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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7384852871

财务纪律领导小组

2010年12月

滨海县永宁路实验学校

滨海县永宁路实验学校财务工作

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可持续性发展,根据财政法规和中小学财务制度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成立学校财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陈建银

副组长:

陈斌

成员:

陈斌陈玉珍王海平

张学兵马玲

小组成员及分工:

组长:

负责学校全面的财务工作。

副组长:

负责研究讨论制定学校经费计划、预算、使用等重大财务工作。

成员:

负责学校票据员、财务档案工作,学校财务管理员工作。

2010年12月

滨海县永宁路实验学校

财务管理制度

滨海县永乐路实验学校

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财务行为,严密财务手续,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确保财会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二、学校财务活动和有关会计基础工作,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则的规定。

   三、单位或个人向财务办理借领、报销各种款项时,应当做到凭证合法、内容完整、填写规范、手续齐备。

   四、办理借款

   1、借款人应按规定如实填写借款单,借款人员签名须是本人签名,不可代笔。

借款单经学校领导审批,并经会计室审核后付款。

   2、所有借款一律实行“谁借谁还”的原则。

属于差旅费或零星购物的现金借款,应于出差回校或办妥验收手续后办理报销结账手续。

   五、购买物品的发票及报销

   1、购买物品前要落实经费来源,申购贵重仪器设备的,要经过校长室的可行性论证。

   2、购买时应认真了解商品质量是否可靠,价格是否合理,能否取得套印有税务监制章的合法发票。

从企业取得的购贷发票的内容必须具备:

发票的名称;填制发票的日期;填制发票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发票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3、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或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

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发票,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4、持有效发票向财务报销时,其发票背面必须有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名或签章。

属于固定资产的,必须填写财产登记手续。

   5、全校财产物资的申购、验收、调配、报废等均应由总务处统一办理。

   六、差旅费报销

   按规定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具体写明出差事由、地点、日期、出发和到达时间、票价、预借差旅费数额等,火车票粘贴前应除去非面额硬纸部分,住宿费及其他合法单据粘贴在报销单背面。

经报销人签名,学校领导审批后向会计室办理报销手续。

   七、预算

   每学期开学后,财会人员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各项经费收入情况,并配合校长做好经费预算计划,做到专款专用,杜绝开空头支票。

   八、结帐和审计

   1、学校帐目要做到日清月结,每学期结束,学校要成立结帐小组,清理全期帐目,做到民主理财。

   2、自觉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九、其他事项

   1、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

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文件的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号。

   2、会计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会计凭证时,经财务处负责人批准,可以复制。

向外单位提供的会计凭证复制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蒲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章。

   十、本规则自颁布日起实施。

凡与本规则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

2010年12月

滨海县永宁路实验学校

财务管理细则(试行)

滨海县永宁路实验学校财务管理细则(试行)

为规范我校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特制定财务管理细则:

一、   基本原则

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

二、   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全部上缴财政专户,经核算中心下拨后方可列支。

三、 全校的经费使用实行报帐制,每月报一次帐。

支出单据必须在正面注明经手人和用途,经当事人和分管校长签字后方能报销,不符合要求的学校不予核销。

四、经费支出由学校相关领导共同研究决定同意后,方可报销。

严禁先支出后上报的情况发生,若出现违反规定支出的经费由支出人负责,否则学校不予作帐核销。

五、 凡属接待支出和公差报销,必须先报学校批准后才能支出,接待标准严格按县政府规定的接待标准执行,出差报销单要先由学校总务主任审核后由校长签批后才可支出,未经学校批准或超标准的费用由相关人员自负。

六、 学校必须有财产登记,所有财产必须有具体管理人员,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并把每学期的财产清查情况在学期末上交学校。

七、 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坚决杜绝乱收费的现象发生。

八、 学校的总务主任每学期对全镇各中、小学校的帐务进行检查、指导和核销,确保经费收支的规范化。

九、   本细则自2010年9月1日起执行。

民主理财制度

2010年12月

滨海县永宁路实验学校

滨海县永宁路实验学校民主理财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财务监督机制,强化学校民主理财、财务监督和自我约束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财务“两公开一监督”是指学校在财务管理的全过程中,在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公开财务管理制度,公开财务收支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公开财务管理制度,是指公开学校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办法,财务收支范围、标准、审批程序等。

