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测绘服务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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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测绘服务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模板

2021年土地测绘服务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

********

中国·四川•泸州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管理委员会

XX公司

共同编制

2021年3月

第一章磋商邀请3

第二章磋商须知5

第三章采购需求22

第四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3

第五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4

第六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6

第七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28

第八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9

第九章响应文件格式30

第十章评审方法62

第十一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模板)72

第一章磋商邀请

XX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人)委托,拟对2021年土地测绘服务项目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

2.采购项目名称:

2021年土地测绘服务项目采购

3.采购人: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管理委员会

4.采购代理机构:

XX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第六章内容)

本项目共一个包,测绘服务一项。

服务期限为1年。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网址】)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竞标人须承诺竞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7.2竞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

7.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竞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1年3月4日09时00分至2021年3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成为注册用户,网上在线购买磋商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

人民币2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3月15日09:

30时(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

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XX公司恕不接收。

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1年3月15日09:

30时(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点:

XX公司(泸州市一环路江阳南路3号楼2层)。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临港大道二段10号1栋

邮编:

********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XX公司

通讯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218号K8栋

邮编:

********

联系人:

夏先生

联系电话:

********

2021年3月2日

 

第二章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

三家及以上;

本次采购采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以公告形式发布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竞标为无效竞标。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

本项目按测绘类别单价限价如下:

1.属建设用地报批、征地实施、涉嫌违法用地查处等勘测定界新测绘的,按报批、实施、涉嫌违法用地等面积0.18元/平方米;

2.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剩余面积按0.08元/平方米;

3.存量地块(包括房屋落宗,但不含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测绘0.15元/平方米;

4.储备地块供应权属测绘、宗地图绘制0.1元/平方米;

5.涉及管线搬迁测绘,按各类管线(同一组中多种管线按一类计算)500元/公里;

6.供应宗地交地放线150元/点;

7.将征地报批范围线(含权属界)、征地实施范围线(含权属界)、已供地范围线(含供地单位及供地范围线)进行叠加、拼接、更新、整合等,分别按不同征地报批线、征地实施线、供地范围面积50元/公顷。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竞标。

注:

上述7项报价时,必须同比例下浮,不得有多个下浮比例。

4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

5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在评审过程中,竞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发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交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

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竞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注:

根据《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且不能做出合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依法认定其投标无效”。

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执行中有关问题的解答意见中明确:

“报价低于平均报价15%的为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是指:

投标单位报价低于有效供应商的平均报价,且低于平均报价的幅度超过15%((平均报价-投标单位报价)/平均报价×100%≥15%)的,视为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

报价低于平均报价15%的为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没有做出合理说明),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分的惩戒方法,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

存在一次失信行为的,扣3分,每增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3分,直至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竞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7

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

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法律精神,本项目对获得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

注:

(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能效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

(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认证标准发生变更的,依据原认证标准获得的、仍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可使用至2019年6月1日。

(3)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属于强制采购产品品目内的产品,必须提供认证证书。

(4)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2、无线局域网产品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号)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

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

8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网址】)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9

磋商保证金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川财采[2020]74号)文件通知,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0

履约保证金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川财采[2020]74号)文件通知,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1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

夏先生联系电话:

********

12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

夏先生联系电话:

********

13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

夏先生

联系电话:

********

地址:

泸州市一环路江阳南路3号楼2层

14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人:

夏先生。

联系电话:

********

地址:

泸州市一环路江阳南路3号楼2层

15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磋商文件的质疑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人:

夏先生。

联系电话:

********。

地址:

泸州市一环路江阳南路3号楼2层。

邮编:

********。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6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分局

电话:

********

地址:

单位地址: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临港大道二段10号1栋406号

邮编:

********。

注: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7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8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9

其他说明

(如涉及)

1.在报价、商务、服务、技术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老少边穷不发达地区企业的产品或服务。

2.凡涉及如CCC、进网许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销售许可证等国家针对产品的强制认证或许可,在交货现场查验相关材料。

3.如因行业惯例或习惯,在招响应文件中使用了非法定计量单位,不影响招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注:

磋商文件中有另行规定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20

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竞标时,将按无效竞标时。

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

21

政采贷政策

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22

招标代理费用

1.本项目招标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计算,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本项目类别为服务)

2.招标服务费缴款账号:

账户名:

XX公司泸州管理部

账号:

********

开户银行:

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达支行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管理委员会。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磋商事宜的采购机构。

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XX公司。

2.3“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并提交响应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范围;

3.3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上报名且缴纳工本费,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注:

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显示为准)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竞标。

4.磋商费用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竞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竞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竞标人,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竞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竞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竞标的,按一家竞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竞标人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竞标人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竞标人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磋商文件中载明。

多家竞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无核心产品。

5.2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竞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

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竞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5回避。

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6.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竞标,以一个竞标人的身份竞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竞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竞标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6.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竞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竞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竞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6.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7.1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竞标的一部分。

联合体参与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交磋商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7.3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7.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全额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全额退还(注:

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

7.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

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约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

10.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

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磋商邀请;

(二)供应商须知;

(三)采购需求;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五)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七)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八)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九)响应文件格式;

(十)评审方法;

(十一)政府采购合同(模板)。

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质性要求)

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网址】)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上发布更正公告。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由于报名供应商名单在开标前自动保密,潜在竞标人须自行在开标时间截止前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进行关注并查询相关信息,以免遗漏造成损失,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单独通知和提醒。

11.3为使供应商在准备竞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磋商文件的修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报价截止日期,并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同时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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