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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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汇编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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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2014年4月15日
一建水电安装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框架图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
二、单位安全生产职责…………………………………………1
三、安全岗位生产职责
第一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1、企业总经理对企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总的责任。
2、企业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对企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3、企业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
4、项目部经理对项目部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5、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
6、工长、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7、企业各职能机构,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二、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安全技术措施
经费使用的及时、到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运用制度》的规定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及使用做如下规定:
1、企业安全费用由企业自行提取,提取额度为项目工程为2℅,公司提取为6‰,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2、公司对施工经营项目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施工经营项目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3、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用于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4、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物品采购时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度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时,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报废或降载处理。
对违反采购原则的行为,除按奖罚条例处罚外,必须退货,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由行为人和批准人承担责任。
5、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并对其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具及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等应立即停止使用。
以上规定望各项目部及各项目部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公司施工管理部联系。
三、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项目部必须依法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交纳保险金,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
2、施工现场的交通道路要平整畅通,排水设施良好,各种设施按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各种材料、构件堆放整齐有序,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施工现场必须要有醒目的安全标语和各种安全标志牌,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工地办公室需有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网络图。
4、非本单位施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外来人员未经项目经理批准不得留宿工地。
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现场安全规章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准赤脚、不准穿托鞋、高跟鞋、不准光膀子、不准穿裙子。
6、要正确穿戴个人劳动安全防护用品,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不准酒后上岗。
7、严禁任何人乘提拦上下和在外脚手架上爬上爬下或在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8、施工现场不得吵闹、玩耍、不得在脚手架上看书或睡觉,不得由高处向下抛掷东西。
9、办公室、警卫室、职工宿舍不得使用电炉子、电褥子。
不准在休息时间在宿舍喧哗。
不得随意动用他人财物。
10、严禁在危险品、易燃品、仓库等场所吸烟,施工现场不准随意动火。
11、工程施工过程中,如进入工程分包单位的,项目部必须与分包单位签订工程安全生产承包合同。
12、项目部负责与本单位职工签订劳务合同,如发生意外事故,按劳动合同处理。
四、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为充分发挥机械设备在施工生产中的作用,切实做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贯彻管理为使用服务,使用要加强管理的原则,从根本上克服只顾使用忽视管理的倾向,特制定本制度。
1、机械设备应按照有关技术资料和出厂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安装。
安装前应向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由安装队长、技术员、安全员在现场指挥安装。
2、凡经过大修改造重新组装的机械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技术试验和安全装置检验,虽经试验未取得合格签证前不准投放使用。
3、大型吊装设备试验前应做一般技术检验、空载试验、额定荷载及超载试验,在试验前先对整机的外观进行全面检查,看润滑油是否充足,机件的装配是否牢固,工作装置与试验项目是否符合要求。
4、设备试验与负荷试验,主要试验机械设备的起动性能、动力性能、经济性能、操作性能等,对试验中所发生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与处理,以便作出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决定,试验合格后按照技术试验记录本逐项填写,由参加人员共同签字认可。
5、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精心保养,正确操作,合理使用,并做到“四懂、三会、二精”,即:
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会排除故障;精心保养,精心操作。
6、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端正工作态度,保证作业质量。
并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如发现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以确保设备和操作人员的安全。
五、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1、建立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的公示和跟踪整改制度。
加强现场巡视,对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并进行登记,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经常性地公示重大危险源名录、整改措施及治理情况。
重大危险源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工程名称、危险源类别、地段部位、联系人、联系方式、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的危害、施工安全主要措施和应急预案。
2、对人的不安全行为,要严禁“三违”,加强教育,搞好传、帮、带,加强现场巡视,严格检查处罚,使之慢慢懂安全和会安全了。
3、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适度提高工程施工安全设防标准,从而提升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风险。
如过街人行通道、大型地下管沟可采用顶管技术等。
4、制订和实行施工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安装、运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装的检验检测、维护保养、验收制度。
5、对不良自然环境条件中的危险源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选定适当时机进行演练,做到人人心中有数,遇到情况不慌不乱,从容应对。
6、制订和实施项目施工安全承诺和现场安全管理绩效考评制度,确保安全投入,形成施工安全长效机制。
六、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公司消防器材、设备由各项目部统一购置管理,保证每个工地、仓库等部位的生产重要环节必须设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2、消防器材由专(兼职)消防员负责检查保养,更换药品。
保证消防器材保持完好性能。
3、防器材不能挪作他用,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和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作业须使用消防器材的班组,使用前要通过专(兼)职消防员同意,方能使用。
