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聚焦攻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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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聚焦攻坚

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聚焦攻坚

行动计划江门市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实施“中国制造2025”,推动我市先进装备制造业取得更大进展,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珠江西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聚焦攻坚行动计划部署要求,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2020年,江门市装备制造业累计实现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其中工作母机类制造业年均增长18%;累计完成投资超1247亿元,年均增长15%。

到2020年,力争轨道交通装备产业、汽车及零部件(含重卡和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工作母机类制造业取得重大进展,打造珠江西岸地区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

  二、重点发展产业

立足我市实际,分类施策,聚焦发力,对2014年以来经过努力已形成良好发展态势,能够弥补珠江西岸产业空白,对本地产业发展有积极意义的装备制造产业要准确定位、加快发展、做大做强。

(一)轨道交通装备。

充分发挥广东中车作为华南地区唯一一家具备和谐号动车组生产资质的车辆生产企业的优势,积极争取省政府和中车公司的支持,统筹整合省内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业务,推动中车广东公司股权结构优化,做大做强我市轨道交通装备产业。

加强对轨道交通装备大中型配套企业引进,发展列车牵引系统、制动系统等关键系统和零部件,推进轨道交通装备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轻量化、系列化发展。

依托广东轨道交通科学研究院,培育提升轨道交通产业研发创新能力。

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为企业服务能力。

到2020年,形成年产值超200亿元的轨道交通装备产业集群。

(二)汽车及零部件。

一是提升重卡和专用车产业水平。

依托富华机械、中集专用车、东风新能源商用车等重点企业,重点发展驱动桥总成、制动器总成、半挂车车轴总成、动力转向器、汽车用电机、汽车电子等关键零部件产业集聚发展。

培育发展重型载货车、装载机等以及高技术、高附加值专用车。

二是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

以新能源汽车电池作为突破口,依托优美科、芳源、科恒、道氏、地尔汉宇等重点企业,提升电驱动、电池材料、电控等关键零部件技术,形成我市新的优势产业集群。

加快推动新型充换电技术及装备研发,加快推进智能交通网络建设。

到2020年,形成年产值超150亿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

(三)工作母机制造业。

  重点发展五轴联动加工中心、数控精切机床、激光切割与焊接设备、多轴复合型机床数控系统等精密装备和部件。

围绕支持我市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金属制品、纺织服装、食品等优势传统产业升级,加快发展半导体器件及集成电路生产设备、电子元件生产设备、表面贴装设备、平板显示器生产设备、电池材料生产设备、高精度高强度模具及先进注塑成型设备、大型木工机械、高端纺织机械、造纸设备、食品包装设备、新型建材机械等专用装备。

到2020年,形成年产值超150亿元的工作母机制造业产业集群。

(四)高技术船舶及高端海洋工程装备。

发展深海探测、海上作业保障装备及其关键系统和专用设备,提升集成化、智能化、模块化设计和制造能力。

加强海洋工程用高性能发动机等关键配套系统和设备研发及产业化。

打造华南地区中小船舶生产基地,积极开拓特种船领域,打造华南地区先进的钢质船、高端化船舶修造基地及全省先进的海洋工程装备基地。

到2020年,形成年产值超20亿元的高技术船舶及高端海洋工程装备集群。

(五)机器人。

加快建设一批机器人产业载体和创新研发平台,重点推进减速器、伺服电机以及自动控制系统等机器人核心关键部件的研发,推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技术深度融合。

依托珠西智谷智能装备制造创新产业园,借助“固高科技”运动控制技术和产业链资料,引进智能装备制造企业。

设立智能制造研究院,依托江门云科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开展生产线智能升级改造技术服务、工业云平台应用、机器人研发、个性化云制造等企业集成服务。

发展壮大机器人骨干企业,培育科杰、地尔汉宇等本土企业做大做强。

到2020年,形成年产值超80亿元的机器人产业集群。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精准招商。

落实各相关单位职责分工,形成支持产业带招商引资合力。

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要根据省编制的产业链指导目录,加强对各市(区)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的统筹指导。

