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强化县级财政监督作用的几点看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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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强化县级财政监督作用的几点看法》

《对强化县级财政监督作用的几点看法》

近年来,财政监督工作在严肃财经纪律,防止公开收入和公共资产流失,强化财政管理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并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的发展,推动廉政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目前我们财政监督作用的发挥仍不够充分,出现了财政监督作用弱化的现象。

一、财政监督作用弱化的主要表现

1、财政支出监督薄弱。

长期以来,财政工作重点摆在培植有效财源,财政部门多以财政收入来衡量财政工作的成绩,财政监督工作也紧紧围绕着增加收入这个重心开展工作,对财政支出的监督基本没有摆上应有的位臵。

另外,财政支出监督机制不健全。

一是财政支出管理缺乏明确的责任制和监督措施。

二是处理事与处理人相脱节,对重大财政支出失误追究无力。

2、财政内部监督不力。

过去有人认为“财政监督是财政部门的边缘科室”,事实上这种倾向在某些县市至今尚存,导致了内部监督的弱化。

内部监督重事后监督,轻事中事前监督,没有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内部监督只能起到马后炮的作用。

内部监督流于形式,一些问题年年查,年年犯。

近年来,由于我县财政局高度重视监督工作,财政内部监督工作得得到了强化。

3、财政监督方式不规范

我们的财政监督工作,主要是对财经领域的某些突出问题采取综合或专项治理的方式进行。

从方式方法上看,表现为突出性、专项性检查多,日常检查少;从时间上看,表现为集中性和非连续性的时候监督检查多,事前、事中少;从监督内容看,表现为对财政收入检查较多,对财政支出监督少;对某个单一事项或某个环节检查多,以全方位监控及资金使用的跟踪问效少。

二、强化财政监督作用的几点看法

1、建立财政支出预算编制的监督机制。

对县预算支出编制的监督,属于事前监督。

要对财政支出进行有效监督,必须将支出监督关口前移,针对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进行分析研究,跟踪检查和核实。

通过监督检查,把好以下“五关”,一是把好政策关。

检查单位、部门、乡镇预算支出的编制是否符合国家的大政方针,是否与预算支出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冲突,是否体现本级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二是把好编制关。

根据编委核定的人数,审查其是否突破编制标准;是属财政拨款的编制,还是自筹的编制,审查车辆是否是由财政拨款支付燃修费的公务用车等;三是把握范围关。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财政支出范围在不断进行调整,正在退出一般竞争和经营领域,向公共财政转变,哪些属于财政供应项目、部门、单位,哪些应退出财政资金供应范围;四是要把握标准关。

检查各项支出是否符合国家法定的标准;五是把握原则关。

是否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预算,是否充分考虑了减收增支因素、政策因素、经济因素的变化,需要与可能之间是否一致;有无为了小团体利益,虚列支出项目的情况。

对有关专项支出,要进行严格审核,看是否属本级政府所列的需保证的重点支出项目;对有关迫不得已的追加,进行实际评估,把“水份”挤到最低限度。

要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进行事前的监督检查,为财政预算编制提供可靠的依据,同时,为下一步事中监督提供可供比较的基础条件。

2、完善财政预算支出执行中的监督。

对县财政预算执行中的监督,属于事中监督,要推动尽快就位。

预算支出的执行,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足额地拨付预算支出资金。

预算法中规定,“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对于预算支出执行情况监督,关键是要握三个依据,一是要依据法定预算,保证资金的及时到位和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

要监督拨款单位按年度预算和拨款计划及工程进度,及时把预算资金拨给用款单位,禁止超计划、越进度拨付资金,造成前吃后空;二是要依据规定程序,监督各类拨款的合理使用。

对于人头经费等经常性支出,监督按照分月计划拨付资金,建立和完善预算支出款项的申报、拨付手续,加强审查,防止虚报、冒领等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三是依据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支出监督。

