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室电气设计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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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室电气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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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室电气设计规范
篇一:
会议室设计方案(标准)
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监
控大厅多媒体会议改造
设计方案
【湖南省通信建设有限公司设计编制】
目录
1.系统概述.................................................................5
1.1工程建设目标......................................................5
1.2计技术标准及规范.................................................5
1.3系统设计原则......................................................6
1.先进型性原则..................................................6
2.实用性原则....................................................6
3.可扩充性、可维护性原则......................................6
4.经济性原则....................................................7
5.系统设备选型原则.............................................7
1.4现代会议系统的概述...............................................7
2.会议室各子系统的功能描述:
................................................9
2.1、数字会议发言系统................................................9
2.2、中央控制系统....................................................9
2.3、高清混插矩阵信号切换系统......................................9
2.4、网络视频会议....................................................9
2.5、音响扩声系统....................................................9
3.各子系统的功能以及设计方案..............................................10
3.1、数字会议发言系统设计方案....................................10
先进的数字化设计,保证了高品质音质..................................16
会议电视系统............................................................21
3.2、中央控制系统..................................................23
7寸软件触摸系统hps-i7(苹果)..........................................33
3.3、矩阵信号切换系统.............................................37
3.3.1音视频及计算机信号矩阵处理器................................38
3.3.2音视频矩阵切换系统设计原则及深化设计........................39
3.3.3带宽的计算及选择合适的带宽..................................39
3.3.4imx-hc16高清混插矩阵......................................43
3.4摄像跟踪系统....................................................46
3.4.1功能描述:
...................................................46
3.4.2产品介绍....................................................46
3.5音响扩声系统....................................................47
3.5.1设计依据.....................................................47
3.5.2设计方法.....................................................49
3.5.3扩声系统对建筑声学的要求.....................................49
3.5.4扩声系统描述.................................................50
3.5.4.1扬声器系统的选型原则.......................................50
3.5.4.2扬声器系统的布置要求.......................................51
3.5.4.3扬声器系统的选择及技术指标.................................51
3.6网络视频会议系统................................................52
3.6.1系统描述......................................................52充分利用大厅led显示大屏,通过矩阵切换系统,能把大厅的视频信号、网络视频会议信号、笔记本信号以及其他多媒体信号切换到led大屏上。
远端视频会议系统的也可以通过网络视频会议系统来查看
大厅大屏幕以及其他信息。
.......................................52
1、系统概述
1.1工程建设目标
此次工程项目是湖南省高速管理局监控大厅新增会议室的会议系统的设计、施工。
包括数字会议发言讨论系统、音响扩声系统、矩阵信号切换系统、网络视频会议的多功能会议厅。
其他子系统在本系统的设计中要达到提供的以上功能实现的活动环境。
1.2计技术标准及规范
1.gbj45-8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jgj/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3.gbj16-3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4.jg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5.gb/t50314-2000《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6.gb/t50311–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规范》
7.gb/t50312–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8.cecs72:
97《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规范﹝修订本﹞》
9.yd/t926.1–97《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
10.
11.
12.
13.gb/j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50166-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t50174-93《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gb-4026-83《电器接线端子的识别和用字母、数字符号标志接
线端子的通则》
14.
15.
