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建筑工程施工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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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建筑工程施工图
扬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
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
意见书编号:
10161-(2013)250
项目名称:
香颂溪岸1#~15#楼、健身会所、1#地库、2#地库
审查机构:
扬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
颁书日期:
2013年05月27日
江苏省建设厅制
扬州新盛置业有限公司: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受你单位委托,我机构对你单位报送的香颂溪岸1#~15#楼、健身会所、1#地库、2#地库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了审查,形成审查意见附后。
请你单位会同相关单位认真修改、调整,并在七个工作日内将修改回复意见(含变更图纸,一式五份)送我机构复审。
二O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审查机构公章)
(附11页审查意见)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香颂溪岸1#~15#楼、健身会所、1#地库、2#地库
建设单位
扬州新盛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文汇西路北侧,真州路西侧
建筑面积
90309.82M2
建筑总高度
3.4~78.4M
建筑层数
1#地库、2#地库地下1层;健身会所地下1层地上2层;1#、8#地下1层地上26层;2#~7#、11#、15#地下1层地上8层;9#、12#地下1层地上11层;10#、14#地下1层地上6层;13#地下1层地上5层
耐火等级
二级
场地类别
Ⅱ类
抗震等级
三级
人防等级
——
基础形式
桩基/筏基
结构体系
框架 剪力墙
送审日期
2013-5-21
勘察单位
江苏省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资质等级
甲级
设计单位
江苏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甲级
审查意见
审查范围
本次审查不包含:
无。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
违反国家及地方节能建筑设计标准和节能要求的情形
本工程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基本齐全,节能设计存在不符合《强制性条文》和强制性标准的问题,设计应整改完善,并报我中心复查。
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意见表
建筑专业: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无违反“强标”之处:
(三)其它:
1、(1#、8#)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板计算书、节能专篇中应交代35厚石膏保温砂浆,设计说明二应交代工程做法。
2、(1#、8#)节能计算书缺分户墙、分隔采暖空调居住空间与非采暖空调空间隔墙的热工计算。
3、(1#、8#)东西向外窗遮阳使用5+16A+5中空玻璃,空间不够安装内置百页。
4、2#-4#、5#、6#、7#、9#、10#、11#、12#、13#、14#、15#楼分户墙、分隔采暖空调居住空间与非采暖空调空间隔墙,应考虑混凝土墙体,应加权平均。
5、2#-4#、5#、6#、7#、9#、10#、11#、12#、13#、14#、15#楼、会所应考虑屋面防火隔离带在内的加权平均值的计算。
6、2#-4#楼墙面防火隔离带,节能专篇表格中交代为发泡水泥保温板,备注为防火岩棉板,应一致。
7、9#、10#、11#、12#、14#、15#楼东向(西向)次卧室应考虑遮阳措施,同时使用5+16A+5中空玻璃,空间不够安装内置百页。
8、2#-4#、5#、6#、7#、9#、10#、11#、12#、13#、14#、15#、会所楼设计坡屋面为倒置式屋面,应考虑保温层的附加25%的要求。
应符合JGJ230-2010第5.2.5条规定。
9、会所工程是否为政府投资项目,如是应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电气专业: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无违反“强标”之处。
(三)设计深度及其它:
1、机房层楼梯间照明应采取节能控制措施。
(2#~4#)
暖通专业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无违反“强标”之处。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0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0
审查人
何伯海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15
审查人
节能专项审查号
日期
审查人
丁渝靖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18
2013.5.27
