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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法律知识竞赛试题改

三八法律知识竞赛试题

一、必答题

1、什么时候我国第一部全国性的《反家庭暴力法》草案起草完成?

答、2011年3月。

2、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采取什么方法相结合

答、教育、矫治与惩处

3、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什么?

答、家庭暴力

4、2000年至今,全国多少个省(区)市相继出台反家暴专门法规或政策?

答、28。

5、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应当怎样处理

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谁的共同责任?

答、每个家庭

7、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什么行为?

答、家庭暴力。

8、《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何时公布?

答、2015年12月27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何时开始实施?

答、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什么样的家庭关系?

答、平等、和睦、文明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那种侵害行为?

答、身体、精神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成员之间有哪些义务?

答、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一共有几章?

几条?

答、六章,三十八条

14、哪个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

15、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给予必要的什么保障?

答、经费

16、哪些人员及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答、未成年人

17、在反家庭暴力法的预防工作中,哪些部门应当在各自工作范围内,组织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

答、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18、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多久?

答、1个月至6个月。

19、哪些部门机构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

答、学校、幼儿园

20、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谁的隐私?

答、当事人

21、对家庭暴力行为,哪些组织和个人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

答、任何组织和公民

22、加区某局的领导接到举报并证实本单位人员李某经常打骂妻子,应该怎样处理并做好家庭矛盾的调解、化解工作?

答、批评教育。

23、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怎样处理?

构成犯罪的,应当怎样处理?

答、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4、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哪个部门求助?

答、妇联

25、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哪些部门报案、起诉?

答、向公安机关报案、向人民法院起诉。

26、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怎样处理?

答、向公安机关报案。

27、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怎样处理?

答、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

28、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应当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什么?

答、告诫书。

29、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以及哪些内容?

答、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

30、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哪些部门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答、公安派出所。

31、用人单位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家庭暴力情况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做好哪方面的工作?

答、家庭矛盾的调解、化解工作

32、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伤情鉴定意见以及哪些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答、告诫书等

33、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哪个部门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答、人民法院

34、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什么服务?

答、法律援助

35、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对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进行哪方面的教育?

必要时可以对加害人、受害人进行心理辅导。

答、法治教育

36、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什么?

答、人身安全保护令

37、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可以由谁及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代为申请?

答、由其近亲属。

38、 受害人在提起诉讼前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由受害人、加害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哪个部门管辖?

答、基层人民法院。

39、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应当在多长时间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答、48小时

40、人民法院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内多长时间内作出决定?

答、24小时

41、小学生张某因为没有按时完成作业,被任课老师罚站一节课,老师这样做可以吗,为什么?

答:

不可以。

学校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儿童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42、冬冬今年15岁,其父母经常外出经商,让冬冬一个人在家单独居住,冬冬父母这样做可以吗?

为什么?

答: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父母不得让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43、一名9岁小学生独自在学校附近的小店里购买了价值人民币100元的玩具,其父母知道后,要求小店退款,可以吗?

答:

可以。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44、某中学高一年级2名学生因盗窃一辆摩托车而被刑事拘留,学校因此立即作出取消这2名学生学籍的处分决定,学校的处分决定正确吗?

答:

不正确,对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

45、一名15岁的中学生未经父母同意,将一只价值500元的手表送给同学做生日礼物,其家长可以要求受赠的学生返还手表吗?

答:

可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应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未征得监护人同意而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46、小方刚读一年级,爸爸就因车祸身亡,其母将家财变卖10万带走远嫁他乡,而将小方留给其年迈的爷爷、奶奶抚养。

问小方的母亲做法合法吗?

请说明理由?

答:

不合法。

(1)财产未分割,侵犯他人继承权;

(2)不尽抚养子女义务。

47、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答: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48、什么情况对治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

答:

简易程序的前提必须是案情简单,情节轻微,无需多方查证即能认定违法事实,并且不涉及其他违法犯罪案件的行为。

49、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多少周岁的未成年人?

答:

16周岁

50、两名中学生星期天在居民区空地上踢足球,在争球时,不慎将球踢到邻居阳台上,不仅造成阳台玻璃破碎,而且使阳台一名儿童被玻璃划伤。

问:

邻居财产损失及人身被伤害的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答:

由两名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51、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可否收费?

答:

《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

52、全国法制宣传日是每年的几月几日?

答:

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53、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多少周岁的未成年人?

答:

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

54、学校对校舍、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应该多久检查一次?

答:

学校对校舍、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应该每月检查一次。

55、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多少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多少小时的工时制度?

答: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制度。

56、王某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问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应怎样执行?

答:

刑罚执行期间,当然无政治权利,刑罚执行完毕后,三年内仍无政治权利。

57、刑事责任年龄的计算应当是按周岁计算其实足年龄、以过生日的第几天起才认为已满若干周岁?

答:

是指行为人过了周岁生日的第2天起,才认为已满周岁。

58、18、李某今年17周岁,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现假释。

问他可以参加高考吗?