对于上级下拨的专项资金和本级安排的专项资金,从申请资金开始,就要组织监督力量对申请报告,可行性报告和其他资料进行审查监督,防止虚假立项骗取财政资金;在拨付的过程中,要监督资金跟着项目走,资金用量跟着进度走,拨款进度与项目进度大体同步。

为避免各级专项资金被挪作他用,财政监督人员必须参与到项目中去,如果不参与到项目中去,就无法把握支出的进度,无法保证项目资金不被挤占挪用。

当前,在进一步完善财政预算支出执行监督过程中,还要做到三个加强,一是加强对预算外资金支出监督,督促其进入专户,预内预外统筹安排使用,为零基预算打基础。

二是要加强监督本级政府预算周转金,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资金周转,防止挪作其他有偿资金使用,原有周转金要通过监督检查,加大回收力度。

三是要加强监督本级或下级财政预算支出方案或预算科目的随意调整,对于随意调整的,要及时制止或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责令改正或撤销。

3、健全财政支出的事后监督,把好县财政预算支出的最后一道防线。

财政预算支出监督,历年来采取的办法是事后监督,要在总结事后检督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加强对支出结果的监督,检查财政支出资金使用的情况,同时对资金使用结果进行正确的分析和评价,总结经验教训,对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予以制裁,对用款单位实行“支、帮、促”,进一步改进财政管理工作。

在事后监督中,要把握三个重点,一是政策监督。

对国家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团体、企事业单位是否按照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法定预算规定的用途,正确有效地使用资金。

经常性拨款、上级及本级专项资金、各项补贴款使用范围、用途是否正确;二是财政监督。

部门、单位的财务活动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及随意扩大开支标准,有无私设“小金库”,虚报、冒领、贪污、挪用财政资金,挥霍国家资财等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其他基础性工作的监督。

如对部门、单位的各类报表、帐目进行严格审查,核实统计数字是否准确,报表是否完整、手续是否齐全。

事后监督是整个财政支出监督活动的最后一个环节,虽是放“马后炮”,在监督的全过程中占有重要分量。

4、创立内部监督体系,内外结合,构建强有力的财政监督网络。

(1)、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控制网络。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监督管理,严格乡镇财政管理制度,加强经常性、即时性的审查、稽核与检查,促使乡镇财政监督经常化、程序化、规范化,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县域财政监督管理网络。

根据我县实际,先选择这两个乡镇财政所作为财政监督关口前移试点乡镇,时机成熟时在全县推开;在财政监督关口前移试点乡镇财政所选拔财政监督专管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召开联系会议、交流工作经验,由专管员负责对本乡镇财政的适时监控。

乡镇财政监督工作是财政所与财政监督局共同的职责,各乡镇财政所和财政监督专管员在工作上要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同心协力做好财政监督工作。

(2)、严肃财政监督纪律,加强财政系统内部审计。

在实施内部监督检查过程中,一是强调单位必须给予支持配合。

对在内部监督过程中不按规定提供资料或隐匿部分财务资料的,内部监督人员有权要求被监督单位的负责人讲明原因,并无条件地提供资料,情节严重的,采取组织措施予以处理。

同时还要一查到底,看是否有不可告人的地方。

二是强制单位接受内部监督检查。

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欺骗内部监督人员的,一经查出,将给予主要责任人以纪律处分。

对拒绝接受或找借口搪塞和阻挠内部监督人员进行检查的人,一律先待岗后检查,对查出来的问题从重处理。

从而为监督检查扫清障碍,确保内部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近年来,我们对全县十四个乡镇财政所和局机关十二个业务股室进行了一次内部审计,检查面达100%,查出有问题资金515.74万元,并及时进行了整改纠正。

5、建立高效的财政监督运行机制

(1)、优化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

一是要注重与审计部门的资源整合,采取计划衔接、合理分工和信息共享等方式,沟通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二是要注重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资源整合,充分利用纪检部门的优势,开展各项专项检查工作。

