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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跑操管理规定

东沟初级中学学生跑操管理规定

为全面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增进学生身体健康,培养学生集体主义意识,切实凝聚各班的向心力,进一步规范大课间跑操的活动,特制订以下跑操的要求及检查评分细则。

一、跑操要求:

1、周一下午二节课后、周二至周五上、下午二节课下课后,各班学生应及时迅速地进场,在起跑音乐开始事前到指定区域集合,由班级安排专人(体育委员)带队,体育委员负责将本班队伍整理整齐。

请假学生跑操时在规定区域内站立整齐。

2、跑操开始后,各班要整体保持队形整齐,行进过程中一律跟着音乐节奏做匀速跑步,不能太快,也不能太慢。

要步伐整齐,不得走走跑跑,不准停顿。

若前面没有行进空间,相应班级也务必原地跑步。

3、学生跑步时要双手握拳,两臂曲臂随音乐前后摆动,步幅不宜过大,频幅不宜过快.同学间要保持适当距离,每名同学前、后、左、右都要照顾到,方阵中横看成行,竖看成排。

班与班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各年级班距要保持在6-8米.

4、在跑操音乐响起和第一个1、2、3、4口号后,跑操开始.

5、按规定要求有秩序地进退场。

跑操结束时,要踏步调整呼吸和队形,然后有序退场。

6、跑操前,班主任要跟班进场,跑操时,班主任要随班跑操或在跑操区域督促,要对学生加强动员教育,规范要求,注意安全,以防事故发生. 

二、跑操检查评分细则:

1、跑操时迟到学生每人次扣0。

5分,

2、跑操时缺勤每人次扣1分(跑操时在教室、小卖部、厕所等非规定区域的学生按缺勤对待)。

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跑操的学生不扣分(须写个人请假申请,经本班班主任签字后方可生效)。

3、跑步时小于或大于规定距离范围的每次扣1分。

4、若中途退下、掉队(系鞋带、拔鞋除外),每出现一人次扣0.5分。

5、跑操过程中跑操队形混乱,动作不规范,节奏感不强,精神面貌不好,每人次扣0。

5分。

  

6、、跑操队伍中说笑打闹的,每人次扣1分. 

7、班主任跟随本班跑操的,每次班务考评加2分。

8、未能跟班跑操的班主任在指定位置管理学生的,每次班务考评加1分。

【操作说明】

一、每个年级跑操考核分为三个等次,共分三组,七、八、九年级各为一组,比例都为:

3:

3:

2.根据每周的评比结果,按照组为单位评比出一、二、三等,分别在周积分上加3分、2分、1分。

获得第一等级的班级为“跑操先进班级”,三等班级为“跑操整改班级”。

二、通过德育处、体育部、学生会、、对各班级跑操活动进行检查评分,每周将评分纳入班级考核,并于周一对跑操活动中评比出的“跑操先进班级”、“跑操整改班级”予以公布。

                      

二0一三年秋学期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顶岗实习是专业教学计划中的重要必修课程,是培养学生职业岗位技能的重要教学环节,为保证我院顶岗实习的教学质量,特制定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一、顶岗实习单位确定

1. 实习单位必须与本专业对口、其业务性质与专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

2。

为保证顶岗实习教学质量,各系部、专业教研室要加强和相关企业的联系、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建设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并协同校企办与实习单位签定《顶岗实习校企合作协议书》,确保实习条件、实习教学任务和企业指导教师得到落实.

3。

学生顶岗实习单位原则上由各系统一安排,统一组织。

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自行联系单位者,联系好实习单位后,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经系部审核同意后方可自主实习。

4。

学生个人联系顶岗实习单位的,其工作岗位必须与专业相符或相近,否则顶岗实习成绩无效。

二、顶岗实习手续

1.各系结合本专业与实习单位共同商定实习岗位、实习内容、考核标准等,制定“顶岗实习计划”,系部留存。

学生自主联系顶岗实习单位的,必须向系里填写“个人顶岗实习计划”,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留存系部。

各系应严格落实各项实习计划执行情况,教务处、校企办督查顶岗实习中的工作纪律、实习教学质量,校企办协助系部与实习单位协调学生就业安置。

2.学生顶岗实习前,要求实习单位为学生购买至少一份“人身意外伤害险”。

3.各系在顶岗实习前必须召开“实习安全动员会",具体部署。

4.结合“顶岗实习计划”,系部负责落实学生行程,保证学生安全赶赴实习单位进行顶岗实习.

