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门村公示版连江县马鼻镇 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污水专项资金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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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门村公示版连江县马鼻镇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污水专项资金项目

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

(适用于工业类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连江县马鼻镇2020年中央农村环境综合

整治(污水)专项资金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连江县马鼻镇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胡健

(盖章或签字)

联系人吴明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350514

 

环保部门填写

收到报告表日期

编号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制

1、项目基本情况1

2、项目由来1

2.1项目由来1

2.2环评类别划分2

3、当地社会、经济、环境简述2

3.1自然环境概况2

3.1.1地理位置2

3.1.2气象气候3

3.1.3水文4

3.1.4交通状况4

3.2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质量标准4

3.2.1水环境4

3.2.2大气环境5

3.2.3声环境6

3.3污染物排放标准6

3.3.1废水6

3.3.2废气6

3.3.3噪声7

3.3.4固体废物7

3.4环境质量现状7

3.4.1水环境质量现状7

3.4.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2

3.4.3声环境质量现状4

3.4.4生态环境现状4

3.5主要环境问题4

3.6主要环境保护目标4

4工程分析7

4.1工程概况7

4.1.1项目基本情况7

4.2本项目工程设计方案7

4.2.1设计处理规模7

4.2.2进、出口水质设计要求7

4.2.3主要建设内容和设备8

4.2.3.1主要建设内容9

4.2.3.2主要原辅材料及动力消耗9

4.2.3.3污水处理要求和特点10

4.3公用工程10

4.4主要工艺流程11

4.5施工期污染源分析13

4.6营运期污染源分析14

4.6.1废水14

4.6.2废气15

4.6.3噪声17

4.6.4固体废物17

4.7项目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分析18

4.7.1产业政策符合性18

4.7.2规划及选址符合性分析18

4.7.3环境相容性分析21

4.7.4总平布置合理性分析21

4.7.5清洁生产21

5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23

5.1水环境影响分析23

5.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24

5.3声环境影响分析26

5.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27

5.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27

6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27

6.1水环境影响分析27

6.1.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27

6.1.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28

6.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34

6.2.1评价等级34

6.2.2评价因子及评价标准34

6.2.3污染源预测源强34

6.2.4估算模式及参数35

6.2.5主要污染源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表35

6.2.6污染物排放量核算36

6.2.7环境防护距离36

6.2.8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37

6.3声环境影响分析39

6.3.1噪声预测模式39

6.3.2预测结果与分析40

6.4土壤环境影响分析41

6.4.1评价等级判定41

6.4.2土壤环境保护措施41

6.4.3土壤环境影响结论42

6.4.4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42

6.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43

6.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43

6.7社会环境影响分析44

6.8环境风险影响分析44

7污染治理措施评述47

7.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评述47

7.1.1废水防治措施47

7.1.2大气防治措施47

7.1.3噪声防治措施48

7.1.4固废防治措施48

7.1.5水土保持措施48

7.1.6社会稳定性保障措施48

7.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评述48

7.2.1废水防治措施48

7.2.2废气防治措施50

7.2.3噪声防治措施50

7.2.4固废防治措施51

8总量控制51

9环保投资估算51

9.1环境保护投资51

9.2环境影响经济损益52

10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52

10.1环境管理52

10.2环境管理计划53

10.2.1施工期环境管理计划53

10.2.2营运期环境管理计划54

10.3环境管理制度54

10.4环境监测计划54

11排污口规范化管理55

12结论与建议57

12.1项目概况57

12.2环境可行性分析结论57

12.2.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57

12.2.2项目选址合理性57

12.2.3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结论57

12.3环境影响分析结论58

12.3.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58

12.3.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59

12.4环保工程对策措施及验收要求59

12.5评价总结论及建议61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可能对环境造成轻度影响的第三产业建设项目。

2、本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附件2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函

附件3其它与项目环评有关的文件、资料

附件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

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

3、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

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确定选择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3)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4)噪声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专项评价工作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4、本表一式七份,报送件不得复印,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分送有关单位。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连江县马鼻镇2020年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污水)专项资金项目

建设单位

连江县马鼻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马鼻镇南门村

经纬度

E119°39′27.12″,N26°21′55.97″

建设依据

连政办[2020]41号

主管部门

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代码

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工程规模

南门村污水处理站:

400t/d

总规模

南门村污水处理规模400t/d

总投资

250万元

环保投资

45万元

主要能源及水资料消耗

名称

现状用量

新增用量

预计总用量

水(t/a)

