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完整优秀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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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完整优秀版

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扣缴义务人)

被投资

企业

企业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受让方

姓名/企业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境内有效/注册地址

联系

转让方

姓名

纳税人识别号

境内有效

联系

转让前持股比例

转让后持股比例

股权转让

情况

协议转让收入(元)

合计

现金

实物

有价证券

其他

股权原值(元)

合理费用(元)

净资产份额(元)

应纳税所得额(元)

应纳税额(元)

股权转让协议

签订时间

转让收入偏低是否具有正当理由

正当理由的情形

扣缴义务人签章

我声明,此报告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填报的,我保证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扣缴义务人或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主管税务机关

受理意见:

受理人:

受理专用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事项的扣缴义务人向主管地税机关履行报告义务时使用。

二、本表为A4竖式,一式两份,受理部门一份、扣缴义务人一份。

三、表中有关栏目的填写说明:

1.企业名称:

是指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企业。

2.境内有效:

填写纳税人的住址或者有效。

其中,中国有住所的纳税人应填写其经常居住地址。

中国境内无住所居民住在公寓、宾馆、饭店的,应当填写公寓、宾馆、饭店名称和房间号码。

3.协议转让收入:

是指股权转让协议中发生交易的全部股权的交易价格,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4.实物:

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确认价值,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价值。

5.有价证券:

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价值。

6.其他:

是指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参照市场价格核定价值。

7.股权原值:

是指获取股权转让协议中发生交易的全部股权所支付的价款以及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

8.合理费用:

是指自然人股东在转让股权过程中按规定缴付的税金及费用,包括印花税、资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律师费等。

9.净资产份额=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金额×股东转让股权比例。

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为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股东认缴未出资的,根据资产负债表中个人的实收资本以及个人可参与分配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之和确定净资产份额。

10.应纳税所得额=计税收入-股权原值及合理费用。

11.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12.转让收入偏低是否具有正当理由:

不存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7号规定的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的情形,无需填写。

13.正当理由的情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7号规定的情形列举。

对于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无需填写。

 

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个人事项报告表

(本表须由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

 

报告人(签名)

单位

联系方式()

报告日期年月日

 

中共共青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制

 

填表须知

1.本表须由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

填写前请认真学习填报廉政档案个人事项的有关规定,阅读本须知和表内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

填写时书写要工整,字迹要清楚,并在封面和承诺书上签名,填报日期具体到日。

2.领导干部须实事求是报告个人事项,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3.本表中所称“子女”,包括领导干部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4.本表中需要填报金额的事项,均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境外的存款、投资等须注明币种。

5.本表中有“□”栏的为选择栏,请根据实际情况在对应的“□”内划“√”。

6.某一事项内容较多在表格中填写不下时,请复制相应事项的表格,另附页填写。

7.报告人应将本人的报告材料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

 

干部个人基本情况

姓名

任两代表一委员情况

在职

状态

现职□

退出现职尚未

办理退休手续□

工作单位

现任职务

职级

身份证

号码

户籍

地址

婚姻

现状

婚姻变化情况

说明:

工作单位应填写全称或规范简称,同时担任多个职务的,请逐个分行填写。

户籍地址应填写居民户口簿“住址”栏的详细地址。

婚姻现状为:

未婚、已婚、离异、丧偶。

婚姻发生变化的,应如实填报所有婚姻变化情况,主要包括结婚、离婚、丧偶、再婚,并填写变化时间和变化原因。

持有出入国(境)证件的情况

证件名称

证件号

有效期限

保管机构

备注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说明:

无此类情况的,应在“证件名称”列下方空格内填写“无”;有此类情况的,应填写填报时的有效证件情况,以及上年1月1日以来失效的证件情况。

 

因私出入国(境)的情况

起止日期

所到地区

事由

审批机构

所用证件号

起: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起: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起: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起: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起: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起: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起: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起: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说明:

填写上年1月1日以来的因私出国情况。

所到国家应填报从出国至回国期间到过的所有国家,含过境签的国家。

事由主要包括探亲、访友、学术交流、就医、旅游、继承、接受和处理财产等。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

配偶

姓名

工作(学习)单位

现任职务

单位性质

妻子□

丈夫□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子女一

姓名

工作(学习)单位

现任职务

单位性质

儿子□

女儿□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配偶姓名

工作(学习)单位

现任职务

单位性质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子女二

姓名

工作(学习)单位

现任职务

单位性质

儿子□

女儿□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配偶姓名

工作(学习)单位

现任职务

单位性质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说明:

应按现状填写。

子女无配偶的,应在“配偶姓名”列下方空格内填写“无”。

未从业人员应填写就读、学龄前或待业情况等;退休人员应填写退休前工作单位及原任职务,退休后再就业的,再就业情况一并填写。

单位性质包括: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军队、学生、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境内代表机构、国(境)外单位、其他。

本人、配偶及子女为所有权人或者共有人的

房产情况

产权人

姓名

房产来源

(去向)

具体地址

建筑

面积

(㎡)

房产性质

交易

时间

(年月)

交易

价格

(万元)

购买资金

来源

说明:

应按现状填写。

无房产的,应在“产权人”列下方空格处填写“无”;有房产的,应在表格内详细完整填写。

应填报本人、配偶及子女名下的所有房产,包括本人、配偶及子女为所有权人的房产,以及本人、配偶及子女为共有权人的房产。

房产是共有产权的,应填写所有的产权人姓名,同时在“产权人”栏中注明共有方式(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其中按份共有的应注明所占份额。

房产来源主要包括购买、继承、接受赠与等方式获取的房产情况;房产去向包括出售、赠与他人等方式处置房产的情况。

房产性质主要包括商品房、福利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自建房以及有单独产权证书的车库、车位、储藏间等。

