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港三都澳港区白马作业区14#泊位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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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港三都澳港区白马作业区14#泊位工程

宁德港三都澳港区白马作业区14#泊位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项目概况

宁德港三都澳港区白马作业区14#泊位工程位于宁德福安市湾坞乡半屿村西侧,地理坐标东经119°43′11.18″,北纬26°46′33.46″。

陆路距湾坞2km,距福安20km,距宁德市30km。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一个3.5万吨级散货泊位,结构受力按兼靠5万吨考虑。

本泊位定位为以红土等散货进口为主的散货泊位,吞吐量的构成为年进口红土160万吨,煤10吨,石灰5万吨,其它矿建材料15万吨。

设计代表船型分别为3.5万吨级和5万吨级散货船。

本工程陆域占地面积7.59hm2。

项目采用高桩梁板式码头布置,没有填海,岸线长度212m。

工程总投资为16261.99万元。

码头装卸作业堆场33603m2。

并配套供水、供电、消防、环保等公共工程。

2主要环境问题

2.1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

①填海施工过程产生的悬浮物对周边海域的海水水质、海洋生态及水产养殖产生一定的影响;

②去料场开山取土造成的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

③施工船舶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对海域环境的影响;

④施工噪声、扬尘对临近居民的影响等。

2.2运营期主要环境问题

①填海工程对海域水动力环境和冲淤环境的影响;

②港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到港船舶污水对附近海域水质及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③散货堆场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④事故风险对海域水质及生态环境的影响;

⑤环境噪声、固体废物影响;

⑥项目用海对周边相关利益者的影响。

3工程环境影响评估

3.1水环境影响

3.1.1水环境保护目标

海洋水环境评价范围为排污口周围约3km的海域,并适当北扩至湾坞乡沿岸,南至白马门外5km范围内的三沙湾海域。

环境保护目标:

白马港红树林保护区、白招养殖区、白马港滩涂养殖区、湖塘围垦养殖区、官井洋大黄鱼繁育保护区。

3.1.2水环境质量现状

(1)海洋水文动力环境与冲淤环境

白马港区潮差大,潮流动力强劲,水体含沙量较低,一般落潮流速大于涨潮流速,有利泥沙向海排泄,滩槽格局稳定,水沙及地形条件对拟建工程处的水域水深维持有利。

多年来拟建工程区附近滩槽格局基本稳定,特别是在白招、湾屿围垦工程实施后,调整了河道过水断面形态,人为造就了微弯岸线,使主槽水动力条件得到了一定的加强,更利于航槽水深的维持,因此近年来主槽面积扩大,航槽有所刷深,但从总体来看,变化幅度不大,基本维持稳定状态。

(2)海洋水质环境

结果表明项目附近海域海水中的pH值、溶解氧、化学需氧量等常规水化学因子均符合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的含量除个别调查站位符合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外,其余大部分调查水域均超过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

海水中总汞、石油类、铜、铅、镉、砷含量均符合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

(3)海洋沉积物质量

本项目所在海域表层沉积物中硫化物、有机碳、石油类(除A1站外)、总汞、砷、铜、铅、镉含量,均符合《海洋沉积物质量》第一类标准。

3.1.3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海洋水动力环境与冲淤环境影响

工程建设后白马门口的涨落潮量略有减少,但变化幅度很小,本项目码头前沿的流速略有增加,其工程前后流场流态基本不变,工程实施后对周围水域的影响不大,基本上不会引起附近河势的格局性变化。

工程实施后拟建码头上游3#点每年约有0.1cm的冲刷,码头前沿6#点每年约有0.6cm的冲刷,这种轻微的冲刷基本上不会对码头桩基产生不利的影响。

从总体上看,白马门内水体含沙量较低,输沙基本平衡,局部微量冲淤经过一段时间重新调整适应后,泥沙淤积或冲刷强度将逐渐趋于减弱,并达到新的平衡。

(2)海洋水质环境

施工期:

围堤、围填施工过程SPM增量超过第三类标准限值100mg/L的区域在施工作业区约90m范围的海域;超过第二类标准限值10mg/L的区域在作业区顺涨落潮方向各1940m、宽59m的范围。