16.gb-50169-92《电气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电气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8-96《电气安装工程1kV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范》
篇二:
商业电气设计标准
商业强电设计标准
一、不同业态用电技术指标:
注:
本表给出的用电指标仅用于计算公建不同区域的用电量,空调形式为集中空调;二、高压供电
1、从当地市政取得两路10kV电源供电,应满足当地供电局要求,争取作高压母联;
2、高压电源的进线方式、保护方式、计量方式及对土建的要求应符合当地供电局的规定。
3、容量在1000kVa及以下的变压器,高压柜选用六氟化硫开关柜,1000kVa以上的变压器,高压柜选用真空断路器柜。
三、低压配电
1、低压配电室应预留安装配电监控系统监控柜的位置;
2、照明配电和动力配电尽量分开,以减少动力设备对照明供电的影响。
3、冷冻机组及其水泵由单独的变压器供电,以减少对照明供电的影响。
4、谐波处理:
多功能厅调光设备处设有源滤波器,无功补偿柜内设置合适的电抗器。
5、对重要负荷或容量较大的负荷宜采用放射式供电;
6、对小容量的用电设备,应按照设备类别,分组链式供电,不同类别的设备不应混合供电;
7、当高层建筑采用封闭母线为各层供电时,每一条封闭母线所带楼层不超过十层;四、柴油发电机
1、当商业建筑内有大型金融、it、超市企业时,应设置柴油发电机;2、柴油发电机房,在满足通风、排烟、设备运输的条件下,柴油发电机房应尽量靠近变配电室。
3、柴油发电机应在低压配电柜处取失电信号,发电机组应在10秒钟内启动。
4、柴油发电机一般应采用闭式水冷散热方式,当建筑条件不许可时,方可采用远置散热器水冷散热方式。
5、柴油发电机组供电范围1、柴油发电机组供电范围:
a、非火灾且失去市电情况下供电范围:
所有楼层的应急照明;
员工餐厅及其厨房的排油烟风机;弱电机房、消防控制中心、安防控制中心;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配电箱;厨房的食品冷库及其配套设施;
厨房内的事故排风机(燃气泄漏时使用);生活水泵;超市冷库和收银机;
换热站;b、火灾情况下:
全部消防应急负荷;
消防控制中心、安防控制中心、电话机房;配电室和柴油发电机房配电箱。
五、计量
1、高压柜内设总计量表(应符合供电局的规定)。
2、每台变压器设计量表。
3、对出租的写字楼,对出租的区域设置电度表,其余公共部分的用电在配电室设置电度表。
4、电度计量表应选择带远传功能的表记。
六、照明:
1、办公层每层设照明总箱,其主开关预留30%裕量,并至少预留一个大容量备用出线开关。
2、公共区域照明采i-bus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并纳入大楼建筑设备自动控制系统。
3、公共区域风机盘管控制应根据暖通专业要求,同区域内多个盘管集中控制,不设单独温控器,并纳入大楼建筑设备自动控制系统。
4、公共卫生间的照明、排气扇及风机盘管采用就地控制方式。
七、应急照明
1、金融、商业交易场所的应急照明电源应采用集中供电式应急电源(eps),eps分层设置,容量按1.5w/m2设计。
若每台eps容量不超过10kw,则采用单相eps。
除以上场所外,普通办公场所的应急照明电源采用从配电室引来两路消防电源经自动转换开关供电。
2、公共区域应急照明应考虑平时使用,平时纳入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控制,火灾时由消防联动系统强制点亮。
3、高度超过3米的大堂,疏散指示灯不采用顶棚吊装的方式,应采用墙上和地面安装的方式。
4、疏散楼梯间采用红外感应加消防强启的方式。
八、消防配电
1、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为特级和一级的建筑物的配电线路,设置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
对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为特级的建筑物,采用全范围两级监控方案,即在末端配电箱和变、配电室各设一级保护监测点;
对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为一级的建筑物,采用一级监控方案,即在末端配电箱设一级保护监测点;
2、消防线路的导线(电缆)选择
消防设备的供电线路采用耐火电缆,消防设备的信号和控制线路采用阻燃电缆或导线。
3、消防值班室
消防值班室通常和安防值班室共用;消防值班室应安装VRV空调或分体空调;
篇三: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照明部分
10电气照明
10.1一般规定
10.1.1在进行照明设计时,应根据视觉要求、作业性质和环境条件,通过对光源、灯具的选择和配置,使工作区或空间具备合理的照度、显色性和适宜的亮度分布以及舒适的视觉环境。
10.1.2在确定照明方案时,应考虑不同类型建筑对照明的特殊要求,并处理好电气照明与天然采光的关系,采用高光效光源、灯县与追求照明效果的关系,合理使用建设资金与采用高性能标准光源、灯具等技术经济效益的关系。
