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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Highwaysafetyproductionresponsibilitysystem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前言:

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第一条为落实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的职责,保障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人员、设备以及车辆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等,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划分为维修保养、专项工程和大修工程。

具体规定依照交通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市公路局依照本规定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履行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的行政管理职责;

(二)审查养护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并负责监督高速公路

经营业主严格按经审查同意的养护施工组织方案施工;

(三)与高速公路经营业主签订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负责监督实施;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报市交委备案。

(四)及时向社会公布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信息。

第四条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依照本规定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依法履行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中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二)依照本规定审查交通组织方案并负责监督实施;

(三)及时查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中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四)受市交委委托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查处养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违法行为。

第五条高速公路经营业主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与市公路局签订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履行规定的安全生产义务;

(二)按有关规定选择具备安全施工作业条件的养护施工作业单位;

(三)与养护施工作业单位签订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生产合同并负责监督落实;

(四)依照本规定组织编制和报送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

(五)依照国家和本市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以及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组织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

(六)负责养护施工安全标志、设施的设置,通过合同约定由施工单位具体落实;

(七)监督落实养护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作业。

第六条养护施工作业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负责养护施工作业人员的施工安全作业规程培训和教育。

设置养护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严格按经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方案、交通组织方案以及安全生产规定进行施工作业;

(三)按业主要求设置养护工程施工安全设施;

(四)确保养护工程施工作业人员、设备的安全;

(五)保证养护工程施工不得影响车辆安全通行;

(六)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其他规定。

第七条申报养护施工作业方案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大修工程、需半幅或全幅断道施工的维修保养和养护专项工程以及在同一施工区域占用行车道超过10日的养护施工工程,应由高速公路经营业主分别向市公路局和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申报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市公路局应会同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审查施工组织方案,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应会同市公路局审查交通组织方案,并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二)凡在同一施工区域占用行车道24小时以上10日以下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应征得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的同意。

(三)高速公路抢险作业应按有关规定和抢险施工组织预案执行。

抢险施工组织预案(包括交通组织方案)由经营业主负责编制,报市公路局和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备案。

第八条高速公路路面大修、10日以上的养护工程施工或者需要封闭道路中断交通的,应提前5日向社会公布。

高速公路经营业主应按规定时限组织施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第九条高速公路养护与抢险作业的作业控制区和安全设施的布置,应严格按照交通部《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驾驶养护工程施工作业车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进出施工区域不主动避让正常行驶的车辆;

(二)在施工区域外随意停放;

(三)将物料、泥土带出施工作业区域污染路面;

(四)穿越中央分隔带;

(五)违反高速公路安全管理的其他行为。

第十一条养护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作业规程训练;

(二)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橘红色工作装(套装),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橘红色背心;

(三)乘坐施工单位车辆进出施工现场;

(四)不得在作业区外活动或将任何施工机具和物料置于作业控制区以外;

(五)不准擅自变更控制标志和区域或扩大作业范围;

(六)不得随意横穿高速公路;

(七)不得违反高速公路安全管理的其他行为。

第十二条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路面养护施工作业必须按作业控制区交通控制标准设置相关的渠化装置和标志,并由养护施工作业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维持交通,市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总队应给予积极协助。

(二)断道施工三公里以上的,在车辆运行高峰期,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应及时到施工现场指挥交通,会同经营业主和养护施工作业单位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

当发生严重交通阻塞时,应利用可变信息板等信息渠道及时发布限流、分流信息。

发生严重交通堵塞时,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应实施交通管制,并通知高速公路经营业主,高速公路经营业主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在高路堤路肩、陡边坡等路段养护施工作业时,施工作业单位应采取防滑坠落措施,注意防备危岩、浮石滚落。

(四)在滑坡、塌方、泥石流等路段养护(抢险)作业时,养护施工作业单位应设专人观察险情。

第十三条桥梁、隧道养护施工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路桥梁、涵洞、隧道养护现场要专门设置养护施工作业时的交通标志。