审查人
刘悦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14
(建筑)专业审查意见
(一)违反“强条”之处:
1、15#楼一层公共用房的出入口位于阳台的正下方,应考虑安全防范措施。
应符合DGJ32/J26-2006第4.11.4条规定。
(二)违反“强标”之处:
1、(1#、8#)建施20第3、4节点、建施22第15节点,设置宽窗台应考虑设置防护栏杆,应符合GB50352-2005第6.10.3条规定。
2、(1#、8#)屋面构造设置翻梁,放置设备,应考虑防水层的附加等措施,应符合GB50345-2012第4.11.24、4.11.25条规定。
3、会所设置的无障碍卫生间,无外窗,应考虑机械通风措施,应符合GB50352-2005第6.5.1条规定(另外宜设置无障碍楼梯)。
4、地下车库1、地下车库2应考虑无障碍停车位,应符合GB50763-2012第7.3.3条规定。
5、地下车库1、地下车库2楼梯踏步应考虑防滑措施,应符合GB50352-2005第6.7.8条规定。
(三)设计深度及其它:
1、(1#、8#)、2#-4#、5#、6#、7#、9#、10#、11#、12#、13#、14#、15#应交代基本地震加速度0.15g(交代的重力加速度0.15g,不正确)。
2、(1#、8#)屋面防水等级设计说明交代为
级,实际为
级,两道设防。
3、(1#、8#)分户墙、分户楼板空气声隔声性能应按照GB50118-2010第4.2.1条标准执行。
4、(1#、8#)、2#-4#、5#、6#、7#、9#、10#、11#、12#、13#、14#、15#应考虑成品房建设的要求;应考虑无障碍住房建设的要求。
5、(1#、8#)与走道相对的卫生间的窗C0915,应考虑安装磨砂玻璃。
6、(1#、8#)剪刀梯顶层设置的4.2米的外窗,跨越两个楼梯间,应调整。
7、(1#、8#)设计说明交代外墙220厚砂加气砌块,计算书、节能专篇200厚砂加气砌块,设计应考虑与结构专业协调墙体构造。
8、(1#、8#)、2#-4#、5#、6#、7#、9#、10#、11#、12#、13#、14#、15#一层平面、公共部位的外窗应考虑安全防范措施。
9、5#、6#、7#、11#、12#、15#楼信报箱位于门禁内,不合适。
设计人
李承波、周全、李明强、潘琎、孙卫丽、颜文杰
专业负责人
刘友联
审核人
刘友联
注册师
刘友联
执业印章号
101220-002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1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9
审查人
何伯海
认定证书号
10161-1007
日期
审查人
认定证书号
2013.5.27
(建筑)专业审查意见
10、5#楼电梯厅的门,开启方向不正确,应外开。
11、2#-4#、5#、6#、7#、9#、10#、11#、12#、13#、14#、15#坡屋面坡度100%,应考虑瓦屋面的固定措施。
12、地下车库1、地下车库2的汽车坡道侧墙应设置导向标志;地下车库1仅有一个汽车坡道出口,与其二期部位相连,应同时考虑好汽车库停车数量,汽车疏散出口的数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13、地下车库1地面楼梯间3开窗与9#楼外窗应有4.0米的距离,其他楼梯应复核;地下车库2地面楼梯间与7#楼外窗应有4.0米的距离,其他楼梯应复核。
14、会所开向大堂的门(包括二层平面中的门),应设置乙级防火门,应符合GB50016-2006第7.2.3条规定。
15、地下车库1、地下车库2设计种植屋面仅有一道4厚SBS防水层,应符合JGJ155-2007第3.0.7条规定。
设计人
李承波、周全、李明强、潘琎、孙卫丽、颜文杰
专业负责人
刘友联
审核人
刘友联
注册师
刘友联
执业印章号
101220-002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1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9
审查人
何伯海
认定证书号
10161-1007
日期
审查人
认定证书号
2013.5.27
(结构)专业审查意见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违反“强标”之处:
1、桩基的验收应按GB50007-2011中10.2.15和10.2.16条明确试桩数量和要求。
(1#、2#地库,9#、12#)
2、本工程部分后浇带间长度超GB50007-2011中8.1.1条。
(1#、2#地库)
3、基槽应按GB50007-2011中10.2.1条注明进行检验。
(1#、2#地库)
4、作为嵌固端的地下室顶板不宜用无梁式,GB50011-2010中6.1.14-1条。
(1#、2#地库)
5、本工程有地下室且基础紧靠地下车库,应有基坑支护方面内容,GB50007-2011中9.1.3条。
(10#、14#,13#,9#、12#,会所)
6、楼梯平台梁无搁置点,无法传力。
GB50011-2010中3.5.2条。
(10#、14#,13#)
7、本工程有地下室作嵌固端,计算中相关范围内构件应同时考虑,JGJ3-2010中3.9.5条。
(11、15#)
8、楼梯使用荷载不满足GB50009-2012中5.1.1条。
部分恒载偏小。
(11、15#)
9、周期比不满足JGJ3-2010中3.4.5条。
(11、15#)
10、本工程长度超江苏住宅质量通病控制标准J10687-2006中6.1.1-2条。
(9#、12#)
11、(1、8#)剪力墙竖向筋间距(300)不符合JGJ3-2010中7.2.19条。
(三)其它:
1、要补充侧壁的裂缝计算,完善桩的水平承载力验算,核对抗浮计算结果,特别是坡道的抗浮。
(1#、2#地库)
2、图中承台梁的部分跨数不对。
部分承台梁偏心(1#,8#JZL7
(2)要人工复核。
(1#、2#地库)
3、本工程与各楼栋紧邻,设计中应明确施工顺序并考虑其影响。
(1#、2#地库)
4、梁式承台基础,底板700是否太厚?