/

150

150

电(万kw.h/a)

/

4.56

4.56

燃煤(t/a)

/

/

/

燃柴油(t/a)

/

/

/

燃气(万m3/a)

/

/

/

其它

/

/

/

2、项目由来

2.1项目由来

由于连江县马鼻镇南门村生活污水的肆意排放,造成周边水环境污染严重。

随着人口的增加,大量的废水产生,不仅污染了地表水,还影响到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存环境与身体健康。

健全完善的污水排放系统和建设污水处理厂,是农村建设的重要一环。

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污水)项目的实施,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不仅可以提高马鼻镇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改善农村面貌和村民居住生活环境,还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改善马鼻镇的生态环境。

因此,连江县马鼻镇人民政府投资250万元在南门村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南门村处理规模400t/d)。

2.2环评类别划分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目录中鼓励类第四十八项: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15小项:

“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装备和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修正版)》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本项目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修正版)》中环评类别属于“三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中“96、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详见表2.1-1),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因此,建设单位委托福建新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委托书见附件)。

本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派技术人员踏勘现场和收集有关资料,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的相关规定编写成报告表,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批。

表2.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报告书

报告表

登记表

三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96、生活污水集中处理

新建、扩建日处理10万吨及以上

其他

/

3、当地社会、经济、环境简述

3.1自然环境概况

3.1.1地理位置

连江县介于北纬26°07′-26°27′,东经119°17′-120°31′之间。

极东:

东引乡东引岛世尾山东岸,东经120度30分08秒;极南:

莒光乡东莒岛林坳礁南岸,北纬25度56分04秒;极西:

南竿乡南竿岛津沙村西岸,东经119度54分04秒;极北:

东引乡西引岛北固礁北岸,北纬26度23分08秒。

东北与东南临海;极东为东引岛,距县陆地最近点42公里;东南为马祖列岛,距大陆最近点9.25公里;北与西北同罗源县毗连;西与西南同福州市晋安区紧邻;南隔闽江与琅岐岛相望;极南为壶江岛。

全县总面积4280.15平方公里(包括待统一的马祖列岛)。

其中陆地东西长67.8公里,南北宽36.5公里,面积1168.13平方公里;海域面积3112.02平方公里。

连江县东临台湾海峡,县城离福建省会福州仅50公里。

琯头镇与琅岐岛隔江相望,西部与福州市马尾区长安村毗连,位于闽江口的北侧。

闽江从福州到琯头出口处,有长门与琅岐金牌两山夹峙,最窄处仅500米左右。

闽江口外是南龟岛、北龟岛两岛,被称为“双龟锁口”;双龟外有壶江岛、川石岛、粗芦岛、五虎礁(又称“五虎守门”)等列于海口。

东北部黄岐半岛位于罗源湾南部,出海后又有马祖列岛、东引岛、白犬列岛等数十个岛礁棋布,雄峙海中,与黄岐半岛一水相连。

因此,连江既是兵家必争的战略要地,抵御外敌海寇侵扰的前哨阵地,也是海洋文化发展的黄金区域,对外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窗口,被称为“省垣海上门户、闽浙陆上咽喉”。

马鼻镇位于东经119°50′,北纬26°20′,地处福建省连江县东北部,罗源湾西岸,距离连江县城42公里。

东濒罗源湾出海口,直通台湾海峡;西邻透堡镇;南接官坂镇,距罗长高速公路连江出口40公里;北毗罗源县松山镇,距罗源县城30公里,距罗长高速公路罗源出口32公里,距104国道30公里。

东西最大距离5.5公里,南北最大距离9.3公里。

3.1.2气象气候

连江县属于中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温暖湿润,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16.7─19.4℃,大于0℃的年积温7000℃,平均年日照时数达1688小时,无霜期达288

天,年降水量在1000─1740毫米。

主要灾害性气候有台风、沿海大风、旱灾、洪涝、寒害等。

连江县累年平均气温19.1℃,年最高平均气温20.4℃,年最低平均气温18.5℃,极端最高气温38.7℃,极端最低气温-3.8℃,相对湿度平均值82%,日照年平均1604,5小时,七月份最多为331,9小时,二月份最少为14.1小时。