港址上游距离5.5km处为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红树林保护区、港址对岸距离1.8km、3km分别为白马港滩涂养殖区、湖塘围垦养殖区,根据预测计算结果悬浮物浓度增量均为0,因此该区现状不会受到影响;港址下游1km处为大唐电厂取水区,根据预测计算结果在下游1km处悬浮物浓度增量为18.7mg/L,悬浮物将在取水厂预处理阶段被消除,且施工阶段结束影响也将结束,对大唐电厂取水区的影响是有限的。

因此,本项目施工悬浮物排放对海水水质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有限。

运营期本项目污水正常排放时,排污口周围10m处COD、石油类浓度增量分别为0.028mg/L、0.003mg/L,分别占标准值(二类)的0.93%、6%;本项目污水事故排放时,排污口周围10m处COD、石油类浓度增量分别为0.085mg/L、0.016mg/L,分别占标准值(二类)的2.8%、32%。

由于运营期本项目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量较小,水污染物排放对周围海域水质的影响很小,评价海域水质仍可维持现有水平。

在排污口1m范围内即可达到海水二类质量标准。

污水污染源强较小,且码头前沿水流速度较快(达到0.86m/s),扩散条件较好,因此运营期废水排放对海域影响相对较小。

码头建成运营后对沉积物环境可能产生影响的污染物主要是有机物、石油类。

根据工程分析,拟建码头运营期COD、石油类正常排放量分别小于2.81t/a、0.135t/a。

这些污染物大部分分散于海水中被海洋生物所吸收降解,少量被海水中的悬浮物吸附沉降于海底,从而影响沉积物环境。

由于本项目有机物、石油类等污染物排放量很小,对海域沉积物环境的影响较小。

3.1.4污水治理措施

施工期:

(1)码头陆域形成过程应严格执行先围堰,构筑倒滤层,再回填砂土,以减少泥沙入海域对海水质的影响范围。

港池和回旋水域的清淤作业,尽量缩短施工期,减少由于水下施工活动对海域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

填方工程应避免在雨天、台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下进行,尽量缩短施工对海域水质影响的时间和程度。

回填区内应设计好沉淀池,并采取必要的整流防污措施。

清淤的淤泥应尽可能倒在远离围堰倒滤层的地方。

(2)施工船舶舱底含油污水要按海事部门的要求,收集后贮于船上污水舱内,到岸上集中处理排放,严禁向海域排放。

对施工船只要加强管理,严禁带病运行,防止发生机油泄漏事故。

施工营地必须建设临时的施工生活污水收集和排水设施,将收集污水引到后方的工厂处理。

运营期:

(1)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明沟收集后进入隔油池去除大部分浮油后,进入气浮池进一步去除污水中的SS和浮油后,然后汇同生活污水(预先经化粪池处理)流入污水调节池,经污水泵提升后,进入序批式反应器(SBR),利用好氧微生物的新陈代谢作用,将污水中的有机物作为营养源有效地去除,出水再经过沉淀池除去以生物污泥为主的悬浮物后,最终使出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排放标准后排放。

建议污水排放口设置在14#泊位前沿。

排污口靠近深水航道,流速较大,有利于污染物的稀释扩散;采用岸边排放设置,排污口应淹没在最低潮位线以下。

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设计为160m3/d

(2)船舶舱底含油污水禁止在本项目港区排放。

船舶生活污水经专用化粪设备,加入化粪药水以生化处理,同时经消毒灭菌后方可到规定的海域排放。

3.2生态环境影响

3.2.1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海洋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排污口周围约3km的海域,并适当北扩至湾坞乡沿岸,南至白马门外5km范围内的三沙湾海域。

环境保护目标:

白马港红树林保护区、白招养殖区、白马港滩涂养殖区、湖塘围垦养殖区、官井洋大黄鱼繁育保护区。

陆域生态环境评价范围:

本项目工程区及周边500m范围内。

保护目标:

龙珠村、半屿村、本项目的生活办公区。

3.2.2生态环境现状

(1)海洋生态环境

①浮游植物

本次调查浮游植物共鉴定2门54种,其中硅藻门种类数最多(占98.1%)。

各站种类数范围在17~32种之间。

浮游植物的优势种中肋骨条藻较为突出。

浮游植物细胞密度总体数量较低,在1.48×102cells/L~1.73×103cells/L之间,平均6.1×102cells/L。

由于浮游植物的丰富度(d)和多样性指数(H')的平均值(2.605和2.402)虽符合正常水质要求,但多数站位的优势度较突出,因此调查海域水质状况一般。

②浮游动物

本次调查共鉴定出浮游动物及其它浮游幼虫29种,属腔肠动物门、环节动物门、毛颚动物门、节肢动物门和被囊动物门等5个门。

其中桡足类最多(占55.2%)。

各测站浮游动物出现的种类在10种以上。

浮游动物湿重生物量和总个体密度的平均值分别为37.5mg/m3和2138.8ind./m3。

从生态特征指数来看,浮游动物的丰富度、多样性指数和均匀度均一般,其中丰富度的范围在0.9930~1.7105之间,多样性指数(H')的范围在1.9946~2.7537之间,均匀度的范围在0.5390~0.7681之间。

浮游动物环境质量一般。

③叶绿素a

各站位表层水的叶绿素a含量差别较大,在0.43mg/m3(B1)和2.06mg/m3(D1)之间,此外F1站位的含量也较高,为1.95mg/m3,较低的站位还有D4和E2,均在0.70mg/m3以下。

④浅海底栖生物

本次调查共鉴定浅海底栖生物58种,其中多毛类(26种)、软体动物(11种)和甲壳类(10种)为种类组成的主要类群。

总栖息密度为184.2个/m2(变幅20~740),多毛类占有30.29%的优势。

总生物量为6.73g/m2(变幅0.30~20.71),多毛动物软体动物和甲壳动物共占58.55%显著优势。

优势种有光滑河兰蛤、奇异稚齿虫、不倒翁虫和短吻铲荚螠。

4项指数综评结果,E2站的种类多样性最好,A2和B4站最差。

⑤浅海底栖生物

本次调查初步鉴定有潮间带底栖生物42种,多为常见种类;调查断面潮间带底栖生物平均生物量为6.62g/m2,平均栖息密度为296个/m2,组成以多毛类占优势,其次是软体动物;调查断面潮间带生物种间个体分配相对均匀,均匀度指数较好,多样性指数一般水平,优势程度不明显,丰度指数相对较低。

⑥潮间带底栖生物

共鉴定潮间带生物18种,其中软体动物最多,为6种占总种数的33.33%。

高、中、低潮区分别为5、11和7种。

优势种为绯拟沼螺、微黄镰玉螺和光滑河兰蛤。

平均总生物量为2.28g/m2,总栖息密度为99.4个/m2。

(2)陆域生态环境

该区域滩涂湿地生物物种较为单一,且近年来呈逐年减少趋势,底栖生物均为当地广布性物种,现存的湿地植物主要为大米草。

工程所在区域属闽东丘陵平原地形,取料场土壤以红壤为主,主要有红壤、粗骨性红壤和黄红壤三个亚类,沿海一带分布着海滨土。

受到人为活动的影响,工程所在区域植被为次生植被和人工植被,植被群落比较单纯,种类不多,林相质量不高,植被均为当地常见物种,未见珍稀、濒危物种及名木古树等需要特殊保护的植被,陆域动物属于广布性物种,没有地方特有物种和重点保护动物分布;工程所在区域目前土壤侵蚀模数小于福建省土壤允许流失量,处于微度侵蚀的正常自然状态。

3.2.3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海域生态影响

①施工期

本工程施工对浮游生物影响范围有限,影响范围集中在施工作业点周围约0.23km2范围内。

工程施工对该海域鱼类、虾蟹类等游泳生物的影响更多表现为驱散效应,施工作业对鱼类的影响是暂时性的,且影响不大。

工程施工不存在物种灭绝问题,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很小,不会对当地水产养殖造成不利影响。

