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旅游地产总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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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旅游地产总规
第一章总则
第1条原井冈山市与宁冈县合并设立新的井冈山市,其城区的政府行政职能、城市生活职能等统一搬迁至厦坪、拿山一带,建设新城。
第2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文本、附件和图纸共同成为井冈山市城市总体规划成果。
第3条本规划自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成为指导井冈山市新城区建设的法律性文件,由井冈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在本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城市建设活动及总体规划以下各层次规划均应遵守本规划。
第4条城市规划区指城市建设管理和规划需要控制的区域。
井冈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厦坪镇、拿山乡的全部及罗浮水库水源保护控制区,总面积约205平方公里。
第5条本规划的基本依据是: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4月1日)
②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年10月1日)
③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6月8日)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⑤建设部《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第6条本规划的规划期限为:
2000年~2020年
近期:
2000年~2005年
远期:
2006年~2020年
第二章经济发展目标及战略
第一节主要经济发展指标
第7条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38亿元,年均递增9.5%。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38亿元,年均递增4.8%;第二产业增加值3.32亿元,年均递增9.7%;第三产业增加值4.67亿元,年均递增12.4%。
第8条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5.61亿元,此5年间年均递增8.5%。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83亿元,年均递增3.5%;第二产业增加值4.99亿元,年均递增8.5%;第三产业增加值7.80亿元,年均递增10.8%。
第9条2020年达到33.70亿元,此10年间年均递增8%。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69亿元,年均递增2.7%;第二产业增加值10.09亿元,年均递增7.3%;第三产业增加值19.87亿元,年均递增9.8%。
第10条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005年为6105元人民币;2010年为8390元人民币;2020年为15320元人民币。
第11条产业结构:
2005年一、二、三产业的结构比重为23:
32:
45;2010年为18:
32:
50;2020年为11:
30:
59。
第二节战略措施
第12条贯彻“旅游兴市”战略,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提高综合接待能力,形成包括饮食、娱乐、购物、交通在内的综合服务体系;繁荣第三产业,加速三次产业结构的升级转化;将井冈山与宁冈的自然风光和革命人文景观优势组合起来,同时辐射到永新、遂川,构筑大旅游区框架。
第13条加大农业的科技投入,建立和完善社会化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以市场为导向,培植优势产品,大力发展果、竹、茶及山货生产,建立旅游食品生产基地;利用优良的生态环境资源,开发观光农业旅游项目,让广大游客充分体验农家自然风光,满足现代人回归自然的要求。
