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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制度制度汇编

团泊镇中学“一岗双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不断提升安全工作效能,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我校制定“一岗双责”制。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指针,通过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的全面实施,进一步增强全体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营造“人人、时时、处处、事事”讲安全的工作氛围,彻底杜绝各类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全力保障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一岗双责”是指某一具体岗位兼有双重责任,即该岗位的本职工作职责和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具体岗位责任人员因疏忽、渎职或违规以及疏于管理等情况,导致本职工作任务未能顺利完成或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实施责任追究。

“一岗双责”制实施对象指学校全体教职员工。

我校成立以一把手校长为组长,德育主任、总务主任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实施领导小组,制定全员“一岗双责”制的实施方案,定期组织检查、考核,考核的结果与全年的绩效考核挂钩。

三、工作职责

(一)组长职责:

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抓全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定期组织分析学校安全管理情况,研究制定各项安全措施,加大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预案完善、人员分工明确、安全经费有保障、安全工作考核公平公正公开、奖惩兑现,积极支持相关人员开展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化

解教职工之间的矛盾冲突,确保干群、教师员工之间的关系融洽。

(二)副组长职责:

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具体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分管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管理的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和规定,指导协调所管处室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开展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出谋划策、修订完善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预案、落实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组织实施好安全工作考核、兑现奖惩、积极支持相关人员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各项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等。

(三)组员职责:

学校条块方面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负分管责任,具体负责本处室安全管理工作,负有出谋划策、修订完善本处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预案、落实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细化分工、确保条块内的教职工安全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支持教职员工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制度措施等。

(四)班主任、教师、职员等职责:

班级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责任人,负直接责任,具体负责所在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按照学校的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要求,扎实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坚持在岗在位,为人师表,关心关爱学生,善于观察发现学生的异常行为和不良表现,耐心细致地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积极化解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矛盾冲突等。

 

班主任工作制度

1、班主任应认真写好班会课教案,结合班主任工作上好每一节班会课。

2、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中,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制定班级管理办法,认真做好每个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及时解决班主任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当好班工作的策划者、督促者,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3、班主任每天必须提前20分钟到校,放学后晚走20分钟,检查督促并保证班工作当天实施圆满完成。

4、每位主任,每学期必须认真配合学校搞家长培训工作,给家长上好培训课,培训课时不得少于3次。

5、班主任每学期必须做好家访工作,及时把每位同学的在校情况向学生家长汇报。

同家长经常交流意见,同时也了解学生在家中的情况,有利于今后更好地做好学生思想工作,使学生不断进步。

6、班主任学期末必须联系学生实际写好操行评定,激励学生积极进步。

 

班主任管理制度

  1、班主任要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积极参加上级和学校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培训及进修,认真总结和交流班级管理经验,使自己对班级的管理能力不断提高。

2、班主任应为人师表,积极配合学校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对学生认真进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和《德育规程》教育,并指导学生严格要求、严格遵守。

3、班主任学期开始应认真写好班工作计划,期末写好班工作总结,认真写好班会课教案,上好各种形式的班会课,充分利用班会课这一主阵地对学生实施教育,表扬先进,及时处理好班级中发生的各种矛盾,把控班级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4、班主任应经常深入班级,掌握班级第一手材料,透彻了解每个学生和各种情况,关心爱护学生、帮助学生,并认真做好家访,写好家长学校教案,为学生家长上好课,开好家长座谈会,同学生家长保持密切联系,使学生管理得到家长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

 

班主任的考核和奖励制度

班级工作是学校的基础工作,班级工作的好坏与学校的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息息相关。

然而,班级工作主要是通过班主任来完成的。

因此,认清班主任工作在学校工作中的地位、作用和意义,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领导便是学校的一项基本工作,对班主任工作的领导,首先是建立和完善班主任工作制度,使班主任有章可循,更好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

一、建立考核奖励制度。

班主任的考核主要是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评价来实现的,建立班主任工作量化考评,其框架为:

班级

卫生成绩

加分情况

扣分情况

班主任工作手册

总分

四个月的总平

好人好事

常规

规范

卫生流动红旗

文明班集体

活动

 

