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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区四完小教师骨干评选办法

海南区四完小教师骨干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构建浓厚的学校学术氛围,增强教师自主发展意识,提高教师专业水平,激励教师岗位成才,充分发挥教师的典型、示范、带头作用,特制定教师骨干评选办法。

第二条教师骨干系列的评选范围是专任教师,重点是教学一线教师。

第三条成立海南区四完小教师骨干系列评审委员会,具体实施由教务处进行,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

刘凯勤

副主任委员:

周蓉

委员:

白小平庞奎英杨志英苗秀丽

第四条学校评审委会员,负责教师骨干系列评审工作。

根据评选条件拟定本学校的具体评选方案,按照专任教师7%的比例评出本校骨干教师(三个类别的参评总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总数的7%)。

第五条教师骨干系列评选采用100分制,其中师德考核占15分;课堂教学观摩和说课占40分;荣誉,业绩占20分:

教学成绩占25分

第六条工作业绩考核主要包括:

师德、教学质量、课堂教学、成果证书,业绩等。

第七条参与评审的教师向评审委员会提交以下材料:

骨干教师近三年获得的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荣誉证书、论文专著、各级各类课堂教学比赛获奖证书(海南区级基本功赛二等奖以上)。

(原件及复印件)

第八条学校评审委员会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分组进行后续的课堂教学考评及骨干示范考评打分。

第九条对教师骨干系列的职责要求:

(一)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端正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广大教师作出表率。

(二)不断钻研现代教育、教学理论、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研究本地教育教学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提出积极的解决办法,促进本地区教研、教学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任期内要有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并获区级以上相关成果奖。

(三)指导本校小学教师开展教材教法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工作,积极协助当地教育教学管理部门推广优秀的教改实验经验,进一步提高本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

(四)充分发挥自己在教育、教学方面的优势和学科带头人的影响力,在本校教学成绩须排名在本科本年级的前3名;结合本地教师队伍梯队建设工作,积极主动地承担培训中青年教师任务和班主任工作,培训效果显著;积极主动地主持或参与课堂教学改革实验与研究,每学期要在本学校范围内讲授至少2次公开示范课,并形成制度。

(五)坚持在教学第一线上满负荷工作,带头开展集体备课,认真地完成每一堂课的规范化教学,为广大教师做出示范。

(六)认真总结自己在教育教学、教育科学研究方面的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研究文章,任期内都要形成独具特点的专业论文并在区级及以上专业报刊上发表或获奖。

第十条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参与评选的,其兼课工作量要达到本校专任教师标准工作量的50%以上。

第十一条参评人员积分相同时,获各种竞赛辅导奖、现任班主任、现任毕业班教学及从事该项工作年限多者优先评选教师骨干系列的相应级别。

参评人员落选者可参加下一级的评选。

工作量达不到规定要求者不得参评。

第十二条学科带头人、中青年教学骨干、教坛新秀实行动态管理,任期一年,每学期一考核,一年一评定。

海南区四完小

2013年10月9日

 

附件1:

工作业绩考核参考办法

一、师德:

(15分)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无私的奉献精神,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二、教育教学质量(25分)

1.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改革,教育教学质量一直在全区保持领先地位,学生满意度达90%以上,教学成绩处全区中游及以下者不得参与评选。

2.将学校每学期的综合量化考核分数按满分25分计算,取参评教师本学年度2次(每学期一次综合量化考核)量化考核折合分的平均值,作为参评教师的本项得分。

三、骨干示范带动作用(10分)

1.严格遵守《乌海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禁行性行为规定(试行)》,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无私的奉献精神,凡有违反“五禁”(严禁中小学教师举办有偿补课班、课外辅导班;严禁中小学教师参与社会举办的实习班和辅导班的代课;严禁中小学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严禁中小学教师以任何借口、理由向学生收费;严禁中小学教师组织学生统一订购教辅用书或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用书)行为之一不得参加评选。

2.在学校的各项活动中较好地发挥了骨干教师的表率示范作用,是教研组长、学科把关教师(学科备课组长)、毕业班教师、班主任等,根据在校发挥骨干示范作用情况,进行综合量分(4-8分)

3.在全区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较好的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参与教体局教研等部门安排的教师培训、示范指导等任务,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和有关材料进行打分(按0-5分),具有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培训合格证书的,每个证书加0.5分,区兼职教研员根据工作情况加1-2分,区级教学能手加1分,市级教学能手加1.5分,自治区级加2分。

4.第2、3项分数之和为参评者该项最后得分。

四、成果证书(20分)。

1.优秀先进荣誉称号:

各级政府表彰(含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表彰的)的先进荣誉称号,按国家、自治区、市、区级分别计5、3、1、0.5分;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荣誉称号分别按4、2、1、0.5分,荣誉称号可以累计加分。