降雨量多年平均1551.5毫米,最多2131.1毫米,最少为905.8毫米。

全县全年雨量集中在3-9月,3-4月为春雨季,5-6月为梅雨季,7-9月为台风季,占年降水量的81.32%。

枯水期在10月至次年2月,降水量占年降水量的18.68%最长连续无降水日数达37天,最长连续降水日数达21天。

连江县年平均风速1.9米/秒,一年之中7-9月平均风速较大,12-3月平均风速较小。

风速自沿海向内陆减弱,岛屿和海岸突出部为最大。

北茭年平均风速6.4米/秒,内陆地区为最小。

年平均大风日达4.9天。

全年风向多为东北东和东,但北西北、北风的风向频率以10月、11月、12月份为最多,南西南、南风的频率以5月、6月和7月为最多。

全月年平均雾日8.1天,北地区年平均雾日32.7天,无霜期年平均304天,有雪日年平均0.5天。

马鼻镇气候优越,全年温暖湿润,年平均温度22度,无霜期320天,年降水量1600毫米以上。

马鼻镇是连江县粮食作物的生产区,粮食物作以水稻为主;主要经济作物有茶叶、甘蔗等;主要水果有驰名海内外的马鼻蜜桔,荔枝、葡萄、柑等;海水养殖产品有大黄鱼、真鲷、鲈鱼、命鱼等;拥有5000亩的紫菜海带养殖基地,以及牡蛎、蛏等滩涂养殖基地10000多亩,素有海上田园之称。

3.1.3水文

连江县境内多山,水系发育。

长度在3公里以上的河流计73条。

其中敖江为境内最大常年性河流,是福建省第六大河流,发源于古田县东北部鹫峰山脉,由罗源县流经小沧畲族乡、潘渡乡、敖江镇、凤城镇,在浦口镇与东岱镇注入东海。

干流全长137公里,流域面积2665平方公里,境内有牛溪和财溪为敖江支流。

福建省第一大河流闽江亦流经琯头镇汇入东海。

罗源湾由罗源县碧里半岛和连江县黄岐半岛合抱而成,水域跨北纬26°18′~26°30′,东经119°33′~119°50′之间,东西长约25km,南北最宽处15km,总面积约230km2。

湾顶及北部水域属罗源辖区,南部水域归属连江。

罗源湾口小腹大,为半封闭式溺谷型海湾。

3.1.4交通状况

近年来,连江县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马鼻镇交通便捷,201省道、温福铁路纵贯境内,北距罗源县城30公里,距罗长高速公路罗源出口32公里,距104国道相30公里,南距连江县城35公里,距沈海复线高速公路马鼻收费站出口2公里,距104国道30公里。

3.2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质量标准

3.2.1水环境

(一)海水水质

根据《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2011~2020年)》,本项目所在马鼻镇南门村为罗源湾中西部近岸海域功能区划为三类区(FJ032-C-Ⅱ),主导功能为航运、一般工业用水,辅助功能为滨海旅游,海水水质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第二类标准。

周边海域涉及罗源湾北部三类区(FJ032-C-Ⅱ),水质执行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

海水水质标准详见表3.2.1。

表3.2.1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摘录)单位:

mg/L(除pH外)

序号

项目

第二类

1

pH

7.8-8.5,同时不超出该海域正常变动范围的0.2pH单位

2

水温(℃)

人为造成的海水温升夏季不超过当时当地1℃,其他季节不超过2℃

3

化学需氧量

≤3

4

生化需氧量

≤3

5

溶解氧

≥5

6

无机氮(以N计)

≤0.3

7

非离子氮(以N计)

≤0.020

8

活性磷酸盐(以P计)

≤0.030

9

石油类

≤0.05

10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以LAS计)

0.10

11

大肠菌数(个/L)

≤1000(供人生食的贝类增养殖水质≤700)

12

粪大肠菌数(个/L)

≤2000(供人生食的贝类增养殖水质≤140)

(二)地表水水质

本项目南门村污水处理厂的纳污水体为项目南面的鸭母寮溪,执行Ⅲ类水质标准,考虑本项目纳污水体的稀释能力较小,且纳污水体最终汇入罗源湾海域,本项目尾水执行福建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标准。

表3.2.2《地表水环境综合排放标准》(GB3838-2002)单位:

mg/L(除pH外)

序号

项目

Ⅱ类

III类

IV类

V类

1

PH(无量纲)

6-9

2

DO

6

5

3

2

3

CODMn

4

6

10

15

4

BOD5

3

4

6

10

5

COD

15

20

30

40

6

NH3-N

0.5

1.0

1.5

2.0

7

TP

0.1

0.2

0.3

0.4

8

TN

0.5

1.0

1.5

2.0

9

粪大肠菌群(个/L)

