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文学独立革命时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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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文学独立革命时期
美国文学——独立革命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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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首先,它引导美国人从清教思想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激励着他们为建立独立和民治的国家而奋斗。
其次,美国和欧洲的启蒙主义家们坚信社会的进步是靠人的努力而取得的。
要靠教育、靠科学技术的发展。
大批的科学家、发明家积极从事科学发展。
出现了大量的新机器、新发明,推动了工业革命的发展。
同时,启蒙运动也推动了文学的发展。
(二)独立革命时期文学的发展
18世纪美国文学的潮流呈现出现明显的从清教向启蒙的转化。
尽管清教在新英格兰的意识形态中仍然非常强大,但18世纪以后欧洲启蒙文学占据了主导地位。
以开创了美国文学而自居的清教徒们纷纷退出了文学阵地,取而代之的是富兰克林和潘恩这样新的文学家。
18世纪美国文学的主要特点是“实利主义”。
正如富兰克林所归纳的:
“实用的才是最美最好的”。
因此,政论作品构成了这一时期的主要文学形式。
政论文章是最终导致美国政治和民族独立的重要力量,美国政治独立又为日后独立的美国文学的发展创造了最基本的前提。
北美启蒙运动最杰出的代表人物本杰明·富兰克林曾作为殖民地的代表,为争取殖民地人民的权利在国会和国王面前据理争辩,后参与起草了《独立宣言》(TheDeclarationofIndependence),并担任驻欧洲的大使,参加了宪法制定工作。
他以其幽默和尖刻的文笔,写下了大量的政论文稿无情地鞭苔了英国殖民统治。
伟大的爱国者汉密尔顿在20岁时就写出《为国会议案的全面辩护》、《被驳倒的农夫》等文章,给予保皇分子强有力的抨击。
弗吉尼亚的革命领袖帕特里克·亨利发表了《不自由,勿宁死》的文章,发出了:
“给我自由,否则让我去死!
”的口号,激励着革命者去为赢得自由而浴血奋战。
托马斯、潘恩在他的《常识》(CommonSense)里提出了独立的口号。
他的小册子《美洲危机》(AmericanCrisis)中的16篇战斗檄文更是为激励着美国人民为赢得战争的胜利起到了极大的鼓励作用。
托马斯·杰弗逊在1774年就写出《英属美洲权利概述》(ASummaryViewoftheRightsofBritishAmerica)的文章,抨击英国国会为美洲制定法律的武断行为。
他的《独立宣言》更是一篇优秀的政论散文。
在独立革命时期,美国的小说创作正处在起步阶段。
威廉·希尔·布朗(WilliamHillBrown,1765-1793的《同情的力量》(ThePowerofSympathy)于1784年发表,这部小说被认为是美国的第一部伦理和感情类小说。
第二年,苏珊娜·罗森(SusannahRowson)出版了《查洛特·坦普尔》(CharlottTemple)。
这两部小说打开了美国文学界小说创作的闸门。
从此,不同体裁的小说纷纷见诸报刊杂志,相继出现了罗亚尔·泰勒(RoyallTyler,1757-1826)的《阿尔及利亚俘虏》(TheAlgerineCaptive,1797)和休·亨利·布拉肯里奇(HughHenryBrackenridge)的《现代骑士团》(ModernChivalry,1792-1797)等讽刺小说;查尔斯·布朗CharlesBrown,1771-1810)的《威兰》(Weiland,1798)和《奥尔蒙德》(Ormond,1799)的哥特式描写边地生活的小说。
美国的自然风光,印第安人,边疆生活等为即将登台的浪漫主义小说家们奠定了基础。
诗歌在美国革命期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几位有才华的诗人,如:
特朗布里(JohnTrumbull,1750-1832)和霍普金森(FrancisHopkinson,1737-1791的讽刺诗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菲力普·弗瑞诺(PhilipFreneau,1750-1831)的慷慨激昂的爱国诗激励着大批爱国之士,他的爱国主义和充满战斗精神的诗篇,集中反映了独立革命时期的美国诗歌特征,他的许多歌咏自然的作品,也是美国浪漫主义的诗歌的组成部分。
戏剧在美国发展较慢。
这与美国的清教主义传统有着很大的关系。
托马斯·戈弗雷(ThomasGodfrey,1736-1763)在1767年写出《安息王》(ThePrinceofParthia,1767)被誉为美国第一剧。
而独立革命以后的两位剧作家罗亚多·泰勒(RoyallTyler,1757-1826)和威廉·邓拉普(WilliamDunlap,1766-1839)的出现却使美国的戏剧步入成熟。
泰勒在1787年推出的《对比》(TheContrast)是一出令人耳目一新的美国喜剧;邓拉普的《安德烈》(Andre,1798)被认为是这一时期的最优秀的悲剧。
然而,美国戏剧要想真正成为一支有影响力的文学分支还需要一个漫长的发展时期。
(三)独立革命时期的重要作家及作品
1、本杰明·富兰克林和他的《自传》
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Franklin,1706-1790)是一位杰出、勤奋又多才多艺的人,他出身于一个贫穷的有着十七个孩子的大家庭,成为名扬欧美的政治家、科学家和作家。
成名之后,他仍然保持着简朴、勤奋的本色。
富兰克林的作品范围很广,包含有劝人勤俭的布道文,还有大量的政论文章。
他的文笔简洁、优雅,他的《自传》(Autobiography,1818)是他的名作。
在《自传》之前,他的《穷人理查历书》(PoorRichardAlmanac,1733-1758)成为了当时最流行的书。
富兰克林的《自传》具有丰富的历史意义。
首先,它是记述一个穷孩子通过努力而获得成功的故事。
富兰克林真诚地讲述自己的故事,他将自己的成功经验告诉世人,以此来激励读者生活得更有意义。
它是一本劝人行善,劝人向上的书。
1771年,富兰克林正在英国都怀福德镇圣阿萨夫教堂主教家中做客度假,他以写给儿子的信的形式开始了自己的自传,在70余页的篇幅内,富兰克林讲述了他的一生前24年的经历和体会。
由于公务以及国内革命的爆发他停了笔,直到1784年,在法国巴黎担任德法大使时,他才得以继续写下去,也只写到1731年的生活经历。
最后一部分是在他去世前完成,叙述了他1759年退休前两年的生活状况,这后两部着重讲述了他在公共事业和科学实验方面取得的成就。
虽然在他去世之后不久,前两部分就被译成法语出版,后又被他儿子译成英语在伦敦出版,完整的版本直至1868年才根据富兰克林家族提供的手稿由约翰·比格多编辑出版。
《自传》的文字简洁,清新流畅,句子结构简短,很少拖泥带水。
富兰克林的语言真诚幽默,能用一个字的决不用二个字,他的这种文风对后世作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富兰克林以他自己的亲身经历,反映出他所生活的时代的特征。
他的毕生经历和他的民族的一切风土人情与景况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他的《自传》成为他们时代的最佳写照,成为美国文学上的一个里程碑。
2、托马斯·潘恩和托马斯·杰弗逊
托马斯·潘恩(ThomasPain,1737-1806)是美国革命时期最有影响的思想家和作家。
他带着富兰克林的介绍信于1774年离开英国来到费城,帮助编辑《宾西法尼尼亚杂志》。
1776年元月,他出版了《常识》(CommonSense)。
不到三个月,这本书就售出了十万册。
在这部小册子中,他歌颂殖民地人民的斗争,提出这是场将载名历史的争取独立的斗争。
这部作品为殖民地人民的独立事业进行了强有力的辩护,增强了他们为独立而斗争的信念。
也为“独立宣言”的通过辅平了道路。
美国革命爆发后,潘恩便参加了大陆军,为了鼓舞军队的士气,他利用战争的间隙,先后发表了16篇评论文章。
很多文章是他在战鼓上写下的。
在第一篇文章中,他就写道:
“现在是考验人们灵魂的时刻了”。