桥面养护应按作业控制区布置要求设置相关的渠化装置和标志,并由养护施工作业单位设专人负责维持交通。

(二)桥梁养护施工作业时,应首先了解架设在桥面上下的各种管线,并注意保护公用设施(煤气、水管、电缆、架空线等),必要时应由经营业主与有关单位联系,取得配合。

(三)在桥梁栏杆外进行作业时,须设置悬挂式吊篮等防护设施,作业人员须系好安全带。

(四)桥墩、桥台维修时,应在上、下游航道两端设置安全设施,夜间须设置警示信号,必要时应由经营业主与有关单位联系,取得配合。

五)隧道养护施工作业宜选择在交通量较小时段进行;

(六)进行隧道养护施工作业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经营业主应负责检测隧道内一氧化碳、烟雾等有害气体的浓度及能见度是否会影响施工安全;

2.经营业主应负责检测隧道结构状况是否会影响作业安全,如有危险,应先处理后作业;

3.经营业主应负责检查施工道信号灯是否准确、明显,施工标志设置是否规范;

4.养护施工作业单位应对养护施工作业机械、台架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在机械上设置明显的反光标志,在台架周围设置防眩灯,以反映作业现场的轮廓。

(七)在隧道内进行登高堵漏作业或维修照明设施时,登高设施的周围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设施,作业人员须系好安全带。

(八)对隧道衬砌局部坍塌进行养护施工作业时,应采取措施保证养护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

(九)隧道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或取暖。

(十)电力设施等维护有特别要求的,应按有关部门的'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第十四条在夜间或隧道内进行养护施工作业的,养护施工路段内的照明应满足相关要求。

第十五条雾天不得进行养护施工作业。

确需雾天进行抢修时,经营业主应报告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封闭交通后方可作业;所有安全设施上须设置黄色施工警告灯号。

第十六条抢险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高速公路因自然灾害、异常气候等造成险情时,经营业主应及时组织修复。

(二)抢险作业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在工作区两端设置安全设施。

需要车辆绕行的,应当在绕行路口设置标志。

(三)设置抢险作业控制区后应尽快消除交通障碍和不安全因素,恢复公路畅通。

第十七条高速公路经营业主应加强对养护施工作业单位的监督管理。

对施工单位及其施工人员不按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以及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与规程施工、违反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生产合同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解除合同、清退出场以及列入不良履约企业名单等措施。

第十八条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应监督高速公路经营业主和施工单位严格按经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施工;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纠正和查处养护施工中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行为。

发现存在违反《安全生产法》、交通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的行为,可能产生工程事故隐患的,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应立即责令高速公路经营业主和施工单位纠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撤除作业人员,责令停止施工;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施工。

第十九条不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和违反安全生产义务,造成事故的,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造成重特大事故的,按《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重庆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市交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重庆市高速公路施工养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渝交委法〔2001〕306号)同时废止。

高速公路企业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1、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的作用和影响

高速公路运行机制是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元素,建立和完善高效的运行机制,首先要理解建立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的重要意义。

高速公路管理体制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管理体制必定会对高速公路事业的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

总的来说,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的作用和影响可归纳以下方面:

1.1管理体制直接影响高速公路功能和优势的发挥

高速公路是现代化交通设施,具有通行能力强、速度快、服务功能完善、科技含量高的特点;它全封闭、全立交,与一般公路完全不同,必须有科学的管理体制,才能实现其优势和功能的发挥。

如果管理体制不顺,管理水平落后,就会产生政出多门、职责交叉、多头管理、互相扯皮,就会极大地影响高速公路优势的正常发挥,难以实现高速公路快速、高效、安全、畅通的功能,不能达到高速公路资源的充分利用。

1.2管理体制关系到高速公路投资者、建设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高速公路是基础设施。