10.1.3在进行电气照明设计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
10.2照明质量
10.2.1普通工作场所内一般照明的照度均匀度不应小于0.7。
10.2.2局部照明与一般照明共用时,工作面上一般照明的照度值宜为工作面总照度值的1/3~1/5,且不宜低于50lx。
交通区照度不宜低于工作区照度的1/3。
10.2.3照明光源的颜色质量取决于光源本身的表观颜色及其显色性能。
一般照明光源可根据其相关色温分为三类,其适用场所可按表10.2.3诜取。
表10.2.3光源的颜色分类
光源颜相关色温(k)颜色
色分类特征
i 洗衣房
Ⅲ>5300冷设计室、计算机房、高照度场所
10.2.4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对不同工作场所光源显色性的规定,并应协调显色性要求与设计照度的关系。
10.2.5照明光源的颜色特征与室内表面的配色宜互相协调,并应形成相应于房问功能的色彩环境。
10.2.6在设计一般照明时,应根据视觉工作环境特点和眩光程度,合理确定对直接眩光限制的质量等级ugR(统一眩光值)。
眩光限制的质量等级应符合表10.2.6的规定。
表10.2.6眩光程度与统一眩光值(ugR)对照表
ugR的数对应眩光程度的描视觉要求和场所示例
值
13~16
17~19
20~22
23~25
26~28述没有眩光开始有感觉引起注意手术台、精细视觉作业使用视频终端、绘图室、精品展厅、珠宝柜台、控制室、颜色检验办公室、会议室、教室、一般展室、休息厅、阅览室、病房引起轻度不适门厅、营业厅、候车厅、观众厅、厨房、自选商场、餐厅、自动扶梯不舒适很不舒适档案室、走廊、泵房、变电所、大件库房、交通建筑的入口大厅售票厅、较短的通道、演播室、停车区
10.2.7室内一般照明直接眩光的限制,应根据光源亮度、光源和灯具的表观面积、背景亮度以及灯具位置等因素进行综合确定。
10.2.8对于要求统一眩光值ugR小于或等于22的照明场所,
应限制损害对比降低可见度的光幕反射和反射眩光,并可采取下列措施:
1不得将灯具安装在干扰区内或可能对处于视觉工作的眼睛形成镜面反射的区域内;
2可使用发光表面面积大、亮度低、光扩散性能好的灯具;
3可在视觉工作对象和工作房间内采用低光泽度的表面装饰材料;
4可在视线方向采用特殊配光灯具或采取间接照明方式;
5可采用混合照明;
6可照亮顶棚和墙面以减小亮度比,并应避免出现光斑。
10.2.9直接型灯具应控制视线内光源平均亮度与遮光角之间的关系,其最低允许值应符合表10.2.9的规定。
表10.2.9不同亮度灯具的最小遮光角
灯具亮度(cd/m2)灯具的最小遮光角
1000~20000
20000~50000
50000~500000
>50000010o15o20o30o
10.2.10长时间视觉工作场所内亮度与照度分布宜按下列比值选定:
1工作区亮度与工作区相邻环境的亮度比值不宜低于3;
工作区亮度与视野周围的平均亮度比值不宜低于10;灯的亮度与工作区亮度之比不应大于
40;
2当照明灯具采用暗装时,顶棚的反射比宜大于0.6,且顶棚的照度不宜小于工作区照度的1
/10。
10.2.1l垂直照度(e)与水平照度(eh)之比可按下式确定。
0.25≤ev/eh≤0.5(10.2.11)
10.2.12为满足视觉适应性的要求,视觉工作区周围0.5m内区域的水平照度,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的规定。
10.3照明方式与种类
10.3.1照明方式可分为一般照明、分区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混合照明,其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仅需要提高房间内某些特定工作区的照度时,宜采用分区一般照明。
2局部照明宜在下列情况中采用:
1)局部需有较高的照度;
2)由于遮挡而使~般照明照射不到的某些范围;
3)视觉功能降低的人需要有较高的照度;
4)需要减少工作区的反射眩光;
5)为加强某方向光照以增强质感时。
3对于部分作业面照度要求较高,只采用一般照明不合理的场所,宜采用混合照明。
4不应单独使用局部照明。
10.3.2应按下列使用要求确定照明种类:
1室内工作场所均应设置正常照明。
2下列场所应设置应急照明:
1)正常照明因故熄灭后,需确保正常工作或活动继续进行的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
2)正常照明因故熄灭后,需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之中的人员安全的场所,应设置安全照明;
3)正常照明因故熄灭后,需确保人员安全疏散的出口和通道,应设置疏散照明。
3大面积工作场所宜设置值班照明。
4有警戒任务的场所,应根据警戒范围的要求设置警卫照明。
5城市中的标志性建筑、大型商业建筑、具有重要政治文化意义的构筑物等,宜设置景观照
明。
6有危及航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上,应根据航行要求设置障碍照明。
10.3.3备用照明宜装设在墙面或顶棚部位。
