/T10271的规定。
照相馆应符合SB/T10269的规定。
旅馆应符合SB/T10268的规定。
药店开设应符合《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湖南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设置标准》以及《2009年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零售药店合理布局听证会》等有关要求,遵循合理布局、方便群众购药、安全经营等原则。
其它社区商业设施应满足相应的法规和标准。
表1:
社区商业分级表
分类
指标
商圈半径(km)
服务人口(人)
商业设置规模(M2建筑面积)
邻里商业
≤0.5
1~1.5万
≤0.3万
居住区商业
≤1.5
3~5万
≤2万
社区商业中心
≤3
8~10万
≤5万
表2:
社区商业的功能、业态组合
分类
业态组合
功能定位
必备型业种及业态
选择型业种及业态
邻里商业
保障基本生活需求,提供必需生活服务
菜店、食杂店、报刊亭、餐饮店、理发店、维修、再生资源回收店
超市、便利店、图书音像店、美容店、洗衣店、家庭服务等
居住区商业
满足日常生活必要的商品及便利服务
菜市场、超市、报刊亭、餐饮店、维修、美容美发店、洗衣店、再生资源回收、家庭服务、冲印店
便利店、药店、图书音像店、家庭服务、照相馆、洗浴、休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房屋租赁等中介服务等
社区商业中心
满足日常生活综合需求,提供个性化消费和多元化服务
大型百货店、大型综合超市、便利店、药店、图书音像店、餐饮店、维修、美容美发店、洗衣店、沐浴、再生资源回收、家庭服务、照相馆
专卖店、专业店、旅馆、医疗保健、房屋租赁等中介服务、宠物服务、文化娱乐等
第十一条商业街
商业街是集中体现不同区域商业文化和经营特色的窗口,是特色商业和专业化商业的集中体现。
商业街要求一般街长300米以上,商业店面60家以上,配套设施较为齐全,购物环境舒适,经营特色鲜明,能为消费者提供购物、休闲、观光等完善的服务。
特色商业街的同类商品或服务聚集程度高,主营行业特色店数量占街区内店铺总数的70%以上,主营行业销售收入占商业街销售总收入的70%以上。
与2005年规划标准基本一致。
第十二条商品市场
商品市场具有商品的集散、价格形成、结算、信息处理、市场调控等功能。
商品市场的规划面积控制在30000平方米以上,在空间布局上,二环线以内原则上不再新建,以全国性商业批发市场为重点建设目标,积极发挥全国性商品市场在调剂供求、平仰价格、引导和组织生产等方面的作用,同时构筑多元化市场建设投资格局,确立合理的商品市场布局,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和服务体系;现有的面向市区的居民消费品专业市场可以保留在二环线以内,但应将商品市场的仓储物流配送迁移至二环线以外;物流量大、以区域性辐射为主的消费品专业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以及硬件条件较差、配套不齐全的消费品专业市场,要结合城市规划改造逐步调整至二环线以外。
重点培育和扶持肉、菜、粮、家禽、水产品、农副产品大市场,重点做大做强工程机械、机电及汽车交易、建材、家具、家电、日用百货市场,重点规范发展二手车、二手商品、报废汽车、废旧物资及花鸟宠物奇石市场。
按照“两型社会”建设要求,充分发挥资源的有效利用,开拓能源节约创新模式。
与2005年规划标准相比,设置区域控制在二环线以外,设置面积控制在30000平方米以上。
第十三条大型商业零售网点
本规划大型商业零售网点主要是指大型购物中心、大型百货店、大型综合超市、仓储超市等四类零售业态。
按照分级设置、错位经营的原则,新建和改建的大型商业零售网点,原则上不能影响到商圈内现有大型商业零售网点、社区商业网点的正常经营,保证城市基础设施得到充分利用。
1.大型购物中心。
大型购物中心是指在一个大型建筑体(群)内,由企业按规划开发、拥有、管理、运营的各类零售业态和服务设施的集合体,主要载体形态有城市商业综合体、奥特莱斯购物中心及大型商城。
