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爆炸事故案例与防范措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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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爆炸事故案例与防范措施方案

煤矿瓦斯燃爆事故案例分析及防范措施

第一章采煤工作面瓦斯燃爆事故

案例1:

山西焦煤屯兰煤矿2009.2.22瓦斯爆炸事故

2009年2月22日凌晨2时17分,山西焦煤屯兰煤矿井下南四盘区12403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当时在井下的矿工有436人,共造成74人死亡,114人受伤(其中重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2386.94万元。

事故经过:

事故发生在南四盘区12403综采工作面区域,该工作面开采2#、3#煤层,煤层厚度4.26米,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方法,一次采全高,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37.77m3/min,瓦斯抽放率44.13%。

采用“二进一回”(皮带巷、轨道巷进风,尾巷回风)的通风方式。

在1号联络巷安装有两部2×30kw局部通风机和4台风机开关向工作面尾巷14号联络巷密闭施工点供风,在1号联络巷靠尾巷侧约6m处设一料石密闭墙,密闭墙上设有一个调节风窗。

2月22日凌晨2时17分,12403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

事故原因:

1、12403采煤工作面1号联络巷微风或无风,局部瓦斯积聚,达到爆炸浓度界限。

2、引爆瓦斯的火源是12403工作面1号联络巷内风机开关内爆炸生成物冲出壳外,引爆壳外瓦斯。

爆炸破坏瓦斯抽放管路,管路内瓦斯参与爆炸并沿瓦斯抽放管路传爆。

案例2:

余吾煤业2011.6.22瓦斯燃爆事故

2011年6月22日,余吾煤业N1203工作面发生一起瓦斯燃爆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经过:

N1203工作面位于北一采区,瓦斯相对涌出量为12.1m3/t,煤层平均厚度为6.6m,采用大采高低位放顶煤综合机械化开采,采高3.2m,放煤高度3.4m。

工作面长度301.67m,推进长度1024.3m,工作面采用“两进两回”通风系统,工作面总风量为5592m3/min(回风巷1420m3/min、瓦排巷4172m3/min)。

回采至停采线约80m处时,工作面距煤溜机头45-60架左右发生瓦斯燃爆。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事故发生前,工作面有明显的顶板来压声响,同时工作面煤墙有片帮漏矸现象。

经综合分析认为,顶板周期来压造成工作面机组后滚筒附近顶梁上部瓦斯突然大量涌出,同时遇火(可能是顶部煤矸冒落摩擦支架前梁或其他原因产生火源)引起局部瓦斯爆燃。

间接原因:

瓦斯抽采未真正实现高瓦斯矿井变低瓦斯矿井;对支架顶梁上部等非可控范围内局部瓦斯积聚的危害性认识不到位,对支架顶梁上部岩石垮落与支架前梁摩擦或采煤机滚筒切割石头产生火源可能导致事故的严重性认识不足,且相关安全制度和技术措施不完善;防治瓦斯燃烧应急装备、措施不完善。

综合防范措施

1、依据初采期间采空区顶煤可能大面积冒落最大瓦斯绝对涌出量计算工作面配风量,工作面各条巷道的风速和风量要根据瓦斯涌出量情况合理调配。

严禁风量不足作业和超通风能力生产。

2、高瓦斯、突出矿井要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评判体系,严禁超瓦斯抽采能力生产。

3、严禁在微风、无风的联络巷、硐室等处和瓦排巷、专回等瓦斯易积聚区域安设电气设备。

安在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的电气设备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

4、严禁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失爆。

5、存在尾巷通风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制定防止尾巷进入采空区形成瓦斯库的安全措施,尾巷按采面回风巷进行管理。

6、尾巷及其通风横贯内若不能形成全风压系统的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充填。

7、回风巷与尾巷间有联巷通风的,在所使用的联巷中距尾巷口15米处(横贯长度小于20米的,设置在横贯中间)安设一个瓦斯传感器,监控联巷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达到1%预警、达到1.5%切断采面及回风流中的非本安型电源。

8、要将回采面来压期间瓦斯管理纳入生产变化管理中,制定专项安全措施进行强制放顶,防止顶煤、顶板大面积同时垮落和漏顶,空顶超过0.5m3、瓦斯浓度达1.5%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处理。