安全照明宜根据需要确定装设部位。
疏散照明的设置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13章的有关规定。
10.3.4自机场跑道中点起、沿跑道延长线双向各15kin、两侧散开角各10o的区域内,障碍物顶部与跑道端点连线与水平面夹角大于0.57。
的障碍物应装设航空障碍标志灯,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的规定。
航空障碍灯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航空障碍灯》mh/t6012的规定,并应具有相关认证。
10.3.5航空障碍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障碍标志灯应装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最高部位。
当制高点平面面积较大或为建筑群时,除在最高端装设障碍标志灯外,还应在其外侧转角的顶端分别设置。
2障碍标志灯的水平、垂直距离不宜大于45m。
3障碍标志灯宜采用自动通断电源的控制装置,并宜设有变化光强的措施。
4航空障碍标志灯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0.3.5的规定。
表10.3.5航空障碍灯技术要求
障碍标志灯类
型
灯光颜色
控光方式及数
据(次/min)
有效光强32.5cd用于夜间2000cd±25%用于夜·2000cd±25%用于夜间·2000cd±25%用于夜间
间·20000cd±25%用于自·20000cd±25%用于黄昏
昼、黎明或黄昏与黎明
·270000cd/
140000cd±25%用于白昼
可视范围·水平光束扩散角·水平光束扩散角360·水平光束扩散角360o·水平光束扩散角90o或
360o
≥10o
最大光强位于水平最大光强位于水平仰
仰角4o~20o之间角0o
适用高度·高出地面45m以下
全部使用
·高出地面45m以上
部分与中光强结合
使用
往:
夜间对应的背景亮度小于50cd/m2;黄昏与黎明对应的背景亮度小于50~500cd/m2;白昼对应的背景亮度小于500cd/m2。
5障碍标志灯的设置应便于更换光源。
6障碍标志灯电源应按主体建筑中最高负荷等级要求供电。
高出地面45m时高出地面90m时高出地面153m(500英尺)时o·垂直光束扩散角≥3o120o·垂直光束扩散角3o~7o·垂直光束扩散角·垂直光束扩散角≥3o航空红色恒定光航空红色闪光20~60航空白色闪光20~60航空白色闪光20~60低光强中光强高光强
10.4照明光源与灯具
10.4.1室内照明光源的确定,应根据使用场所的不同,合理地选择光源的光效、显色性、寿命、启动点燃和再点燃时间等光电特性指标以及环境条件对光源光电参数的影响。
10.4.2室内照明应采用高光效光源和高效灯具。
在有特殊要求不宜使用气体放电光源的场所,可选用卤钨灯或普通白炽灯光源。
10.4.3有显色性要求的室内场所不宜选用汞灯、钠灯等作为主要照明光源。
10.4.4当照度低于1001x时,宜采用色温较低的光源;当照度为100~10001x时,宜采用中色温光源;当电气照明需要同天然采光结合时,宜选用光源色温在4500~6000k的荧光灯或其他气体放电光源。
10.4.5室内一般照明宜采用同一类型的光源。
当有装饰性或功能性要求时,亦可采用不同种类的光源。
10.4.6对于需要进行彩色新闻摄影和电视转播的场所,室内光源的色温宜为2800~3500k,色温偏差不应大于150k;室外或有天然采光的室内的光源色温宜为4500~6500k,色温偏差不应大于500k。
光源的一般显色指数不应低于65,要求较高的场所应大于80。
10.4.7在选择灯具时,应根据环境条件和使用特点,合理地选定灯具的光强分布、效率、遮光角、类型、造型尺度以及灯的表观颜色等。
10.4.8室内装修遮光格栅的反射表面应选用难燃材料,其反射比不应低于0.7。
10.4·9对于仅满足视觉功能的照明,宜采用直接照明和选用开敞式灯具。
10·4·10在高度较高的空间安装的灯具宜采用长寿命光源或采取延长光源寿命的措施。
10.4.11筒灯宜采用插拔式单端荧光灯。
10.4.12灯具表面以及灯用附件等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10.4.13在布置灯具时,其间距不应大于该灯具的允许距高比。
10.4.14照明灯具应具备完整的光电参数,其各项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10.5照度水平
10.5.1在选择照度时,应符合下列分级(1x):
0.5、1、3、5、l0、15、20、30、50、75、100,150、200、300、500、750、1000、1500、2000、3000、5000。
10.5.2各类视觉工作对应的照度范围
宜按表10.5.2选取。
表l0.5.2视觉工作对应的照度范围值
视觉工照度范围
作性质(1x)
简单视
觉工作≤2030~75区域或活动类型适用场所示例室外交通区,判别方向和巡视室外工作区、室内交通区,简单识别物体表征室外道路客房、卧室、走廊、库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