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若干条款适用意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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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全省法医同行们向全省法医同行们致敬致敬安徽省公安厅物证鉴定管理处安徽省公安厅物证鉴定管理处肖圣兵肖圣兵20142014年年1111月合肥月合肥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若干条款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若干条款适用意见探讨适用意见探讨会商会商借鉴借鉴个人个人适用意见、统一认识各地公安机关法医人员对某些条款各地公安机关法医人员对某些条款“纠结纠结”;前期通过论坛收集问题及建议;前期通过论坛收集问题及建议;召集人员座谈,与检察机关会商;召集人员座谈,与检察机关会商;目标:
服务办案,减少信访事项(厅机关目标:
服务办案,减少信访事项(厅机关本级层面信访事项中,对法医鉴定不服引本级层面信访事项中,对法医鉴定不服引发的信访案件占整个刑侦的发的信访案件占整个刑侦的30,其中对,其中对损伤程度鉴定不服的占损伤程度鉴定不服的占23。
)。
)意义:
意义:
1、鉴定机构层面(公、检):
鉴定人、鉴定机构层面(公、检):
鉴定人员自身的内心确认。
(两家机构统一员自身的内心确认。
(两家机构统一认识,更为重要)认识,更为重要)2、审判机构层面:
法官的内心确信。
、审判机构层面:
法官的内心确信。
(鉴定(鉴定人出庭)人出庭)3、鉴定人员层面:
保护(投诉、举报、鉴定人员层面:
保护(投诉、举报、控告)控告)总体原则条款为主,兼顾释义;条款为主,兼顾释义;界定从严,综合评定。
界定从严,综合评定。
1、单条跨部位创口(瘢痕)长度的鉴定、单条跨部位创口(瘢痕)长度的鉴定附则附则6.17对于两个部位以上同类损伤可以累加,比照相关部位数值规定高的条款进行评定。
释义释义P31对于跨部位的单条软组织创口或瘢痕的的损伤程度鉴定,可按“系数相加”的方法进行鉴定,即测量单条创或者瘢痕位于头皮和面部的长度,分别除以同等级标准相关条款规定的值,若相加后大于或等于1,分别对照相应的条款进行损伤程度鉴定。
适用意见:
适用意见:
按照附则规定进行。
按照附则规定进行。
标准的规定相当于法律条文,释义是解释标准的规定相当于法律条文,释义是解释说明性文字,最终的认定还是不能与标准说明性文字,最终的认定还是不能与标准相冲突。
相冲突。
2、肢体贯通创、盲管创的鉴定附则6.5盲管创、贯通创,其创道长度可视为皮肤创口长度,并参照皮肤创口长度相应条款鉴定损伤程度。
释义P209,分别测量创道长度,以及入、出创口长度,将入、出口累计长度与创道长度相比较,较长者作为最终测量结果。
盲管创无法确定创道长度的,以创口长度或创面面积作为最终测量结果。
适用意见:
1、如果入口长度+出口长度达到10厘米,可以根据标准评定为轻伤。
2、如果创道长度达到10厘米,可以比照标准评定为轻伤。
3、如果创道长度未到10厘米,或者入口+出口长度未到10厘米,而三者之和大于15厘米(如20-24厘米),不宜直接根据创口长度进行评定,可以根据神经、血管、肌腱的损伤程度,是否影响功能进行评定。
确凿的客观依据(及时MRI或B超检查)上肢,一次作用的,砍削造成,整块皮肤掀起。
到底用单条创还是用撕脱伤定?
5.9.4l)轻伤二级肢体皮肤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0cm以上。
标准释义第30页,4.一次损伤形成的多处创口按多条创口或瘢痕累计计算。
3、关于扩创创口的鉴定关于扩创创口的鉴定释义释义P30确因治疗需要的清创形成的创口或瘢痕应当计算在创口或瘢痕的总长度内。
释义释义P209,最后一行:
因临床治疗需要进行扩创的,以扩创后创口或瘢痕长度确定损伤程度。
浙江意见:
因医疗形成的创口瘢痕不计入创口或者瘢痕的总长度内。
个人认识:
P30,从影响容貌的角度考虑,扩创的算损伤,可以理解。
P209,体表损伤只能从造成损害的程度考虑,医生“控制”下的扩创,无法与“菜刀”能砍伤的攻击性相提并论,所以,这条不太合适。
(造假成风的情况出现)适用意见:
慎用!
(神经、肌腱修补术,慎用!