答:

可以。

59、我国分别于1991年9月4日,1999年6月28日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什么法两部专门以未成年人为保护对象的单行法律?

答: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60、犯罪具有哪三个基本特征?

答:

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惩罚性。

61、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的是犯罪行为还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答: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62、对离家出走且无法查明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未成年人由什么机构收容教育?

答:

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

63、青年陈某到电影院看电影时吸烟引起周围人的不满。

管理员加以制止,陈某趁机取闹,砸了“请勿吸烟”告示牌的玻璃和灯泡,引起场内秩序混乱,中止放映5分钟。

陈某的作法属什么行为?

答: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

64、未成年人子女在家庭中享有哪些法律赋予的权利?

答:

(1)生存权

(2)发展权

(3)受保护权

(4)参与权

65、父母未经批准,不送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经教育仍不履行的,可处罚款的额度是多少?

答:

200—2000元人民币。

66、某私营企业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就业,劳动部门对其可处罚款的额度是多少?

答:

3000—5000元人民币。

67、经营性歌舞厅不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或者让未成年人进入的,可处罚款额度是多少?

答:

200—2000元,或非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68、父亲给未成年子女“订亲”,由民政部门解除其非法关系,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可处罚款额是多少?

答:

100—1000元.

69、有关部门处理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应当在多长时间内作出处理决定?

答:

30天。

70.李某在2000年3月20日殴打王某,致王某轻微伤害,直到2000年10月1日王某才到公安机关要求处理,但公安机关没有对李某进行处罚。

为什么?

答: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发现的不再处罚。

李某致王某轻微伤害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71.甲驾驶汽车正常行驶,突然一小孩猛冲出来,甲为了躲闪,把另一行人撞成重伤,甲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答:

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属意外事件。

72、我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什么关系?

答:

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73、一般情况下,公民下落不明几年,其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答:

4年。

74、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从何时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答:

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

75、我国刑法规定年满几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答:

16周岁。

76、我国刑法规定哪两种情形的罪犯不适用死刑?

答:

未满18周岁、孕妇。

77、有期徒刑刑期最高不超过几年?

答:

20年。

78、小明的爸爸在家招待客人,让小明(初一学生)到超市买二包香烟、一瓶白酒,超市营业员没有卖给小明。

营业员的做法对吗?

答:

营业员的做法是合法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出售给未成年人烟酒。

79、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哪些资料?

答:

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80、《民法通则》根据公民的年龄和精神状况,把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哪三类?

答: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

二、抢答题

1、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包括哪些内容?

答、

(一)禁止加害人对受害人再次加害;

(二)责令加害人迁出受害人住所;

(三)禁止加害人接近受害人;

(四)禁止加害人对受害人住所及其他共同所有的不动产进行处分。

2、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应怎样执行?

答、参照《反家庭暴力法》规定执行。

3、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怎样处理,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答、训诫

4、反家庭暴力是谁与谁之间共同的责任?

答、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5、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哪些原则?

答、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6、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答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7、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

有哪四种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答: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8、李某与丈夫付某外出打工,孩子长年由公公婆婆照看。

婚后,李某夫妻因生活索事闹离婚,在孩子抚养权上,丈夫付某认为,孩子跟随爷爷奶奶生活,离婚时会将孩子判给男方,李某没有照顾过孩子,不应该争扶养权。

请问,李某的观点对吗,我国《婚姻法》如何规定的?

答:

不对,孩子跟随祖父母生活,离婚时孩子并非一定会判决给男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但绝非决定因素。

9、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多少)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多少)天?

答:

98天;15天

10、遇到家庭暴力时,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内容,受害人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向施暴者要求损害赔偿,包括哪两个方面?

答:

物质损害与精神损害两个方面。

11、女性如何摆脱家庭暴力?

(1)“零容忍”防范暴力

(2)不姑息纵容对方的暴行

(3)防患于未然,经济上独立

(4)及时向司法部门求助

12、王某是乡下女孩,3年前与某部驻军战士江某相识并恋爱。

2012年10月初,王某发现自己已经怀孕,经与江某商量决定留下孩子,江某还答应与王某结婚。

然而,孩子出生不久,江某于2013年年底复员回了老家后明确表示结婚是不可能了,同意孩子由王某我抚养,并打算与王某协商一次性支付抚养费问题。

对此王某该如何主张与计算?

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

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

王某应注意下列几个问题:

一是确定给付基数。

对方可能提出复员后暂无工作,只能按最低收入(工资)标准计算。

对此你可要求江某按他所在地劳动者年均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作为基数。

二是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适当多支付抚养费。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三是其他不确定的费用。

如未婚生育,孩子上户口时需要支付一笔不小的违反计划生育处罚金;有条件的,需要给孩子缴纳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

当然,上述后两项不能在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中解决的,可保留诉权。

13、李老太有三个子女,她在丈夫去世后一直在大儿子家生活,两年后大儿子去世,李老太仍然与大儿媳共同生活,由大儿媳为其养老送终。

李老太在大儿媳家生活期间,小儿子与已出嫁的女儿也时常看望李老太,在物质经济上给予了适当帮助,李老太死亡时没有留下遗嘱,有存款3万元,有一栋与丈夫共同建的房屋。

小儿子主张存款和房屋均应由其本人继承,有法律依据吗?

