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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篇一:

用人单位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招聘制度薪酬制度考勤与休假制度培训制度##制度奖惩制度离职制度职工申诉与调处制度附则

第一章总则

一、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等的规定,制定本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职工.

二、单位全面遵守劳动、社会保险、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保护、工会组织、妇女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职工的劳动合法权益.

三、单位着力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把关爱职工、调动职工积极性作为生产经营和用工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促进职工全面发展,增强单位凝聚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升单位核心竞争力,加快形成企业关爱职工、与职工共同发展的利益共同体.

四、职工应当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弘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风尚,构建诚信、和谐、创新的团队理念,让新型的和谐团队理念成为单位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共识和自觉行为规X.

第二章招聘制度

一、招聘原则

〔一〕本单位向应聘人员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因民族、种族、性别、##信仰等不同而歧视应聘人员.

〔二〕单位招用职工实行全面考

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的原则〔由单位根据实际确定〕,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职工.

二、招聘条件

〔一〕单位不招用16周岁以下的童工.应聘人员应当年满18周岁,符合相应职位录用条件要求的学历、工作经验、技能和健康等条件.单位如招用16周岁至18周岁的人员,将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执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二〕劳动者应聘时,必须如实填写人员情况登记表,并如实提供相应的证件、证书等材料.如劳动者填写虚假内容或者伪造学历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等使单位违背真实意思与其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属于欺诈行为,单位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三、招聘流程〔由单位根据实际确定〕

〔一〕单位各部门需要增加人员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经董事会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招聘〔或者由增员部门自行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的情况,采用发布媒体广告或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关联单位等途径,以书面形式向社会公布.

〔三〕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招聘登记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增员部门〕甄选资料,核查应聘人员的##,确定初试人员.

〔四〕人力资源部门〔或增员部门〕组织初试,初试可采取笔试、面试、网络测试等方式进行.初试合格者,以或电子方式通知复试.

〔五〕复试由人力资源部门、增员部门共同组织,复试采取面试形式,由增员部门指定的专家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进行测试〔可根据单位情况增加实际操作、性格测试等内容〕.

复试时复核应聘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复试后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背景调查、组织体检,并提交董事会审定.

〔六〕经董事会审定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或增员部门〕与其联系,确定报到时间、地点与其他注意事项.

四、入职手续〔由单位根据实际确定〕

新招聘人员报到时,应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下列手续:

1.如实填写职工情况登记表;

2.核对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复印一份留单位存档;

3.提交一寸照片4X,用于办理职工证等证件;

4.签收本规章制度〔或者查阅本规章制度,并签名确认〕;

5.办理单位规定的其他相关手续.

五、订立劳动合同

〔一〕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个月内与新招聘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可以在新招聘人员报到前、报到之日或者工作后三个月内,但不得超过三个月.

劳动合同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本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二〕单位根据岗位和应聘人员的情况,与其约定试用期〔具体由单位定,但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超过一个月的,将在用工之日起三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而非试用期满后再订立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合同文本由单位和职工各执一份.单位要组织职工签收劳动合同文本,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四〕其他未尽事宜,单位与职工可另行依法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并签名盖章,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效力等同于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五〕单位已招用的职工,原劳动合同期满前30天,由其所属部门提出是否续订劳动合同的意见,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审定.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订立无

[篇二:

劳动用工规章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员工招聘与教育培训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四章工作时间、考勤与加班制度

第五章休息休假制度

第六章工资福利

第七章社会保险与工伤认定

第八章工作与安全规则

第九章考核制度

第十章奖励与惩罚制度

第十一章员工离职制度

第十二章##与竞业限制制度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X公司和员工的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与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人事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以与在一定条件下获得培训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公司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聘和教育培训

第五条本公司各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招聘事宜.

第六条公司招录员工时,根据实际招录用工的情况发布招录信息,如实告知拟招录的员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信息;招录用工简章中,应当明确录用条件.

第七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如系首次就业的,应当提供就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首次就业证明;如系第二次就业,必须提供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八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十八周岁,并持有居民##、暂住证等合法有效证件.员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职业介绍信、暂住证、职业##书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

2

公司在招录用工时,有权了解员工与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情况,员工也应如实告知;公司有权在必要时调查核实应聘者的相关情况.

第九条新进员工于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门缴验下列表件:

〔一〕##、学历证原件与复印件;

〔二〕县级以上医院体格健康检查表;

〔三〕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或初次就业证明;

〔四〕最近三个月内半身脱帽彩色照片两X;

<五>试用期间录用条件签收单;

〔六〕其他必要文件.