算桩的承载力时应考虑底板重量。
(1#、2#地库)
5、对计算结果的合理性要进行判断。
(1#、2#地库,10、14#,11#、15#、13#、会所)
6、根据规范甲级桩基应提供试桩报告。
(1#、2#地库)
7、计算书中部分使用规范过期,沿沟阳角少加筋,折梁、板应有大样,要加强校审工作。
(10、14#,11、15#,13#、9#、12#、会所)
8、补充侧壁的裂缝计算。
核对坡道的抗浮计算结果。
(10#、14#,13#)
设计人
柏杨飞、朱烨、常逸、朱克江
专业负责人
袁克彦
审核人
袁克彦
注册师
袁克彦
执业印章号
101220-S011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0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29
审查人
马俊芳
认定证书号
10161-S1011
日期
审查人
赵万珂
认定证书号
10161-S1005
2013.5.27
(结构)专业审查意见
9、C轴地下底板挑出过大,要验算重心和核对底板挑出钢筋。
(10、14#,13#)
12、应补充最大方向13.3度侧附加地震力计算。
(11、15#)
13、楼梯平台梁无搁置柱,无法传力。
(11、15#)
14、完善桩的水平承载力验算,补充侧壁的裂缝计算。
(9#、12#)
15、根据规范应提供试桩报告。
(9#、12#)
16、补充侧壁的裂缝计算。
核对抗浮计算结果,特别是坡道的抗浮计算。
(会所)
17、计算书问题:
(各栋应有竖向导荷及超配筋信息)
1)、1、8#计算书显示地下室顶板处嵌固刚度比不足
2)、框架结构的角柱应特殊定义并输出
3)、多层框架,当位移比>1.2时,也应考虑双向地震作用
4)、卫生间应考虑降板填料的实际重量(如2、3#),阳台活荷载取值不符合规范(如4、7#),多层框架住宅的楼梯作为疏散通道,活荷载宜按3.5考虑
5)、1、8#楼层较高时,一个层高范围内有两层楼梯,故楼梯间荷载应加大。
6)、多层框架的地梁补充裂缝计算。
4#基础筏板2轴处支座配筋计算书1197,实配14@130(1185),裂缝计算是否满足?
4#地梁箍筋计算书未打印。
7)、5#计算书模型与图纸不同,F轴计算书无框架柱而图纸有;D/18轴处框架柱尺寸模型与图纸不同,请重新提供计算书。
5、6#基础筏板裂缝>0.2,不符合规范要求。
8)、7#提供地下室顶板处嵌固刚度比,计算书显示抗剪承载力之比0.67需要核查。
9)、多层框架周期比宜小于0.9
18、住宅楼卧室现浇板厚度不宜小于120(DGJ32/J16-2005中7.1.1-2条)。
19、(1、8#)连梁的腰筋应以“N“打头。
20、(1、8#)剪力墙平面外搁置框架梁时,部分梁端钢筋水平锚固长度不足(请区分基本锚固长度和锚固长度)。
21、(1、8#)8轴YBZ22处应整体按短肢墙配筋。
22、(1、8#)总说明中桩基等级应为甲级,基本风压宜注明1.1的放大系数。
23、(4#)标高2.870层KL33支座筋遗漏,KL9下部筋错。
24、(5#)现浇板支座筋与贯通筋间距不配套,是否标注错了?