三是要注重与社会监督检查机构的资源整合,要在加强和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提高其社会公信力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其人力资源优势和专业优势,共同做好维护财经秩序工作。

(2)、逐步实行检查公告制度,把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结合起来。

要在完善相关制度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步将对外检查情况、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告,使各部门、各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臵于社会监督之下,臵于法律规范之下,更好地发挥财政监督的作用。

同时也通过实行检查公告制度,使财政监督的行为和结果臵于社会的监督之下,以更好地促进依法监督,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参考文献:

1、郭鑫柱:

《县级财政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阮永坤

李献忠

邓财荣:

《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确保财政政策落实》

第二篇:

对财政监督的思考对财政监督的思考及202x年工作谋划

一、财政定位要准,转变财政的职能和作用

现阶段的财政很大程上还是一种被动的事后监督,其监督方式往往是按年度或按项目工程完结后根据需要对其财务收支经济行为进行监督,单纯的事后监督只能是已成事实后的“马后炮”式的监督,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和被动性,对其处罚,最多也只能起到一个下不为例的“警示”作用,处罚的资金仍然是国家(单位)支付,这种慷国家之慨,为自己遮羞或为自免灾的违纪现象,已逐渐成为违法违纪单位和个人的新时尚,只要交了罚款就皆大欢喜,这样一来,不但加大了财政监督成本,动摇了执法的严肃性,对违纪单位既没有起到任何警示作用,而且降低了财政资金铁使用效益,给国家造成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

同时,也失去了财政的效果,导致财经领导违纪现象屡查屡犯,屡禁不止。

202x年国家级贫困县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基金股工作人员李华波转出境外赌博资金高达9850万元。

此事件,怵目惊心,令人深思。

因此,财政既要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纠错防弊,更应该树立管理和服务意识,在检查的时候,能提出一二条、三五条合理建议,或者有积极意义的建议,防微杜渐,比你检查几个问题可能更加重要。

因此,财政应转变工作理念,加强对财政资金管理及使用效益的监督评价。

财政工作必须彻底改变

-1目前,监督机构人员配备不够到位,监督力量相对薄弱,与当前的形势和任务要求不适应,影响财政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财政法律程序要求,检查2人、复查2人,最低不能少于4名业务人员。

省财监局局长汪学越强调要加强财政机构队伍建设,对监督机构设置不尽健全、监督力量相对薄弱的地方进行重点推动,同时要求财政机构要统一名称,全省75个县已有65个县统一了“财政监督检查局”的名称,财监办名称应按照省财政厅要求更换,尽快把人员配备到位,改善办公条件。

财政监督检查涉及到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它对人员素质要求较高,既要有熟练的专业知识,还要懂得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执行,因此要加强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队伍素质。

202x年,省财政厅把加强乡财政监督绩效创新年作为工作重点,根据省工作重点和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将做好以下财政工作。

一、建议监督联络员制度

各业务股室、财政所要确定一名财政联络员,原则上要求部门副职担任,联络员要承担财政的责任,配合局里搞好财政工作,准备制定详细的联络员工作制度。

二、实行财政考评工作一票否决制

对局属各单位财政的工作考评不合格或者违反财政法

-3的团结合作精神。

六、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202x年,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在全县范围组织不少于6户企事业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七、加大财政收入检查力度,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位的“收缴分离”执行情况及行政事业单位的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举报、投诉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案件及时查处。

各级领导的支持和业务部门的配合是搞好财政工作,任踵而道远,但我们坚信在黄局长的高度重视下,在局党组成员的热情支撑下,在业务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我们共同努力,我县的财政会有一些新发展、新进步。

第三篇:

个人对营改增作用的看法对于“营改增“的认识

对于“营改增”,我认为是这是税制改革的进步,顺应了我国经济转型发展趋势,是完善中国流转税制的一个重要举措。

在当下经济增速缓慢,国家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围绕“营改增”的方案选择和战略布局是着实有力的突破。

