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安装施工工艺标准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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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葫芦安装施工工艺标准DOC
电动葫芦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山东天源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1 适用范围
本施工工艺标准适用于电动葫芦安装施工。
2 施工准备
2.1 技术准备
2.1.1 施工技术资料
设计院的工艺设备布置图、设备制造厂的装配图、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设备制造厂的企业标准。
2.1.2 施工技术规范
2.1.2.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31 2.1.2.2
2.1.2.2《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8 2.1.2.3
2.1.2.3 《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GB50252
2.1.3 施工方案
电动葫芦安装施工方案
2.2作业人员
序号
工种
持证上岗要求
备注
1
设备安装工程师
2
安装钳工
增加持证上岗
3
起重工
持证上岗
4
电工
持证上岗
5
辅助工
2.3 设备、材料的验收及保管
2.3.1 按设备装箱清单检查设备、材料及附件的型号、规格和数量、且应符合设计和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及必要的出厂试验记录;
2.3.2 机、电设备应无变形、损伤和锈蚀,其中钢丝绳不得有锈蚀、损伤、弯折、打环、扭结、列嘴和松散现象;
2.3.3 其他辅助材料,应符合相应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并按其品种、规格、牌号分类摆放和标识,以防损伤、腐蚀、变形、丢失等。
2.4 主要施工机具
手拉葫芦 电焊机 电动磨光机 2.5 施工测量及计量器具
塞尺 内径千分尺 外径千分尺 不锈钢平尺 不锈钢角尺 游标卡尺
2.6 作业条件
2.6.1 开工审批及质保体系的建立
2.6.1.1 所需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齐全,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已进行,施工方案已编制并审批,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已进行并有记录。
2.6.1.2 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已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告知手续。
2.6.2 现场施工应具备的条件
2.6.2.1 轨道的坐标位置、标高、跨度和表面的平面度均应符合设计和安装的要求;
2.6.2.2 工程施工前,对临时建筑、运输道路、水源、电源、蒸汽、压缩空气、照明、消防设施、主要材料和机具及劳动等,应有充分准备,并作出合理安排。
3 工艺操作过程
3.1 电动葫芦车轮轮缘内侧与工字钢轨道翼缘间的间隙应为3-5mm。
3.2 链式电动葫芦的链轮槽应保持在同一铅垂面上,链条在运行时不应有歪扭,卡住和严重磨损现象。
3.3 空负荷试验时,电动葫芦小车制动距离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吊运一般物品的电动葫芦:
SⅠ=VⅠ2/KⅠ
(2) 吊运液态金属等危险品的电动葫芦:
SⅠ=VⅠ2/K2 式中SⅠ──小车制动距离(m);VⅠ──小车制动速度(m/min); KⅠ──系数,宜为2800~3900;K2──系数,宜为700~1400
3.4 电动葫芦在进行额定符合试验时,在制动时间内的下滑距离应按下式计算:
Sc=Vc/100
式中 Sc──下滑距离(m) Vc──起升速度(m/min)。
4. 质量检验
4.1质量检验标准、要求和方法
项别
项 目
质量标准
检验方法
保证
项目
1
链式电葫芦
链式电葫芦的链轮槽必须保持铅垂状态,链条在运行时不得有歪扭,卡住或严重磨损现象
吊线锤和观察检查
基本
项目
1
电动圆盘制动器
组装后,制动盘在花键轴上应灵活移动,不应卡住或过紧。
电磁铁与圆盘的间隙应均匀一致
观察检查
2
电动葫芦车轮的凸缘
凸缘内侧与工字钢轨道翼缘的间隙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无要求时应为3—5mm
用钢板尺检查
允许偏差项目
项 目
允许偏差(mm)
1
电动葫芦车轮凸缘内侧工字钢轨道翼缘间隙如设计无规
定时
起
重
量
(t)
0.25~0.5
3
1~2
3~4
3~5
3~5
4.2质量控制点
序号
质量控制点
控制等级(A、B、C)
控制措施
1
电动葫芦轨道验收
B
根据设备制造图纸要求和轨道安装技术要求、对轨道几何尺寸、中心线及标高进行检查、验收并重新标识。
2
电动葫芦开箱检验
B
依据设备制造图和装箱清单核查设备零部件及其技
术文件是否短缺;检查设备零部件的外观尺寸是否符合相应的制造图和标准规范。
3
电动葫芦安装复查
A
按照设计图和规范的要求复查电动葫芦安装各部位尺寸进行安装
4
电动葫芦吊装就位
C
选用合适吨位的吊车进行
4.3 质量记录
序号
项目
文件和记录
1
电动葫芦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图纸及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等
2
电动葫芦随机技术文件,
起重机装箱清单、制造图纸、装配图、说明、出厂合格证、必要的出厂试验记录
3
电动葫芦安装施工方案
施工程序、施工方法、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环境控制措施等
4
技术交底
施工操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5
施工日志
施工操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6
电动葫芦安装记录
轨道复测记录、起重机重要部位的焊接、高强度螺栓连接的检验记录、起重机安装复查记录
7
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起重机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
8
其他有关资料
事故处理报告,技术总结
4.4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4.4.1 电动葫芦安装前,应进行开箱检查,做好验收记录,并经相关人员签字认可。
