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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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建筑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一、建筑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1、人工挖土及工艺标准
1.1 材料及主要机具:
钢框木(竹)胶合板块:
长度为900、1200、1500、1800和2400mm;宽度为300、450、600和750mm。
宽度为100、150和200mm150mm×150mm×900mm(1200、1500、1800mm);阳角模150×150×900mm(1200、1500、1800);可调阴角模250mm×250mm×900mm(1200、1500、1800mm8cm50cm1.0m1.25m1.5m2.0m5m以内时,当土具有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好,且无地下水,不加支撑的基坑(槽)和管沟,必须放坡。
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表1-1的规定。
3.3 根据基础和土质以及现场出土等条件,要合理确定开挖顺序,然后再分段分层平均开挖。
各类土的边坡坡度 表1-1
边 坡 坡度 (高∶宽)
坡顶无荷载
坡质有静载
坡顶有动载
1 中密的砂土
1∶1.00
1∶1.25
1∶1.50
2 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
1∶0.75
1∶1.00
1 ∶1.25
3 硬塑的轻亚粘土
1∶0.67
1∶0.75
1∶1.00
4 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
1∶0.50
1∶0.67
1∶0.75
5 硬塑的亚粘土、粘土
1∶0.33
1∶0.50
1∶0.67
6 老黄土
1∶0.10
1∶0.25
1∶0.33
7 软土(经井点降水后)
1∶1.00
?
?
60cm50cm80cm50cm以内时,测量放线人员应配合抄出距槽底50cm平线;自每条槽端部20cm处每隔2~3m,在槽帮上钉水平标高小木橛。
在挖至接近槽底标高时,用尺或事先量好的50cm标准尺杆,随时以小木橛上平,校核槽底标高。
最后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据此修整槽帮,最后清除槽底土方,修底铲平。
3.5 基坑(槽)管沟的直立帮和坡度,在开挖过程和敞露期间应防止塌方,必要时应加以保护。
在开挖槽边弃土时,应保证边坡和直立帮的稳定。
当土质良好时,抛于槽边的土方(或材料)应距槽(沟)边缘0.8m以外,高度不宜超过l.5m。
在柱基周围、墙基或围墙一侧,不得堆土过高。
3.6 开挖基坑(槽)的土方,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应一次运至弃土处,避免二次搬运。
3.7 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季进行。
否则工作面不宜过大。
应分段、逐片的分期完成。
雨季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
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或设置支撑。
同时应在坑(槽)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
施工时,应加强对边坡、支撑、土堤等的检查。
3.8 土方开挖不宜在冬期施工。
如必须在冬期施工时,其施工方法应按冬施方案进行。
采用防止冻结法开挖土方时,可在冻结前用保温材料覆盖或将表层土翻耕耙松,其翻耕深度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确定,一般不小于0.3m。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必须防止基础下的基土遭受冻结。
如基坑(槽)开挖完毕后,有较长的停歇时间,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适当厚度的松土,或用其他保温材料覆盖,地基不得受冻。
如遇开挖土方引起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地基和基础暴露时,应采用防冻措施,以防产生冻结破坏。
4.1 保证项目:
柱基、基坑、基槽和管沟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4.2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1-2。
基坑、管沟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值 表1-2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检 验 方 法
1
标高
+0 -50
用水准仪检查
2
长度、宽度
-0
用经纬仪、拉线和尺量检查
3
边坡偏陡
不允许
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
6.1 基底超挖: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均不得超过基底标高。
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不得私自处理。
6.2 软土地区桩基挖土应防止桩基位移:
在密集群桩上开挖基坑时,应在打桩完成后,间隔一段时间,再对称挖土;在密集桩附近开挖基坑(槽)时,应事先确定防桩基位移的措施。
6.3 基底未保护:
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上的扰动。
如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出0.3m厚土层,待做基础时再挖掉。
6.4 施工顺序不合理;土方开挖宜先从低处进行,分层分段依次开挖,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6.5 开挖尺寸不足:
基坑(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除结构宽度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
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所需的宽度,在开挖前均应考虑。
6.6 基坑(槽)或管沟边坡不直不平,基底不平:
应加强检查,随挖随修,并要认真验收。
二、机械挖土及工艺标准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物、构筑物的大型基坑(槽)、管沟以及大面积平整场地等机械挖土。
2.1 主要机具:
0.5m1.25m.5m2.0m5m以内时,当土具有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好,且无地下水,不加支撑的基坑(槽)和管沟,必须放坡。
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表l-3的规定。
各类土的边坡坡度 表1-3
边 坡 坡度 (高∶宽)
坡顶无荷载
坡质有静载
坡顶有动载
1 中密的砂土
1∶1.00
1∶1.25
1∶1.50
2 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
1∶0.75
1∶1.00
1 ∶1.25
3 硬塑的轻亚粘土
1∶0.67
1∶0.75
1∶1.00
4 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
1∶0.50
1∶0.67
1∶0.75
5 硬塑的亚粘土、粘土
1∶0.33
1∶0.50
1∶0.67
6 老黄土
1∶0.10
1∶0.25
1∶0.33
7 软土(经井点降水后)
1∶1.00
?