10分

 

 

两次

 

四个月

加分情况的前三项

 

 

 

 

班主任工作的评价方法是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领导、学生、家长等)相结合。

每学期评一次并记入档案,给予相应的奖励惩罚。

二、奖励办法:

(1)学校每年评一次优秀班主任,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评选评优优生考虑。

(2)对主动承担班主任的,工作目标卓有成效者,论功一次,并发证书和资金。

(3)每月除领取财政拨发的班主任津贴外,学校还另给予补贴。

业绩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评定,根据班主任的工作业绩加一定的分数。

(4)试行班主任聘任制。

(5)对违反教师法,教育法(如体罚、讽刺、挖苦学生等)的班主任要给予行政处分。

年巩固率不够98%的不评先评优。

 

班主任证书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中提出的“要完善学校的班主任制度,高度重视班主任工作”的要求,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促进素质教育实施,现决定在校实施班主任证书制度。

一、班主任任职条件

中小学教师担任班主任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参加班主任岗前专题培训,已取得市教委颁发的《天津市中小学班主任岗前专题培训结业证书》;

(三)担任见习班主任,已取得市教委颁发的《天津市中小学见习班主任合格证书》(此条仅限于新参加工作的教师);

(四)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已取得市教委颁发的心理健康教育辅导教师证书;

(五)热爱班主任工作,能够履行班主任职责。

二、班主任证书制度认定范围

(一)实行班主任证书制度的认定范围是现岗班主任;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拟担任班主任的教师。

从实际出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直接颁发《天津市中小学班主任证书》:

1.近5年中获得过市、区县级优秀班主任称号的教师;

2.近5年中所带班级被授予市、区县级“三好”班集体称号的教师;

3.2010年以来参加市教委组织的优秀班主任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教师;

4.到2012年8月底,从事班主任工作累计8年(含8年)以上,或连续从事班主任工作6年(含6年)以上的教师;

5.到2012年8月底,当过班主任,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上的男教师和年龄在45周岁以上的女教师;

(二)今后认定范围主要是新参加工作的教师。

三、班主任证书颁发程序

符合条件的中小学教师按下列程序颁发《天津市中小学班主任证书》:

(一)教师向学校提出发证申请;

(二)学校对申请教师的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者上报区县教育局;

(三)镇教育办进行复审、备案,并上教育局

(四)市教委核准后,对符合条件的教师颁发《天津市中小学班主任证书》。

四、《天津市中小学班主任证书》的使用和管理

《天津市中小学班主任证书》由教师个人保存,作为教师从事班主任工作的依据,在全市范围内有效。

《天津市中小学班主任证书》遗失,应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核实后,逐级上报发证机关予以补发。

五、要求

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认真做好思想发动,向广大教师讲清目的、意义和政策规定;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政策规定办事,把工作做细、做好;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我们。

 

师德师风建设管理制度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师风素养,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对教师的师德师风管理作如下规定,请全体教职员工遵照执行。

第一条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正确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

认真执行新课程表准,遵守学校制定的教师课堂常规。

第二条热爱学生,平等待人,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

一是要面对全体学生,不分彼此,不分厚薄,不分优生差生。

二是要严格要求,对尖子学生不能袒护娇惯,对差生不能无原则迁就。

三是尊重学生,听取学生的正确意见,培养学生的自尊与自信。

四是教育学生要有耐心,各班均不得设特座,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三条教人有道,育人有方。

教师要深入细致地了解学生,苦口婆心地教育学生,积极正确地引导学生,在教学领域里切实做到因材施教,让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发展。