“营改增”短期有阵痛,需要转变适应,但结果必然是利大于弊的。

从宏观角度看,虽然营改增将减少税收收入,对国家财政收支规划有所影响,但是有利于“粗放型”经济向“集约型”经济转型,使投入与产出更有效率,激发经济发展潜力。

同时,这也符合国家当前提倡的厉行节俭的理念。

让价格回归市场,发挥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

税制更合理,体现公平,利于效率。

特别是服务业,新生网络行业。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提供更加公平、中性的税收环境,有利于推动产业转型、结构优化、消费升级。

从中观的角度看,“营改增”是当下面临结构性升级,促进产业升级改造的一副良药,对市场资源的整合,促进产业上中下游之间平衡协调。

本行业减税,也减轻下游企业税负,实现双向减税。

从产业链分析,小规模企业或采用简易征税办法企业由于无法将增值税转向下游企业抵扣

从微观角度看,于减轻企业税负,降低企业税收成本,“营改增”税收政策惠及面广,受益企业多,影响深远,避免重复收税,企业的税收支出减少,成本降低,必然获得更多利润以支撑其发展壮大,将进一步推动企业发展。

从个人角度看,“营改增”有利于带动个人消费,刺激需求;并且可能获得更多的就业岗位。

我的回答完毕,谢谢。

第四篇:

关于强化对“一把手”监督的思考《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

“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对党政机关“一把手”的监督,我们认为要抓住“四性”,解决好“五个关系”。

一是盯住关键环节,增强对“一把手”权力监督的针对性。

针对“一把手”管理工作的内容和重点,广泛运用公平竞争、招投标、拍卖等市场化机制来配置生产要素和社会资源,缩小“一把手”权力的寻租空间。

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规定,规范审批程序和职责权限、规范建设工程交易行为、规范高利润率的社会资源配置、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等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将“一把手”权力置于有效监督之中。

二是突出监督重点,增强对“一把手”权力监督的社会性。

通过政务公开,将一些含金量高、需求矛盾突出、社会关注的事项公布于众,减少“一把手”的自由裁量权。

如建立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决策论证情况、招投标情况、工程审议情况、经费支付情况。

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容易滋生~的行业行为,实行全程公开、全程监督。

同时,完善行政审批程序、手续、时限和结果公开的机制,建立承诺制、听证制、公告制;发展电子政务,保证大量的政务信息在党政部门内部及党政部门与民众之间双向传递;实施干部考察公示结果通报制,增加党务政务活动的透明度,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

三是理顺监督体制,增强对“一把手”权力监督的权威性。

通过合理调整权力结构,进行权力的适度分,使单个环节和个人对某种权利不能形成垄断,促进决策权和执行权的分开。

如建立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实行政府采购的管理、监督部门与执行机构分离;实施干部任用常委会票决制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对直接管理人、财、物的重要部门以及拥有实权的岗位,严格执行干部交流制度。

严肃干部交流工作纪律,健全党政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等,使监督工作覆盖“一把手”权力运作的全过程。

四是健全监管制度,增强对“一把手”权力监督的规范性。

除坚持上级制定的各项党内监督制度之外,要大胆进行制度创新。

建立“三重一大”事项票决制,对重要决策、重大工程项目、重要人事安排和大额财务开支严格按照票决程序,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对大额经费支出,采取具体办事人、分管领导、纪检负责人、财务主管、部门“一把手”集体审批有效制度,加强对“一支笔”权力的制约;健全述职述廉制度,党政机关“一把手”不但要向区人大、区纪委述职述廉,还要在本部门、本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上,接受民主评议,而且要将述职报告进行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在强化对“一把手”监督的过程中,我们认为还要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坚持与创新的关系。

解决对“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既要坚持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好方法,又要在新的形势下敢于创新,寻求探索新的思路和办法,从而使党内监督制度更加健全、更加完善。

二是监督与信任的关系。

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实施监督时,既要达到监督的目的,又要把握好度,保护好积极性,不能束缚领导干部及“一把手”的手脚,影响其创造性的发挥。