25、(5、6、7#)标高23.170层板厚与计算书矛盾(120厚的板未标注)。
26、(5#)D轴交6、13轴处框架梁,有的遗漏次梁箍筋,有的主次梁搞反了(不能仅按梁高判断主次梁)
设计人
柏杨飞、朱烨、常逸、朱克江
专业负责人
袁克彦
审核人
袁克彦
注册师
袁克彦
执业印章号
101220-S011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0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29
审查人
马俊芳
认定证书号
10161-S1011
日期
审查人
赵万珂
认定证书号
10161-S1005
2013.5.27
(抗震)专业审查意见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违反“强标”之处:
1、1#建筑其侧向刚度不满足GB50011-2010中3.4.3-2条要求。
(1#、2#地库)
2、同一结构单元不宜部分天然地基部分桩基GB50011-2010中3.3.4-2条。
地库设计中要补充与高层中基础差异沉降的分析,并完善防差异沉降的措施。
(1#、2#地库)
3、楼梯平台梁无搁置梁,无法传力。
GB50011-2010中3.5.2条。
(10、14#,9#、12#)
4、位移比不满足GB50011-2010中3.4.3-1条款要求。
(11、15#,13#)
5、层抗剪承载力之比不满足GB50011-2010中3.4.3-2条款要求。
(11、15#,会所)
6、刚度比不满足GB50011-2010中3.4.3-2条款要求。
(会所)
7、(1、8#)剪力墙底部加强区轴压比>0.3时,部分边缘构件竖筋配筋率<1%,不符合GB50011-2010中表6.4.5-3(如YBZ8、12、17等)。
8、(2-7#)抽查发现部分楼层框架柱核芯区配箍不足,4#标高2.87-5.770段C/7轴KZ-1的X向配筋3C18<10,不符合GB50011-2010中5.4.2条,请全面自查。
9、(1、8#)当构造边缘构件沿某个肢无剪力墙连接时,其箍筋6@200不符合GB50011-2010中6.4.3-1条。
(三)设计深度及其它:
1、构柱应在图中表达出。
(10、14#,11、15#,13#,9#、12#,会所)
2、(1、8#)楼梯间梯段梁不应搁置在连梁上,1-8#TZ1、TL1、TL2的箍筋宜符合框架柱梁的构造要求。
3、(1、8#)各层楼面镂空处布置与建筑图不一致,开洞处应采用符合楼板平面内实际刚度变化的计算模型,洞口周边现浇板应适当加强。
5#楼板局部不连续,应采取措施适当加强。
4、多层框架的各栋,地下室顶板宜考虑地下室实际存在的嵌固作用适当加大。
设计人
柏杨飞、朱烨、常逸、朱克江
专业负责人
袁克彦
审核人
袁克彦
注册师
袁克彦
执业印章号
101220-S011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0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25
审查人
马俊芳
认定证书号
10161-S1011
日期
审查人
赵万珂
认定证书号
10161-S1005
2013.5.27
(给排水)专业审查意见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违反“强标”之处:
1、户用DN15水表偏小,设计不符合DGJ32/J26-2006,10.2.3要求。
(1、8)
2、排水出户管坡度有误,设计不符合GB50015-2003(2009版),4.4.10要求。
(1、8、健身会所)
3、加压供水1区引入管压力不满足最不用水点压力要求,设计不符合GB50015-2003(2009版),3.3.5第3条要求。
(1、8、9、12)
4、地下一层卫生间排水横管接6个以上大便器,未设环型通气管,设计不符合GB50015-2003(2009版),4.6.3第2条要求。
(健身会所)
5、专变配电房未设气体灭火系统,设计不符合GB50045-95(2005版),7.6.7.6要求。
(1#地库)
(三)其它:
1、需说明室外给水水源情况。
(1、8、健身会所、1#地库、2#地库)
2、需说明灭火器配置的相关要求。
(1、8)
3、消防电梯集水坑有效容积小于2.0m3,有误。
(1、8)
4、YL-A、C-1需间接排水。
(1、8)
5、地下一层个别房间漏设喷淋。
(8)
6、入户花园或庭院未预留污水收集系统,不符合扬建科【2010】21号文要求。
(2~7、9~15)
7、未见太阳能热水系统冷水进水管。
(2~7、11、15)
8、阳台排水管通气帽设置有误,设计不符合GB50015-2003(2009版),4.6.10要求。
(2~4)
9、采用作废图集96S406。
(健身会所)
10、平面图消防管道阀门设置与系统图不符,需与系统图统一。
消防泵房消火栓消防泵扬程1.15MPa,且未设减压设施,请确认本建筑减压设施设于何处。
(健身会所)
11、地下一层卫生间污水集水坑需设密封盖和通气系统。
参GB50015-2003(2009版),4.7.8第4条。
(健身会所)
12、消防泵房漏消火栓保护。
(1#地库)
13、补风机房漏设喷淋。
(1#地库)
设计人
黄勇
专业负责人
黄勇
审核人
孙孝玲
注册师
执业印章号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0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11
审查人
徐静
认定证书号
10161-W1004
日期
审查人
认定证书号