9、严禁采煤机直接割顶、底板石头和液压支架顶梁和护帮板,如遇断层、陷落柱、石包等地质构造时,必须制定防止产生火花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0、发生瓦斯预警时,必须先停止生产作业,对预警原因进行分析并采取有效的预防瓦斯预警措施后方可生产作业。

发生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查明超限浓度、范围、原因后向矿调度和所属系统负责人汇报,按事故处灾措施进行停工、断电、撤人处理。

案例3:

淮南市谢家集区东方煤矿发生井下爆炸事故

8月19日,矿山救援队队员准备下井救人。

当日凌晨3时58分,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东方煤矿发生一起井下爆炸事故。

经初步核实,事故地点位于-520米C13采掘工作面,该矿当班入井人数39人,目前,12人安全升井,其中1人受伤送医院救治,2人遇难,25人仍被困井下。

第二章掘进工作面瓦斯燃爆事故

案例1:

常村煤矿2004.4.28瓦斯燃烧事故

2004年4月28日10时20分,常村矿N1采区轨道正头临时封闭巷道内发生一起局部瓦斯燃烧事故,燃爆的浓烟涌出,造成4人烧伤。

事故经过:

当班正在该区域作业的队组和人员有:

开拓队21人在N14尾巷掘进,通风队4人施工风门、2人在轨道巷风机附近,自动化2人分别在轨道巷和尾巷处整理电缆、N14安全员和瓦斯员各1人,共计31人。

10时20分该区域作业人员听到“轰”的一声,风筒突然停风,随后一股浓烟涌入N1采区回风巷、N14尾巷和N1采区轨道巷。

公司救护队于11时40分赶赴现场,当班井下593人于12时45分全部安全升井,下午15时20分将明火扑灭,0点班井下全面复产。

事故原因:

封闭巷道内22.5米处有一架棚梁挡头掉落,由于煤帮侧压致使棚腿内错200mm,内错瞬间产生摩擦火花,引燃盲巷内积聚瓦斯。

案例2:

夏店煤矿2012.9.25瓦斯燃爆事故

2012年9月25日10时10分,夏店煤矿西风井2#联络巷发生一起瓦斯燃爆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经过:

西风井2#联络巷掘进时发生瓦斯燃爆事故,西风井防爆盖冲开,冒有黑烟。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是在炮掘过程中,未按照作业规程要求采用一次全断面爆破,而采用三次爆破,在第三次放炮时,因水泡泥、炮土封堵不严,瓦斯燃烧,造成工作面发生火灾。

间接原因是31采区下部已是高瓦斯区域,对瓦斯的治理工作不到位。

领导干部及员工对瓦斯防范意识淡薄,认为还是低瓦斯矿井,工人对作业环节把握不到位。

综合防范措施

1、矿井内严禁随意留设盲巷,人为造成盲巷的要予以责任追究,今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必须形成全风压或局部通风,不再使用的盲巷必须在24h内进行永久封闭。

2、严禁随意构筑临时密闭,针对特殊情况下如矿井采掘面有害气体异常涌出、开采煤层有自然发火征兆等确需构筑临时密闭的,必须编制密闭设计及安全措施提前报集团公司审批。

3、密闭前应设置栅栏、警标、说明牌和瓦检牌,闭墙上应根据需要留设放水孔、观测孔、措施孔,高瓦斯矿井或瓦斯矿井高瓦斯区的密闭若以后还可能需要启封的,还必须要留设瓦斯抽采管接口。

4、通向盲巷、采空区的电缆、轨道、金属管路以及支护金属网等导电体必须在密闭前后1米范围彻底切断,密闭前(扩散通风范围内)不得设置电气设备、开关、电缆等电气设施。

5、密闭墙外每班至少检查1次瓦斯。

6、掘进工作面必须选择合理的通风方式、配备风量、采取相应的瓦斯抽采、瓦斯治理措施,将瓦斯涌出量降低到小于1m3/min时才可采用炮掘开口、掘进。

7、炮掘作业应采用一次全断面爆破,水泡泥、炮土封堵严实,装药量符合规程要求。

8、爆破后,爆破工、瓦检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和瞎炮等情况。

9、加强培训,严格岗标和“三个全覆盖”,持证上岗。

不断转变瓦斯防范意识,瓦斯矿井也会发生瓦斯爆炸。

第三章采空区瓦斯燃爆事故

案例1:

山西阳泉寺家庄煤业2013.1.7较大瓦斯爆炸事故

2013年1月7日,山西省阳泉煤业集团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

该矿为建设矿井,设计生产能力500万吨/年,2005年8月1日开工建设,事故发生前各系统已经基本建设完成。

该矿绝对瓦斯涌出量为206.37立方米/分,相对瓦斯涌出量为51.02立方米/吨,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事故原因:

该矿15112工作面在切巷施工顶板锚索钻孔时,钻杆穿过上部积聚瓦斯的内错尾巷密闭区域,因钻杆接头断裂,钻杆断裂两端接触面旋转摩擦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案例2:

隰东煤业2014.1.17瓦斯异常涌出事故

  2014年1月17日,隰东煤业井下PC203回风巷综掘工作面打超前探钻孔,揭露老空,瓦斯异常涌出,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经过:

2014年1月17日0点班,PC203回风巷综掘工作面掘进至176米时,由专职探水队在掘进面迎头以0°方位角沿煤层倾斜向上2°施工第一个中眼。

4时10分左右,当中眼钻进18米时遇老空,有害气体从钻孔与钻杆间隙处涌出,跟班瓦斯员检测,孔口瓦斯浓度为7.8%,无H2S、CO等有害气体,现场工作人员立即用黄泥、编织袋、毛巾进行封堵,瓦斯仍然涌出,瓦斯员随即向矿调度汇报,矿调度通知当班工作人员撤出。

事故原因:

1、PC203回风巷综掘工作面在施工超前钻探时钻探揭露老空,瓦斯从钻孔与钻杆间隙处涌出导致瓦斯超限,是造成该事故的直接原因。

  2、《PC203回风巷综掘工作面超前探安全技术措施》制定不到位。

未针对矿区范围内采空区较多的情况,制定超前钻探揭露老空时的有效防治措施;重大危险源辨识不到位,未对超前钻探揭露老空可能导致的危险源进行辨识,是造成该事故的主要原因。

  3、超前钻探设计不完善、施工不到位。

在上一循环超前钻探保安距离30m内,再次施工超前钻探18m时揭露老空,是造成该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4、未制定超前钻探揭露老空造成有害气体涌出的具体防范措施,封堵措施不到位,致使工作区域长时间瓦斯超限,是造成该事故的重要原因。

综合防范措施

1、矿井应根据通风系统和瓦斯检查区域,制定《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和《巡回检查图表》,《巡回检查图表》必须明确每个瓦检工的检查路线、地点、时间、次数和检查内容,并由矿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瓦检工严格执行。

2、提升瓦检工素质,在瓦斯检查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岗位或进入不明区域检查时,必须向通风调度和值班队干汇报。

3、对矿区范围内及周边的采空区,要全力取得详实资料。

4、加强矿井瓦斯积聚区的调查和预测,每月对可能存在的有害气体异常涌出、积聚点进行一次预测,根据预测情况在矿井通风系统图和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用红颜色标出范围,说明情况,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5、对受条件限制无法通过物探提前探测的老空区,要制定可行的探测方式和管理办法,确保准确探明老空区情况。

6、在探放、接近老空区时应制定专门的探放水、气安全措施。

优化超前钻探设计,保证超前钻探施工质量,确保超前钻探的有效保安距离,增加超前探钻孔数量,设置可靠的孔口控制装置。

7、完善老空瓦斯排放措施,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第四章地面瓦斯燃爆事故

案例1:

平煤集团四矿“5.15”矸石山自燃崩塌事故

2005年5月15日19时40分和5月16日1时06分,平煤集团四矿矸石山先后发生两次自燃崩塌灾害,共造成8人遇难,12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000万元。