5。

各系与实习所在单位对学生顶岗实习进行评分,评定顶岗实习成绩,并召开实习总结交流会。

6、顶岗实习学生,必须在第5学期开学返校注册报到,交纳学杂费用,并经过顶岗实习培训和安全教育后方可赴实习单位实习。

7.学生顶岗实习前,需填写《顶岗实习申请书》和《顶岗实习协议书》.自主实习学生除以述两项外,还应填写《顶岗实习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审批表》,注明实习单位意见、系部意见,审批通过后汇总报教务处备案。

各系应严格控制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学生数量。

8.实习完毕,学生填写“顶岗实习总结",交系部保存,

9、实习期间,凡有课程不及格的学生,要在第6学期5月份左右,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返校处理补考等遗留问题。

三、顶岗实习要求

1.在某一实习单位连续顶岗实习时间不能少于12周(以顶岗实习单位证明起止日期计算),擅离岗位未经学院同意者,按实习不合格处理。

2.无正当理由不得自行离开实习单位。

若由于顶岗实习单位单方面原因,必须上报指导教师和系(部),由指导教师与顶岗实习单位联系证实后,方可办理相关的离岗手续,并调换到新的顶岗实习单位,不允许先离岗后报告,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单位纪律。

3. 统一组织的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定期向所在系汇报实习动态,严格要求学生,保障实习纪律和教学效果,出现问题及时上报。

4。

学生单独实习的人员,到岗后立即报告指定指导教师;第一周内将企业的公休日时间或学生的换休时间告知指导老师,以便指导教师抽查指导;至少每周一次通过电话、QQ、短信、网上留言等多种方式与指导教师保持联系。

5.实习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参与一切违规违法犯罪活动.

6.实习人员必须遵守实习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实习单位的生产安排,听从指导教师,虚心学习,吃苦耐劳,团结协作,克服困难,认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7.实习中,认真及时、准确客观、完整无误地填写《学生顶岗实习手册》中的周志,完成“顶岗实习总结报告".

8. 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关注学院网页,及时了解和掌握学院及专业的相关要求,确保实习圆满完成。

9.实习完毕,实习学生必须及时将《顶岗实习手册》上交到各系,作为毕业实习成绩考核依据之一。

违反上述要求之一的学生,其实习成绩记为不合格。

并取消该生当年度的毕业生资格。

四、顶岗实习成绩评定

1.顶岗实习成绩构成

实习成绩=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评分*50%+校内指导教师评分(实习表现、实习周志、实习总结报告)*50% 。

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校内指导教师评分按百分制记分,最终实习成绩按优秀(90—100)、良好(80-89)、中等(70-79)、及格(60—69)、不及格(60分以下)五级分制进行评定。

2。

顶岗实习成绩评定内容

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评分:

对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职业素质表现、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进行评定。

校内指导教师评分:

对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履行系(部)、学院相关规定、顶岗实习表现和实习周志、实习总结等方面进行评定。

五、顶岗实习质量控制及管理

1. 成立由院系领导、教学秘书、督导组成的顶岗实习质量控制工作组,对顶岗实习进行全过程监管。

2. 顶岗实习第二周检查顶岗实习计划制定情况。

3。

系(部)每月与学生和实习单位联系,了解学生的实习计划执行情况,了解带队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实习期间,系(部)领导到实习单位视察学生实习情况不少于2次,并作好“学生顶岗实习现场指导记录”。

 院领导、教务处及校企办不定期抽查,并深入实习一线调研,了解师生实习动态,了解企业动态,促进校企合作、促进学生就业.