第14条严格控制和淘汰低层次、低水平及有污染的生产企业;着力培育食品加工、旅游工艺品制造等工业类型,发展旅游相关产品的深度加工,使其成为地方优势产业;组建企业集团,扩展关联企业之间的集聚规模优势,提高其区际地位和市场竞争能力。
第15条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投资环境;高质量、高效率地开发建设一批以新城区为重点的能源、交通、水利、通讯等基础设施工程,增强发展后劲,适应和满足经济建设发展的需求。
第16条加速城市对外交通设施的建设,增强运力,破除瓶颈;密切镇区之间的交通联系,形成城乡一体的交通运输系统,加强地域间的经济合作,促进区域协同发展。
第17条注重专业技术人才、旅游服务人才的培训,在普通教育的基础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专业人才培训体系,提高劳动力技术素质,增加熟练劳动力后备资源。
21世纪的竞争是科技的竞争、文化的竞争、人才的竞争,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将成为一个地区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规划原则
第18条协调市县合并后城镇间的相互关系,特别是新城区与茨坪、龙市的重新定位与分工。
尽量减少由于行政区划变动、市域中心变迁造成的负面影响。
第19条加强中心城市的建设,提高规模档次,使其成为带动地区经济增长的新核心。
同时,充分利用茨坪、龙市原有的雄厚基础,建设旅游服务基地和次区域中心,推动市域城镇建设和城镇化水平的提高。
第20条针对现状城镇规模较小、城镇化水平偏低的特征,结合市域自然、经济发展条件,选择用地条件较好、交通便利、现状基础较强、发展潜力大的城镇作为重点城镇,集中力量优先发展。
第21条对规模过小、基础过于薄弱的乡镇,应适时引导其进行跨镇域、乡域的经济联合,甚至合并。
以求推动小城镇的共同发展,促进城市化的发展进程。
第22条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开发旅游项目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力争达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相互统一,建设环境优美、各具特色的城镇。
第23条进一步完善市域基础设施,改善投资环境,增强发展后劲。
完善道路交通网络,强化各城镇与中心城区的交通联系,建设高效能的交通运输系统。
第二节城镇化水平
第24条合并后的市域人口2005年为17万人左右,其中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机械增长率为15‰;2020年达到22万人左右,这一阶段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机械增长率为10‰。
第25条2005年市域城镇人口7万人左右,以城镇人口计算的城镇化水平为42%;2020年城镇人口14万人左右,城镇化水平为64%。
第三节等级规模结构
第26条规划期末,井冈山市域共有1个城区、8个镇、5个乡:
井冈山新城区(含拿山、厦坪、罗浮);茨坪镇、龙市镇、古城镇、新城镇、茅坪镇(含大陇)、鹅岭镇(含柏露)、黄坳镇、下七镇(含长坪);荷花乡、葛田乡、睦村乡、东上乡、坳里乡。
第27条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详见附表1。
第四节职能结构
第28条市域内城镇(乡镇)分为四种不同的职能类型:
综合型:
井冈山新城区(含拿山、厦坪、罗浮)、龙市镇;
旅游服务型:
茨坪镇、茅坪镇(含大陇)、下七镇(含长坪);
工业商贸型:
黄坳镇、东上乡;
农业商贸型:
古城镇、新城镇、鹅岭镇(含柏露)、荷花乡、葛田乡、
睦村乡、坳里乡。
第29条井冈山新城区是井冈山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旅游服务基地。
第30条茨坪镇是井冈山风景名胜区中心景区,旅游服务接待中心,风景区建设管理中心。
第31条龙市镇是次区域中心,以陶瓷、轻工和农林产品加工为主的湘赣边界重要的商贸工业城镇,湘赣苏区根据地的革命纪念地,旅游服务基地。
第五节空间结构
第32条规划期末,井冈山市将形成以新城区为中心,以茨坪、龙市为两翼,以319国道和白厦公路(从龙市经古城、鹅岭至新城区)为环形发展主轴的城镇体系空间结构。
第六节重点城镇建设