是为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的。

高速公路从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的全过程中,有多方法人实体、单位和个人参与,必须有好的建设与经营管理体制,才能保障各方的利益。

我国高速公路都处于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大、中城市或交通主枢纽之间,穿过经济发达区或人口密集区,构筑交通运输主通道并带动经济形成发达的产业带,如果高速公路管理体制不完善,矛盾重重,问题很多,不仅影响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进程,反而损害沿线人民群众的利益,也会在广大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总之,好的管理体制,能保证使高速公路投资者、建设者、经营者、使用者以及沿线人民群众获得合法权益。

1.3管理体制关系到今后高速公路的发展

国家规划到20xx年建成全国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系统,届时,将建成高速公路4万多公里,任重而道远。

高速公路的发展必然要求有适应其运营规律和特点的管理体制作保障,为高速公路的更大发展提供资金、技术和效率;相反的,如果管理体制落后,将会产生许多矛盾和问题,形成对高速公路进一步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制约高速公路发展目标的实现。

1.4完善高速公路管理体制会加快我国整体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是交通行业管理体制的一部分,也是全国经济管理体制的组成环节。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建立,正在进一步完善;国家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正在加紧进行之中,并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

作为国家经济管理体制一部分的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理应顺应国家的改革进程,改变落后状况,尽早摆脱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公路管理惯性和旧的传统公路管理模式,不拖经济体制改革的后腿,及时赶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形成和完善的步伐。

从上述管理体制的概念中可以看出,管理体制改革主要是由五种要素构成的,这就是管理职能、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管理规则和运行机制。

从这些要素存在的形态看,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是实体要素,是管理体制赖以进行的物质形式;而管理体制职能、管理规则和运行机制是体制构成的软件,是无形要素,它们维系着管理主体将管理活动作用于管理客体,以求达到预定的管理目的,高速公路管理体制也是由上述五种要素构成的。

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的五大要素有机结合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工程系统。

各类要素间的相互关系体现在管理活动中各自不同的地位和作用上,体现在它们彼此之间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过程中。

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构成要素中,管理职能配置和权责划分是体制设立的基本前提,管理机构是体制存在的物质基础,管理人员是体制运作的动力,管理规则是体制运作的规范依据,运行机制是体制高效运转的保障。

作为高速公路管理企业的山东高速集团是完全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负责对所辖高速公路进行“统一贷款、统一建设、统一经营、统一还贷、统一纳税”,从管理实践来看,这种管理体制是适应目前管理需要的,对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进高速公路产业化起到了重要作用。

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要真正实现企业上下的良性运转和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建立科学完善的内部运行机制。

2、保障高速公路企业高效运转的有关机制

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是一个由众多实体要素和关系要素构成的有机整体,在其运转过程中,各组成部分之间要发生大量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同时显示出相互之间联系、作用的方式的规律,这就是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的运行机制。

结合xxx分公司近几年的管理实践来看,运行机制的建立要立足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增强经济效益。

主要应当建立6种机制:

竞争机制、(合同)约束机制、激励机制、协调机制、反馈机制和监督机制。

2.1竞争机制。

指各种管理机构之间、企业之间以及管理人员之间相互比较、彼此竞争、优胜劣汰的机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是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在高速公路的建设与经营中,在大多数环节上,在大多数主体间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竞争关系。

竞争机制在高速公路资源的优化配置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鲁东分公司在企业内部管理上不断深化人事、劳动、工资三项制度改革,全面导入竞争机制,逐步形成了干部竞争上岗能上能下,全员绩效考核能进能出,以岗定薪,岗边薪变的良性循环体系。

2.2约束机制。

主要指在高速公路的建设与经营过程中,单位之间、经济实体之间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明确双方的权、责、利,为履行职责所体现的约束机制。

特别是在安全方面,鲁东分公司实行一岗双责制,即每名员工在承担本职工作责任的同时,要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人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交纳风险抵押金,确保了企业安全稳定的大好局面。