4。

 顶岗实习结束后,检查实习计划执行情况、实习总结完成情况。

5.在顶岗实习结束一周内,学院组织学生和实习单位进行顶岗实习教学质量问卷调查,收集学生和实习单位对顶岗实习的建议和信息,并及时向相关教师和部门反馈.一周后,将学生顶岗实习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教务处

2012.9。

3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公共场所。

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营造整洁、健康、文明、和谐的学生宿舍环境,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榜罗中学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一、宿舍管理机构设置

1、学校总务处处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初中部及部分高中部女生入住学生宿舍.

2、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总务处、政教处、教务处、办公室、团委、学生会组成的宿舍管理委员会,对宿舍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学生宿舍日常管理由宿舍管理员负责,包括水电管理、安全保卫、生活秩序、清洁卫生、维修、附设服务等工作,宿舍管理员有权按照学校相关规进宿舍实施各项检查工作,学校各主管部门及全体学生应给予配合和支持。

3、各学生宿舍设立学生住宿服务委员会(简称“学服会”),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机构,主要负责学生生活服务、信息宣传、协调沟通和调研反馈等工作。

二、宿舍住宿制度

1、学生宿舍按照统一安排原则,由学校总务处统一调配。

(1)新生入校前,总务处按各班寄宿学生人数,将宿舍的床位分配到班,安排到人。

(2)学生宿舍一经排定,无特殊情况不再调整。

特殊情况需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认可并签字盖章,报总务处审核备案,再到宿舍宿舍管理员处更换钥匙.

(3)学生应服从学校的住宿安排,在指定的房间居住,并遵守相关住宿管理要求.

(4)每位学生只允许使用一个床位,不得私自调换、私占、出借、转让床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5)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统一计划管理,学校有权对未满住宿人数的宿舍分配学生及合并宿舍.学校需对宿舍布局作调整时,学生应服从宿舍的调整。

 4、毕业生退宿

(1)为不影响学生宿舍检修与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物品搬离原住宿舍并到总务处办理退宿手续,逾期则遗留物品做无主处理。

(2)接到学生退宿申请,宿舍管理员须到宿舍验收室内设施是否完好,若无损坏丢失,管理员收回宿舍钥匙,报后总务处办理该生退宿手续。

(3)室内设施如有丢失、损坏,应给予赔偿。

如果责任不清,须由本宿舍成员均摊;对拒不赔偿的,不予办理退宿手续和毕业离校手续。

5、其他情况退宿

(1)因休学、参军等原因需要中途退宿者,应该在离校前凭相关部门发出的通知到总务处办理退宿手续,并将原住床位、家具空出。

学生复学时须持相关部门证明,到后勤管理处办理住宿手续,重新安排宿舍。

转学、退学等结束学籍的情况,学生应在离校前凭相关部门发出的通知到总务处办理退宿手续并退出所在宿舍,逾期不办者,遗留物品做无主处理.

(2)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班主任告知学生家长并征得家长同意,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签字,到所在宿舍楼管理员处退还钥匙,再到总务处办理退宿手续.

 6、学生宿舍不准私自调换门锁或加锁,不准私配钥匙,违者一律没收并通报批评;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宿舍服管理员由总务处负责调换全室钥匙,遗失者须按规定支付费用。

遗失钥匙如不报告造成被窃,经济损失由遗失钥匙者承担。

  7、自觉维护学生宿舍公共秩序。

保持宿舍安静,不准跳舞、溜冰、经商、酗酒、打球,不得大声喧哗、嬉闹,严禁赌博、打架斗殴等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娱乐活动。

违者视情节与态度报学校有关部门给予处分,直至勒令退宿.

  8、严禁在窗台上放置凳子、哑铃等重物,严禁向窗外和阳台外抛砸各种物品、泼倒茶水等,禁止在宿舍楼内焚烧废弃物。

不得将自行车带入寝室。

 9、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违者除没收物品外,并依据学校有关条例给予处分,并作退宿处理。

 10、注意宿舍内物品安全,个人贵重物品、现金及证件等要妥善保管,及时将多余现金存入银行,并保管好存折,自己记好密码,不告诉他人。

最后离开寝室者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寝室内财物被窃,应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宿舍管理员.宿舍内发现推销员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处理.