?
注:
当有成熟经验时,可不受本表限制。
使用时间较长的临时性挖方边坡坡度,应根据工程地质和边坡高度,结合当地同类土体的稳定坡度值确定。
如地质条件好,土(岩)质较均匀,高度在10m以内的临时性挖方边坡坡度应按表1-4确定:
各类土的挖方边坡坡度 表1-4
项次
土 的 类 别
边坡坡度(高∶宽)
1
砂土(不包括细砂、粉砂)
1∶1.25~1∶1.15
2
坚 硬
1∶0.75~1∶1.00
3
硬 塑
1∶1.0~1∶1.25
4
充填坚硬、硬塑性粘土
1∶0.5~1∶1.00
5
充填砂土
1∶1.00~1∶1.50
注:
当有成熟经验时,可不受本表限制。
挖方经过不同类别土(岩)层或深度超过10m5m1.5m20cm左右;挖土机用反铲、正铲和拉铲挖土时,为30cm50cm30cm
4.1 保证项目:
柱基、基坑、基槽、管沟和场地的基土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4.2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l-5。
土方工程的挖方和场地平整允许偏差值 表1-5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检 验 方 法
1
表面标高
+0 -50
用水准仪检查
2
长度、宽度
-0
用经纬仪、拉线和尺量检查
3
边坡偏陡
不允许
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
5.1 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挖运土时不得撞碰、也不得在龙门板上休息。
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和检查是否正确。
5.2 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
必要时应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或位移观测。
5.3 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及时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方可继续施工。
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
在敷设有地上或地下管线、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坏管线,造成严重事故。
6.l 基底超挖:
开挖基坑(槽)管沟不得超过基底标高。
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不得私自处理。
6.2 基底未保护:
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
如遇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30cm土层不挖,待做基础时再挖。
6.3 施工顺序不合理:
应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的施工顺序进行土方开挖施工,应注意宜先从低处开挖,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6.4 施工机械下沉:
施工时必须了解土质和地下水位情况。
推土机、铲运机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5m以上推铲土;挖土机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8m以上挖土,以防机械自重下沉。
正铲挖土机挖方的台阶高度,不得超过最大挖掘高度的1.2倍。
6.5 开挖尺寸不足,边坡过陡:
基坑(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和坡度,除应考虑结构尺寸要求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等所需的宽度。
6.6 雨季施工时,基槽、坑底应预留30cm土层,在打混凝土垫层前再挖至设计标高。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7.1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7.2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hao。