工程施工期间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量有限,在达到一级排放标准后排放后,其污染负荷有限,对附近海域的海洋生态环境影响不大,且此类影响是暂时的,将随着施工的结束而告终。

本工程建设施工占用浅海滩涂将对当地的湿地生态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项目占用滩涂将导致现存的底栖生物栖息场所缺失,本项目建设将直接导致底栖生物损失量约0.38t,初级生产力的损失约3.02tC/a;本项目占用滩涂对当地生物多样性的影响较小,不存在物种灭绝影响问题;本项目的建成将导致该滩涂湿地原有的滞洪生态功能丧失,对堤内的调洪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工程占用滩涂面积在该区域滩涂面积中所占很小,对该区域的滞洪和调洪产生的影响很小。

②运营期

工程运营期间,在正常状态下,港区和船舶污染物的排放量较小,基本不会对该海区的海水水质造成较大的影响,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有限。

船舶通行将扰动海洋生物的生境,对鱼类的巡游活动存在一定的影响。

当船只碰撞等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时,燃料油溢漏将对附近海区的底栖生物、游泳生物等造成较大的损伤,导致生物量下降。

发生溢油时还会对官井洋大黄鱼繁育保护区和白马港红树林保护区造成不利影响。

本项目建成运营后期船舶通行也将对海洋生物的生境造成一定的扰动。

(2)陆域生态影响

本工程后方工程取料过程将对该区域的植被造成一定的影响,造成一定程度生物量的损失。

由此导致的植被生物损失量约为70.6t。

取料场附近区域原生植被早已遭毁灭,现存陆生植被均为次生自然植被且退化为荒草坡,现存陆生野生动植物很少,且均属于广布性物种,没有地方特有物种分布,也没有受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或濒危陆生野生动物种类分布。

因此,该项目建设施工期对陆生野生植物的破坏不会造成陆生生物多样性降低,更不会导致任何陆生物种灭绝。

在工程取料完毕后,通过及时植被复垦,遭到破坏的防护林能够得以恢复。

项目施工周期为6个月,项目施工期主体工程建设区土壤侵蚀强度为40.9t/hm2•a,属轻度流失。

项目施工期间的土壤总侵蚀量为223.4t。

水土流失主要影响为伴随水土流失产生的泥沙流失进入海域,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其次水土流失带走表层土壤,导致土壤肥力下降,不利于项目建成后植被的恢复。

3.2.4生态保护措施

海域生态保护措施:

(1)项目填海造地必须采用先筑堤后填方的施工方式,以避免大量施工泥沙进入附近海域,污染海水水质和水生生物。

(2)筑堤工程可按照抛石压载→土方填筑→倒滤层构筑→护坡砌筑的施工程序进行施工,严禁无序施工;筑堤抛石时应严格控制石料质量,尽量采用大块状开山石,不得混入粉状的土方。

(3)填海工程应避免在雨天、台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下进行,以减少施工难度和风险,同时可减少沙土的冲刷流失量,并尽量缩短施工对海水水质影响的时间尺度。

(4)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理,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套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和排放浓度,加强对污染物排放的监控和管理,加强防范措施,降低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放对附近水域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影响。

(5)提高环保意识,严格施工监督管理。

将施工期环保要求列入招投标内容,尽量施工过程对海洋环境资源的影响。

陆域生态保护措施:

(1)本项目建设应从减少工程占地和施工对沿线植被及耕地的影响出发,避免对道路沿线的生态环境造成较大面积的破坏。

考虑到本项目的陆域形成需大量的土石方,因此应充分考虑利用港池清淤的淤泥。

回填的土石方应到规定的取土点开采,不得未径有关部门批准随意开采,同时对取土点采取有效的植被保护与恢复、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

对于本工程建设占用的防护林地,应及时复垦,进行植被重建,种植抗风沙的植物,使原有的防护林尽快得以恢复。

(2)建设单位在各种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应先行规划,因地制宜地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地貌,避免大挖大填,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加强施工队伍组织和管理,严禁乱毁作物,努力避免发生施工区外围植被破坏。