公开财务收支结果,是指公开学校报告期末财务收支及有关经费明细开支情况。

一般包括:

财务收支预算及其执行情况,日常公用经费、设备购置费和基建维修费等经费支出情况。

接受群众监督,实现民主理财,是指学校成立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本学校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情况进行监督;对重大收支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本单位财务公开的有关内容进行审核、分析、评价,听取群众意见,提出改进措施。

二、各学校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其成员由学校校级领导、工会、教职工等各方代表组成(学校审批人、财务人员不能担任小组成员),小组成员报教育局规财科备案。

学校财务人员要及时提供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资料,协助民主理财小组开展“两公开一监督”工作。

民主理财小组每学期实行民主理财一次,并向教育局报告本单位财务公开和监督情况。

民主理财小组必须严格履行职责,积极发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

三、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工作坚持原则,正直无私,责任心强。

四、民主理财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对本学校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学校财务收支预算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2、监督本学校大型工程项目、大宗物资购入、较大规模开支;参与本学校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招投标;对本学校建设工程等经济合同签订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3、检查、审核财务帐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

4、接受教职工对本学校的财务帐目提出的质疑,并对有关问题做出解释。

5、定期审核学校经费收支凭证。

理财过程必须认真、仔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6、按民主理财要求,履行各种手续,做好理财结论。

五、学校对民主理财小组反映的学校财务工作中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

学校财务人员根据民主理财小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完善财务工作。

六、学校民主理财督查小组组长及成员如下:

组长:

陈建银

副组长:

陈斌

成员:

陈斌陈玉珍王海平

张学兵马玲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滨海县永宁路实验学校

二○○九年九月三日

全国中小学勤工俭学财务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学勤工俭学财务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国家教委/财政部

  【颁布日期】19881114

  【实施日期】19881114

  【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勤工俭学财务管理是校办企业(含工厂、农场、商店、饮食、服务、修理等,下同)和学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加强勤工俭学财务管理,管好用好各种资金,对促进勤工俭学的发展,改善校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都有积极的作用。

  各级勤工俭学主管部门及学校要加强对学校勤工俭学财务工作的领导,要有一名主要负责人分管财务工作。

各级财政、税务、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勤工俭学财务管理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三条校办企业要设置财会机构或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单独设置帐目,独立核算盈亏,并根据勤工俭学主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按时编报财务计划、会计报表,做好年终决算。

  第四条校办企业要实行财务岗位责任制,加强成本核算和资金管理,搞好收益分配,为生产经营和管理改革服务。

  第五条校办企业停办、破产、合并时,其各项财产和资金首先冻结,并登记造册,编制会计报表,由学校提出处理意见,经审计后报上级勤

工俭学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处理。

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收缴和平调,不得私分或变相私分。

  第六条勤工俭学的财务管理,必须坚持增收节支原则。

在生产经营、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讲究效益。

  勤工俭学的财务工作,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国家有关的经济法规。

  第七条学校开展勤工俭学的资金,主要依靠内部积累逐步解决。

初办时期或临时发生周转困难时,教育主管部门可在本系统内适当调借教育事业费或商由财政部门和银行借贷解决。

  第八条各级勤工俭学管理部门要建立勤工俭学发展基金,支持校办企业的发展。

  【章名】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九条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小型企业为200元、中型企业为500元、大型企业为800元)以上的生产工具、设备、房屋、建筑物及生活设施,以及勤工俭学所占用的土地、山林和水面等均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条校办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做到有物、有帐、有卡,帐物、帐卡、帐帐相符,定期盘点、清查。

对盘亏、盘盈、损失等,必须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校办企业的固定资产出售、调出、报损、报废,必须由企业负责人、技术人员共同审查鉴定后,报请学校主管领导和勤工俭学主管部门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侵占、平调或转让。

  第十二条校办企业在用固定资产,除地产外,均应按年计提折旧费和大修理基金,按月摊入生产成本。

提取的折旧费、大修理基金与出售固定资产回收的资金和报废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等,必须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技术改造和固定资产的大修理,不得挪作它用。