2000

10000

20000

40000

3.2.2大气环境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马鼻镇南门村,其大气环境功能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的二级标准限值,恶臭气体NH3、H2S参考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表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详见表3.2.3。

表3.2.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

标准值

浓度单位

标准来源

二氧化硫

SO2

24小时平均

150

μg/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的二级标准

1小时平均

500

颗粒物

TSP

24小时平均

300

二氧化氮

NO2

24小时平均

80

1小时平均

200

一氧化碳

CO

24小时平均

4

mg/m3

1小时平均

10

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μm)

24小时平均

150

μg/m3

NH3

1次取值

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表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

H2S

1次取值

10

3.2.3声环境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和福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榕政综[2014]30号),项目所在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详见表3.2.4。

表3.2.4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摘录)

标准类别

噪声限值/dB(A)

昼间

夜间

2类

60

50

3.3污染物排放标准

3.3.1废水

(1)施工期

施工期污废水回用不外排。

运营期

项目出水水质执行福建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869-2019)一级标准(其中BOD5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表3.3.2项目出水水质执行标准一览表单位:

mg/L(除pH外)

项目

指标

pH

6~9(无量纲)

CODcr

60

BOD5

10

NH3-N(以N计)

8

SS

20

TP(以P计)

1

TN(以N计)

20

动植物油

3

3.3.2废气

运营期:

恶臭气体参照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标准值见表3.3.3。

表3.3.3大气污染物标准值一览表

项目

浓度限值

标准

NH3

≤1.5mg/m3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

H2S

≤0.06mg/m3

臭气浓度

≤20(无量纲)

3.3.3噪声

施工期: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详见表3.3.4。

运营期:

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详见表3.3.5。

表3.3.4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类别

昼间

夜间

施工场界环境噪声

70dB(A)

55dB(A)

表3.3.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时段

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dB(A)]

夜间[dB(A)]

2

60

50

3.3.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

3.4环境质量现状

3.4.1水环境质量现状

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为了解本项目周边水域水质情况,本环评引用连江县环保局发布的《连江县环境质量月通报报表》(2020年5月)的水质调查结果(

2、补充监测

为了解项目受纳水体的水质质量现状,评价单位委托福建汇顺监测有限公司于2020年07月09日-2020年07月11日对项目污水总排口上游500m和下游500m的水环境质量指标pH、COD、BOD5、NH3-N、TP、TN进行监测,监测点位见附图5,监测结果见表3.4.1,检测报告见附件5。

表3.4.1地表水监测结果表

测点位置

监测项目

监测数据

07.09

07.10

07.11

均值/范围

污水站总排口上游500米W1

pH(无量纲)

7.16

6.97

7.23

6.97~7.23

COD(mg/L)

19

18

21

19

BOD5(mg/L)

5.5

4.9

5.1

5.2

NH3-N(mg/L)

0.086

0.083

0.072

0.080

TP(mg/L)

0.103

0.108

0.098

0.103

TN(mg/L)

1.48

1.43

1.39

1.43

粪大肠菌群数(MPN/L)

340

330

340

337

污水站总排口下游500米W2

pH(无量纲)

6.96

7.18

7.02

6.96~7.18

COD(mg/L)

28

31

26

28

BOD5(mg/L)

7.9

8.5

8.2

8.2

NH3-N(mg/L)

0.165

0.172

0.169

0.169

TP(mg/L)

0.121

0.124

0.119

0.121

TN(mg/L)

4.02

3.84

4.17

4.01

粪大肠菌群数(MPN/L)

400

600

400

467

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结果见下表:

表3.4.2地表水水质现状评价结果统计表

断面

项目

Pi值

pH

COD

BOD5

NH3-N

TP

TN

W1

单项指数范围

0.03-0.12

0.9-1.05

0.98-1.1

0.072-0.086

0.49-0.54

1.39-1.48

超标率%

0

5%

10%

0

0

39%-48%

W2

单项指数范围

0.04-0.09

1.3-1.55

1.98-2.13

0.165-0.172

0.56-0.62

3.84-4.17

超标率%

0

30%-55%

100%

0

0

100%

标准值

6-9

20

4

1

0.2

1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本次评价所监测的河流各项监测因子中:

COD、BOD5、TN超标,其他监测因子均达标,结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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