第33条茨坪镇区不得再扩大用地,也不宜再增加新的建筑项目,而应以对原有设施、原有建筑的利用和改造为主。
镇区风貌以青山绿水为基调,进一步加强绿化,注重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和统一,加快生态旅游建设的步伐;建筑以低层、低密度为主,体量不得过大,色彩力求淡雅、朴实,立面装饰不宜过于奢华和繁琐。
第34条龙市镇区建设规模不宜再扩大,应着重强调旧城改造和旧有设施的翻新、利用。
城区面貌以朴素、简洁、大方为宜,建筑体量不宜过高,建筑形式应尽量结合江西民居风格,与“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核心、中国工农红军的大本营”的概念相统一。
第七节市域综合交通
第35条拟建中的衡吉铁路(衡阳市——吉安市)在井冈山新城区和龙市镇各设一个铁路站,建成后可贯通京九、京广两大铁路动脉。
第36条近期拓宽改造319国道罗浮至茨坪路段,道路等级提高为二级公路。
第37条打通联系新城区和龙市的白厦公路,道路等级为三级(远期提高至二级)。
未来319国道将改道白厦公路经古城到永新,原319国道经茨坪至龙市路段作为井冈山风景区内部道路使用。
第38条改造省道井遂公路、宁炎公路至二级公路标准。
第39条在适当时机,打通自龙市向西北方向至湖南省茶陵县的龙茶公路,规划为三级公路标准。
第40条拓宽拿白公路(拿山——白沙塘)至永新,道路等级提高为二级。
第41条新建厦坪至遂川的于田公路,规划为二级公路标准,与赣粤高速公路南段相接。
第42条远期泰和机场改建为民用机场,至井冈山新城区约65公里。
第八节市域基础设施
第43条给水工程:
规划期末全市各乡镇最高日用水量达到9~10.3万吨。
要充分开发本地水资源,通过建设山塘水库等水利设施,尽可能提高对地表径流的拦截能力,提高本地水资源的利用率;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规划出水源保护区,采取有效措施对污染水体进行控制和治理;在市域范围内限制用水量大、污染严重的工业建设;根据市域内各乡镇布局较松散的特点,规划不考虑大范围的连网供水,相距较近的乡镇可统一引水以提高引水工程的效益,在一定区域内集中建设水厂以减少小水厂的数量。
第44条排水工程:
市域排水体制根据具体情况分三种类型,城区、茨坪、龙市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其中对于龙市已建成的雨污合流系统,应逐渐改为雨污分流系统,个别难以改造的地区可将雨污合流制系统改造成截流式合流系统;黄坳镇、古城镇、茅坪镇采用截流式合流制排水体系,待条件成熟后,最终形成完整的雨污分流制;其余各乡镇可视具体情况建设截流式合流制排水体系或雨污合流排水体制。
第45条污水处理厂:
规划建立三座,城区东面拿山乡塘上村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远期日处理污水4.5万吨;茨坪现有污水处理站规模偏小,规划远期扩建至日处理污水1.5万吨规模;龙市远期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规划日处理污水2万吨。
第46条供电工程:
规划期末全市用电负荷将达到14.3万KW,供电电源除由市域内小水电站提供外,远期不足部分由吉安地网和华东电网提供;新建110KV变电站3座,其中2座位于城区,1座位于龙市;除对现有35KV变电站进行改扩建外,尚需新建35KV变电站4座;至2020年全市共有110KV变电站4座,35KV变电站10座。
第47条电信工程:
2020年全市平均电话普及率达到45%,其中城区达到80%,茨坪、龙市达到60%,其余建制镇达到40%,乡村25%,全市话机总数约11.25万部;在城区新建电信局作为全市的电信中心,进行长话汇接和市话交换;分别在茨坪、龙市、黄坳、下七、古城、茅坪、鹅岭设7个电信分局,开展综合电信业务;电信电缆全部采用光缆连接到电信分局和各乡镇光接点,各电信分局间中继线通过电信管道铺设;不断配套完善移动通信、无线寻呼、会议电视等通信手段,在中远期为配合中国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设,逐步建立ISND网和ATM网,满足社会各界对多媒体通信的要求。
第48条防洪工程:
采取“上蓄、中滞、下泄”的原则,即上游建库蓄水拦洪削峰,中游开辟分洪、滞洪区,中下游疏浚河道、建设防洪堤,提高中下游河道过流能力。
主要措施:
在洪水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各河流上游兴建或扩建拦洪水库工程;对现有水库大坝进行除险加固处理,确保其下游城镇防洪安全;市域内流经重要城镇的河流根据城镇防洪标准进行防洪堤建设。