2.3激励机制。

激励机制,也表现为管理办法,主要指在高速公路的建设与经营过程中,通过制定工作目标,规定奖惩办法,根据各类管理主体的实际工作业绩,兑现奖励与惩罚,以刺激管理主体积极性,提高管理效率。

2.4协调机制。

高速公路管理内容丰富、涉及面广,管理主体和客体层面及种类都很多,因此,协调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高速公路的协调机制表现的方面主要有:

纵向上,多层面上下级管理机构之间的协调;横向上,高速公路管理机构与其它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内部诸要素之间的协调。

在协调机制中,协调要素之间必须注意就目标一致达成共识,都是为实现预定的管理目标而工作,建立部门相互支持为主导的关系,并形成合力;在上级与下级管理机构之间要在分清职责条件下,权利与责任落实,达到政令畅通运转有序;在管理体制内部诸要素实现有机结合,在对管理体制外部社会和经济环境要表现出适应能力强,应付自如。

2.5反馈机制。

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是一个开放的大系统,它由众多的分系统和更细的子系统构成。

按照系统工程理论,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将管理工作中各种资源信息、工作信息、效果信息及外部作用信息通过各种手段,包括现代化计算机网络手段,及时反映给管理行为主体,由管理主体作出科学灵敏反应并采取正确管理措施,从而实现高速公路管理体制高效率的管理工作。

鲁东分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反馈体系,一是要求各管理处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负责人通讯设备24小时畅通,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书面材料要2小时之内上报,后续材料8小时之内上报,确保了各级联络畅通,做到了下情上报,上情下达,极大的提高了信息传递的效率,

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可以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

二是在各管理处设置了信息联络点和信息员,及时将发生本单位的各类管理创新经验、好人好事上报,并通过企业内部交流刊物《鲁东信息》在全线进行交流,起到了资源共享的效果。

2.6监督机制。

主要指高速公路管理体制中,各个管理主体的自我约束和相互督察的关系。

例如在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对工程质量的检查、检测及纠正差错的行为关系;在高速公路运营管理过程中,对收费的监督检查关系等等。

2.6.1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工作制度

建立民-主监督机制首先要认真贯彻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严格规范和执行民-主评议和厂务公开制度,落实分公司员工的主人翁地位,调动全员办企业、全员关心企业发展的积极性。

其次,还要建立员工群众参与重大经营决策、资金使用、财务状况以及收入分配等工作监督的工作制度,切实保障员工的监督权力。

另外,还要积极开辟员工提合理化建议和各类批评意见的新渠道。

鲁东分公司在各级分别设立了经理意见信箱,处长、站长意见信箱等,由分公司政工部门专门处理员工的意见建议,对于合理的、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员工提出的批评意见认真对待,并对提意见者予以保护,依法保障员工监督与参与管理的权利,形成良好的民-主监督氛围。

2.6.2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高速公路是社会公益性和服务性很强的行业,有效利用社会监督的力量,建立良好的社会监督机制,对于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完善厂务公开的各项制度,将企业的经营范围、工作标准、服务承诺等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鲁东分公司在所辖潍(坊)莱(阳)高速公路的各个管理窗口设置了政务公开栏,公布有关收费项目、标准、期限、服务质量等,设立投诉电话和社会举报信箱,定期开展社会调查,聘用社会义务监督员,及时听取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并在《现代交通报》等重要的新闻媒体设置了专栏,请社会各界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与发展献计献策,提出批评与指导意见。

另外,信访工作也是社会监督的一个重要窗口。

建立完善的信访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信访监督作用,是对社会监督工作机制的完善和补充。

3.结语

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和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体制,是实现高速公路企业长足发展的重要保障。

坚持以资产经营为中心,以高速公路运营管理为主导,大力发展多元化产业,不断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把竞争机制、约束机制、激励机制、协调机制、反馈机制和监督机制贯穿于各项管理制度之中,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不断实现企业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必将促进高速公路管理企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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