市发展改革局要按省既定部署,抓好对轨道交通装备的统筹布局的协调落实。

市商务局要在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招商引资计划时,将引进装备制造业项目落户珠江西岸地区作为重点任务来抓,做好重大装备项目的招商和跟踪服务工作。

各市(区)要落实招商引资主体责任,聚焦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重卡和专用车、工作母机、高技术船舶及高端海洋工程装备、机器人等重点发展领域,瞄准国际国内先进装备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以专场招商活动、对接交流、上门招商等多种方式,集中力量开展精准招商、靶向招商和产业链招商,引进一批带动力强的先进装备龙头企业和一批专精尖配套项目。

加大引进装备制造服务业项目力度,有针对性地引进一批装备制造业生产性服务项目,为装备制造业迈向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水平提供支撑。

到2020年,全市累计引进装备制造业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117个。

(二)推进项目落地。

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各市(区)项目建设主体责任。

对新引进项目的推进落地,做到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五落实”。

对因规划、环评、用地、用海等审批因素影响落地的项目,找准问题症结敢于啃硬骨头,为项目落地创造动工条件。

对已经开工但进展缓慢的,加大协调力度,着力解决项目落地建设中遇到的问题。

对因投资意愿、市场变化及产业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无法推进的项目,及时调整项目台账,依托已有要素资源,推进新项目落地。

落实省市县项目建设三级督导机制,提升对重大项目的服务水平。

继续将投资10亿元以上、条件成熟的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按程序纳入市重点项目,并争取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

将项目动工率、投产率纳入产业带建设督查重点和评估体系,在“珠西”方向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时对项目落地快的地区给予适当倾斜,推动签约项目加快动工、动工项目加快投产、投产项目加快达产。

到2020年,全市累计推进装备制造业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83个、亿元以上新投产项目68个。

(三)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结合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整合市内外优势创新力量,新建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解决装备制造业发展中共性技术难题。

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结合的创新体系,大力培育装备制造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推进孵化育成机构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强高价值专利培育,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水平。

充分借助广东海洋创新联盟的作用,提升我市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等海洋科技创新攻关及成果转化能力。

依托省、市部院产学研合作等机制,有效实施重大科技专项,争取在先进装备制造重点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和核心部件。

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与使用奖补等扶持政策,激发企业研发创新的积极性。

开展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节能环保装备等领域共性和关键技术标准的研发和推广。

打造一批装备制造业领域的“珠西品牌”,稳步提升品牌影响力。

支持企业加大技术引进力度,实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鼓励工业设计企业进行供应链功能整合,延伸服务范围,推动以工业设计为导向的服务型制造,培育装备制造领域工业设计龙头骨干企业。

(四)推动集聚集约发展。

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自主发展相结合,在装备制造领域培育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主业突出、掌握核心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优势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

加大龙头骨干企业培育力度,推动中车广东、中集集团、富华重工等企业加快发展壮大,培育一批十亿元、五十亿元到百亿元级梯队的龙头企业。

建立和定期更新龙头骨干企业名录,优先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采用“一事一议”方式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做强做大。

支持龙头骨干企业通过开展跨国、跨省、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等方式发展壮大,更好地发挥龙头骨干企业引领示范效应。

鼓励支持大企业以资源共享、合作运营等方式扶持带动中小企业发展。

引导支持中小企业对接配套行业龙头企业,走上“以小补大”“以专配套”和“专精结合”的发展道路,促进大中小企业集群式融通发展,推动装备制造业集约集聚发展。

到2020年,全市年产值超10亿元的装备制造企业35家、超100亿元的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集群(集聚区)4个。

(五)推动装备制造数字化和服务化转型。

依托江门云科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建立智能云平台,通过先进的线下生产协同能力和完善的工业技术服务能力,有效连接社会化的创新设计资源和生产加工资源,开展个性化云制造服务,形成完整的协同制造O2O服务体系及C2M2C创新模式。