3、基础钎探工艺标准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基础、坑(槽)底基土质量钎探检查。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5mm的钢筋制成,钎头呈60°尖锥形状,钎长1.8~2.0m;8~10磅30cm50cm,把触探杆垂直打入土层中。
3.4 记录锤击数。
钎杆每打入土层30cm时,记录一吹锤击数。
钎探深度如设计无规定时,一般按表l-6执行。
3.5 拔钎:
用麻绳或铅丝将钎杆绑好,留出活套,套内插入撬棍或铁管,利用杠杆原理,将钎拔出。
每拔出一段将绳套往下移一段,依此类推,直至完全拔出为止。
3.6 移位:
将钎杆或触探器搬到下一孔位,以便继续打钎。
3.7 灌砂:
打完的钎孔,经过质量检查人员和有关工长检查孔深与记录无误后,即可进行灌砂。
灌砂时,每填入30cm左右可用木棍或钢筋棒捣实一次。
灌砂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每孔打完或几孔打完后及时灌砂;另一种是每天打完后,统一灌砂一次。
钎探孔排列方式 表1-6
槽宽(cm)
间距(m)
深度(m)
小于80
中心一排
1.51.5
80~200
两排错开
1.5 1.5
大于200
梅花型
1.5 2.0
柱基
梅花型
1.5~2.0 1.5,并不浅于短边
3.8 整理记录:
按钎孔顺序编号,将锤击数填入统一表格内。
字迹要清楚,再经过打钎人员和技术员签字后归档。
3.9 冬、雨期施工:
1-4、人工回填土工艺标准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物中的基坑、基槽、室内地坪、管沟、室外肥槽及散水等人工回填土。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土:
宜优先利用基槽中挖出的土,但不得含有有机杂质。
使用前应过筛,其粒径不大于50mm2m3m钉上水平板;室内和散水的边墙上弹上水平线或在地坪上钉上标高控制木桩。
3.1 工艺流程:
基坑(槽)底地坪上清理 → 检验土质 → 分层铺土、耙平 → 夯打密实 →
检验密实度 → 修整找平验收
3.2 填土前应将基坑(槽)底或地坪上的垃圾等杂物清理干净;肥槽回填前,必须清理到基础底面标高,将回落的松散垃圾、砂浆、石子等杂物清除干净。
3.3 检验回填土的质量有无杂物,粒径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回填土的含水量是否在控制的范围内;如含水量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晒或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如遇回填上的含水量偏低,可采用预先洒水润湿等措施。
3.4 回填土应分层铺摊。
每层铺土厚度应根据土质、密实度要求和机具性能确定。
一般蛙式打夯机每层铺土厚度为200~250mrn;人工打夯不大于200mm。
每层铺摊后,随之耙平。
3.5 回填上每层至少夯打三遍。
打夯应一夯压半夯,穷夯相接,行行相连,纵横交叉。
并且严禁采用水浇使土下沉的所谓“水夯”法。
3.6 深浅两基坑(槽)相连时,应先填夯深基础;填至浅基坑相同的标高时,再与浅基础一起填夯。
如必须分段填夯时,交接处应填成阶梯形,梯形的高宽比一般为1∶2。
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小于1.0m。
3.7 基坑(槽)回填应在相对两侧或四周同时进行。
基础墙两侧标高不可相差太多,以免把墙挤歪;较长的管沟墙,应采用内部加支撑的措施,然后再在外侧回填土方。
3.8 回填房心及管沟时,为防止管道中心线位移或损坏管道,应用人工先在管子两侧填土夯实;并应由管道两侧同时进行,直至管项0.5m以上时,在不损坏管道的情况下,方可采用蛙式打夯机夯实。
在抹带接口处,防腐绝缘层或电缆周围,应回填细粒料。
3.9 回填土每层填土夯实后,应按规范规定进行环刀取样,测出干土的质量密度;达到要求后,再进行上一层的铺土。
3.10 修整找干:
填土全部完成后,应进行表面拉线找平,凡超过标准高程的地方,及时依线铲平;凡低于标准高程的地方,应补土夯实。
3.11 雨、冬期施工:
150mm0.5m0.08g/cm3,且不应集中。
环刀取样的方法及数量应符合规定。
4.2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1-7。
回填土工程允许偏差 表1-7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检 验 方 法
1
顶面标高
+0-50
用水准或拉线尺量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20