任何时候均不得将学生撵出教室,让其站在走道上。

学生迟到应迅速让学生进教室,任何个人均无权拒不接收学生。

第四条讲究道德,遵纪守法。

要加强法制教育,知法守法,要自尊自信、忠诚正直,艰苦奋斗,乐于奉献,坚持真理,实事求是,团结同志,顾全大局,服从工作安排,不得挑拨是非,更不得打架闹事。

上课期间不得接听电话,上班期间不得从事娱乐活动包括不得在网上玩游戏,严禁赌博。

第五条严谨治学,勤于进取。

教师要独立钻研,认真备课,不照搬教学参考书。

备大纲做到深浅适当,备教材抓住重点难点,备学生做到有的放失,备教法掌握授课技巧。

第六条爱岗敬业,诲人不倦。

教师要用普通话教学,讲授内容正确,有理有据;落实双基,有点有序;语言生动,有声有色;开拓进取,不断创新。

严格控制课堂45分钟,向课堂要质量,不得拖堂或补课占用学生休息时间。

第七条勇于科研,平等竞争。

教研是“源”,教学是“流”,教研应走在教学的前头,每位教师要以教研为先,教学为主,博览群书,认真总结,大胆提笔,相互激励,共同提高。

第八条以身立教,注重仪表。

教师上课要衣冠整洁,不得穿短、透、露的服装。

不得坐着讲课,更不得将脚蹬在讲台上;教师要严于律己,举止不可轻浮,谈笑不可放肆,作风不可散漫,行为不可粗俗,不得在公共场所吵闹、漫骂。

男教师不蓄长发,不留胡须;女教师不涂指甲,不浓妆艳抹,

第九条和谐情感,优化心理。

心理是从教的前提,要加强学习,增强风趣,以和为重;克服困难,排除障碍;增强毅力,克难奋进。

第十条处罚。

1、凡对以上逐条有违背的,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扣除年度考核分、取消评优表模资格、年终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等级等处罚,情节严重的报上级机关处理。

2、对体罚学生的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凡上课期间,将学生留置在教室外、走道上罚站的每一人次,扣责任人考核分1分,且累积扣分;凡体罚学生举报到学校的,经核实后,每人次扣责任人年度考核5分;举报到上级主管部门,经核实的扣年度考核分10分或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3、上班期间从事娱乐活动的,处以相关人员每人100元罚款,并扣年度考核分10分,情节严重的报上级机关处理。

4、凡设特座的扣除该班主任津贴,并扣年度考核分5分。

5、凡在公共场所吵闹、漫骂者各处罚款50元,并扣考核分10分。

打架的无论何种情况、场所均处罚款100元,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情节严重的报上级机关处理。

6、对个人乱收费者按上级文件执行,并扣年度考核分10分。

7、凡旷课一节的处以50元罚款,并扣年度考核分5分;若属第二次旷课则处100元罚款、扣年度考核分10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查处。

8、师德师风出现重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得参与评优表模。

9、凡受到经济处罚的,在岗位目标责任制奖励中扣除。

 

团泊镇中学社会实践活动、德育基地活动制度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学德育大纲》、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生德育工作的意见》的精神,使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培养公民道德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引导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充分利用社会教育中的积极因素,提高学生的素质,培养具有时代责任感的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我校决定组织在校学生有计划地开展社会实践教育活动。

二、基本任务:

通过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劳动技术教育,确立正确的成才观,增强劳动观念,提高劳动技能发展智力,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有技能、懂技术、会管理,适应社会主义事业发展需要的合格未来建设者。

三、组织领导:

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由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由分管德育工作的校长和主任制定实施计划。

校内的实践活动由德育处、学生会负责组织,校外的社会实践活动由德育处根据实际情况与相关单位联系。

四、活动形式:

社会调查、生产实习、基地农训、公益劳动、社区服务、科技文化活动、、勤工俭学等多种形式。

五、相关安排:

1、七年级学生的基地训练。

让学生通过农训,学习农业知识,培养学生吃苦耐劳的品质和高度的集体主义观念。

2、学生的校内实践活动。

由德育处、学生会统一布置和检查评比。

活动内容包括校内常规劳动卫生、电教设备管理、图书管理、自行车管理等,也含有学校重大活动以及运动会、文艺汇演等活动的安全秩序执勤等工作。

3、开展科技实践活动。

组织学生参与校内、外各类类型的科技实践,积极开展小发明、小制作、小创造、小设计、小论文等创造发明活动。

通过科技实践,扩大学生知识视野,提高理论与实际结合、动脑思维和创造才能。

4、学生的社区服务活动。

由德育处具体负责联络和组织。

活动内容包括社区劳动服务、尊老助残、社区文化建设以及相关的调研活动。

5、假期的社会实践活动。

由德育处和团委具体负责。

倡导学生利用寒暑假自主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活动内容包括家务劳动、生产实习、社会公益活动、科技文化活动、勤工俭学、乡风民俗调查以及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调查等。