依托省综合性工业互联网平台,聚焦珠江西岸装备制造业产业集群(集聚区),引导装备制造产业链中小企业和供应链配套企业上平台用平台。

分类推进珠江西岸装备工业互联网应用,针对工作母机类制造业、专用装备制造业、新能源汽车及零配件制造业、轨道交通装备业等行业的生产过程数字化需求,重点开展生产设备优化管理和精益生产,以生产设备产生的海量实时数据为核心,实现数据驱动的持续改进和生产优化;通过生产过程的数据驱动推动供应链上下游实现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物流,促进大中小企业专业化分工协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制造业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战场,以钉钉子精神深入推进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

市县两级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调配合。

市各有关部门要聚焦抓大事,强化统筹协调,服务项目落地。

各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的决策部署,明确实施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把每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好,确保完成产业带建设目标任务。

(二)优化制造业发展环境。

落实好广东省2017年出台的降低制造业成本“十条措施”以及我市“民营经济十二条”、“招商引资十二条”。

推进“两无两藏”(无收费、无门槛,藏富于民、藏富于企)。

深化以清单制、委托制、承诺制为重点的“放管服”改革,“证照分离”商事制度改革继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继续扩大试点范围。

推进审批项目部门“代办”制,促进投资项目审批落地提速。

加大对产业带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形成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社会共识和良好氛围。

(三)完善财政扶持政策措施。

研究优化财政扶持资金结构,综合利用股权投资、贷款贴息、事后奖补等方式,支持重大产业项目落地、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推广等,提高资金支持针对性和有效性。

用好用活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基金,提升我市先进装备制造业规模与质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各市(区)要立足本地实际,加大扶持力度,研究出台含金量高的配套财政政策,强化省市县政策互补联动,凝聚支持产业带建设的合力。

(四)加大用地用海政策支持力度。

实施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推动各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对实际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争取获得省奖励产业项目奖励计划指标。

深化海域使用“放管服”改革,保障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重点项目用海空间,对涉及用海的项目要提前介入、跟进服务,优先在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开放式海域、海湾外等区域内安排用海。

(五)强化金融支持。

大力推动企业上市、兼并重组,加大上市公司的引导和政策扶持力度,壮大发展资本市场,充分发挥上市公司作用,带动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打造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链。

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小微双创示范基地建设。

持续推进“政银保”,研究推进“云税贷”,探索在全省率先小微企业集合债,帮助企业缓解融资难题。

(六)提升人才支撑能力。

实施人才强市“十四条”,高标准建设江门“人才岛”、全国博士后创新(江门)示范中心,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城市和人才创新高地。

深化人才引进培育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为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提供高端智力支持和实用型技术人才支持。

(七)强化督促检查评估。

落实产业带建设督查制度,强化目标责任落实和动态督促检查。

完善产业带建设评估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对各地、各部门的完成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对工作主动、成效明显的地区和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甚至不作为的地区、部门和有关责任人,依纪予以严肃问责。

    

附件:

1.目标分解表

     2.重点产业发展目标表

     3.责任分工表   

附件1

目标分解表

地区

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速

工作母机类增加值年均增速

装备制造业投资额累计增长(亿元)

累计引进超1亿元项目数(个)

累计开工超1亿项目数(个)

累计投产超1亿项目数(个)

到2020年共形成产值超10亿元骨干企业数(个)

蓬江区

12%

18%

14

17

12

10

5

江海区

12%

19%

30

17

12

10

6

新会区

12%

19%

50

17

12

10

7

台山市

12%

18%

19.5

17

12

10

7

开平市

12%

18%

19

17

12

10

3

鹤山市

12%

18%

17

17

12

10

5

恩平市

12%

17%

17

15

11

8

2

全市合计

12%

18%

166.5

117

83

68

35

注:

每年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目标分解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附件2

重点产业发展目标表

重点发展产业目标

工作母机类制造业

机器人

新能源汽车

高技术船舶及

高端海洋工程装备

轨道交通装备

三年累计引进项目总数(个)

三年累计项目总投资额

(亿元)

2020年产业集群产值规模

(亿元)