用2m靠尺和楔形尺量检查
5.1 施工时,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填运土时不得撞碰,也不得在龙门板上休息。
并应定期复测和检查这些标准桩点是否正确。
5.2 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设有足够的照明设施,防止铺填超厚,严禁汽车直接倒土入槽。
5.3 基础或管沟的现浇混凝土应达到一定强度,不致因填土而受损坏时,方可回填。
5.4 管沟中的管线,肥槽内从建筑物伸出的各种管线,均应妥善保护后,再按规定回填土料,不得碰坏。
6.1 未按要求测定土的干土质量密度:
回填土每层都应测定夯实后的干土质量密度,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铺摊上层土。
试验报告要注明土料种类、试验日期、试验结论及试验人员签字。
未达到设计要求部位,应有处理方法和复验结果。
6.2 回填土下沉:
因虚铺土超过规定厚度或冬季施工时有较大的冻土块,或夯实不够遍数,甚至漏夯,坑(槽)底有有机杂物或落土清理不干净,以及冬期做散水,施工用水渗入垫层中,受冻膨胀等造成。
这些问题均应在施工中认真执行规范的有关各项规定,并要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3 管道下部夯填不实:
管道下部应按标准要求填夯回填土,如果漏夯不实会造成管道下方空虚,造成管道折断而渗漏。
6.4 回填土夯压不密:
应在夯压时对干土适当洒水加以润湿;如回填土太湿同样夯不密实呈“橡皮土”现象,这时应将“橡皮土”挖出,重新换好土再予夯实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7.l 地基钎探记录。
7.2 地基隐蔽验收记录。
7.3 回填土的试验报告。
1-5、机械回填土工艺标准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及民用建筑物、构筑物大面积平整场地、大型基坑和管沟等回填土。
2.l 材料及主要机具:
2m1m
修整找平验收
3.1 填土前,应将基土上的洞穴或基底表面上的树根、垃圾等杂物都处理完毕,清除干净。
3.2 检验土质。
检验回填土料的种类、粒径,有无杂物,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土料的含水量是否在控制范围内;如含水量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晒或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如遇填料含水量偏低,可采用预先洒水润湿等措施。
3.3 填土应分层铺摊。
每层铺土的厚度应根据土质、密实度要求和机具性能确定。
或按表1-8选用。
填土每层的铺土厚度和压实遍数 表1-8
压 实 机 具
每层铺土厚度(mm)
每层压实遍数(遍)
平 碾
200~300
6~8
羊 足碾
200~350
8~16
振 动平碾
600~1500
6~8
蛙式或柴油式 打夯机
200~250
3~4
3.4 碾压机械压实填方时,应控制行驶速度,一般不应超过以下规定:
平 碾:
2km/h 羊足碾:
3kW/h
振动碾:
2km/h
3.5 碾压时,轮(夯)迹应相互搭接,防止漏压或漏夯。
长宽比较大时,填土应分段进行。
每层接缝处应作成斜坡形,碾迹重叠。
重叠0.5~l.0m左右,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应小于1m。
3.6 填方超出基底表面时,应保证边缘部位的压实质量。
填土后,如设计不要求边坡修整,宜将填方边缘宽填0.5m;如设计要求边坡修平拍实,宽填可为0.2m。
3.7 在机械施工碾压不到的填土部位,应配合人工推土填充,用蛙式或柴油打夯机分层夯打密实。
3.8 回填土方每层压实后,应按规范规定进行环刀取样,测出干土的质量密度,达到要求后,再进行上一层的铺土。
3.9 填方全部完成后,表面应进行拉线找平,凡超过标准高程的地方,及时依线铲平;凡低于标准高程的地方,应补土找平夯实。
3.10 雨、冬期施工:
1m-5℃以上时,填方高度不受限制;平均温度在-5℃以下时,填方高度不宜超过表1-9的规定。
但用石块和不含冰块的砂土(不包括粉砂)、碎石类土填筑时,可不受表内填方高度的限制。
冬期填方高度限制 表1-9
平均气温(℃)
填方高度(m)
-5~-10
4.5
-11~-15
3.5
-16~-20
2.5
冬期回填土方,每层铺筑厚度应比常温施工时减少20%~25%,其中冻土块体积不得超过填方总体积的15%;其粒径不得大于150mm0.08g/cm3,且不应集中。
环刀取样的方法及数量应符合规定。