2.在国家、自治区、市正式教育刊物上发表的与本专业有关的业务论文按每篇3、2、1分计,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机构评选的优秀论文按国家、自治区、市、区每篇2、1.5、1、0.3计分;所编刊物由正式出版社出版并公开发行的,根据贡献大小按每本0.3—2分计。

论文及专著的有效时间为近3年取得的成果,各种论文只对第一作者计分,所有论文类总分不超过10分。

3.获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奖,按国家、自治区、市、区每项3、2、1.5、1、计分。

4.获课堂教学比赛奖,教学能手按国家、自治区、市、区每项分别加3、2、1、0.5分,基本功赛(含优质课)按国家、自治区、市、区每项2、1.5、1、0.3计分。

5.成果分最多加至20分封顶。

附件2:

骨干教师系列等级评选标准

一、教坛新秀的评定标准

1.在本地区有较高威信,获得过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等荣誉称号或区级基本功赛二等奖以上奖项。

2.具有教师资格教龄5年以上,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系统的文化业务知识以及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及时把握现代知识更新动向和本门学科的学术发展动态,在本学科教学领域里处于领先地位。

3.教学态度认真,治学严谨;教学质量高,效果显著;教学方法有独到之处,能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善于培养学生正确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承担过校级以上(含校级)公开教学(公开课、观摩示范课、实验研究课)任务,师生评价较高,每学期听、评课不少于30节。

4.熟悉该学科的教材内容和新课程标准,明确全程教材和年级教材各部分的内在联系及重点,能胜任所教学科的全程教学,担任过任教学段本学科毕业班的教学,致少能够担任一门选修课或活动课的教学工作。

5.在教改教研活动中,能发挥骨干带动作用,在校立项的教科研课题中担任主持人或承担重要任务或在区级以上立项的课题中承担实验研究任务,取得了与之相关的阶段性成果,至少有一篇在区级及以上专业报刊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或教研部门组织的评选中获奖)

6.教育教学质量较高,所任学科的教学成绩名列前茅。

7.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引领青年教师共同提高、共同发展,将自己卓有成效的教育教学方法有目标、有计划地传导于其它教师,并有明显效果。

二、中青年教学骨干评选标准

1.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坚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学科教育理论水平,获得海南区级以上教学能手或市级优质课一二等奖或获得乌海市级以上先进荣誉。

2.正确运用教育教学规律教书育人,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有丰富的经验或突出的专长,并取得显著成绩。

在学校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学科、艺体、作文、创作等各种竞赛(展评)中(含区级及以上正式报刊等发表的作品),所指导的学生获奖或发表作品者达两名以上(含两名),并有本人作为指导教师的证书。

3.教学基本功深厚,教材、新课程标准驾轻就熟,能自如地驾驭各种教学方法,管理班级及教育学生经验丰富;能娴熟地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能较好地运用微机技术制作、开发相关软件,服务教学;承担过区级以上(含区级)公开教学(公开课、观摩示范课、实验研究课)任务,对学科的课堂教学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4.能承担本学段本学科各年级的考试命题工作,命题能科学地体现考试目的,具有良好的导向作用;能紧密联系实际,编写质量较高的复习资料及选修课、活动课教材,使用效果良好。

5.教育教学质量一直在全区保持领先地位,德育工作(含班、团、队工作)特色鲜明,其经验在区级以上(含区级)范围内推广;教学成绩名列前茅,优秀生、特长生培养成绩优异,证据充分。

6.胜任指导教师的工作,通过讲座、编讲义等形式,较好地进行教法、学法等方面的指导,示范教材分析、质量分析和教育艺术;承担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指导任务,培养、指导效果显著。

三、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标准

1.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或自治区级课堂教学基本功一二等奖(包括乌海市专家型学科带头人培训合格者)

或具有自治区级先进荣誉。

2.课堂教学能鲜明地体现素质教育思想,不断改革创新,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和特色,在区市级举行的公开课、观摩课或实验研究课上,其教学艺术和效果得到有关部门、专家和同行的好评。

3.在教育教学研究尤其在教学方法研究和教材建设工作中刻苦钻研,成绩显著,至少有一篇学术论文或文章见诸自治区级及以上专业报刊;在教育教学改革活动中勇于探索,大胆创新,效果显著,形成对提高本地区教育教学水平具有一定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的经验。

4.是全校师生公认的学科领军人物,所带学科在中考或升学考试中成绩突出,具有明显的学科优势。

5.在教育教学领域具有导师风范,对提高本学校、本区域教师的教育理念、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有较大贡献。

所带的教师至少有一人进入教师骨干系列。

6.在优秀生培养方面成效显著,所辅导学科成绩突出;所辅导的学生在全国重大比赛中获一等奖。

 

海南区四完小

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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