规划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上,服务半径为10000米,服务人口为50~100万,设置区域主要是在市、区域商业中心以及交通便利的城乡结合部,与2005年规划标准基本一致。
2.百货店。
百货店是指在一个较大建筑体内,根据不同商品门类设销售区,以销售日用工业品为主,提供相应服务,能满足对商品多样化选择需求的零售业态。
规划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服务半径为5000米,服务人口为20~30万,设置区域主要是在市、区域商业中心内或大型购物中心内,与2005年规划标准基本一致。
3.大型综合超市。
大型综合超市是指采取自选销售方式,以销售大众化实用品为主,满足一次性购物的零售业态。
规划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服务半径为4000米,服务人口为5~10万,设置区域主要是在市、区域商业中心或大型购物中心内,与2005年规划标准基本一致。
4.仓储超市。
仓储超市是指采取自选销售方式,以销售大众化实用品为主,以储销一体化、提供有限服务为特征的零售业态。
规划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服务半径为8000米,服务人口为30~50万,设置区域主要是在二环线以外交通便利的城乡结合部,与2005年规划标准基本一致。
第十四条四、五星级酒店及餐饮
以替代GB/T14308-2003的2010年《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为依据,对我市已获得四、五星级标准的酒店进行规范化提质,对未取得四、五星级标准的酒店按照相关评定标准加快建设、积极申请,与2005年规划标准相比,四、五星级酒店的标准按照2010年新版要求执行。
其次,根据城市功能布局和消费群体、消费层次、消费需求的不同,重点在市区发展特色餐饮街区,在新居民区社区、工业园区周边发展便利餐饮网点。
1.控制规模。
以市区人均拥有餐饮网点营业面积0.5平方米(高于目前0.46平方米)进行配置。
2.对已形成的餐饮街区加强基础设施投入,改善经营环境,增加停车车位。
第十五条物流配送业
按照长沙市货物的主要流向及物流发展的需要,依据《2009年长沙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长沙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2010-2020)》,根据市场需求、产业布局、商品流向、资源环境、交通条件、区域规划等因素,重点发展城南、城北、城东、城西四大物流区域,建设一批高标准的物流园区,优化物流业的区域布局。
第三章城市商业发展战略、发展目标
第十六条长沙市城市商业发展战略
1.创新发商战略;
2.名牌强商战略;
3.文化立商战略;
4.空间拓商战略;
5.和谐兴商战略;
6.绿色优商战略。
第十七条规划修订总目标
贯彻落实国务院对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坚持扩大开放合作、打造商贸强市、建设区域消费中心目标,向大流通、大市场转变,加快形成观念创新、竞争开放、要素流动、体系健全、设施完善、特色鲜明且消费引领性强、交易规模大、经营环境优的商贸流通业发展新格局,努力将长沙打造成国际性商业发展大都市。
到2020年,市、区域商业中心和商业街的功能进一步完善;大型商业网点档次提高;社区商业服务设施完善、优化;大型专业批发市场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二手商品市场及再生资源市场规范发展;最终形成区域布局合理、业态结构优化、服务功能齐全的国际化现代都市商业网点体系。
第十八条近期目标(2011年-2015年)
1.城市商业中心:
完善市级商业中心1个,提升区域性商业中心12个,规划新建15个,达到27个;
2.商业街规划30条,达到54条;
