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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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课件.ppt

11有关铁路营业线施工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要求有关铁路营业线施工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要求22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一些基本知识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一些基本知识2.12.1营业线施工定义及要求营业线施工定义及要求2.22.2营业线施工等级划分营业线施工等级划分2.32.3施工方案及安全协议施工方案及安全协议2.42.4营业线作业要求营业线作业要求2.52.5既有线施工规定既有线施工规定2.62.6既有线施工安全监控重点和要求既有线施工安全监控重点和要求目目录录沈铁总发200975号关于印发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办法的通知沈铁总发2010168号关于印发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补充办法的通知沈铁总发2011170号关于印发哈大铁路客运专线联调联试期间停送电管理办法的通知沈铁总发2011178号关于公布哈大铁路客运专线联调联试期间施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哈大客专牵引变电所接触网全线送电的通知(2012.2.29铁路传真电报)11有关铁路营业线施工的法律有关铁路营业线施工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要求法规、标准规范和要求2.1营业线施工定义及要求营业线施工定义及要求营业线施工概念营业线施工概念:

o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施工作业主要项目如下:

施工作业主要项目如下:

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22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一些基本知识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一些基本知识在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在信号、联锁、闭塞、CTC/TDCS、列控、通信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施工作业。

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作业,接触网大修作业。

维修作业是指利用维修天窗进行的作业,作业前后均须满足列车正常运行条件,不得限速天窗:

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

1.施工天窗:

技改工程、线路大中修及大型机械作业、接触网大修或接触网集中修时,不应少于180分钟。

2.京哈线秦沈段线路综合施工作业天窗应不少于240分钟。

2.22.2营业线施工等级划分营业线施工等级划分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级施工包括:

封锁6小时以上或上述线路影响信联闭8小时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施工;进行大型换梁或封锁2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级施工包括:

封锁区间4小时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及以上;进行其它换梁或封锁2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结构物施工.级施工:

除级、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o施工区段划分:

哈大是专线;我标所处区段为沈丹、辽溪及衔接支线;沈丹线属于“干线”。

o根据规定,吊装工区沈丹上行疏解线特大桥132#-138#吊装施工属级,一工区沈丹上行疏解线特大桥128#-131#、139#线下工程属级,一工区跨沈丹铁路47-48#架梁属于级施工,并行段暂定为级;四工区并行段也属于级施工。

临近营业线施工:

主要指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与既有线平行、交叉、接入,在既有线两侧一定范围内(一般指安全保护区内,特殊情况由铁路局施工主管部门确定,包括上跨、下穿既有铁路),涉及既有线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施工。

2.2.12.2.1临近营业线施工定义临近营业线施工定义2.2.2临近营业线施工分类临近营业线施工分类oA类:

临近铁路营业线进行以下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A类施工,必须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

(1)吊装作业时侵入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杆外侧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米范围(以下简称“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2)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3)开挖路基、线路注浆、CFG桩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

(4)需要对临近的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

oB类:

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B类施工。

(有下列情况必须纳入施工计划)

(1)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作业。

(2)影响铁路通信铁塔、基站、通信信号中继站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

(3)临近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4)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oC类:

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列为C类施工:

(1)铲车、挖掘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作业。

(2)人工开挖基坑和人工挖孔桩施工。

(3)临近通信、信号及供电光、电缆沟10米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

(4)绑扎钢筋、安装拆除模板等未侵入限界的施工。

(5)路基填筑或弃土等施工。

(6)其他涉及营业线行车设备稳定的施工。

2.32.3施工方案及安全协议施工方案及安全协议2.3.12.3.1施工安全协议施工安全协议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制定,经相关设备管理单位会签后,上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

其中,建设项目施工方案应先报项目管理机构预审,再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

提报的施工方案应包括:

施工项目及负责人、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及限速范围、设备变化、施工方式及流程、施工过渡方案、施工组织、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施工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验收安排、施工安全协议书等基本内容。

安全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应包括:

安全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应包括:

(1)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

(2)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3)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4)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订具体条款);(5)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6)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7)安全监督和基建、更新改造项目配合费用;(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内容。

施工安全协议由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按施工安全协议由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按施工项目分别签订。

施工项目分别签订。

o临近营业线各类施工均须签订安全协议。

属于A类及B类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的施工按照沈铁总发200975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属于B类不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的施工及C类施工,安全协议的签订由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或设备监控单位)签订,铁路局项目主管部门及安全监察室负责审查。

安全协议内容应符合规定,明确发生事故责任划分。

o在施工方案经过审批,并与铁路各处室签订安全协议后,可以办理营业线施工许可证。

o在上述手续办理后,施工前应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提报施工计划。

2.3.22.3.2施工计划施工计划o施工计划采取分级审批铁道部、铁路局、车务段(直属车站)分级管理,逐级审批制度。

o铁道部审批由铁道部审批的施工计划,各施工单位应于每月5日前报铁路局有关处室审查合格后,于7日17:

00前由各业务处室向运输处提报,经运输处编制汇总后,于每月13日前上报铁道部繁忙干线和干线以外的其它影响跨局运输的施工,与相邻局商定后,施工计划报铁道部备案。

未经铁道部批准的部管施工不准进行。

特殊原因必须临时增加或变更时,施工单位提前9天向主管处室提出书面申请,由运输处组织有关部门研究,经主管运输副局长批准,提前5天向部运输局提出书面申请,经部批准后方可安排。

o铁路局审批的施工计划施工计划报路局主管处室、运输处技术设备科。

o影响行车或影响行车设备稳定使用的施工项目未经批准严禁施工,擅自施工或擅自增加施工内容和扩大影响范围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工,并追究施工单位责任。

2.3.3临近营业线施工计划临近营业线施工计划o施工单位上报的临近营业线施工计划,应初步判定类别,并报铁路局主管部门预审,核定该项目类别,属于A类及B类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的施工按照沈铁总发200975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o经施工单位初步判定,并经铁路局主管部门预审,属于B类不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的施工以及C类施工,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临近营业线施工计划,经设备管理单位、施工配合单位会签,于每月13日前报铁路局主管部门审查o对于临时产生的临近营业线施工,施工单位负责提前向铁路局主管部门提报施工计划及施工所属类别。

其中属于A类及B类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的施工按照沈铁总发200975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属于B类不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的施工及C类施工,由施工单位编制临近营业线施工计划,经设备管理单位、施工配合单位会签,铁路局主管部门审查并编制临时施工监督计划电报,经有关处室会签后,报主管局长批准,以电报形式于施工开始前不少于5天(涉及LKJ数据变化的施工不少于15天)下达临时监督计划。

2.3.4月施工计划编制月施工计划编制o施工单位应于每月5日前将会签完的次月施工计划上报局主管处室,其中建设项目施工计划应先报项目管理机构预审,再报主管业务处,局外单位为建设单位,并全额投资的穿(跨)越、接轨等营业线施工,各主管处审查后报总工室。

各主管处室对施工单位提报的施工计划要严格把关,除审查会签手续及施工准备情况外,还须对施工计划的编排进行逐项审理,尤其是单项施工与大修、连续性施工计划是否充分结合,最大限度地利用施工天窗平行作业。

o各施工单位施工计划的编制人员,应由具有现场实际工作经验、熟悉规章、精通业务的技术骨干担当。

对新线引入、站场(电气化)改造、线路(道岔)及桥隧大修等对运输影响较大的施工,必须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所编制的施工计划准确可行。

o施工计划审批表由主体施工单位经建设单位审核同意,经施工配合单位、设备管理单位及行车单位依次会签,并签署意见和加盖单位公章(施工专用章以下同)。

2.3.52.3.5日施工计划的编制日施工计划的编制o施工单位于施工前3日将施工计划申请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经主管业务处室审核(盖章)后,于施工前2日9:

00前向调度所施工调度室书面提报施工计划申请。

22.3.6.3.6临时施工计划及施工计划变更临时施工计划及施工计划变更o施工单位须提前8天向铁路局有关部门提报申请,再根施工级别和施工计划审批管理层级,层层上报,批准。

o批准后的临时施工计划,原则上由运输处以电报形式公布。

特殊情况,距施工时间不足96小时,由调度所以调度命令形式下达。

o月度施工计划原则上不准变更。

特殊情况,必须进行调整时,施工单位应提前5天向路局主管处室提出书面申请,按临时施工规定程序办理。

o已批准的铁道部管理的施工项目需停止施工时,须经运输局调度部主任(副主任)批准。

p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中的施工项目原则上不准停止施工,因专特运及调整车流等原因停止时,经主管运输副局长(总调度长)批准,于施工前日14:

00前以调度命令通知路局有关处室及有关车务单位,由主管业务处室负责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转配合单位。

p对于停止的施工,运输局调度部(部管)和路局调度所应尽快重新安排,因停止施工引起的本月未按月计划完成的连续性施工,可顺延至下月。

对停止的施工重新安排时,原则上不再履行会签手续,但涉及LKJ数据变化的、接触网停电的施工需要调整或顺延时,施工单位应与数据管理单位、供电段重新会签确认。

p因施工单位原因临时停止施工时,施工单位应提前96小时向路局主管处室提出书面申请,由主管处长签字后,交由调度所取消施工计划,同时将停止施工的具体原因由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报运输处。

2.3.7施工例会施工例会施工例会组织采取分级管理。

o例会程序及要求例会程序及要求施工单位汇报施工准备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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