参加人员应为建设或监理、施工和厂商等单位的代表。
4.4.2 电动葫芦安装前应对轨道的安装质量进行复验,轨道表面质量、中心线、轨道接头间隙、轨道直线度等应符合要求,验收合格后方能安装,并防止因搬运或吊装而造成其损伤。
4.4.3 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电动葫芦运输方案和吊装方案。
4.4.4 制动器的调整要求:
4.4.4.1 制动器应调整适宜,开闭灵活,制动应平稳可靠;电动葫芦进行载荷试验前应对其进行检查。
4.4.4.2 起升机构的制动器应为额定负荷的1.25倍,有特殊要求的为1.4倍,在静载下应无打滑现象。
4.4.4.3 运行机构的制动器,调整不应过松或过紧,以免发生溜车和冲击现象。
4.5.5 电动葫芦安装完毕,必须进行负荷试运转。
5. 成品保护
5.1 电动葫芦及其零件和专用工具,应妥善保管,不得使其变形、损坏、腐蚀、错乱或丢失;堆放设备、配件的应隔潮;设备、配件场地应分类保存。
5.2 当气象条件不适应电动葫芦安装的要求时,应采取措施方可进行相应的工序施工。
5.3 电动葫芦、配件安装时,要轻拿轻放,重物吊装要合理选择吊点。
绳索在设备配件上的捆扎处应加软垫,并按顺序安装,避免返工。
5.4 安装现场应清理干净,照明、给排水均应通畅,设备外表面易损部应加临时防护罩,设备上面不得存放任何物品及承重,做好封闭。
5.5 对组对拼装的组件的结合件应立即进行标识并妥善保管。
5.6 利用建筑结构作为起吊、搬运设备的承力点时,应对结构的承载力进行核算。
6 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
6.1 职业健康安全主要控制措施
序号
作业活动
危险源
主要控制措施
备注
1
吊装、运输
无具体吊装施工方案
设备吊装应制订合理可靠的运输和吊装方案。
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应落实到位,吊装
工作设专人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吊装现场应有专人负责监护,所有吊装的绳索要严格检查,正式吊装前要进行试吊,并检查吊车刹车装置的可靠性。
钢丝绳必须绑牢,起吊离地面100mm,停止起吊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起吊
2
操作机械
违章操作
操作吊车或其它手动电动工具时,要严格遵照有关操作规程操作。
3
交叉作业
高空坠落、 物体打击
对电动葫芦零部件安装牢固后,才可离开作
业场地,施工用具放置牢固,高空作业必须带安全带、安全帽,钢丝绳、扣件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查,并定期保养。
安装作业人员在现场必须带安全帽
4
作业面上行走
地面坑、井、孔洞和 沟槽
均应铺设与地面平齐的固定盖板或设围栏、警告标志牌。
危险处夜间设置警示红灯
5
施工用电
无临时用电作业方案,乱搭乱设
用电线路,未按规定设漏电保护器
1、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有关要
求。
2、现场电缆线布设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规范。
3、电气设备要经常检查,机械检修要拉闸断电挂警告牌,电气作业要有监护人。
4、漏电保护器,接地线及二次接地必须牢固可靠(三相五线制),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5、电动葫芦检修用的行灯电压不得超过24V。
严格禁止带电作业
6
高处作业
防护缺陷
攀登高处作业时,要有专人看护梯子,梯脚要防滑,上端要固定,梯上只能有一个人,必须戴好安全带。
7
拆检清洗
油品火灾
消防器材及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搬动,现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操作时有人监护
8
安装调试
起重机上外露的旋转零部件(如:
开式齿轮、联轴器、传动轴等)伤人
应装设防护罩。
注:
施工中必须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国家建委颁发的《关于加强建筑企业安全施工的规定》以及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措施的规定。
6.2 环境管理主要控制措施
序号
环境因素辩识
控 制 措 施
备注
1
电动葫芦的施工噪音和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
设备的吊装在白天进行,经常清洗维修设备,使噪音控制在国家控制范围内。
2
电动葫芦维修的污水,废油,生活污水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对污水进行处理,对废油进行回收
3
电动葫芦维修的污水,废油,生活污水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设备开箱后的外包装箱应及时清除出施工现场或在指定地点堆放,防止污染环境或包装板上的钉子扎伤人。
4
现场清理、固体废物排放
使用密封的桶或其它措施处理施工中的固体废物。
6.3 作业环境要求
6.3.1 现场通风:
进行电动葫芦安装作业时,要求施工现场通风良好,确保施工人员有好的工作环境。
6.3.2 现场照明
6.3.2.1 现场内的照明线,应采用合格的绝缘导线并固定在绝缘板上。
穿过墙壁时应套上绝缘保护管。
保护管端距墙内壁应不小于25mm。
6.3.2.2 所有照明灯具应装配齐全,并根据具体情况装设防水、防尘或防爆的罩。
6.3.2.3 安装现场的厂房内要求白天的照度在1000LX ,夜间作业的人工照明亮度在400LX并且要采用混合光源,对具体作业工作面应有多点照明。
有旋转机械运行的情况下严禁使用气体放电的荧光灯照明。
6.3.3 现场安全设施
6.3.3.1 施工现场应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厂房屋面、外墙、门窗和内部粉刷等土建工程基本完工,有关的基础地坪、沟道等工程应已完工,其混凝土强度应不低于设计强度的75%。
6.3.3.2 安装施工地点及附近的建筑材料、泥土、杂物等,应清除干净。
6.3.3.3 安装作业的地点应有消防器材。
6.3.3.4 用电机具的配电箱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在金属平台上作业的照明,必须使用低压防水安全照明行灯,电压不得超过24V。
6.3.3.5 紧急出入必须设置安全通道,有火灾可能发生的车间要有防火门,配装防火玻璃。
6.3.3.6 高空作业的平台梯子必须牢固可靠并定期检查,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帽、安全带、护目镜、手套等个人护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