       一、矸石山概况

       该矿于1955年11月开工,1958年8月建成投产。

矿井设计能力1.2Mt/a,2003年核定生产能力2.9Mt/a,2004年实际生产原煤280.9万吨。

该矿矸石山自1955年矿井开工以来,自北向南不断堆积。

至2005年5月,矸石山堆积南北长约300m,东西宽约250m,最大堆积高度74m,占地面积5.4万m2,体积130万m3。

矸石山以南20m毗邻市北环路,北环路以南80m为居民区平房。

       二、灾害发生及抢险经过

       2005年5月15日19时40分,该矿矸石山因降暴雨发生自燃崩塌,造成矸石山以南100m外居民区平房不同程度受损,其中,第一排18间平房受损严重,房中人员被埋压。

矸石及粉尘被抛掷在东西宽80多米,从矸石山中心向西南方向最远310m的扇形范围内,矸石平均堆积厚度达0.3m,其中受损严重的平房附近矸石及粉尘量平均厚度达1.1m,崩塌矸石体积约1.7万m3。

       灾害发生后,该矿立即成立了抢险救灾指挥部,制定了抢险救灾方案,调集矿山救护大队和该矿干部职工进行抢险,市消防支队也进行了抢险增援。

抢险人员按照分组安排,每半小时轮班到平房中抢救被埋人员。

在组织抢救被埋人员的同时,设立险情观察人员,遇险情及时发出警报。

在现场条件复杂,险情依然存在的情况下,经过艰苦努力,至5月16日1时,共救出31名遇险群众,并被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其中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由于天黑下雨,埋压人员情况不明,抢救过程异常艰难。

16日零时以后,再次骤降暴雨。

1时零6分左右,矸石山突然再次发生喷发,大量热气浪夹带高温粉尘喷向抢救现场,尽管已发出紧急撤退信号,仍有部分抢险人员在撤退过程中不同程度被热浪灼伤。

       5月16日18时,搜救抢险工作结束。

这次灾害共造成36人受困,经全力抢救,28名受伤人员获救,其余8人遇难,另有95名抢险人员不同程度受伤。

       三、灾害性质认定

       1、煤矿矸石山自燃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自然现象,甚至发生过一定的动力现象,多年来并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

       2、《煤矿安全规程》、《煤矿设计规范》等行业规章对矸石山设置只规定了与进风井口距离不小于80m,对于其它日常管理没有提出明确要求;

       认定这是一起煤矿矸石山自燃崩塌灾害。

       四、灾害原因分析

       1、由于矸石山内部长期自燃,积蓄大量热能,骤降暴雨时大量雨水注入火区,致使内部高温矸石遇水后发生物理化学反应:

(1)高温使大量雨水变成水蒸气,使矸石山内部的压力迅速增高;

(2)根据矸石燃烧后出现的铁红色现象分析,矸石山内部的温度至少达到800℃,因此,当雨水注入矸石山后,部分水分解,与CO、H2S等气体混合,产生爆炸,加之其它原因,导致矸石山崩塌、喷发。

       2、第一次崩塌后,矸石山局部表层被剥离,内部高温矸石与大气大面积接触,燃烧加剧,5个小时后暴雨又一次骤降,致使矸石山上部的能量再次聚积,产生第二次喷发。

       五、事故教训与对策

       目前全国国有重点煤矿煤矸石的总积存量已达40亿t以上,形成矸石山1500多座,其中有200多座自燃,占地1.2万ha。

平煤集团现有矸石山29座,其中正在使用的矸石山21座,废弃不用的8座,并有7座矸石山发生程度不同的自燃。

尽管煤矿矸石山自燃崩塌灾害在国内外曾经有所发生,但对其发生机理、预防及治理方法等还没有深入研究,我国有关规程、规范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人们对其危害的认识与重视程度还不到位。

本次矸石山自燃崩塌灾害的教训是:

煤矿矸石山自燃崩塌灾害在国内外曾经有所发生,但对其发生机理、预防及治理方法等还没有深入研究,我国有关规程、规范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人们对其危害的认识与重视程度还不到位。

教训非常深刻,为防止类似灾害发生,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对自燃矸石山通过清除火源、降温、隔氧等途径进行综合治理,具体方法包括挖掘熄灭法、表面封闭法(覆盖法)、喷浆法、灌注法、深部注浆法、推平压实法等。