(神经、肌腱修补术,深部异物等)深部异物等)“确因治疗确因治疗”加前缀条件;加前缀条件;扩创创口按多条创口累加数值计算。
扩创创口按多条创口累加数值计算。
4、两侧单纯眶内壁骨折的鉴定、两侧单纯眶内壁骨折的鉴定释义释义P41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对照5.2.4f评定为轻伤二级。
5.2.3g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是指两眼上、下、内、外共8个眶壁中2个以上任意眶壁的骨折,两侧单纯眶内壁骨折两侧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浙江意见:
单纯眶内壁骨折是指眼眶内壁骨折无功能影响或无须手术治疗,预后未遗留功能障碍。
5.2.3g包括两侧单纯眶内壁骨折。
适用意见:
两侧单纯眶内壁骨折适用5.2.3g,评定为轻伤一级5.2.3g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
标准的规定相当于法律条文,释义是解释标准的规定相当于法律条文,释义是解释说明性文字,最终的认定还是不能与标准说明性文字,最终的认定还是不能与标准相冲突。
相冲突。
5、关于眼球内陷的鉴定适用意见:
原则上不单纯以眼球内陷定伤(考虑到眼球突出度的个体差异及同一人两侧眼球突出度的差异)6、关于一根肋骨粉碎性骨折的鉴定标准标准5.6.4b)肋骨骨折)肋骨骨折2处以上,处以上,适用意见:
适用意见:
一根肋骨粉碎性骨折适用一根肋骨粉碎性骨折适用5.6.4b。
肋软骨肋软骨2处以上骨折处以上骨折如何评定?
如何评定?
释义中P118关于肋骨骨折中提到“5.6.3c和5.6.4b肋骨骨折不包括肋软骨骨折,儿童除外”,关于肋骨挫伤鉴定的适用意见轻伤二级以上条文所指的肋骨骨折不包括皮质连轻伤二级以上条文所指的肋骨骨折不包括皮质连续性未见破坏的肋骨挫伤、皮质凹陷(临床上常续性未见破坏的肋骨挫伤、皮质凹陷(临床上常以肋骨骨折的诊断出现)。
以肋骨骨折的诊断出现)。
胸廓的解剖结构:
相邻的肋骨之间有肋间内肌与肋间外肌交织牵拉,胸腔内面还有胸内筋膜覆盖,胸腔外还深浅两层筋膜,构成了牢固的胸廓结构。
肋骨骨折对人体的健康损害的结果主要表现在肋骨的完整性及骨性胸廓的完整性受到破坏,从而影响到胸廓的扩张与收缩功能,严重时出现呼吸功能受限。
皮质连续性未见破坏的肋骨挫伤、皮质凹陷,肋骨还有一定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对整体胸廓的功能影响不明显,对继发的呼吸功能影响也不明显,仅有伤处的压痛。
因此,对肋骨骨折的程度加以界定在法医临床实践的意义更大。
7、上颌骨额突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等一系列、上颌骨额突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等一系列鼻部两处以上骨折的鉴定鼻部两处以上骨折的鉴定标准标准5.2.4o)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
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
适用意见:
适用意见:
上颌骨额突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上颌骨额突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上颌骨额突粉碎性骨折、眼眶内侧壁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粉碎性骨折、眼眶内侧壁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鼻骨、鼻中隔)骨折均定轻微伤。
上颌骨额突(鼻骨、鼻中隔)骨折均定轻微伤。
标准的规定相当于法律条文,标准中没作规定标准的规定相当于法律条文,标准中没作规定的,个人不作延伸。
的,个人不作延伸。
浙江意见浙江意见:
适用轻伤条款适用轻伤条款8、关于颅脑内出血未出现明显体征关于颅脑内出血未出现明显体征即行开颅术的鉴定即行开颅术的鉴定8月28日凌晨,25岁男,被他人用棍棒和啤酒瓶砸伤头部。
伤后头痛,呕吐胃内容物1次、当时无意识丧失、无视物模糊,头皮裂伤出血较多,遂被送院急诊,诊断:
左额部硬膜外血肿,左侧额颞部颅骨骨折,头皮、面部挫裂伤。
住院经过:
入院后复查头颅CT示:
血肿较前增大。
于29日在全麻下行“左侧硬膜外血肿清除术+骨瓣复位术”。
术后复查CT示:
左侧硬膜外血肿术后改变。
手术记录:
左侧半冠状切口约15cm见额部线性骨折,长约6cm,额部颅骨钻锯开骨窗约66cm。
见硬膜外大量血凝块,质地较硬,与脑膜粘连较紧,清除血凝块约60ml,见左侧硬脑膜中动脉前支活动性出血,予以止血,硬脑膜缝吊,反复冲洗5.1.2h颅内出血,伴脑受压症状和体征。
释义的解释:
脑受压症状是指损伤后出现意识障碍、头痛、头晕、呕吐等。
脑受压、颅压增高体征是指瞳孔变化、对光反射迟钝或消失、颈项强直、失语、肢体瘫痪、键反射亢进、病理征阳性、四肢肌张力改变等,必须进行手术治疗的。
在实际工作中,急性脑挫裂伤、颅内出血病人脑损伤出现显著的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之前已经行开颅手术治疗,这类病人未出现标准中规定的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适用意见:
适用意见:
颅内出血、积液,在具备手术指征的颅内出血、积液,在具备手术指征的情况下行开颅手术的,比照情况下行开颅手术的,比照5.1.2h定重伤二级。
定重伤二级。
重伤:
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重伤:
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其他对于人体健康有重大损害的损伤是指上述几其他对于人体健康有重大损害的损伤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
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
9、骨皮质的砍(刺)痕或者轻微撕脱性骨折、骨皮质的砍(刺)痕或者轻微撕脱性骨折(无功能障碍)的(无功能障碍)的鉴定鉴定附则附则6.7骨皮质的砍(刺)痕或者轻微撕脱性骨折(无功骨皮质的砍(刺)痕或者轻微撕脱性骨折(无功能障碍)的,不构成本标准所指的轻伤。
能障碍)的,不构成本标准所指的轻伤。
现在的教科书里并没有骨皮质这种名词,而是现在的教科书里并没有骨皮质这种名词,而是“骨密骨密质质”和和“骨松质骨松质”。
按照百科和教科书上的描述,其。
按照百科和教科书上的描述,其实骨密质就是骨皮质,骨松质则是长骨两端骨骺内的实骨密质就是骨皮质,骨松质则是长骨两端骨骺内的玩意儿,由骨小梁相互交错连接形成的网状结构玩意儿,由骨小梁相互交错连接形成的网状结构+骨骨髓构成,而长骨骨干内则只有骨髓,骨干内容纳骨髓髓构成,而长骨骨干内则只有骨髓,骨干内容纳骨髓的这个大腔隙称为骨髓腔。
的这个大腔隙称为骨髓腔。
适用意见:
深达骨髓适用意见:
深达骨髓腔或骨松质,可适用腔或骨松质,可适用骨折条款。
骨折条款。
适用意见:
界定是否属适用意见:
界定是否属“轻微轻微”撕脱性撕脱性骨折(有无明显分离移位)骨折(有无明显分离移位)10、关于掌骨骨折的鉴定如何界定完全性骨如何界定完全性骨折?
折?
致伤方式也是要考致伤方式也是要考虑?
虑?
完全性骨折的定义:
指完全性骨折的定义:
指骨质的完整性和连续性骨质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全部中断,管状骨形成全部中断,管状骨形成近远两个或以上断端。
近远两个或以上断端。
CT横扫往往有助于明横扫往往有助于明确确适用意见:
适用意见:
掌骨完全性骨折位于关节面的,掌骨完全性骨折位于关节面的,适用适用5.10.4d时,骨折须达到关节面时,骨折须达到关节面1/2以上。
以上。
1节指骨线形骨折伴节指骨线形骨折伴1处掌骨不完全性骨折,处掌骨不完全性骨折,或或2处以上掌骨不完全性骨折,是否适用处以上掌骨不完全性骨折,是否适用5.10.4c(两节指骨线性骨折或者一节指骨两节指骨线性骨折或者一节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至5指末节)指末节)?
)?
11、5.10.4c两节指骨线性骨折或者一节指两节指骨线性骨折或者一节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5指末节)中指末节)中“不不含第含第2-5指末节指末节”的指向?
的指向?
适用意见:
适用意见:
指向后者。
指向后者。
12、容貌毁损重度:
面部瘢痕畸形,并有、容貌毁损重度:
面部瘢痕畸形,并有以下六项中四项者。
以下六项中四项者。
1眉毛缺失,眉毛缺失,2双睑外双睑外翻或缺失,翻或缺失,3外耳缺失,外耳缺失,4鼻缺失,鼻缺失,5上下唇上下唇外翻或小口畸形,外翻或小口畸形,6颈颏粘连。
其中外耳缺颈颏粘连。
其中外耳缺失指双耳缺失还是一耳缺失,眉毛缺失指失指双耳缺失还是一耳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