  【章名】第三章流动资金管理

  第十三条流动资金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用于购买原材料和燃料、低值易耗品、储备商品、支付工资、费用等开支的周转资金。

  第十四条校办企业必须加强经营管理,合理使用资金,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校办企业应按有关规定核定流动资金定额。

流动资金使用情况应作为考核校办企业效益指标之一。

规模较大的校办企业,还可进一步实行储备资金、在产品资金、产成品资金和销售过程占用资金等的分项定额管理。

  第十五条校办企业必须加强库存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的管理。

建立健全计量、检验、收发、领退、保管和清查盘点等制度,防止丢失、损坏。

发生亏损、丢失、损坏等情况,应查明原因,按规定经批准后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加强结算资金的管理。

各企业对暂收、暂付、应收、应付、备用金等往来款项,要建立必要的清算手续和制度,加速资金周转。

  【章名】第四章成本核算

  第十七条校办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加强成本核算,严格成本管理。

要不断降低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减少废品损失,提高设备利用率,节约各项费用支出,不断降低产品成本。

  第十八条校办企业的成本开支范围及核算办法,按国务院颁布的成本管理条例和财政部颁发的有关实施细则执行。

主要包括:

为制造产品而耗用的各种原料、材料、外购件、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工时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维修费、租赁费、废品损失费、企业管理费以及销售商品发生的运输费、包装费、广告费等。

  成本核算必须划清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在产品成本与产成品成本的界限。

不得将基本建设支出、专用基金支出、营业外支出等不属于成本范围的费用挤入成本。

  第十九条学校的各种经费支出,或学校使用校办企业的材料、产成品、加工工时及维修劳务等,都不得挤入成本,要按所耗料、工、费,合理计价冲抵当年应缴学校的教育事业基金。

  校办企业与学校共用的水、电、暖等项费用开支,应由双方按实际消耗情况合理分摊。

  第二十条学校应加强对校办农场等农副产品的成本核算。

对收获的农副产品要全部作价入帐,出售或自用要计价出帐,及时反映财务收支。

第二十一条校办企业必须切实做好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对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均以原始凭证为依据;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制度;建立生产工时记录;制定和修订各项消耗定额;完善内部结算办法;企业内部的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及劳务供应,应建立厂内计划价格,并完善各种计量、检测设施和制度。

有条件的企业要按品种、按批量或按工号核算实际成本,严格执行成本开支范围,使成本核算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第二十二条师生参加生产劳动,可提取假定工资计入成本。

提取的假定工资交给学校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或作为校办工厂的周转金。

  【章名】第五章收益分配和使用

  第二十三条勤工俭学收益,在保证发展生产的前提下,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师生员工福利及奖励。

勤工俭学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取少量统筹基金。

  收益分配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财政部门根据国家、集体、个人三兼顾及有利于事业和生产发展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本着发展生产、培植财源的原则,正确处理积累与分配的关系,给校办企业留足生产发展基金,增强企业后劲。

一般情况下,在企业创办初期及重大技术改造实施时期,应适当扩大生产发展基金比例;在生产达到一定规模后,逐步扩大事业发展基金、师生福利和奖励基金的比例。

  第二十五条收益的使用

  一、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扶持中小学发展勤工俭学,开展业务活动及奖励。

  二、教育事业基金主要用于发展教育事业,改善办学条件和师生员工福利待遇。

  三、企业留利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改善生产条件、校办企业的集体福利和奖励。

  第二十六条除国家明文规定外,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借口向学校或校办企业乱摊派款项。

  第二十七条各级教育、财政部门不得因学校有勤工俭学收入而减少应拨的教育事业经费。

  第二十八条学校勤工俭学活动纳税和减免税收,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章名】第六章财会队伍

  第二十九条校办企业财会人员要按财政部门规定配备并保持相对稳定。

调动财会人员工作时,应征求有关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三十条勤工俭学管理部门要会同财税部门有计划地培训财会人员,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

  第三十一条校办企业要建立、健全会计专业人员的业绩考核制度,凡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的应评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三十二条校办企业要加强财会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树立忠于职守、廉洁奉公的思想作风,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

  【章名】第七章财务监督

  第三十三条校办企业要按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审计制度,杜绝不正当的开支和不正当的经济活动。