三年累计引进项目总数(个)

三年累计项目总投资额

(亿元)

2020年产业集群产值规模

(亿元)

三年累计引进项目总数(个)

三年累计项目总投资额

(亿元)

2020年产业集群产值规模

(亿元)

三年累计引进项目总数(个)

三年累计项目总投资额

(亿元)

2020年产业集群产值规模

(亿元)

三年累计引进项目总数(个)

三年累计项目总投资额

(亿元)

2020年产业集群产值规模

(亿元)

蓬江区

6

30

60

2

10

30

2

15

15

江海区

5

25

15

2

10

10

3

30

20

新会区

2

10

20

7

1

10

15

2

6

15

15

50

200

台山市

5

25

6

2

10

5

4

40

45

1

2

5

开平市

5

25

23

2

10

13

1

5

10

鹤山市

5

25

23

2

10

13

4

45

40

恩平市

4

10

3

1

2

2

1

5

5

合计

32

150

150

11

52

80

16

150

150

3

8

20

15

50

200

注:

高端海洋工程装备包含深海探测、资源开发利用(包括可燃冰开采)、海上风电、物探船、深水半潜平台、钻井船、浮式生产储卸装等及关键配套系统。

附件2

责任分工表

任务和措施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主要任务

(一)实施精准招商

1.落实各相关单位职责分工,形成支持产业带招商引资合力。

各有关单位

2.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编制的产业链指导目录,加强对各市(区)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的统筹指导。

市商务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3.按省既定部署,抓好对轨道交通装备的统筹布局的协调落实。

市发展改革局

4.在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招商引资计划时,将引进装备制造业项目落户珠江西岸地区作为重点任务来抓,做好重大装备项目的招商和跟踪服务工作。

市商务局

5.落实招商引资主体责任,聚焦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重卡和专用车、工作母机、高技术船舶及高端海洋工程装备、机器人等重点发展领域,瞄准国际国内先进装备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以专场招商活动、对接交流、上门招商等多种方式,集中力量开展精准招商、靶向招商和产业链招商,引进一批带动力强的先进装备龙头企业和一批专精尖配套项目。

加大引进装备制造服务业项目力度,有针对性地引进一批装备制造业生产性服务项目,为装备制造业迈向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水平提供支撑。

到2020年,全市累计引进装备制造业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117个。

各市(区)政府

(二)推进项目落地

6.落实各市(区)项目建设主体责任。

对新引进项目的推进落地,做到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五落实”。

对因规划、环评、用地、用海等审批因素影响落地的项目,找准问题症结敢于啃硬骨头,为项目落地创造动工条件。

对已经开工但进展缓慢的,加大协调力度,着力解决项目落地建设中遇到的问题。

对因投资意愿、市场变化及产业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无法推进的项目,及时调整项目台账,依托已有要素资源,推进新项目落地。

到2020年,全市累计推进装备制造业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83个、亿元以上新投产项目68个。

各市(区)政府

7.落实省市县项目建设三级督导机制,提升对重大项目的服务水平。

各有关单位

8.继续将投资10亿元以上、条件成熟的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按程序纳入市重点项目,并争取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

市发展改革局

9.将项目动工率、投产率纳入产业带建设督查重点和评估体系,在“珠西”方向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时对项目落地快的地区给予适当倾斜。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三)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10.结合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整合市内外优势创新力量,新建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解决装备制造业发展中共性技术难题。

市发展改革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科技局

11.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结合的创新体系,大力培育装备制造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推进孵化育成机构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强高价值专利培育,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水平。

充分借助广东海洋创新联盟的作用,提升我市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等海洋科技创新攻关及成果转化能力。

市科技局

市海洋与渔业局

各市(区)政府

12.依托省、市部院产学研合作等机制,有效实施重大科技专项,争取在先进装备制造重点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和核心部件。

市科技局

13.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与使用奖补等扶持政策,激发企业研发创新的积极性。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4.开展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节能环保装备等领域共性和关键技术标准的研发和推广。