4.2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l-10。
回填土工程允许偏差 表1-10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顶面标高
+0,-50
用水准仪或拉线尺量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20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尺量检查
5.1 施工时,对定位标准桩、轴线控制极、标准水准点及龙门板等,填运土方时不得碰撞,也不得在龙门板上休息。
并应定期复测检查这些标准桩点是否正确。
5.2 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
防止铺填超厚,严禁用汽车直接将土倒入基坑(槽)内。
但大型地坪不受限制。
5.3 基础或管沟的现浇混凝土应达到一定强度,不致因回填土而受破坏时,方可回填土方。
6.1 未按要求测定土的干土质量密度:
回填土每层都应测定夯实后的干土质量密度,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铺摊上层土。
试验报告要注明土料种类,试验日期、试验结论及试验人员签字。
未达到设计要求的部位,应有处理方法和复验结果。
6.2 回填土下沉:
因虚铺土超过规定厚度或冬期施工时有较大的冻土块,或夯实不够遍数,甚至漏夯,基底有机物或树根、落土等杂物清理个彻底等原因,造成回填土下沉。
为此,应在施工中认真执行规范的有关规定,并要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3 回填土夯压不密实:
应在夯压时对干土适当洒水加以润湿;如回填土太湿同样夯不密实呈“橡皮土”现象,这时应将“橡皮土”挖出,重新换好土再予夯压实。
6.4 在地形、工程地质复杂地区内的填方,且对填方密实度要求较高时,应采取措施。
(如排水暗沟、护坡桩等),以防填方土粒流失,造成不均匀下沉和坍塌等事故。
6.5 填方基土为杂填土时,应按设计要求加固地基,并要妥善处理基底下的软硬点、空洞、旧基以及暗塘等。
6.6 回填管沟时,为防止管道中心线位移或损坏管道,应用人工先在管子周围填土夯实,并应从管道两边同时进行,直至管顶0.5m以上,在不损坏管道的情况下,方可采用机械回填和压实。
在抹带接口处,防腐绝缘层或电缆周围,应使用细粒土料回填。
6.7 填方应按设计要求预留沉降量,如设计无要求时,可根据工程性质、填方高度、填料种类、密实要求和地基情况等,与建设单位共同确定(沉降量一般不超过填方高度的3%)。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7.1 地基处理记录。
7.2 地基钎探记录。
7.3 地基隐蔽验收记录。
7.4 回填土的试验报告。
2-1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基坑、基槽、室内地评、管沟、室外台阶和散水等灰土地基(垫层)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土:
宜优先采用基槽中挖出的土,但不得含有有机杂物,使用前应先过筛,其粒径不大于15mm5mm0.5m3m钉上灰土上平的木撅,在室内和散水的边墙上弹上水平线或在地坪上钉好标高控制的标准木桩。
3.1 工艺流程:
检验土料和石灰粉的质量并过筛 → 灰土拌合 → 槽底清理 → 分层铺灰土 →
夯打密实 → 找平验收
3.2 首先检查土料种类和质量以及石灰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然后分别过筛。
如果是块灰闷制的熟石灰,要用6~10mm的筛子过筛,是生石灰粉可直接使用;土料要用16~20mm筛子过筛,均应确保粒径的要求。
3.3 灰土拌合:
灰土的配合比应用体积比,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一般为2∶8或3∶7。
基础垫层灰土必须过标准斗,严格控制配合比。
拌合时必须均匀一致,至少翻拌两次,拌合好的灰土颜色应一致。
3.4 灰土施工时,应适当控制含水量。
工地检验方法是:
用手将灰土紧握成团,两指轻捏即碎为宜。
如土料水分过大或不足时,应晾干或洒水润湿。
3.5 基坑(槽)底或基土表面应清理干净。
特别是槽边掉下的虚土,风吹入的树叶、木屑纸片、塑料袋等垃圾杂物。
3.6 分层铺灰土:
每层的灰土铺摊厚度,可根据不同的施工方法,按表2-l选用。
灰土最大虚铺厚度 表2-1
项次
夯具的种类
重量(kg)
虚铺厚度(mm)
备 注
1
木 夯
4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