  11、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家具、设施、设备的责任。

凡属自然损坏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由宿舍管理员请有关部门维修或调换.如发现丢失、人为损坏、私自调换等,应查明原因督促当事人赔偿或换回,原因或责任人不明,由全室学生共同赔偿.

 12、退宿或离校时,寝室内家具物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退宿或离校手续.

三、宿舍会客、作息制度

 1、加强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生活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学生宿舍实行宿舍管理员昼夜值班。

为了不影响学生学习和休息,学生宿舍会客时间为上午10:

30~中午12:

30,下午15:

00~晚上22:

00.会客时间之外禁止在宿舍内接待来访人员。

2、宿舍来访会客,应主动出示证件,经宿舍管理员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如有强行闯入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

男宾未经宿舍管理员同意不得进入女生宿舍。

学生应自觉遵守会客制度,21:

00以后一般不予会客,超过会客的规定时间,宿舍管理员有权请会客人员离开宿舍楼。

 3、晚间22:

00至次日6:

00关闭宿舍大门.22:

00以后进出宿舍楼的学生必须出示证件并予登记,宿舍管理员要对相关情况进行汇总,每月一次向学校总务处报告。

学生政教处和班主任要加强对22:

00以后未归学生的教育管理。

 4、宿舍管理员对来访会客者,应认真验证,坚持原则,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并做好记录。

凡因执行公务者进入学生宿舍,需出示有效证件。

四、宿舍卫生检查制度

 1、积极倡导入住者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不要在书桌床铺上堆放杂物,床铺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齐。

寝室内坚持值日生制度,值日表张贴于室内。

值日生需于每日早上8时前将宿舍打扫完毕,并督促全宿舍人员做到室内摆设整齐、地面清洁、窗明几净、无蛛网无积灰,保持走廊清洁。

不随地吐痰、乱抛废物,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窗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违者根据宿舍管理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教育或通报批评。

  2、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场所的卫生。

三餐在食堂用餐,不得将饭菜带入寝室内。

禁止在宿舍楼内饲养小动物。

学生患传染疾病,要遵照医生诊断,按指定的地点住宿或回家休息。

 3、总务处每周一次会同值周组及学服会学生对宿舍卫生进行例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公布,汇总后通告班主任及主管部门并记录在册,作为操行评定的依据.

  4、一学期同一学生在其值日天被检查一次为差,给予口头警告。

卫生检查二次为差者,给予黄牌警告,楼内通报批评,通知所在班级进行批评教育。

卫生检查三次为差者,给予红牌警告,由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报教务处备案,取消其该学年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

5、同一寝室一学期内卫生检查累计有三次为差,给予口头警告。

卫生检查累计四次为差,给予黄牌警告,通报批评,并通知所在班级。

累计卫生检查五次为差,给予红牌警告,由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报教务处备案,取消全宿舍成员本学年一切先进称号的评选资格和取消其该学年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

 6、寝室卫生连续五次为优,可享受二次免检。

如本学年有黄牌警告,寝室卫生连续三次为优,可免除本学年黄牌警告。

如本学年有红牌警告,寝室卫生连续五次为优,可免除本学年红牌警告。

五、用水、用电制度

1、学校在宿舍中仅提供基本照明用电。

 2、学生宿舍实行定时打水制度。

3、加强学生宿舍电力设施安全管理。

学生宿舍内电器不准私自移动和修理,如遇故障应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有关部门派专职电工修理。

违者造成的损失,一律由肇事者负责。

5、学生宿舍禁止一切窃电行为,窃电者除补交电费外,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6、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学校相关节约用水、用电以及安全用水、用电的管理办法。

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和违规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电热锅、电炒锅、电饭煲、微波炉、电磁炉、电熨斗、电热毯、取暖器、电水壶、电烤箱、电吹风等容易引起安全隐患的电器,严禁私接、乱拉电源线。

总务处有权对学生违章电器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对于在学生宿舍内持有和使用上述违章电器的学生,一经查实,第一次违反规定没收其器具并在楼内通报批评。