  第三十四条校办企业的财会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和各项财务会计制度,严格履行财务会计职责,对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及时提出意见,直至反映到上级勤工俭学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发挥财会人员的监督作用。

  各级勤工俭学主管部门应对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给予支持和表扬。

  第三十五条在实行经济承包、确立承包指标、核定奖惩等事项时,均应事先进行财务核算和内部审计。

  第三十六条校办企业负责人调离工作时,应先审计,后离任。

  【章名】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定具体办法,报国家教委、财政部备案。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校勤工俭学工作领导小组

2010年12月

滨海县永宁路实验学校

滨海县永宁路实验学校勤工俭学工作

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可持续性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成立校勤工俭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陈建银

副组长:

陈斌

成员:

陈斌陈玉珍王海平

张学兵马玲

校勤工俭学工作领导小组

滨海县永宁路实验学校

2010年12月

滨海县永宁路实验学校勤工俭学

工作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为指导,以建立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服务体系为目的,全面实施勤工俭学在思想观念、工作重点和机构职能上的战略转变,以校园经济和劳动实践场所建设为载体,搭建推进素质教育的平台,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为保证,切实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深化改革,加强服务,处理好服务与创收的关系,与各科室紧密配合,努力使勤工俭学更好地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

二、目标任务

1、继续强化精细管理,做好为学校的服务工作,实现教育市场的新拓展。

搞好教学用簿本、纸张的供应。

切实配足、配齐学生用作业本。

做到发放及时,服务到位。

2、加强对教育用品集中采购供应的管理,严格执行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根据需要、迅速及时、保证质量”的要求,严格执行“大宗物品招标采购、贵重物品慎重采购、日常用品精心采购”的原则,做好学校办公用品及部分学生用品的供应工作,确保物品供应主渠道的畅通无阻。

3、加强对学校后勤工作的管理,深入学校,及时了解学校后勤管理的情况,提高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的水平。

三、工作重点

本着“服务第一、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做好学生作业本的配备及学生着装工作,在搞好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前提下,加强对教育用品集中采购供应的管理,同时,较好地体现经济效益。

加强对学校后勤工作的管理,充分发挥学校后勤工作的职能,努力为教育教学搞好服务。

四、工作措施

1、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各项规章制度展开工作。

2、加强对后勤服务中心的管理,对采购的物品要强化“质优”意识,通过采取招投标、联系厂方代理、征求学校意见建议等形式,保证供应物品的质量。

同时,加强采购物品信息的反馈,便于学校了解情况,及时结算。

对需要的物品要提前订购,以便于及时组织货源,搞好服务。

严格学校自购物品的审批制度。

3、努力做好勤工俭学工作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师生及全社会对勤工俭学的认识。

4、提高检查力度。

按教育局督导评估方案的要求,与有关科室密切配合,对学校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搞好督察。

5、加强对勤工俭学的财务管理。

继续完善各环节的管理制度,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格票据管理,搞好成本核算,节俭费用支出。

实行月结算的形式,及时进行帐目结算,以保证后勤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转。

网络工程报价系统

滨海县永宁路实验学校

2010年12月

政府采购及招标文件

2010年12月

滨海县永宁路实验学校

2010年12月

滨海县永宁路实验学校

询价函:

教师办公桌椅

滨海县永宁路实验学校

校园网络工程询价公告

2010年12月

会议椅、学生可在板凳等采购i竞争谈判文件

滨海县永宁路实验学校

2010年12月

询价函:

广播系统器材

及施工

2010年12月

滨海县永宁路实验学校

自行车车棚招标文件

滨海县永宁路实验学校

2010年12月

机房、多媒体教室设备采购

滨海县永宁路实验学校

2010年12月

机房、多媒体教室设备采购

(二次)

滨海县永宁路实验学校

2010年12月

询价:

电脑、摄像机

2010年12月

滨海县永宁路实验学校

实验室器材采购

2010年12月

滨海县永宁路实验学校

办公楼、教学楼等维修零星工程议标公告

滨海县永宁路实验学校

2010年12月

学校监控系统询价公告

滨海县永宁路实验学校

2010年12月

2010年12月

滨海县永宁路实验学校

经费收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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