第四章城市性质和城市规模
第一节城市性质
第49条井冈山市的城市性质为:
全国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生态旅游城市,井冈山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第二节城市人口规模
第50条城区城市人口近期将接近3万人,远期将达到8万人左右。
第三节城市用地规模
第51条规划期末城市建设总用地为949.8公顷,人均118.7平方米。
第五章城市总体布局
第一节用地发展方向
第52条南到拿山河,北到山体缓坡地,东面包括拿山乡集镇,西面厦坪镇区纳入城市建成区范围。
第二节总体布局原则
第53条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形成山、水、城一体的城市格局特色,建设一个与自然融合的,多样化的城市环境。
第54条组织好城市各类用地布局关系,完善各级各项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优化城市用地布局结构。
第55条组织好城市的对外对内交通,处理好319国道过境交通与城市发展的关系。
第56条强调城区建设与周边自然环境的协调,城市绿地系统与周边山林、农田大的绿色背景相呼应。
第57条因地制宜,充分挖掘用地潜力,尽量不占用良田耕地进行城市建设。
第三节布局结构
第58条规划采用核心扩散式布局结构。
围绕中央绿地布置的行政中心、市民中心和游客中心共同构成城市中心区,环绕城市中心区布置居住用地、工业用地等。
城区由三个组团构成,组团之间由三条城市绿轴分隔。
第六章用地布局规划
第一节居住用地
第59条城区居住用地以二类居住用地为主,在其北部缓坡地及319国道以南地区可结合地形条件适量安排一类居住用地。
第60条住宅建设以多层住宅(4~6层)为主,少量建设低层别墅(1~3层),原则上禁止高层住宅建设。
第61条到2020年城区居住用地275.2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总用地的29.0%。
其中一类居住用地64.7公顷,二类居住用地210.5公顷。
2020年,城区人均居住用地34.4平方米。
第62条城区居住用地以居住区和居住小区为组织形式,在城市的西部组团和北部组团各安排一个居住区,在城市的东部组团安排两个居住小区,在厦坪安排一个居住小区。
第63条各类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以集中布置为主,规划居住区与居住小区均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公共服务设施及中小学。
第二节公共设施用地
第64条城市中心区布局:
围绕中央绿地分别布置行政中心、市民中心、游客中心,共同构成新城区城市公共活动中心区。
在该中心区内还布置了市政广场、市民广场、游客广场、市级文化艺术中心、文物古迹保护公园、纪念性建筑物等设施。
第65条行政办公用地:
新城区的中部偏北安排市级行政中心,通过城市内环干道与城市东、西组团相连。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13.5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4%。
第66条商业金融业用地:
新城区商业、金融、服务设施主要安排在市民中心和游客中心内,以集中布局形式为主;结合地形在市民中心内安排步行商业街,在游客中心内安排旅游工艺品一条街,形成富有特色的购物、游憩、休闲相结合的空间;居住区商业中心分别布置于各居住区中心位置。
规划商业金融业用地96.0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0.1%,人均12.0平方米。
第67条文化娱乐用地:
围绕市级行政中心布置了三处文化娱乐用地,分别安排市级图书馆、文化馆、展览馆、博物馆、艺术馆等文化艺术设施,同时安排各类文化单位;在中轴线的东西两侧以布置纪念性建筑为主,体现井冈山的革命传统;在城市西组团的北部安排一处娱乐用地,主要布置游乐设施;在各居住区及小区中心建设相应的中小型文化娱乐设施,满足市民日常文化娱乐生活的需求。
规划文化娱乐用地49.6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总用地的5.2%,人均6.2平方米。
第68条体育设施用地:
规划市级体育中心一处,位于城市中轴路的北端,占地10.1公顷,安排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训练馆、网球场等场馆,其设施和规模达到举办省级综合运动会及全国单项体育比赛的要求;居住区及居住小区内均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设置小型运动场,形成完善的体育设施系统。