要求学生撰写假期生活小结或调查报告。

6、德育基地的实践活动。

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情况,结合学校教育工作的实际,有计划地建立校外德育活动实践基地,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让学生到基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有计划、有主题地分年级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每次活动,由德育处制订详细的活动计划,在加强安全、文明、守纪等方面教育的情况下,认认真真地开展活动。

活动结束后,各年级要认真收集材料,做好实践总结,确保实践效果。

对集中活动不能顾及的德育基地,德育处要有总体的安排,并利用合适的时间,带领相关年级或相关同学,不定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所有教育工作者都要高度重视校内教育和校外教育的结合,认真落实学校安排的各项社会实践活动,把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等校外教育活动当作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途径,把实践活动作为德育教育的载体。

在生动的实践活动中深化强化德育;要把思想教育作为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把文化教育、理想教育、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贯穿于整个实践活动中,提高实践活动的思想性、教育性,并要将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表现作为评价学生素质的一项重要内容。

 

体育器材安全是使用管理制度

为提高学生们的安全意识,做到防患与未然,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体育器械使用及体育课安全注意事项,体育器械使用注意事项:

一、学校任何体育器械在没有教师指导下任何同学不得擅自使用。

二、对于有安全隐患的器械,学校要及时更换或有明显标记不准使用。

三、周六、周日也不允许学生到校玩器械(如单杠、双杠等)

体育课注意的安全事项:

一、短跑等项目要按照规定的跑道进行,不能串跑道,终点冲刺一定遵守规则,精中精力。

二、跑项必须按老师的指导助跑、起跳。

沙坑应比标准的要宽些、长些,沙坑中的沙子或土一定要保持松柔。

三、单杠训练,器械下面安放厚度符合要求的垫子。

四、球类运动中,一定要按规定进行,教师如发现学生动作过大应急行指正。

 

团泊镇中学升降国旗制度

(一)学校除双休日、寒暑假外,每日均正常升降国旗,节假日视具体情况而定;遇有恶劣天气,可以不升挂。

   

(二)学校在每周一上午课间操时间举行升旗仪式。

   (三)升降国旗由各班的旗手轮流实施。

   (四)除升旗仪式外,每天应在第一节课上课前升挂起国旗;傍晚静校前降下国旗;若遇天气突变,应提前降下国旗。

   (五)周一的升旗仪式,全体学生必须参加,以班级为单位整队,并按要求穿校服。

   (六)周一举行升旗仪式的程序是:

   1、出旗——旗手持旗在中间,护旗在旗手两侧,齐步走向旗杆,在场的全体师生立正站立,保持严肃、庄重;

   2、升旗——奏国歌,全体师生行注目礼;

   3、国旗下讲话——由校领导、老师或学生根据安排作简短而有意义的讲话。

   (七)每学期的“国旗下讲话”由德育处确定主题,并制定主讲人安排表。

   (八)升降国旗时,各旗手均要严格按规范操作,在此过程中,凡经过现场的学生都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国旗升降完毕后方可自由行动。

   (九)在重大活动中,若列队举行国旗和其他旗帜行进时,国旗应当在其他旗帜之前;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应当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突出的位置。

(十)升降国旗活动由学校德育处负责。

团泊镇中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培训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是增强广大师生员工消防意识,做好火灾预防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

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要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列入本单位消防工作议事日程,常抓不懈。

第二条要充分利用会议、网络、校刊、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防法规、制度、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教职员工懂得消防法律、法规和必要的消防知识。

第三条坚持每年开展全校性消防宣传活动,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消防宣传,进行灭火演练等各项活动。

第四条每年要对新生、新教师、非职业员工等进行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使其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防火安全,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和消防制度。

第五条重点防火部位要对本部位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专题培训,并进行专业理论、技能考核。