(3)码头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并按照《开发建设码头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要求编制该项目建设区水土保持实施方案,遵从“三同时”原则,并认真组织实施。

(4)码头陆域和公路的两旁需修筑截洪、排水沟,敏感段筑建挡土墙或拦砂坝,防止降雨形成的地表径流对土地的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3.3声环境影响

3.3.1声环境保护目标

声环境评价范围以本泊位场界200m区域为噪声评价区。

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本港区周边的龙珠村、半屿村、渔业村及本项目的生活办公区。

3.3.2声环境质量现状

目前工程未动工,经声环境现场调查,码头周围主要的噪声源为自然环境噪声。

项目所在地区声环境质量现状总体良好,拟建码头厂界环境噪声与周边各村环境噪声现状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2类区要求。

3.3.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施工噪声源中某些部分声源如搅拌机、泵、起重机等声级高,影响距离较远,如不采取一定的管理措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将超过规定限值。

各敏感点村庄距离场界较远,建筑施工噪声对其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集中在前沿的码头平台、堆场上。

从预测结果可以看出昼夜间厂界噪声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2类排放标准。

本项目建成后半屿村(码头北面1500m)、龙珠村(码头东北偏东1200m)、渔业村(东南面780m)距离码头都很远,均在500m以外。

上述各村声环境将保持现状,各点噪声预测值增幅均不大于0.1dB,不会受到码头运营的影响。

3.3.4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

(1)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大型运输车辆进入工地施工,而不选用噪声大、效率低的农用车、拖拉机进入工地参与施工,同时采用先进快速施工工艺,缩短工期,减少施工噪声影响的时间。

(2)高噪声作业内容(如爆破、打桩、混凝土搅拌等)不能安排在夜间(22:

00~6:

00)、午休(12:

00~14:

00)时间进行,确因工艺连续需要,应报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和公示后方可施工。

(3)运输车辆尽量在昼间工作,以免进出港道路附近居民夜间受交通噪声的干扰。

(4)凡能远离民宅或临时工棚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尽量设置远一些,并尽量把材料仓库、工具间设置在施工工地与住宅或工棚之间,以便起声屏障作用,可起到减噪效果。

运营期:

(1)为了减轻港区环境噪声,最重要的应从声源上控制,即选用先进的低噪声机械、设备、装置以及车辆是控制港区噪声的基础,也是控制港区噪声的基本措施。

(2)港区辅助区内的办公场所等是港区内声污染的保护目标,所以应在建筑物设计上,采用减低噪声设计,如隔声墙、双层窗户等。

(3)对港区上使用的各种噪声源设备进行防振、隔声、消声处理,通过治理,使这些设备对周围的噪声影响降低至规定的标准。

(4)加强机械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以减少机械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振动及声辐射。

(5)严格控制夜间进出港运输,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安排在白天进行装卸作业,缩短夜间作业时间。

(6)控制港区内流动机械运行速度小于20km/h,控制和减少港区车、船的鸣号次数和时间。

(7)加强港区绿化,保证绿化率达到规定的标准。

建议在港区周围和进出港道路以及港区运输干道两侧,特别本项目港区内办公楼、宿舍周围及进出港道路两侧,种植树木隔离带,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8)本项目港区污水处理设施的泵房建议采用半地下式,上部采用隔声玻璃,门使用隔声材料,泵体安装加高阻尼粘弹性垫圈,尽量降低机械噪声,使之达到规定的标准。

3.4大气环境影响

3.4.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大气环境评价范围:

以堆场为中心边长3300m的矩形范围,详见图1.5.2。

环境保护目标为本项目港区周边的龙珠村、半屿村、渔业村等敏感目标的环境空气质量。

3.4.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的TSP、PM10、NO2和SO2浓度均低于标准限值,评价区的现状空气质量能够满足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

3.4.3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的施工粉尘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敏感保护目标的位置均距离较远,距离厂界最近的渔业村也在700m外,因此项目施工扬尘对各居住区敏感保护目标的环境空气造成的影响不大。