第69条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市级医院3处,总用地9.8公顷,总床位数850床,每千人拥有床位11床。
第70条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在现拿山职业中学及其南侧安排市级教育科研设计用地,总面积16.0公顷;根据居住区和居住小区的布局,配套规划中学、小学、托幼等基础教育设施。
第三节工业用地
第71条考虑到井冈山市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城市性质为生态旅游城市,故新城区内不宜发展过多的工业用地。
规划的新城区工业用地内只能布置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项目。
第72条将现状污染工业企业迁出新城区,同时在东部组团和厦坪的北部各集中布置一片工业用地,主要安排旅游工艺品制造、电子和高新技术为主的工业项目。
第73条规划工业用地82.2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总用地的8.6%,人均工业用地为10.3平方米。
第四节仓储用地
第74条在东部组团城市外环路的内侧布置一处集中仓储用地,与货物流通中心共同构成全市的物资存储、货物转运中心。
第75条新城区仓储用地主要作为城市生活物资储藏设施,同时兼顾工业企业原材料和产成品的存储和转运。
第76条规划仓储用地6.6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总用地的0.7%,人均仓储用地0.8平方米。
第七章综合交通规划
第一节对外交通
第77条确定衡吉铁路采用北线方案,即从新城区北面山脚下通过,与新城区保持一定的间隔。
铁路客站选择布置在新城区的西北侧,与新城区之间通过放射形城市次干道相连。
第78条近期按照城市主干道标准改造319国道通过新城区段,远期将319国道改线至拿山河北侧通过,并与白厦公路相连,同时提高其等级为一级公路,解决新城区对外交通联系。
第79条远期现状319国道将成为联系新城区与井冈山主景区的内部道路,319国道宁冈方向改由白厦公路通过。
第80条拿白公路新城区段将改造为城市内环主干道,新城区至永新方向的出口入设在城市外环路上,与城市次干道相连。
第81条远期泰和机场将改为民用机场,为新城区提供更为便捷的对外交通方式。
新城区至泰和机场将通过新的319国道并建设机场专用路相连。
第二节城市道路广场
第82条顺应自然环境和地形,有利于交通的快速联系和疏散,缩短出行距离,方便城市生活,解决好319国道过境交通与城市交通的矛盾,处理好城市交通与公路、铁路等对外交通设施之间的相互转换关系。
第83条规划路网采用环路加放射路的干道系统,由城市内环(主干道)串联新城区的三个组团,在城市内外干道环之间设置城市支路环,联结城市各居住小区及其它城市功能区。
在城市支路环的内侧布置绿化步行道,并与中央公园和城市中心步行道相连,形成新城区完整的步行系统。
第84条道路等级主要分为三级:
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
主干路设计车速为40~60公里/小时,总长15.3公里,道路网密度为1.59公里/平方公里;次干路设计车速为40公里/小时,总长16.8公里,道路网密度为1.75公里/平方公里;支路设计车速为30公里/小时,总长15.3公里,城市支路路网密度为1.59公里/平方公里。
第85条道路红线宽度:
主干路按40~50米控制,次干路为25~30米,支路为20米以下。
第86条道路横断面形式共分为六种,具体详见附表5。
第87条规划干道(包括主、次干路)总长32.1公里,干道网密度3.34公里/平方公里;支路网密度按3~4公里/平方公里控制,建议下一层次规划增加支路密度。
第88条规划道路广场总用地141.1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4.9%,人均占有道路广场用地面积为17.6平方米。
第89条在新319国道、白厦公路与现319国道交叉处及拿白公路与衡吉铁路交叉口设跨线式立体交叉,其它交叉口采用平面交叉口形式。
第90条在铁路客运站、汽车客运站前布置交通集散广场;在行政中心布置一处市政广场,在城市中轴路与现319国道交叉口的东、西两侧分别布置市民广场和游客广场;另外结合城市公园、大型娱乐设施、大型商业设施布置小型游憩休闲广场多处,每处用地按2000~3000平方米控制。