3.30000㎡以上的商品市场规划31个,达到91个;
4.大型购物中心规划18个,达到25个;
5.百货店达到规划28个,达到64个;
6.仓储超市达规划1个,达到2个;
7.大型综合超市规划25个,达到89个;
8.四、五星级酒店规划71家,达到135个。
第十九条远期目标(2016年-2020年)
1.城市商业中心:
提升市级商业中心1个,规划区域性商业中心6个,至2020年共计形成33个;
2.商业街规划4条,至2020年共形成58条;
3.30000㎡以上的商品市场规划9个,至2020年共形成100个;
4.大型购物中心规划11个,至2020年共形成36个;
5.百货店规划18个,至2020年共形成82个;
6.仓储超市规划4个,至2020年共形成6个;
7.大型综合超市规划33个,至2020年共形成122个;
8.四、五星级酒店规划29家,至2020年共形成164家。
第四章城市商业中心布局规划
第二十条市级商业中心
规划1个市级商业中心,即五一广场商业中心。
以开福万达广场、东牌楼九龙仓等重大项目为依托,打造长沙市乃至湖南省地标性的商业载体,大力吸引国际知名商业名牌进驻,努力提升商圈内商业网点发展的规模和档次,形成长沙市乃至区域性具有特色化、国际化的商业中心。
近期:
规划辐射范围东至芙蓉广场,西至湘江大道,北到湘春路,南到劳动路。
远期:
规划辐射范围东抵火车站广场,南抵南湖片区,西抵溁湾镇广场,北达三一大道。
重点扩张南部商业范围,打破现有商业中心区域的地域限制,以南门口区域商业为基础,延续黄兴路商业步行街的商脉,引导高档百货、国际精品专业店、国际品牌店等业态的进驻,提升周边商业档次,打造商业新形象。
第二十一条区域性商业中心
已形成12个区域商业中心,本次规划21个区域商业中心,其中15个近期规划、6个远期规划,至2020年长沙市共形成33个区域性商业中心,重点建设和引导3个城市商业副中心:
星沙新城商业副中心、武广商业副中心和梅溪湖商业副中心。
表3:
区域性商业中心规划一览表
区域
名称
定位
位置
规划
已建
近期
远期
芙蓉区
火车站商业中心
高档商贸中心
火车站
√
马坡岭商业中心
便利性商业中心
马坡岭
√
东岸商贸中心
新型商务商贸区
东岸乡
√
天心区
中信商业中心
商贸消费中心
大托
√
省府新区商业中心
高档商务中心
省府新区
√
侯家塘商业中心
综合型产业楼宇经济商业中心
侯家塘
√
南湖滨河商业中心
生态游憩商贸中心
南湖棚改区
√
岳麓区
溁湾镇商业中心
综合型商业中心
溁湾镇
√
望城坡商业中心
交通复合型商业中心
汽车西站
√
梅溪湖商业中心
长沙市商业副中心
梅溪湖
√
滨江新城商业中心
高档综合商务区
滨江新城
√
金星商业中心
购物休闲商业中心
金星大道
√
洋湖垸商业中心
总部经济商业中心
洋湖垸
√
坪塘商业中心
便利性商业中心
坪塘
√
岳麓区
︵
高新区
︶
雷锋镇商业中心
特色生态商业中心
雷锋镇
√
东方红路麓谷商业中心
河西城市副中心
东方红路中段两厢
√
信息产业园商业
中心
现代化信息产业园商业组团
信息产业园
√
开福区
伍家岭商业中心
新型商业复合中心
伍家岭/新河
√
金霞商业中心
现代商贸物流中心
金霞开发区
√
月湖商业中心
高档游憩商务区
洪山-金鹰城
√
松桂园商业中心
新型商务商贸中心
松桂园
√
雨花区
高桥商业中心
专业商贸中心
高桥
√
红星商业中心
商贸中心
红星-中信
√
东塘商业中心
现代商务中心
东塘
√
武广商业中心
长沙市商业副中心
武广新城
√
望城区
高塘岭商业中心
综合商业中心
高塘岭镇
√
滨水新区商业中心
生态游憩商贸中心
滨水新区
√
黄金镇商业中心
便利性商业中心
黄金镇
√
长沙县
星沙新城商业中心
长沙市商业副中心
县城
√
暮云商业中心
便利性商业中心
暮云镇
√
榔梨商业中心
生态游憩商贸中心
榔梨镇
√
空港商业中心
知识型现代服务业生态城
黄花镇
√
黄兴商业中心
商贸物流中心
黄兴镇
√
1.火车站商业中心。
定位于高档商贸中心。
依托区域内市场群的提质改造,努力提升网点质量,注重引导百货店和专卖店,优化业态结构、提升业态层级。
2.马坡岭商业中心。
定位于区域性便利性商业中心。
以大型超市和仓储超市为重点,鼓励发展仓储超市、大卖场,配套完善餐饮、生活服务、休闲娱乐和其它服务设施。