关于李老太的财产应怎样分割呢?

答:

没有法律依据。

具体财产须视遗产性质进行分割继承。

由于房屋是李老太夫妻共同财产,在其丈夫去世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财产的1/2作为李老太丈夫的遗产可以进行继承,这部分遗产的由李老太、大儿子、女儿、小儿子共同继承。

也就是每个孩子实际获得房屋的1/8,李老太拥有房屋的5/8。

在李老太去世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李老太所拥有的上述部分的房产和3万元存款按法定继承分配:

其第一顺序继承人本应该是大儿子、女儿、小儿子。

但大儿子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又无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所以该份遗产重新分配。

又因为我国《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所以继承人为:

大儿媳、女儿、小儿子。

14、赵女士和李先生的父亲再婚。

再婚后赵女士对李先生及父亲照顾得无微不至,当时李先生10岁。

一家三口过得还不错。

后因李先生婚姻问题, 他和赵女士的产生矛盾很少回家,和继母赵女士也不再说话。

年前,李先生的父亲突发心脏病去世了,留有遗嘱,家里的财产留给了李先生。

 这时,赵女士对李先生说,以前她照顾过李先生,现在她要求李先生赡养她。

可李先生认为,他和赵女士已经有6年多没说过话了,没有理由赡养赵女士。

请问

答:

李先生从10岁到18岁期间,他的继母赵女士对他尽到了抚养义务,虽然在李先生成家后和继母因矛盾没再说话,以后也未共同生活,但已确立了事实上的抚养关系。

《婚姻法》第27条规定: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  在本案例中,赵女士给予了李先生生活和精神上的照顾,形成了抚养关系,赵女士有权要求李先生对她进行赡养。

15、我国《婚姻法》规定: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但第十八条规定有五种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请为哪五种:

 

答: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6、2012年李某发现丈夫有外遇,两人打算协议离婚,协议中约定:

“房屋及其他财产归女方所有;儿子随女方生活,男方不分割任何财产。

”协议达成后,由于双方父母均不同意两人离婚,加之丈夫一再认错,两人没办理离婚手续。

今年初,李某听说丈夫与第三者有了一个女孩,决定与他离婚。

请问:

2012年李某与丈夫签订的离婚协议还有效吗?

能否作为离婚分割财产的依据?

答:

婚内离婚协议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或者在人民法院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该协议没有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李某与丈夫2012年达成离婚协议后,并没有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现在的离婚诉讼中,丈夫若不同意按此协议办理,法院只能依法处理财产分割等法律问题。

17、《婚姻法》规定,在哪些情况下,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8、《妇女权益保障法》在学校录取学生方面增加了什么规定?

答: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16条2款规定:

“学校录取学生时,除特殊专业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性或者提高女性的录取标准。

”这是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时增加的一款规定。

19、公民甲和乙,育有一子一女,女儿丙已出嫁,儿子娶妻丁,生有一子(孙子)戊,儿子于2000年不幸遇车祸死亡。

甲乙均年老,无固定生活来源,女儿出嫁后,拒不赡养老人,并曾数度虐待甲乙,甲乙主要依靠儿媳丁供养。

甲、乙于2005年先后死亡,留下房屋3间,问:

谁可继承甲乙的财产?

答:

儿媳丁和孙子戊。

因为《继承法》第7条第三款规定:

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

所以甲乙的女儿不能继承甲乙的财产。

《继承法》第11条规定: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第12条规定: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妇女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所以甲乙的财产由其儿媳丁和其孙子戊继承。

何为“代位继承”呢?

“代位继承”是指儿子先于父母亲死亡;孙子女可代替父亲继承祖父母的遗产,女儿先于父母亲死亡,外孙子女可以代替母亲继承外祖父母的遗产。

20、2002年春,王某与赵某两人结为夫妻,并生下一男孩,孰料2005年2月,赵某在工地打工时不幸摔伤不治身亡。

在举行完丈夫葬礼的第二天,王某欲带孩子回娘家,但公婆不同意她把孩子带走,并强行从王某的怀里将孩子抢走,扬言王某可以走,但孩子必须留下。

任王某怎么哀求,赵家就是不同意将小孩还给她,刚刚失去了丈夫,眼看又要失去孩子,无奈的王某将公婆一家告上法庭,要求将孩子交给自己抚养。

问:

王某还是她的公婆享有“孩子”的监护权?

答:

王某享有孩子的监护权。

根据《妇女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

父亲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有其他情形不能担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的,母亲的监护权任何人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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