第六条利用先进经验、典型火灾案例等内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责任意识和火灾防范意识。

第七条抓好学校消防管理人员与志愿者的教育、培训工作。

第八条通过消防知识的学习,全体师生员工要达到“四懂四会”,即:

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疏散的方法。

团泊镇中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为了确保学校消防设施的完好,在发生火灾的情况下能够正常投入使用,避免或尽可能减少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根据《消防设施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消防设施包括:

1、室内外消火栓、消防供水管网、灭火器材;

2、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安全标志;

3、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

4、其他防火、灭火、抢险、报警救援装备和设施。

三、维护管理的范围,包括教学楼内部的消防设施。

维护管理由总务处负责,并建立消防设施配置及维护管理档案。

四、有下列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予赔偿、行政处罚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严重损毁消防设施,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赔偿损失;

2、将消防设施挪作它用或遮挡、覆盖消防设施;

3、占用安全疏散通道或在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在集体活动期间,将安全出口封堵或上锁;

5、其他危害消防安全设施的行为,视其情节、后果给予处理。

五、本制度由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做出解释。

 

团泊镇中学心理咨询室制度

一、总则

1、心理教师在从事心理咨询与治疗时,应遵纪守法、遵守心理教师道德准则,在工作中建立并执行严格的道德标准。

2、心理教师应注意加强自身的修养,不断完善自己,提高自己的心理健康水平。

3、心理教师应不断学习本专业的有关知识,通过不断改善自身的工作实践、教学和科研水平,以促进自身的专业发展,提高专业服务水平。

4、心理教师应明确了解自己的能力界限和专业职能的界限,不作超越自己能力和职能范围的事情。

二、对来访者的责任

心理教师的工作目的是对来访者负责,使他们获得适当的服务并由此获益。

1、心理教师不得因来访者的性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价值观等任何方面的因素歧视来访者。

2、心理教师在治疗关系建立之前,应使来访者明确了解心理咨询与治疗工作的性质、工作特点和这一工作可能的局限以及来访者的权利和义务。

3、心理教师在对来访者进行工作时,应与来访者对工作重点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应与来访者达成书面协议。

4、心理教师应明确其工作的目的是促进来访者的成长、自强自立,而并非使来访者在其未来的生活中对心理教师产生依赖。

三、与来访者的关系

心理教师应尊重来访者,按照本专业的道德规范与来访者建立良好的治疗关系。

1、心理教师应对自己所处的位置对来访者的潜在影响有清楚的认识,不得利用来访者对自己的信任或依赖谋取私利。

2、心理教师应努力保持和来访者之间客观的治疗关系,一旦业已建立的治疗关系超越了客观的界限,应采取适当措施终止这一治疗关系。

3、当心理教师认为自己不适合于对某个来访者进行工作时,应对来访者作出明确的说明,并且应本着对来访者负责的态度将其介绍给另一位合适的专业人员。

四、保密、

心理教师应尊重来访者的个人隐私权,无论是在个体治疗或是在集体治疗中都有责任采取适当地措施为来访者保守秘密。

1、心理教师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心理咨询与治疗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这一原则在应用时的限度;在集体治疗时应首先在治疗集体中确立保密原则。

2、当心理教师在工作中发现来访者有危害其自身或危及他人安全的情况时,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3、心理教师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和其它资料,均属于专业信息,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不得列入学校的常规学生档案资料之中。

4、心理教师只有在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治疗或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在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应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来访者的有关信息(在得到来访者的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可以例外)。

团泊镇中学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育学生遵守交通信号及交通标志,记住急救电话,遵守交通规则。

二、落实骑自行车的安全要求:

1、离校2公里以内的学生,上下学一般不准骑自行车。

2、未满12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3、要教育学生保持自行车功能的齐全可靠,落实人员对自行车进行检查。

4、要教育学生遵守骑车规则。

三、步行安全。

教育学生步行要走人行道。

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林横道。

不准穿越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通口的护栏。

服从信号灯和交警指挥。

不爬车、追车、拦车;列队步行时要井然有序。

通过铁路道口,确认安全后,方准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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