要实现监督与支持、监督与鼓励、监督与提高的有机统一。

大多数“一把手”为了把工作搞上去,付出了艰辛的努力,甚至作出了很多的奉献和牺牲,组织上要相信他们,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照顾。

三是自律与他律的关系。

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必须内外并举、标本兼治。

党组织无疑要对干部严格监督,但作为干部则要严格自律,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使规章、制度、纪律、条例以及法律的限制和约束,内化为领导干部个人的自律要求。

四是勤政与廉政的关系。

人民群众期望的领导干部不仅是廉政的干部,还必须是勤政的干部。

领导干部践行“三个代表”,就必须忠于职守,任其职,尽其责;在其位,谋其政。

要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深入扎实地工作,做敬业勤政的模范。

要尽职勤政,力戒懒惰。

领导干部只有勤政与廉政相结合,干净而又会干事,才能树立良好的形象。

五是预防与严惩的关系。

要使监督的重点从过去重事后追查惩处轻事前防范教育,向事前教育防范和事后严肃查处并重转变。

也就是说,一方面要将监督的重心和关口前移,立足于教育防范,采取谈话、诫勉、打招呼、亮黄牌等方式,做到防微杜渐、防患未然,将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另一方面要坚持从严惩处,加大对违法违纪领导干部惩处力度,增强震慑力,提高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202x年7月xx区依法治区办公室

第五篇:

如何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如何强化对“一把手”的权力监督制约

“一把手”犯罪的问题是百姓关注的重点,也是中央关注的重点。

如何强化对“一把手”的权力监督制约。

纵观古今中外,政治腐败都是权力滥用所致。

因此,反腐败最根本的是防范权力滥用,防止公共权力的非公共运作。

一、强化权力运行中的监督制约机制。

权力失去监督制约必然导致腐败,这是极其深刻的经验教训和总结。

防范权力滥用,防止权利运行产生腐败,重中之重是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防范权力滥用的监督制约因素是多方面的,但最基础、最关键、最管用的是内部监督制约。

从反腐败斗争中揭露出来的大量违法违纪案件来看,许多腐败份子作案手段并不高明,但却为所欲为,畅通无阻,屡屡得手,一个突出的原因就是有些单位和部门疏于防范和管理,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不到位,制约不得力。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核心是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关键是干部权力不能太大、太集中。

权力大而且个人说了算,权力运行的随意性就大,权力运行必然超过限度,导致腐败的产生。

因此,不能把具有相互制约的职责和权力集中于一个部门和一个人,权力应进行适度的分散和有效的制约,改变一个人说了算的权力机构。

比如让决策权与签字财务报销权进行分离,现在是人财物的权利高度集中到一把手身上,决策一张口、花钱一支笔、用人一言堂,一切都是一个人说了算。

单位谁有权利监督。

谁敢监督。

什么都不清楚拿什么又去监督呢。

类似这种科局部门不腐败才不怪呢。

要加强岗位的内部的制约机制,强化业务的分工的制约,制订必要的权力运行程序,不经过有关权力运行的制约程序,权力就不能生效,形成互相制约的权力的割据。

中国纪检监察报登载了很多这种好经验。

怎么就没有全面推广落实呢。

二是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现在该公开的不公开,该集体开会研究决策的不开会,公开制度、集体研究决策制度都是写在纸上,说在嘴上,那个单位认真落实了。

三是加强权力运行结果的监督检查。

权力运行的出发点不同,权力运行的利益结果也不同。

权力公有化,则权力为国家作贡献,为人民谋利益;权力私有化,则权力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因此,加强权力运行结果的监督检查是警慑权力滥用和惩治腐败的重要措施。

四是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或有严重以权谋私等滥用职权的领导干部,要及时进行调整或坚决从领导岗位上撤换下来,构成违纪的要予于党纪政纪处分,保证权力运行的健康进行。

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如何强化对“一把手”的权力监督制约。

还是从”一把手”先做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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