他号召士兵们不要做夏天的士兵和阳光下的爱国者,而要坚持下去,战斗到底才能赢得人民的爱戴。
他指出眼下困难只是黎明前的黑暗,北美一定会胜利。
独立战争胜利之后,潘恩因其对美国独立的贡献而受到国会的表彰。
独立革命胜利之前,潘恩回到英国,他同情德国革命,发表了《人的权利》(TheRightsofMan,1791-1792)。
在这部作品中他分析了欧洲社会存在的各种弊端,指出这些弊端是人民起来革命的根本原因。
《人的权利》击中了统治阶级的要害,英国政府要以煽动罪对他了进行审判,潘恩被迫逃往法国,成为了法国公民并被选为国民议会议员。
因为他的直率,他被雅克宾派送进监狱,后因英国驻法大使的斡旋才获释。
在狱中他写下了《理性的时代》(TheAgeofReason)向基督教发起了进攻,这是一部阐述自然神论的杰作。
最后,潘恩回到美国,病死在他在纽约的农场上。
托马斯·杰弗逊(ThomasJefferson,1743—1826)出生于弗吉尼亚洲中部的农场。
大学毕业后回到自己的种植园成为一位乡绅,杰弗逊是位多才多艺的人,他对科学、农业和教育都有着浓厚的兴趣。
他是位科学家、发明家、音乐家、语言学家。
作为建筑家,他设计了自己的住宅,他创建并亲自设计了弗吉尼亚大学。
1775年他出席第二届大陆会议。
翌年,他主笔起草了《独立宣言》(DeclarationofIndependence),他极力反对教会和奴隶制,他曾继富兰克林之后出使法国,1789年担任美国第一位国务卿,后任副总统,第三任总统。
他坚信自然权利,政治平等和自然利他主义。
他的哲学思想——杰弗逊式的民主包括信任个人和普通人,反对中央集权、强调教育和农业的重要性。
在政治上,他被誉为是美国民主精神之父。
他却认为自己是个作家。
他的散文,信件和官方文件总共有五十卷。
作为一位作家,他的文风高雅,简洁明快。
《独立宣言》是杰弗逊思想的全面反映。
《独立宣言》不仅宣告了一个新的国家的诞生,也建立了一种人类自由的哲学思想。
这种思想是美国人所珍惜的对个人自由、个人意愿的追求。
有压迫就有反抗,人民有权要求建立一个新的国家,这个思想激励着美国人民要为建立一个为保障自己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政府而斗争,杰弗逊是要建立一个自由的政府,使其成为世界其他国家的典范。
3、菲利普·弗瑞诺的诗歌
菲利普·弗瑞诺(PhilipFreneau,1752—1832)出生于纽约一个富有的酒商家庭。
他的先辈是来自十七世纪的法国的清教徒,弗瑞诺16岁进入普林斯顿在大学。
学习期间,他写下了诗歌《想象的力理》,在毕业典礼上朗读。
1775年夏天美国革命爆发时,他在纽约,他的文学和诗歌天才初步得到发挥,他写下了一系列尖刻的爱国诗歌。
1776年他前往西印度群岛旅行,目睹了奴隶制的残忍,写下了反奴隶制的《致托比爵士》(ToSirToby)。
二年后,弗瑞诺便加入了革命的民兵队伍。
1780年被英军俘虏囚禁达6周。
后因交换战俘而获释,他便动身去了费城为《自由人报》撰稿。
独立革命后,他又为谋生而出海六年之久,担任同西印度群岛进行海上贸易的商船的船长。
结婚以后,又进入报界担任一些报社的编辑。
在此期间,他写下了大量的诗歌作品,他被作为“爱国诗人”和“革命诗人”而受到人民的赞扬,他的诗歌主要是抒情诗和社会诗。
他的抒情诗以他丰富的想象通过美洲大地的一草一木,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写出抒发自己胸臆的诗歌。
《野金银花》(TheWildHoneySuckle,)便是他抒情诗中的杰作。
他的社会诗充满了战斗的激情和尖锐的攻击性,表达了他强烈的爱憎情怀。
他在《政治祷文》(APoliticalLiteany)中将英军将领康华利斯说成是“猪猡”,是一条“爬虫”。
他的《英国囚船》(TheBritishPrisonShip)成为他革命诗作中的名篇。
诗中弗瑞诺通过具体的形象和事件成功地烧起了人们对美国军队的痛恨,起到了很大的宣传作用。
他是最早描绘印第安人风俗习惯的诗人。
他所写的《印第安人坟地》(TheIndianBuryingGround)对印第安人进行了理想化的赞颂。
弗瑞诺是美国诗坛的先行者,他把他的时代所发生的一切都录制在他艺术的头脑中,反映到他的妙笔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