5、工地项目经理负责安全防火工作,要将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生产)管理计划。
6、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教育。
施工现场作业场所禁止吸烟,吸烟要到吸烟室。
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或经济处罚。
7、对于30米以上高层建筑物施工,要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用2寸立管,设加压泵,每层留有消防水源接口,加压泵必须单独敷设电源。
8、气焊割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注意清理现场可燃物品,在高处焊割时除清理地面现场外,还要派专人进行现场防火监护。
9、地电动机械设备必须设专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不准在高压线下面塔设临建或堆放可燃材料,以免引起火灾。
10、进入冬季施工,对工地上的各种火源要加强管理,各种生产生活用火的设施、动用和增减必须经项目经理或消防人员的批准,不得在建筑物内随意点火取暖。
11、凡明火作业,要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工作前由用火班组向项目部消防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检查现场和防火措施,作好技术交底后,方可作业。
作业后要严格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隐患。
12、现场一律不准使用电炉子。
13、除公司、项目部专兼职消防人员经常深入基层现场指导消防工作外,公司消防主管部门每月到现场检查消防安全,各项目部消防主管部门要每半月对仓库、现场等进行一次消防工作检查,班组防火负责人坚持每日班前、班后进行自查,以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14、专职消防员定期对本片消防器材进行维修保养,保证消防器材性能良好。
15、项目部每半年对兼职消防员进行一次专业训练,专职消防员对义务消防小组成员每季度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并经常向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中的消防知识教育。
16、把安全防火列入生产会议内容,分析防火工作形势,通报防火工作情况,针对不同季节、生产情况确定防火重点。
17、凡对安全防火工作有特殊贡献的经领导批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凡在火警、火灾事故中报警早、救火有功者,核实后给予一定奖励。
18、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失职而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及有关领导,要依据情节后果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处罚,年终不能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
七、职工安全卫生保护制度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必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做好女职工月经期、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特殊保护工作。
4、公司应做好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和在校学生,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5、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职工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八、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护用品保管工作的有关规定,指导和监督管理人员做好工作。
2、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及市安检部门颁发的“准用证”,三证不齐的防护用品,不得用于施工中。
同时,必须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抽查,发现隐患或不符合要求的,需立即停止使用。
3、防护用品库内布局合理,储运方便,符合防火和安全的要求,要分类存放上盖下垫,防止腐烂、锈蚀。
设有标示牌,做到“四定位”即“定库号、定层号、定架号、定位号”,码放整齐,标志明显。
4、仓库管理要做到,管理科学化,摆放规格化,整洁卫生化。
九、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月召开专门会议,总结当月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部署下月安全生产工作。
2、公司每月组成由生产副经理、班组长的安全生产检查组对所有项目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完毕进行总结并发通报。
3、各项目部每月由主管经理带队,对所属工地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指定项目经理立即或限期整改。
4、各项目部专职安全人员,协同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本单位所属项目进行巡回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通知项目经理整改,并上报项目部领导。
5、各项目经理除日常检查现场的安全状况外,每周日对所属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
6、生产班组的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班前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工具设备进行检查,生产过程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7、各项目部雨期、冬期前要做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工作,由项目部主管经理带队,安全、机械、电气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雨期重点检查脚手架、龙门架、电气设备、施工用电的安全状况,冬期重点检查:
机械设备、施工用电、消防、防煤气中毒和外加剂中毒以及防滑防冻措施等。
8、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进行整改,实行登记、消项制度,在隐患排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十、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内容有:
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
内容有:
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
内容有:
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特别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
内容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十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凡属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如:
电工、电气焊工、登高架设工、塔吊起重工、信号工、急救人员、机械操作工等工种),必须按国家建设部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除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应接受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严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凭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由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复审教育和参加体检,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进行考核,自发证之日起定期到发证机关进行复审考核。
4.工种发生变化时,应经企业安全有关部门同意,进行备案,一般工种转变为特殊工种时,应接受特殊工种安全技术教育,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责任心强,熟悉本工种业务技术和本工种安全知识和检查标准与操作规程,不冒险蛮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保存好自己的上岗证件,如有丢失及时汇报。
7.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上管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
十二、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一、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用电话或其它快速方法立即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施工管理部、主管经理;公司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市建委、安监站、公安局、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
二、项目部、项目部、公司对已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严肃认真及时、准确地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查的全过程负责。
三、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和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好现场。
如因抢救负伤人员或为防止事故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领导和现场人员要共同负责弄清现场情况,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
