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预算表国资企预02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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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预算表国资企预02表

附件2

2008年度中央企业财务预算报表编制说明

一、编制范围

本套报表编制范围包括中央企业及其所能控制的全资或控股的子企业(含境外子企业、金融子企业、事业单位、实行法人责任制基建项目等)。

二、编制会计政策

本套报表编制会计政策是《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

三、录入级次

凡纳入本套报表范围的企业及其二级子企业都应逐户录入本套报表,所属二级以下子企业并入第二级进行填报。

四、报表组成

本套报表包括:

(一)报表封面。

(二)主表:

资产负债预算表(国资企预01表)、利润预算表(国资企预02表)、现金流量预算表(国资企预03表)。

(三)附表:

成本费用预算表(国资企预04表)、主要业务预算表(国资企预05表)、对外筹资预算表(国资企预06表)、金融工具投资预算表(国资企预07表)、长期股权投资预算表(国资企预08表)、固定资产投资预算表(国资企预09表)、2008年度主要财务指标预报表(国资企预补01表)、2008年度预算调整主要指标表(国资企预补02表)、主要分析指标表。

五、报表封面填制说明

(一)封面左边。

1.企业名称:

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全称。

2.单位负责人:

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法人代表。

凡企业正在更换法人代表,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由实际负责人签字盖章。

3.总会计师:

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一定程序被任命(或者聘任)为企业总会计师的高级管理人员。

如企业财务预算工作由总会计师以外的其他企业负责人负责,则此项由实际主管财务预算工作的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

4.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

指企业内部承担财务预算工作的专职机构的负责人。

5.填表人:

指具体负责编制报表的工作人员。

(二)封面右边。

1.企业(单位)统一代码:

指各级质检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代码。

尚未领取统一代码的企业,应主动与质检部门联系办理核发手续。

如因客观原因暂不能办理的,可参照《自编企业、单位临时代码的规则》(国资统发[1995]116号)自编企业临时代码使用。

企业在领取质检部门核发的统一代码后,临时代码即停止使用。

本代码由本企业代码、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三部分组成,具体填报方法如下:

(1)非集团型企业只需填列“本企业代码”,“上一级企业代码”和“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不填。

(2)集团型企业需区别以下情况填列:

①集团公司总部(一级)在填报集团企业合并报表时,“本企业代码”和“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均按集团公司代码填列,“上一级企业代码”不填。

②当本企业为集团二级子企业时,按要求填列“本企业代码”、“上一级企业代码”和“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

其中“上一级企业代码”与“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相同。

③集团公司本部视同集团二级企业填列,“本企业代码”“上一级企业代码”与“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相同。

2.隶属关系:

本代码由“行政隶属关系代码”和“部门标识代码”两部分组成。

企业“行政隶属关系代码”均填“0”,后3位“部门标识代码”根据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GB/T4657-2002)编制。

3.所在地区:

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2),按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的省、市、县或区的代码直接填列。

4.所属行业码:

本代码由“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和“执行会计准则情况代码”两部分组成。

(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依据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02),结合企业主要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按“小类”划分填列。

其中:

各类国有资本运营管理公司、投资控股公司填列“7412”。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代码”根据企业目前所执行的会计制度填列,执行新准则的填列“00”。

5.经营规模:

按照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以及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财务统计工作中执行新的企业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资厅评价函[2003]327号)规定的分类标准填列。

6.组织形式:

根据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类型及有关性质填列。

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选“1.独资公司”项填列。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填报其股票代码,为6位数字。

如果企业已发行A股股票并有其他类别股票上市(如B股、H股、N股等)则填报A股股票代码;如果只发行了B股股票,则填报B股股票代码;如果只在境外发行股票,则该代码填“000000”。

集团所属事业单位、基建项目分别选择9项下的“1.事业单位”或“2.基建项目”项填列。

7.报表类型码:

根据企业财务预算报表编制实际情况选择填列,具体填报方法如下:

(1)集团本部在填报集团合并报表时,按要求选择填列“9”;

(2)集团二级子企业在填报本企业报表时,按要求选择填列“0”;集团二级子企业为金融企业、境外企业、事业单位或基建项目,按要求分别选择填列“2”、“3”、“4”或“5”。

集团本部视同集团二级企业填列“0”。

8.成立年份:

指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或批准成立的具体年份。

9.备用码:

各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可自行规定填报内容。

六、资产负债预算表(国资企预01表)

(一)编制方法。

1.本表反映企业2008年末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预算情况。

2.表内“上年数”:

2007年已执行新准则的企业根据2007年企业财务报表的指标分析填列,2007年未执行新准则的企业根据2007年企业财务报表按新准则进行制度和科目转换后的指标分析填列。

3.表内“本年预算数”有关指标根据企业2007年度财务报表并结合本年预计情况填列。

4.表内“增减率”有关指标依据表内“上年数”和“本年预算数”由计算机自动计算得出。

5.表内“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少数股东权益”仅由编制合并预算报表的集团企业填列。

6.表内未作解释内容以新准则规定为准。

7.编制合并报表的,以合并口径填列。

(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的预计期末余额填列。

2.预付款项:

根据“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科目的预计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预付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预计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3.存货:

根据“存货”下设各明细科目预计期末余额合计数,减去“存货跌价准备”科目预计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4.其他流动资产:

根据企业除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等流动资产以外的其他流动资产预计期末余额填列。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根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的预计期末余额,减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预计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6.持有至到期投资:

根据“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的预计期末余额,减去“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预计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7.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预计期末余额,减去相关“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明细科目预计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8.投资性房地产:

反映企业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的预计期末余额,减去“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和“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预计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本项目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的期末预计余额填列。

9.无形资产:

根据“无形资产”科目预计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摊销”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预计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10.开发支出:

根据“研发支出”科目中所属的“资本化支出”明细科目预计期末余额填列。

11.商誉:

反映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价值,根据“商誉”科目的预计期末余额,减去相应减值准备后的金额填列。

12.其他非流动资产:

根据企业除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等资产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预计期末余额填列。

13.预收款项:

根据“预收账款”和“应收账款”科目的预计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如“预收账款”科目预计期末有借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预算表“应收账款”项目内填列。

14.应付职工薪酬:

根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预计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其中“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根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所属明细科目的预计期末余额填列。

15.库存股:

反映企业持有尚未转让或注销的本公司股份金额,根据“库存股”科目的预计期末余额填列。

表内公式:

10行≥(11+12)行(合理性);15行=(2+3+4+5+6+7+8+9+10+13+14)行;24行=(22-23)行;26行=(24-25)行;38行=(17+18+19+20+21+26+27+28+29+30+31+32+33+34+35+36+37)行;39行=(15+38)行;46行≥(47+48)行;49行≥50行;56行=(41+42+43+44+45+46+49+51+52+53+54+55)行;65行=(58+59+60+61+62+63+64)行;66行=(56+65)行;74行=(68+69-70+71+72+73)行;76行=(74+75)行;78行=(66+76)行;若封面“报表类型码”为0或2或3或4或5,73=0,75=0(合理性);39行=78行。

七、利润预算表(国资企预02表)

(一)编制方法。

1.本表反映企业2008年度预计实现利润(亏损)及利润分配情况。

2.表内“上年数”有关指标2007年已执行新准则的企业根据2007年企业财务报表的指标分析填列,2007年未执行新准则的企业根据2007年企业财务报表按新准则进行制度和科目转换后的指标分析填列。

3.表内“本年预算数”有关指标根据企业2007年度财务报表并结合本年预计情况填列。

4.表内“增减率”有关指标依据表内“上年数”和“本年预算数”由计算机自动计算得出。

5.表内“少数股东损益”仅由编制合并预算报表的集团企业填列。

6.表内未作解释内容以新准则规定为准。

7.编制合并报表的,以合并口径填列。

(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营业收入:

反映企业2008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活动预计产生的收入总额,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分别单列。

2.资产减值损失:

反映企业2008年度各项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反映企业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或者负债预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如为净损失,以“-”号填列。

4.投资收益:

反映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预计收益,如为投资损失,以“-”号填列。

5.基本每股收益:

反映仅考虑预计当期实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份计算的每股收益,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预计当期净利润除以预计当期实际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确定。

该科目仅由上市公司在合并报表层面填列。

6.稀释每股收益:

反映以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假设企业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均已转换为普通股,从而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预计当期净利润以及预计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而计算的每股收益。

该科目仅由上市公司在合并报表层面填列。

7.提取盈余公积:

反映企业按照规定预计提取的盈余公积。

8.所有者(股东)的分配:

反映企业预计对所有者(股东)分配的利润(股利)金额。

9.应上交国家利润(国家股利):

反映企业根据有关国有资本收益收交办法,预计应上交国家2007和2008年度的利润(国家股利)金额。

表内公式:

1行=(2+3)行;4行=(5+6)行;13行≥14行(合理性);15行=(1-4-7-8-9-10-11+12+13)行;18行=(15+16-17)行;20行=(18-19)行;22行=(20-21)行;28行=(29+30)行;31行=(32+33+34+35)行;若封面“报表类型码”为0或2或3或4或5,21行=0(合理性)。

八、现金流量预算表(国资企预03表)

(一)本表反映企业2008年度现金和现金等价物预计流入和流出情况。

(二)表内“上年数”有关指标2007年已执行新准则的企业根据2007年企业财务报表的指标分析填列,2007年未执行新准则的企业根据2007年企业财务报表按新准则进行制度和科目转换后的指标分析填列。

(三)表内“本年预算数”有关指标根据企业2007年度财务报表并结合本年预计情况填列。

(四)表内“增减率”有关指标依据表内“上年数”和“本年预算数”由计算机自动计算得出。

(五)表内未作解释内容以新准则规定为准。

(六)编制合并报表的,以合并口径填列。

表内公式:

5行=(2+3+4)行;10行=(6+7+8+9)行;11行=(5-10)行;18行=(13+14+15+16+17)行;23行=(19+20+21+22)行;24行=(18-23)行;26行≥27行;31行=(26+28+29+30)行;33行≥34行;36行=(32+33+35)行;37行=(31-36)行;39行=(11+24+37+38)行;41行=(39+40)行。

九、成本费用预算表(国资企预04表)

(一)编制方法。

1.本表反映企业2008年度成本费用、职工薪酬及职工人数预计情况。

2.表内“上年数”有关指标2007年已执行新准则的企业根据2007年企业财务报表的指标分析填列,2007年未执行新准则的企业根据2007年企业财务报表按新准则进行制度和科目转换后的指标分析填列。

3.表内“本年预算数”有关指标根据企业2007年度财务报表并结合本年预计情况填列。

4.表内“增减率”有关指标依据表内“上年数”和“本年预算数”由计算机自动计算得出。

5.表内“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各项目合计数应与利润预算表(国资企预02表)相关指标对应一致。

6.表内未作解释内容以新准则规定为准。

(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职工:

是指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服务的除劳务外包用工以外的全部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三类人员:

一是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二是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三是在企业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为企业提供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不含外包劳务用工)。

2.全职职工:

指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均在本单位的固定职工和劳动合同制职工,不包括离休、退休人员和外方及港、澳、台人员等。

3.在岗全职职工:

指本企业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职职工。

4.职工薪酬(不含劳务外包费用):

反映企业预计的在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除劳务外包费用以外为职工负担的各项货币性及非货币性费用。

5.全职职工薪酬总额:

反映企业预计的在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为全职职工负担的各项货币性及非货币性费用。

6.社会保险费用:

反映企业预计的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费用,包括企业上缴社会保险机构的费用和在此费用之外为职工负担的补充养老保险(年金)以及补充医疗保险等。

7.商业保险费用:

反映企业预计的在社会保险机构以外的各种商业保险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各种保险费用。

8.福利费用:

反映企业预计的在工资以外负担给职工个人以及用于集体的福利费用,主要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医疗卫生费、计划生育补贴、生活困难补助、文体宣传费、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事业补助支出及丧葬抚恤救济费等。

企业为职工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不在此项反映。

9.教育培训经费:

反映企业预计的为职工接受教育等负担的各项培训费用,包括企业为培训本企业人员的技工学校所负担的费用。

10.劳动保护费用:

反映企业预计的为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工业卫生等负担的费用,以及用于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费用。

11.住房费用:

反映企业预计的为改善职工居住条件而负担的所有费用,包括企业预计为职工负担的住房补贴(包括一次性发放的住房补贴和按月发放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宿舍的折旧费等。

12.技术奖酬金及业余设计奖:

反映企业预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的净收入中提取的奖励给重要贡献人员的奖金和报酬。

按照《关于中央企业计提技术奖酬金和业余设计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分配[2006]243号)的规定已经将技术奖酬金和业余设计奖纳入工资总额核算和管理的企业,此项目应为零。

13.非货币性福利:

反映企业预计的以非货币形式给职工发放的福利,包括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提供给职工无偿使用自有的资产或向职工提供企业支付了一定补贴的商品或服务等。

14.辞退福利:

反映企业预计的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包括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补偿建议计划中给予职工的经济补偿。

15.股份支付:

反映企业预计的以股份支付形式给予职工的薪酬,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6.其他:

反映除以上项目以外企业预计为职工负担的其他相关费用支出。

17.在岗全职职工薪酬总额:

反映企业预计的在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除了外包劳务费用外,为在岗全职职工负担的各项货币性及非货币性费用。

18.全年平均职工人数:

反映企业除了劳务外包人员外,预计2008年度年初和年末职工人数的平均值。

16.全年平均全职职工人数:

反映企业预计2008年度年初和年末全职职工人数的平均值。

17.全年平均在岗全职职工人数:

反映企业预计2008年度年初和年末在岗全职职工人数的平均值。

18.节能减排支出:

反映企业预计的2008年度专门用于节能减排的各项专项支出费用。

19.安全生产支出:

反映企业预计的2008年度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的各项专项支出费用。

表内公式:

1行≥2行;3行≥4行;5行=(6+17+28)行;6行≥(7+8+9+10+13+14+15+16)行;10行≥(11+12)行;17行≥(18+21+22+23+24+25+26+27)行;18≥(19+20)行;28行≥(29-30+31)行;32行=(1+3+5)行+国资企预02表11行;34行≥35行;34行≥36行;36行=(37+38+42+43+44+45+46+47+51+52+53+54+55)行;38行≥(39+41)行;39行≥40行;47行≥(48+49+50)行;36行≥56行;56行≥57行;63行≥64行。

表间公式:

1行=国资企预02表4行;2行=国资企预02表5行;3行=国资企预02表7行;6行=国资企预02表8行;17行=国资企预02表9行;28行=国资企预02表10行。

十、主要业务预算表(国资企预05表)

(一)编制方法。

1.本表反映企业2008年度各主业板块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及毛利的预计情况。

2.表内“上年数”有关指标根据企业2007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指标分析填列。

3.表内“本年预算数”有关指标根据企业2007年度财务报表并结合本年预计情况填列。

4.表内“毛利”及“增减率”有关指标依据表内“上年数”和“本年预算数”由计算机自动生成。

5.编制合并报表的,以合并口径填列。

(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主业代码:

本代码按照《关于在财务决算工作中执行<企业主营业务分类与代码(暂行)的通知>》(评价函[2004]238号)的有关规定填列。

2.主业项目:

按照企业的主要业务板块分类填列,企业填列的主要业务合计应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80%以上。

表内公式:

8栏=(2-5)栏;9栏=(3-6)栏;合计行=各浮动行的和。

十一、对外筹资预算表(国资企预06表)

(一)编制方法。

1.本表主要反映企业2008年度对外筹集资金及筹资费用的预计情况。

2.表内“上年数”有关指标根据企业2007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指标分析填列。

3.表内“本年增加数”、“本年减少数”和“本年预算数”有关指标根据企业2007年度财务报表并结合本年预计情况填列。

4.表内未作解释内容以新准则规定为准。

5.编制合并报表的,以合并口径填列。

(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上年数:

反映企业2007年末实际通过该融资渠道对外筹集资金的余额。

2.本年增加数:

反映企业2008年通过该融资渠道对外筹集资金的预计发生额,其中:

长期筹资有关项目本年增加数含预计按新准则确认并计入相关账户余额的利息费用。

3.本年减少数:

反映企业2008年通过偿还或回购等方式减少的该类对外筹资的预计发生额。

4.本年预算数:

反映企业2008年末预计通过该融资渠道对外筹集资金的余额。

5.筹资费用:

反映企业2008年度通过该筹资渠道筹集资金预计发生的筹资费用。

6.短期企业债券:

反映企业预计通过发行短期企业债券的方式筹集的资金。

7.其他短期筹资:

反映企业通过除以上筹资渠道以外预计筹集的短期占用资金,如带息票据、商业票据贴现等。

对于企业将在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也在本项目反映。

8.股权筹资:

反映企业预计通过发行股票、吸收直接投资及其他股权性筹资方式筹集的资金。

9.债券筹资:

反映企业预计通过发行债券方式筹集的资金,包括普通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及各类资产证券化债券等。

10.融资租赁:

反映企业预计通过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方式筹集的资金。

11.其他长期筹资:

反映企业预计通过除以上筹资渠道以外筹集的长期占用资金,如信托筹资等。

表内公式:

1行=(2+8)行;2行=(3+6+7)行;3行=(4+5)行;8行=(9+12+14+15+16)行;9行=(10+11)行;4栏=(1+2-3)栏。

表间公式:

3行上年数=国资企预01表41行上年数;3行本年预算数=国资企预01表41行本年预算数;14行上年数=国资企预01表59行上年数;14行本年预算数=国资企预01表59行本年预算数。

十二、金融工具投资预算表(国资企预07表)

(一)编制方法。

1.本表主要反映企业2008年度预计金融工具投资占用的资金规模及获取的投资收益情况。

2.表内“上年数”有关指标根据企业2007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指标,按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调整分析填列。

3.表内“本年预算数”有关指标根据企业2007年度财务报表并结合本年预计情况填列。

4.表内未作解释内容以新准则规定为准。

5.编制合并报表的,以合并口径填列。

(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平均资金占用额:

反映企业预计安排的预算年度内该类投资平均占用的资金金额,企业应根据该类投资每月月末余额平均计算填列。

2.投资收益:

反映企业本年度预计通过该类投资获取的投资收益总额,包括实际交易收回的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投资收益。

3.投资回报率:

反映企业本年度预计该类投资的投资回报水平,根据“投资收益”占“平均资金占用额”的比例由计算机自动生成。

4.债权投资:

反映企业预计持有的债券投资及其他债权性投资,企业应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结合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按“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分类填列。

5.股权投资:

反映企业预计持有的股票投资及其他股权性投资,企业应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结合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按“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填列。

6.基金投资:

反映企业预计持有的基金投资,企业应按照新准则的要求,结合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按“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填列。

7.衍生金融工具:

反映企业通过买入期货、期权、认股证、买卖特权、货币和利率掉期以及其他性质类似的金融工具形式进行投资的预计未来交割金额。

投资收益按预计一年内获取的收益填列。

8.委托贷款:

反映企业预计通过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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