3.东岸商贸中心。
近期规划,定位于新型商务商贸区。
重点打造建设以东岸建材大市场、瑞祥陶瓷市场为轴心的建材产业群。
4.中信商业中心。
定位于商贸消费中心。
以中信新城为重点,辐射周边约3平方公里,依托中信酒店群、中信数码港、中信ShoppingMall、友阿奥特莱斯等重点商业项目,形成功能各异、业态复合、辐射长株潭的南部商贸消费中心。
5.省府新区商业中心。
近期规划,定位于高档行政商务中心。
以省政府、天心区政府为中心,向周边幅射2~3公里,注重引导高档酒店、餐饮、休闲娱乐集聚,合理发展便民商业。
6.侯家塘商业中心。
定位于综合型产业楼宇经济商业中心。
从侯家塘到金盆岭,沿芙蓉路两厢周边辐射约3平方公里,以汇金国际等新建高档写字楼为重点,以华升大厦、上林国际、蓝调国际、弘林国际等现有楼宇为依托,规划布局一批高档专业写字楼,提升改造一批成熟商务办公楼,形成综合型产业的楼宇经济集聚中心。
7.南湖滨河商业中心。
远期规划,定位于生态游憩商贸中心。
规划范围包括南湖路与书院路交汇处,西临湘江和京广铁路,以保利•南湖广场、华远•金外滩项目等依托,大力引进大型综合超市、百货店、高档酒店,打造长沙特色的滨江商务区。
8.溁湾镇商业中心。
定位于特色生态商业中心。
以长沙滨江新城国际商贸中心(溁湾镇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为依托,进一步优化调整商圈内商业网点档次和规模,打造集购物餐饮、文化娱乐、商务办公、旅游休闲、生态观光为一体的生态型商贸中心。
9.望城坡商业中心。
定位于交通复合型商业中心。
以望城坡市场群提质改造为基础,以长沙大河西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建设为依托,注重发展交通便利式的商业业态,打造现代城市交通复合型商业中心。
10.梅溪湖商业中心。
近期规划,定位于长沙市商业副中心。
依托梅溪湖国际服务区建设,以梅溪湖国际文化艺术中心商业配套项目建设为重点,注重引进超五星级酒店、大型购物商场、5A级写字楼、公寓式酒店等,打造长株潭“3+5”城市群乃至中部地区最具竞争力的国际化商务、艺术、创新中心和山水洲城交融的生态宜居新城区。
11.滨江新城商业中心。
近期规划,定位于高档综合商务区,规划范围包括滨江新城区域。
依托世茂滨江大厦、奥克斯广场、长沙银行总部、民生银行总部及希尔顿、绿岛明珠两大五星级酒店等重大项目建设,构建以现代商务功能为核心,以文化、休闲、旅游综合商圈为驱动器,以都市居住为依托的复合型新都会中心,打造长沙的河西CBD。
12.金星商业中心。
近期规划,定位于购物休闲商业中心,规划范围包括金星路与桐梓坡路交叉口区域。
依托郡原广场、永琪西京、金麓国际等项目建设,注重引进国际知名品牌店、大型百货店、大型综合超市等,打造市府板块商业商务区。
13.洋湖垸商业中心。
远期规划,定位于总部经济区。
依托城市中心广场建设,注重引进五星级酒店、甲级写字楼等现代商务业态,成为长沙经济发达、功能齐全、生态优美的高档总部经济基地。
14.坪塘商业中心。
远期规划,定位于区域性便利性商业中心。
规划辐射范围为岳麓区南端的坪塘街道,总面积达112平方公里,注重引进便利店、小型超市、金融网点等便民网点,打造满足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的便利性消费中心。
15.雷锋镇商业中心。
远期规划,定位于便利性生态商业中心。
以雷锋镇农副大市场、机电市场提质改造为依托,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性商业网点布局为重点,构成具有两型特色的便利性商业集聚区。
16.麓谷商业中心。
位于东方红路中段两厢,北依桐梓坡路,南接枫林三路,西临西三环线。
商业中心总用地面积6685亩,净用地面积5338亩,总建筑面积约900万平方米。
是未来大河西商务大道——东方红路的核心节点,将与雷锋湖片区、梅溪湖片区共同构筑长沙的“西客厅”,成为长沙河西城市副中心。
17.信息产业园商业中心。
位于岳麓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