第十条新进人员经审查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劳动合同签订事宜,原则上新近员工应签订不低于三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可确定为三个月至六个月,但工作业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十一条公司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第十二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选送部分优秀员工脱产培训涉与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招录员工将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被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公司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时方能生效.劳动合同签定后,公司应当对员工建立档案,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录用工记录,包括但不限于:

个人简历与家庭、社会背景介绍、学历证明、##复印件、面试记录、劳动合同文本;

〔二〕职业培训记录,包括但不限于:

培训考核记录、脱产培训服务协议;

〔三〕工作岗位调整与工资调整记录;

〔四〕奖惩记录,包括奖励或者惩处的事实调查记录、奖励或者惩处的决定、3

员工不服处理的申诉与后续处理记录;

<五>员工考核记录;

〔六〕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书面结论;�

〔七〕其他有关于员工工作经历的记录资料.

公司应当指定专门人员管理员工档案,员工档案保存时间应当在该员工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不少于两年.

第十五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并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相应设定试用期:

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为一年以上不满三年,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在公司的工作期限.试用期间,员工的劳动报酬由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满,如新进人员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应与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但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员工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指出仍不改正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向其多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4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一〕公司录用员工直接支付的费用;

〔二〕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二十条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试用期间应当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公司.但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的,或者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与员工人身安全的,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公司.

员工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擅自离开公司的视为自动离职,属于违约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二〕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四〕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工作时间、考勤与加班制度

第二十二条公司依法实行国家规定的八小时工作制,对特殊岗位的员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具体以公司与不同岗位的员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公司日常上班的具体时间安排按照公司的书面通知为准.第二十四条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5

[篇三:

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等的规定,制定本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一、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学校全体职工.

二、学校全面遵守劳动、社会保险、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保护、工会组织、妇女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职工的劳动合法权益.

三、学校着力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把关爱职工、调动职工积极性作为生产经营和用工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促进职工全面发展,增强学校凝聚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形成事业关爱职工、与职工共同发展的利益共同体.

四、职工应当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弘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风尚,构建诚信、和谐、创新的团队理念,让新型的和谐团队理念成为学校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共识和自觉行为规X.

第二章考勤与休假制度

一、工作时间

学校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共40小时的制度.工作时间安排为:

周一至周六上午8:

00至12:

00,下午14:

00至18:

00.

二、考勤

〔一〕职工必须遵守学校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二〕所有职工出入学校〔包括上下班、加班、迟到、早退、旷工等〕必须考勤.

〔三〕考勤采取人工记录方式

三、加班管理

〔一〕职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报学校批准;单位因需要安排加班的,应与职工协商.

〔二〕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职工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加班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休假

〔一〕周休息日

职工每周休息2天

〔二〕国家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按照国家规定在工作日补假.

春节等重大节日,单位根据实际可将其他周休息日调休.

〔三〕国家规定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与纪念日:

1.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2.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按照国家规定不补假.

第三章培训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依法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专款专用,切实保障职工培训权利,组织开展职工入职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专业技术技能、职业技能鉴定、思想道德等教育培训工作.

〔二〕学校建立健全职工培训制度,完善内部职工职业培训和技能实训平台建设.学校组织开展各类职工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帮助职工实现岗位成才.

二、岗前培训

新入职的职工,安排为期7天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校基本情况、本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岗位责任、工作技能、安全规程等,促使新职工在短时间内熟悉学校情况,提高工作技能,尽快适用新岗位,发挥个人所长.

三、在岗培训

〔一〕学校关心职工的成长和发展,每年根据职工的具体岗位安排为期7天的岗中培训,帮助职工提升技能水平.

〔二〕支持和鼓励职工参加学历教育、技能教育与培训,考取相关证书,提高文化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四章##制度

一、##义务

全体职工均有##的义务,违反##义务给学校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措施

〔一〕职工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学校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资料等.

〔二〕职工不得私自拷贝、复印、摘录学校秘密,更不得向外传播.职工确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经总经理批准,并妥善做好保存和保管工作;对不再需要保存和保管的文件资料等,应按规定返回管理部门或根据要求进行销毁.

〔五〕职工发现其他职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学校人员有窃取秘密的行为或动机,应与时阻止并向学校汇报.职工发现单位秘密已经泄露或有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向学校汇报.

〔六〕职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本人保管的涉密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按规定移交给所在部门或者学校,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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