对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者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依照程序批准后方可清理现场。
1、轻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经理报经项目部主管经理批准。
2、重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部报经公司主管总经理批准。
3、死亡事故现场清理,由公司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五、对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于事故的有关领导和责任者不查处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
六、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事故情节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责任者,应给予处罚或处分,对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劳动纪律而造成事故的。
2、扣压、拖延执行“事故隐患通知书”造成事故的。
3、对新工人或新调换岗位的工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而造成事故的。
4、组织临时性任务,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的。
5、分配有职业禁忌症人员到禁止其作业岗位工作而造成事故的。
6、因设备、设施、工具有缺陷或原材料、辅助材料不合格而造成事故的。
7、因不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
十三、劳保用品制度
1、施工人员必须按公司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进入工地时必须戴好帽。
3、高空作业临边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
4、焊工操作时必须用防护罩。
5、从事灰尘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6、各项目部同时建立劳保用品制度。
7、各项目部必须建立劳保用品归类的制度。
8、未购齐全或不佩戴应佩戴的防护用品的作业人员不准进入工地作业。
十四、安全值班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值班制度,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值班人员必须由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组成。
2、负责本日值班人员应在值班时填写安全值班记录,严禁无故脱岗或酒后上岗。
3、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必须对施工现场的一切事务负责管理,严禁在岗时间睡觉、从事各种赌博活动。
4、发生不安全或非法行为,应敢于向坏人坏事做斗争并及时上报公司保卫处,同时拨打“110”报警求援。
5、在值班时间内,值班人员应对施工现场内的机械、电器、职工工作、生活的等情况全面负责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五、宿舍管理制度
1、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宿舍的良好秩序与卫生环境,使大家有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
2、爱护公物,损坏按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3、墙上严禁乱涂乱画,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屑。
4、室内布置井井有条,不得乱摆乱放。
5、宿舍人员建立值班制度,做到天天有人打扫室内外卫生,保持宿舍环境清洁。
6、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不得找任何借口争吵,打假。
7、不得在宿舍聚众赌博,酗酒闹事。
8、不得将外来人带到宿舍内住宿。
9、出入宿舍随手关门,注意防盗,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10、晚上有事外出,应向上一级领导通报,并于23点前回到宿舍。
11、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火用电,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线,做到人走灯灭,电源断。
宿舍内不允许用电炉子、煤炉,发现一律予以没收。
第二章、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一、安全生产职责
1、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负的总体责任;
2、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4、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5、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
6、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教育职工自觉承担安全生产义务;
8、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难从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使用;
9、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检测、监探;
10、预防和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11、安全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符合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按规定定期进行技术检测检验;
12、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
13、及时发现、治理和消除本单位安全事故隐患;
14、积极采用先进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和工艺,提高安全生产的科技保障水平;
15、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依法实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既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
16、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17、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18、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公司经理是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文件,并以此为依据结合本单位特点,批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3、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规划、审签对各项目部的有关安全生产指标及其奖惩内容的承包责任状。
4、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上年安全情况,提出本年度安全目标,在组织编制、审批、布置全面工作的同时,组织编制、审批、布置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5、保持安全体系的有效运行,加强安全检查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年富力强、懂技术、有能力的专业人员。
6、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制定改善劳动和卫生条件、减轻体力劳动、消除或减轻噪声、治理尘毒、保护环境的措施和规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其它安全措施经费。
7、经常对各级领导和部门领导进行方针、政策、安全知识等方面教育,并通过他们对职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遵纪守章教育。
8、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整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三、单位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职责
1、积极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自觉接受政府安监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
2、确保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保证从业人员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带、使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费。
3、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以及建设行业有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指定施工方案和防范措施,对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实施有效防护,杜绝非法施工和违章作业现象,保障施工现场,各环节符合安全要求。
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5、单位如发生重大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立即停产整顿。
因为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导致安全事故的,接受20万元经济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如因安全投入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单位接受不低于50万元罚款,法定代表人接受2—20万元罚款;未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或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接受2万元罚款;未设警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