       2、采用石灰乳灭火,可利用石灰中所含的CaO在遇水后生成的Ca(OH)2与煤矸石自燃产生的SO2、CO2等有害气体生成不溶于水的CaSO4、CaCO3等,而且在高温下,Ca(OH)2能与矸石中的Al2O3、Fe2O3等形成的胶体状物质同前述盐类形成一层较致密的隔氧层,达到灭火的目的。

通过覆盖,一方面降低矸石的透气性、供氧量,另一方面可防止煤矸石自燃后的蔓延扩大。

       3、对已发生自燃的矸石山,在初期发生局部自燃时,可采取挖掘法处理,清除自燃体,防止自燃蔓延扩大。

       4、在矸石山上可采用深孔注入MEA-l等灭火材料进行灭火,然后采用注入黄土、石灰浆或乙炔渣与粉煤灰等混合浆液,以隔绝供氧,防止复燃。

严禁直接注入大量清水灭火。

       5、国内外资料表明,矸石堆放的自燃安息角一般为38-40°,如果矸石山堆积过高、坡度过大或受到人为开挖,当受到暴雨侵蚀、产生内部高压时,容易形成崩塌、滑坡、渣石流等灾害。

因此,应注意避免上述现象出现,保持矸石山的自然稳定。

       6、对正在自燃的矸石山,应建立预警制度,在矸石山一定范围设置警戒线,警戒范围内不得有工业和民用建筑,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7、为防止类似灾害的发生,建议有关方面进行联合攻关,加大对煤矿矸石山自燃崩塌灾害发生机理、预防及治理方法等问题的研究,补充、完善有关规程、规范。

       8、解决煤矸石危害的最主要途径还在于对其综合治理与利用。

建议有关方面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入开展煤矿循环经济研究,加大对煤矸石利用工作的力度,研究开发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设备,逐步减少矸石山存量,化害为利,变废为宝,减少环境污染,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案例2:

余吾煤业公司2006.8.15选煤厂瓦斯燃爆事故

事故经过:

2006年8月15日八点班,余吾煤业公司选煤厂洗选生产,当班司机蔡某和班长曹某当时在原煤缓冲仓下作业,上午10时许,缓冲仓下给煤机给煤不畅,由于现场照明不足,蔡某用打火机照亮给煤机处以便于观察,不料点燃了聚集在给煤机出煤口处的瓦斯,发生了燃爆事故,二人均被烧成重伤,由于蔡某内衣是腈纶衣物,烧伤更为严重。

原因分析:

1、职工对瓦斯聚集认识不足,用火机直接产生明火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在现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明知仓内瓦斯浓度超限的情况下,违章蛮干,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选煤厂对出井原煤瓦斯释放认识不到位,对瓦斯的危害认识不清,现场瓦斯管理严重欠缺,没有对瓦斯实时监控。

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思想麻痹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蔡某的严重烧伤暴露出职工使用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的重要性。

4、职工带明火进入作业区暴露出现场明火管理的缺失。

案例3:

余吾热电厂2008.2.5瓦斯燃烧事故

2008年2月5日7:

40分,余吾热电厂储煤筒仓发生了一起瓦斯燃烧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经过:

5日7:

40分,当班皮带值班员巡察时突然听到储煤筒仓一声巨响,跑去查看发现储煤筒仓除尘器及仓内着火燃烧起来,立即进行了汇报和用灭火器灭火,8:

00厂里组织人员使用干粉灭火手推车灭火,8:

30集团公司消防车赶到将残留余火扑灭。

事故原因:

1、位于储煤筒仓皮带2#卸载口上方屋顶的150W灯泡照明灯(非防爆)接线转弯处未使用护线弯头,电源线直接与金属物接触,由于灯泡长时间处于工作状态,导致该处绝缘发热,直至发生短路故障,致使电线绝缘外皮产生的明火掉落在下方消火栓柜的保温棉被上,并将其引燃,室内气流将着火的残渣经卸煤口吹入储煤筒仓内,最终将仓内积聚的瓦斯引燃。

2、煤仓附近有非防爆设施和易燃物;隐蔽工程质量验收把关不到位;仓内瓦斯积聚;监督管理不到位。

案例4:

五阳煤矿洗煤厂中煤筒仓2012.7.1瓦斯事故

2012年7月1日,五阳煤矿洗煤厂中煤筒仓发生了一起瓦斯燃烧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经过:

2012年7月1日15:

20分,五阳煤矿洗煤厂安排到中煤筒仓将皮带机头护罩卸下,吊至仓外检修平台,在其顶部切割出一个直径为600mm的圆孔后再安装回原处。

拆卸护罩时,发现其上方有一槽钢影响拆卸,现场人员擅自改变原计划,做出在皮带机头与筒仓口之间搭设木篷板,防止气割火花落入筒仓,在护罩上就地实施气割作业的方案。

19:

00分左右,开始气割,并对木棚架板进行喷水灭渣,19:

14分,当在护罩上气割行程至120mm时,筒仓内突然发生瓦斯燃烧,致使3人当场受伤,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6月20日以来,中煤筒仓瓦斯监测点预警频次突然增高,针对这一重点变化环节,该矿相关领导未能引起高度重视,未组织相关人员对瓦斯预警及监控曲线进行分析,未采取相应措施,未按变化环节进行上报。

相关领导及部门管理人员安全思想麻痹松懈是导致该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非正规作业管理混乱,业务保安工作严重缺失。

在洗煤厂中煤筒仓进行气割作业前,未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现场调研、未按规定进行危险源辨识、未制定瓦斯超限治理方案、未制定施工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未办理易燃易爆场所动火许可手续、未办理单项工程开工审批手续,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3、中煤筒仓未安装通风设施,仅靠分布在仓顶筒壁的18个直径为150mm钢管进行自然通风,仓内形成半封闭空间,当堆煤达到一定程度时,引起瓦斯积聚。

在此环境下进行气割作业,反映出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漠,违章指挥,违章蛮干,是导致该起瓦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综合防范措施

1、地面煤仓及筛选系统必须安装防爆型电气设备,杜绝明火。

2、严格把关隐蔽电气工程质量验收、检查。

3、地面煤仓附近严禁有易燃物。

4、控制煤仓内瓦斯积聚,安装通风设施,防止瓦斯积聚。

5、地面煤仓及筛选系统也要实施严格的瓦斯检查和监测监控,瓦斯异常增高时,要对瓦斯预警及监控曲线进行分析,采取相应措施,按变化环节进行上报。

6、在煤仓附近作业前,要组织现场调研,进行危险源辨识,制定施工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办理易燃易爆场所许可手续。

7、在煤仓附近进行电焊作业必须严格行使审批程序。

8、在煤仓附近作业时,加强现场瓦斯检查,发现瓦斯超限立即停止作业。

第五章煤尘爆炸事故

案例1:

黑龙江七台河东风煤矿"11.27"特别重大煤尘爆炸事故

2005年11月27日21时22分,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煤矿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煤尘爆炸事故,造成171人死亡,4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293万元。

事故直接原因:

违规放炮处理主煤仓堵塞,导致煤仓给煤机垮落、煤仓内的煤炭突然倾出,带出大量煤尘并造成巷道内的积尘飞扬达到爆炸界限,放炮火焰引起煤尘爆炸。

案例2:

枣庄联创实业“2.23”煤尘爆炸事故

2006年2月23日18时50分,枣庄联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16108采煤工作面发生一起重大煤尘爆炸事故,当场造成15人死亡,12人受伤(其中:

3人在医院经抢救无效3日后死亡),共死亡18人。

直接经济损失459.4万元。

事故直接原因:

该矿16层煤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16108采煤工作面没有采取洒水防尘措施,造成煤尘堆积,由于放炮员在处理16108工作面上面断层带底板岩石时,违章放炮(放糊炮)和因断层裂隙增多造成乳化炸药爆炸过程中产生的滞后火焰,引爆工作面扬起的煤尘,导致煤尘爆炸。

案例3:

乌海市海骆驼山煤矿“10.21”煤尘爆炸事故

2003年10月21日,乌海市海勃湾区骆驼山煤矿发生一起煤尘爆炸事故,事故伤亡情况:

死亡6人,重伤1人。

经济损失:

估计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

事故直接原因:

该矿在维护竖井井底车场内溜煤眼放煤口附近的支护过程中,在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违章放明炮(间断放了3炮),因该处煤尘较大,放炮前未进行洒水灭尘,放炮造成煤尘飞扬,明炮火焰导致煤尘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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