第二次违反规定除没收其器具外,还通报所在班级,由班级进行通报批评并报教务处备案,取消其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并将违纪记录记入该生个人档案.违反规定引起重大事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7、寝室内不准使用与保存煤油炉、液化气、卡式炉、酒精炉、蜡烛等明火设施和器具,以免发生火灾.一经发现,通报所在班级和教务处,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助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同时取消住宿资格.寝室内有以上违章出现,查不到责任人时,对全室人员给予教育、处罚和处分,直至作勒令退宿处理。

由于违反规定而引起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国家财产遭受损失的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六、毕业离校制度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学习期满后都必须办理退宿离校手续,办理退宿手续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离宿,逾期者其物品将视作无主处理。

休学、退学学生必须在《休学通知》或《除名通知》发出后一周内办理退宿手续并退出所在宿舍,否则其物品视作无主处理.

七、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榜罗中学。

八、本规定自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起执行。

 

通渭县榜罗中学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学生管理规定

为保证本期学习效果的圆满完成,现把相关要求作如下规定:

一、上课规定:

1、上课应按时到校,每节上课前都有专门的教务老师进行签到记录。

禁止迟到或早退,如10分钟未到(包括课间休息),又没有请假,或签到后随便离校,老师将电话通知家长说明原因。

如有特殊情况,须让家长提前告之学校。

如有违反者,第一次按你迟到几分钟就站几分钟来处理,第二次有教务老师电话通告家长,对于屡教不改者将通知家长到校与老师面对面沟通。

2、上课应携带所学科目课本、资料和上周未讲完的讲义以及作业。

每次老师将对每个同学的作业完成情况进行记录,第一次未带作业者或未完成的,下课后将未完成的部分抄写一遍后才能离开学校。

第二次未带作业者或未完成的,教务老师电话通告家长,对于屡教不改者将通知家长到校与老师面对面沟通.

3、上课要认真听讲,不准睡觉、大声喧哗或随意走动、窜位以及打断老师授课,如有违反者,第一次将口头警告,第二次将站在指定位置,对于屡教不改者任课老师带其去办公室接受批评教育,停止剩余时间的学习。

4、上课不准吃东西,如有违反者,将零食全部没收并分发给每位同学一份.

5、上课禁止玩手机,拨打电话,听歌等等。

如有违反者,第一次老师将当场没收,课后返还。

第二次家长亲自来校领取。

6、上课禁止写个人作业,看课外杂志等,如有违反者,第一次老师将当场没收,课后返还。

第二次将当场撕掉。

7、上课回答问题时必须要起立,对于未起立的同学最少要站五分钟;有问题的同学需要举手示意.

 

二、课间休息九禁止:

课间休息一般10分钟以内,主要是喝水、上厕所或原位休息一下。

1、禁止迟到,迟到几分钟就站几分钟来处理

2、禁止在学校楼梯,走廊里大声喧哗、打闹、乱跑乱跳。

如有违反者,将接受批评教育,停止下半节课的学习。

3、禁止把学校教室门上的钥匙拔下来。

4、禁止触摸或损坏教室、走廊、楼梯口、厕所各种开关、电器、门窗玻璃等物品,如有损坏将按原价赔偿。

5、禁止到外面买雪糕、零食在课堂上吃,如有发现将全部没收。

6、禁止向窗外扔矿泉水瓶和垃圾等等,如有发现直接停止下半节课的学习,并通知家长。

7、禁止乱扔粉笔头,纸团等,如有违反者将打扫本教室的卫生。

8、禁止在课桌,椅子,以及墙面上乱写乱划.对于在课桌上乱写乱画的罚款10元,损坏凳子的罚款30元,弄脏墙面的罚款50元,损坏桌椅的罚款50元,打破玻璃一块罚款100元。

9、禁止在课间休息期间离开学校,擅自下楼,离开本学校的管辖区域。

三、奖励:

 对于表现好的同学,学校也将及时给予奖励或上《光荣榜》表扬。

1、在上课帮老师擦黑板、积极打扫卫生、成绩测试前三名者给予奖励,并通报家长表扬!

2、如果在学习过程中,介绍同学报名,按照每来一个给予在学费中实行减免1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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