第91条外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布置在城市出入口道路附近,主要停放货运车辆;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主要布置在交通枢纽和大型人流集散地。
新城区规划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共7个。
第92条城市公共加油站按服务半径0.9~1.2公里布置,共设4处,其规模应中、小型相结合,以小型站为主。
第八章绿地系统及城市景观规划
第一节绿地系统
第93条保护及加强城市大绿色背景的建设,新城区四周的山体和拿山河南岸的区域为城市的生态绿地。
针对山体主要是保护和加强绿化,使城市的背景丰富多彩。
第94条通过“Y字”形绿廊将城市外部的绿色背景引入城市,形成内外交融的城市绿地系统。
第95条保留和改造部分水系形成完整的系统,并与城市的绿地相结合,构成有地方特色的水景景观。
第96条城市公园包括一个市级公园和一个居住区公园,市级公园位于新城区中心组团,呈“Y”字形布局,为综合性公园,用地面积为83.2公顷。
居住区公园位于厦坪组团,面积为2.6公顷。
第97条在城市的主次干道两侧规划带状街头绿地,形成网状绿地系统,并将一条环形街头绿地与步行道路系统相结合,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
第98条规划公共绿地面积为190.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0.0%,人均公共绿地23.8平方米。
第99条在公路及铁路两侧规划防护绿带。
第100条在新城区的西北部边缘规划了一处苗圃,用地面积为12.0公顷,在铁路及公路两侧分别设置30~50米宽防护绿带。
第101条拿山河南岸的生态绿地为农业观光旅游区,其内主要分布有高效示范农田和果林,仅安排小规模的具有乡土特色的旅游服务设施。
第二节城市景观
第102条山体景观:
主要由北部和南部较高的山体构成。
为使新城区有优美的背景,应对新城区周围山体实施保护,严禁开山挖石、破坏山体的自然肌理,加强植被建设,丰富树种。
第103条水体景观:
新城区的水体景观主要由拿山河和引自西北山上的灌渠构成,规划将现有的池塘与灌渠连通后汇入拿山河,在城区内形成完善的水系。
水系结合绿化构成了优美秀丽的开敞空间。
第104条城市建筑景观:
新城区建筑要体现生态旅游城市的风貌特色,造形不能千篇一律和机械照搬,应吸收地方建筑文化精髓并注入现代设计理念,创造出具有本地特色的现代城市建筑景观。
规划建议新城建筑要依山就势,结合地形,体量适中,布局活泼,不宜建高层,建筑色彩宜淡雅。
第105条城市空间景观:
新319国道从拿山河北岸、城区的南缘经过,其北面是现代城市景观,其南面是具有田园气息的自然风景,规划在新319国道两侧安排了较宽的绿带。
城市视线通廊有三条,即“Y”字形公共绿地形成的三个方向的视线走廊,其中以经过市府大楼的视廊为主轴。
在南北两侧对应的山体之间形成连续贯通的开敞空间,在该轴线上安排了由新319国道直抵市府的迎宾大道。
第106条步行环形绿带:
在新城区的外环和内环之间规划有一条绿带,其将大多数居住区与城市公园和滨河绿地联系起来,为人们休闲娱乐提供了方便,人们行走其间有步移景转的效果。
第九章基础设施规划
第一节给水工程
第107条城市人均综合用水指标取800升/人·天,规划期末最高日用水量约6.4万立方米。
第108条规划在罗浮新建一座供水能力8万吨/日的净水厂,同时解决新城区及罗浮供水。
在新城区厦坪镇大桥村西北的缓坡地上建设一座配水能力6.4万吨/日的配水水厂。
第109条采用环状管网供水系统。
配水管网沿主要干道布置一个主环,从配水厂出两条D600—D800管道与主环相接,次环由街坊管道与主、次干管连接构成。
第二节排水工程
第110条城区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体制。
第111条污水量按给水量的85%计算,人均污水综合产生量为485升,规划期末新城区每日产生的污水量约为3.9万吨。
第112条规划要求对城区的污水要进行二级处理。
污水处理厂位于拿山乡塘上村,处理规模为4.5万吨/日,污水处理范围为新城区及其周边地区,处理深度为常规二级处理。
第113条城区分为四个污水排水分区。
现状319国道以南为一个污水分区,污水截流干管沿规划319国道布置,在其东侧设污水提升泵站,压力送至现状319国道污水干管。
城区西部组团为一个排水分区,东部和北部组团为一个污水分区,厦坪为一个独立的污水分区。
这四个排污系统的污水在城区东侧汇合后,沿现状319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