打造一批装备制造业领域的“珠西品牌”,稳步提升品牌影响力。

市质监局

15.支持企业加大技术引进力度,实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科技局

16.鼓励工业设计企业进行供应链功能整合,延伸服务范围,推动以工业设计为导向的服务型制造,培育装备制造领域工业设计龙头骨干企业。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四)推动集聚集约发展

17.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自主发展相结合,在装备制造领域培育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主业突出、掌握核心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优势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

到2020年,年产值超10亿元的装备制造企业35家。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科技局

各市(区)政府

18.加大龙头骨干企业培育力度,推动中车广东、中集集团、富华重工等企业加快发展壮大,培育一批十亿元、五十亿元到百亿元级梯队的龙头企业。

各有关单位

19.建立和定期更新龙头骨干企业名录,优先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采用“一事一议”方式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做强做大。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各市(区)政府

20.支持龙头骨干企业通过开展跨国、跨省、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等方式发展壮大,更好地发挥龙头骨干企业引领示范效应。

市发展改革局

市商务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各市(区)政府

21.鼓励支持大企业以资源共享、合作运营等方式扶持带动中小企业发展。

引导支持中小企业对接配套行业龙头企业,走上“以小补大”“以专配套”和“专精结合”的发展道路,促进大中小企业集群式融通发展,推动装备制造业集约集聚发展。

到2020年,实现超100亿元的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集群(集聚区)4个。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发展改革局

各市(区)政府

(五)推动装备制造数字化和服务化转型

22.依托江门云科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建立智能云平台,通过先进的线下生产协同能力和完善的工业技术服务能力,有效连接社会化的创新设计资源和生产加工资源,开展个性化云制造服务,形成完整的协同制造O2O服务体系及C2M2C创新模式。

江海区政府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3.依托省综合性工业互联网平台,聚焦珠江西岸装备制造业产业集群(集聚区),引导装备制造产业链中小企业和供应链配套企业上平台用平台。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各市(区)政府

其他有关单位

24.分类推进珠江西岸装备工业互联网应用,针对工作母机类制造业、专用装备制造业、新能源汽车及零配件制造业、轨道交通装备业等行业的生产过程数字化需求,重点开展生产设备优化管理和精益生产,以生产设备产生的海量实时数据为核心,实现数据驱动的持续改进和生产优化;通过生产过程的数据驱动推动供应链上下游实现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物流,促进大中小企业专业化分工协作。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各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制造业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战场,以钉钉子精神深入推进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

市县两级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调配合。

市各有关部门要聚焦抓大事,强化统筹协调,服务项目落地。

各有关单位

2.各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的决策部署,明确实施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把每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好,确保完成产业带建设目标任务。

各市(区)政府

(二)优化制造业发展环境

3.落实好广东省2017年出台的降低制造业成本“十条措施”以及我市“民营经济十二条”、“招商引资十二条”。

各有关单位

4.推进“两无两藏”(无收费、无门槛,藏富于民、藏富于企)。

深化以清单制、委托制、承诺制为重点的“放管服”改革,“证照分离”商事制度改革继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继续扩大试点范围。

推进审批项目部门“代办”制,促进投资项目审批落地提速。

各有关单位

5.加大对产业带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形成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社会共识和良好氛围。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完善财政扶持政策措施

6.研究优化财政扶持资金结构,综合利用股权投资、贷款贴息、事后奖补等方式,支持重大产业项目落地、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推广等,提高资金支持针对性和有效性。

用好用活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基金,提升我市先进装备制造业规模与质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7.各市(区)要立足本地实际,加大扶持力度,研究出台含金量高的配套财政政策,强化省市县政策互补联动,凝聚支持产业带建设的合力。

各市(区)政府

(四)加大用地用海政策支持力度

8.实施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推动各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对实际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争取获得省重大产业项目奖励计划指标。

市国土资源局

各市(区)政府

9.深化海域使用“放管服”改革,保障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重点项目用海空间,对涉及用海的项目要提前介入、跟进服务,优先在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开放式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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