其次为运输车辆和施工器械排放的燃油废气,燃油废气中主要有NO2、烟尘、烃类等有害气体,但是这些施工船舶和车辆的燃油废气源强很小,影响可忽略不计。

(2)运营期

叠加背景浓度后,2008年气象条件下,评价区域内除TSP和PM10在各个预测点预测浓度均低于评价标准,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在评价范围内的6个敏感目标处未出现预测值超标现象。

本项目入海粉尘粒径小于40µm,入海量约为0.66kg/h(5.78t/a),入海粉尘会对码头周围的海域造成一定影响,造成附近海域的SS浓度升高。

本项目非正常排放工况排放的粉尘会在项目周围造成大面积超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

评价范围内6个敏感点处有部分预测点出现预测值超标。

本项目在船舶装卸中应加强对货物包装的保护,避免在装卸散装石灰和水泥过程中由于破袋排放粉尘,从而避免粉尘的事故性排放。

本项目排放的无组织污染物在厂界未出现超标(超过环境质量标准)点,因此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0米。

综上所述,从大气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在完成本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情况下,是可行的。

3.4.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1)港区施工建设时,运送土石料、水泥等的卡车不得超载,土石料装料高度不得高于车厢边缘高度,以防止土石料泄漏,增加道路路面土石粉尘。

(2)施工主干道路面要定时清扫和喷洒水,以减少汽车行驶扰动起来的扬尘。

(3)运土料的卡车,在土料场装车后,土料经水枪喷湿后运进施工场地。

运营期:

(1)本项目港区环保管理部门应制定船舶及汽车准入条件,要求进入本港的船舶性能符合《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1996;进港汽车性能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8352-2001)及《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7691-2001)的要求,不符合上述性能的船舶和汽车禁止进入本项目港区。

(2)为减轻汽车运输进出港扬尘的产生对环境造成影响,要求经常清理运输道路上的粉尘、对港区道路喷水增湿,减少汽车行驶产生的扬尘。

(3)在堆场上设置喷淋水装置,定期对堆场上的散货进行喷淋,减少堆场扬尘的发生。

(4)袋装水泥、石灰必须堆放在仓库内,严格控制进场车速;加强吊机叉车操作工人的操作培训,减少装卸过程中产生破袋数量。

(5)加强本项目港区绿化,建议在本项目港区周围和进出港道路以及本项目港区运输干道两侧,特别是办公楼、宿舍周围及进出港道路两侧种植乔木和灌木绿化隔离林带,既可防治控制噪声影响,又可起到防尘降尘作用。

3.5固体废物处置及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作业过程固体废物包括扫舱废物和堆场上残余的的红土镍矿和煤、石灰等,这些废物可回收后重新利用。

港区生活垃圾将对环境会产生较大影响,必须及时收集并运送至城市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船舶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油、油泥以及含油抹布等可燃性废物,如果直接弃于海域,不仅会影响海洋生物的生态环境,而且将通过食物链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应按MARPOL73/78公约附则要求处理或委托有资质的海上垃圾接收船处理。

维修废物和废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建设单位应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联系,将维修废物和废油及时送往该单位集中处置。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6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3.6.1环境风险评价

一旦发生溢油,若不及时采取溢油应急措施,溢油事故将对白马港海域造成污染。

在静风和主导风向情况下低潮启动时,油膜将到达湾顶红树林保护区,对红树林构成风险影响。

在静风和主导风向情况下高潮启动时,油膜将到达第三次调整前的大黄鱼保护区。

大黄鱼保护区范围第三次调整后,距本码头约10km,在静风与主导风高潮启动情况下,油膜会影响至调整后大黄鱼保护区。

溢油事故将对海洋生物造成较大的危害。

3.6.2事故性溢油防范与应急措施

目前宁德市海事局已编制《船舶溢油污染海域应急计划》,本计划重点防范宁德海域范围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大和特大级船舶溢油污染事故,已建立区域环境风险事故应急管理及处置体系。

宁德市还成立了福安市白马港船舶清污有限公司,建立了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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