厂房、商铺、酒店式公寓等房产,也需要填报。

租住的房屋,租赁的车库、车位、储藏间等,不需要填报。

在国(境)外的房产情况,也应如实填报。

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的,具体地址、建筑面积、产权性质等以证书记载的信息为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的,以经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信息为准。

与他人共有的房产,“建筑面积”应填写整套房产的建筑面积。

本人、配偶及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

持有股票的情况

持有人姓名

股票名称或代码

持股数量

填报前一交易日市值(万元)

填报前一交易日所有股票的总市值

万元

备注

说明:

无此类情况的,应在“持有人姓名”列下方空格处填写“无”;有此类情况的,应逐人、逐只填写持有的所有股票的名称或代码、持股数量、填报前一交易日收盘时的市值(市值=单只持股数量×收盘时股价),并合计填写填报前一交易日所有股票的总市值。

通过“港股通”购买的股票,也需要填报。

开通融资融券账户购买的股票,应当在“备注”栏注明融资融券使用额度等情况。

在国(境)外的持有股票情况,也应如实填报。

本人、配偶及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

持有基金的情况

持有人姓名

基金名称或代码

基金份额

填报前一交易日净值(万元)

填报前一交易日所有基金的总净值

万元

说明:

无此类情况的,应在“持有人姓名”列下方空格处填写“无”;有此类情况的,应逐人、逐只填写持有的所有基金的名称或代码、份额、填报前一交易日收盘时的净值(净值=单只基金份数×收盘时单位净值),并合计填写填报前一交易日所有基金的总净值。

在国(境)外的持有基金情况,也应如实填报。

本人、配偶及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

持有投资型保险的情况

投保人姓名

保险产品全称

保单号

保险公司名称

累积缴纳保费、

投资金(万元)

累计缴纳保费、投资金总额

万元

说明:

无此类情况的,应在“持有人姓名”列下方空格处填写“无”;有此类情况的,应逐人、逐单填写持有的所有投资型保险的保险产品全称、保单号、保险公司名称、以及累积缴纳的保费、投资金等,并合计填写所有保单累计缴纳保费、投资金总额。

在国(境)外的持有投资型保险情况,也应如实填报。

投资型保险,包括人身保险投资型保险和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两类。

“人身保险投资型保险”,是指至填报日仍然生效的,在人寿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或养老保险公司购买的,保险产品名称中含有“两全保险”“年金保险”“投资连结型”和“万能型”等字样的保险产品。

“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是指至填报日仍然生效的,向财产保险公司缴纳投资金(包括保险储金、投资金、保障金、投资认购金等),获取保险保障,并按合同约定取得本金及其收益(亏损)的财产保险产品。

填报时,应填写本人、配偶及子女是投保人的保单信息。

至填报日已经失效的投资型保险,无需填报。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情况

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企业或其他

市场主体名称

成立日期

经营范围

注册地

经营地

企业或其他

市场主体类型

注册资本(金)或

资金数额(出资额)

万元

个人认缴出资额

或个人出资额

万元

个人认缴出资比例

或个人出资比例

%

备注

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企业或其他

市场主体名称

成立日期

经营范围

注册地

经营地

企业或其他

市场主体类型

注册资本(金)或

资金数额(出资额)

万元

个人认缴出资额

或个人出资额

万元

个人认缴出资比例

或个人出资比例

%

备注

说明:

有此类情况的,应填写截至填报时的现状;无此类情况的,在表格的“姓名”栏内填写“无”。

企业或市场主体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在“备注”栏注明原名称。

注册地填写到市(地、州、盟)。

经营地填写到省(区、市)或市(地、州、盟),可填多个区域。

填写时,应按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最新情况逐项填写。

企业或其他市场主体类型主要包括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其他。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应填报认缴出资额,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应填报个人出资额。

购买的私募基金、信托产品等,如该产品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名义投资非上市公司、合伙企业等,也应当在此事项中填报。

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本人承诺

我已认真学习填报廉政档案个人事项的有关规定,认真阅读《填表须知》和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表说明,所填内容已与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进行了认真核实。

我郑重承诺,本人对以上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自愿接受组织监督和查核。

本人签名:

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姓名

现单位职务

1

本人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

称谓

姓名

出生年月(岁)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2

本人婚姻变化情况

3

本人养育2个及以上子女情况

4

配偶、子女在国(境)外学习、工作、定居情况

5

本人持有效因私出国(境)证件和近5年因私出国(境)情况

6

本人及配偶、子女有外国国籍、护照、居留证(含港澳台地区)及退出中国国籍情况

7

子女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通婚情况

8

本人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在本人工作所在地或工作的行业领域及国(境)外经商办企业情况

9

配偶、子女担任外国公司驻华、港澳台公司驻境内分支机构主管人员情况

10

配偶、子女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

11

本人在社会团体、中介组织、企业和事业单位兼职、领取报酬及持股等情况

12

其他应当向组织报告或与考察干部相关的事项

考察对象签名:

 

年月日

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意见(盖章):

 

年月日

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单位党委(党组)盖章

年月日

说明

1、考察对象要如实填报、亲笔填写本表,不够位置填写的可另附页。

2、无需报告的事项,应明示“无”。

3、本表存于干部考察工作文书档案。

4、家庭成员,填写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等有关情况;重要社会关系,填写本人的岳父母或公公婆婆、兄弟姐妹及其配偶、伯叔姑舅姨及其配偶等有关情况。

5、本人家庭和重要社会关系成员中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说明。

6、称谓写法要规范。

如:

配偶为妻子、丈夫,子女为儿子、女儿,多子女为长子、次子、三子、长女、次女、三女等,父母为父亲、母亲,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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