2013.5.27
(给排水)专业审查意见
14、消防泵泄压值低于水泵扬程,有误。
(1#地库)
15、消防泵房集水坑潜水泵排水流量偏小。
参GB50015-2003(2009版),4.7.7第3条要求。
(1#地库)
16、消防水池未见溢流报警水位要求。
(1#地库)
设计人
黄勇
专业负责人
黄勇
审核人
孙孝玲
注册师
执业印章号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0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11
审查人
徐静
认定证书号
10161-W1004
日期
审查人
认定证书号
2013.5.27
(电气)专业审查意见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违反“强标”之处:
1、二~二十六层合用前室未设消防应急照明,不符合JGJ242-2011第9.3.1条。
(1#8#)
2、远方控制的潜水泵无就地控制和解除远方控制措施,不符合GB50055-2011第2.5.4条。
(2#~4#)
(三)设计深度及其它:
1、GB50343-2004,01D303-3已废止。
2、卫生间无隔断淋浴,部分插座设在防护0~2区范围内,应修改,如C1D2户型。
3、联网型门禁系统应能在确认火灾后由消防控制室集中解除相关部位门禁。
(2#~7#、9#~15#楼)
4、建筑物顶部及外墙上的外露金属物均应与防雷装置相连。
5、净高大于0.8m且有可燃物的闷顶内,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卫生间防护区0~2区的外墙面不应设插座,如5#6#7#11#15#9#12#13#,其他自查。
7、设有防火隔板的桥架内线路敷设应明确将向同一负荷供电的两路电缆隔板两侧敷设。
设在室外的配电箱应注明防护等级。
8、火灾时须自动切除的非消防电源回路应采取增设分励脱扣附件等措施。
9、弱电家居配线箱处应按JGJ242-2011第11.7.3条预留电源。
10、防火门释放器控制模块电源应引自消防配电回路。
11、屋面设备和线路防闪电电涌侵入的措施应按GB50057-2010第4.5.4条补充完整。
(1#8#)
12、地下室部分安全出口灯未设在安全出口门的正上方。
(1#8#)
13、部分消火栓按钮处缺控制线路,如1#楼及会所,其他自查。
14、防火分区分隔处防火门是否常开防火门(火灾时自动关闭及信号反馈)。
(4#)
15、消防控制室负荷等级有误。
接地平面图中缺各弱电机房及一层物管用房MEB接地引下线。
(15#)
16、复核-1AL2箱负荷计算内容,相应调整相关电缆开关选型。
AL箱部分出线回路截面偏小。
部分安全出口灯设置与疏散方向不一致,复核。
(会所)
1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平面图及系统图中均缺消火栓泵、喷淋泵的消防控制室手动直接控制内容,缺引至消防水泵控制箱的消火栓按钮及压力开关启泵线。
(1#地库)
设计人
薛陈、钱杰
专业负责人
陈云虎
审核人
陈云虎
注册师
执业印章号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0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5
审查人
丁渝靖
认定证书号
10161-E1005
日期
审查人
认定证书号
2013.5.27
(暖通)专业审查意见
1#、8#、会所、1#地库、2#地库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违反“强标”之处:
1、D~F轴公共厕所未见排风系统。
见GB50736-2012第6.3.6
(2)。
(会所)
(三)设计深度及其它:
1、防烟楼梯间各风口安装标高+0.25(距地面),此提法不妥。
因风口开在楼梯踏步处。
(1#、8#)
2、车库二个防火面积1895/1880平米,若按设计说明三
(1)的排烟量计算。
所选排烟风机风量偏小。
见GB50016-2006第9.4.8
(1)。
(2#地库)
设计人
杨旸
专业负责人
孔静
审核人
孔静
注册师
执业印章号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0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1
审查人
刘悦
认定证书号
10161-H1003
日期
审查人
认定证书号
2013.5.27
(燃气)专业审查意见
1-15#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无违反“强标”之处。
(三)设计深度:
1、应采用现行有效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45—2005);
2、燃气计量应按《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中10.3条款执行,按《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中5.2及5.3条款要求安装;
3、燃气管道穿墙和楼板时应设钢套管,并符合《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中4.1.4、4.1.5及4.1.6条款要求;
4、输送干燃气的室内燃气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