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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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
招标编号:
PHFW1411084
分标编号:
PHFW1411084-001
包号:
1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
消防设施维保服务点对点应答书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1项目单位:
杭州供电公司,余杭供电公司,萧山供电公司,富阳市供电公司,临安市供电公司,桐庐县供电公司,建德市供电公司,淳安县供电公司
应答:
满足
2项目名称:
杭州供电公司220KV、110kV、35KV变电站及生产办公场所消防系统维保;余杭供电公司110KV、35kV变电站及生产办公场所、仓库消防系统维保;萧山供电公司110KV、35kV变电站及生产办公场所消防系统维保;富阳供电公司110KV、35kV变电站及生产办公场所、仓库消防系统维保;临安供电公司110KV、35kV变电站及生产办公场所消防系统维保;;桐庐供电公司110KV、35kV变电站及生产办公场所消防系统维保;建德供电公司110KV、35kV变电站及生产办公场所消防系统维保;淳安供电公司110KV、35kV变电站及生产办公场所、仓库消防系统维保
应答:
满足
3服务时间:
合同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应答:
满足
4维保工作内容及技术(服务)要求
4.1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在维保前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
等必要的准备工作,现场服务人员应在良好的精神状态下实施维保工作,并提供维保所需的相关设备和仪器,负责与项目单位协调等有关工作,保证维保工作按计划顺利进行,并做好相应记录。
维保内容根据服务单位的消防设施确定,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消防维保月检查内容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标准
检查结果
检查部位
1
消防供配电设施
消防用电设备电源末级配电箱处主、备电切换功能
切换功能正常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电源测试
对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进行自动切换试验
主电断电、恢复时,备用电源自动切换到相应状态,系统正常运行
火灾报警控制器
对火灾自动报警器进行自检、故障、报警、消音、复位、火灾记忆、主备电切换、火警优先、二次报警等功能测试,检查火灾显示盘和CRT显示器的显示功能
功能正常
火灾报警探测器
试验报警功能
探测器报警功能正常,编码正确
手动报警按钮
试验报警功能
报警功能正常,编码正确
消防联动控制器
试验联动控制和显示功能
功能正常
警报装置
试验警报功能
警报功能正常
3
消防供水设施
稳(增)压泵及气压水罐
试验启泵、停泵时的压力状况
压力符合设计要求
消防水泵
试验启泵、停泵和主、备泵切换功能
切换功能正常
4
消火栓灭火系统
室内消防栓
试验室内消防栓出水及静压
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室外消防栓
试验室外消防栓出水及静压
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启泵按钮
试验在消防中心启泵功能
功能正常
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报警阀组
试验放水阀放水及压力开关动作信号
报警阀反应动作能快速反应,延时器反应的时间符合标准,水力警铃的声响,消防水泵正常运转。
末端试水装置
试验末端放水及压力开关动作信号
6
防烟排烟系统
送风机
试验联动启动送风机
测试功能符合设计要求
排风机
试验联动启动排风机
测试功能符合设计要求
排烟阀、电动排烟阀
试验联动启动排烟阀,电动排烟窗
联动启动正常
7
消防电话和应急广播
功放
试验联动启动和强制切换功能
功能正常
电话
通话试验
8
气体灭火系统
检查低压CO2灭火系统储存装置
灭火剂损失10%应立即补充
高压CO2、七氟丙烷、IG541灭火系统
检查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储存容器压力
不得小于设计储存压力的90%
检查系统的组件
无碰撞变形及损伤,表面无锈蚀,保护层完好,铭牌标志清晰,手动操作的防护罩、铅封和安全标志完整
9
泡沫灭火系统
检查泡沫产生器、喷头、泡沫炮、比例混合器、泡沫储罐外观
外观应完好无损
检查管道、管件、压力表、过滤器、金属软管
管道、管件、压力表、过滤器、金属软管暂无损伤
检查低、中倍数泡沫储罐上的混合液立管
对立管进行锈渣清除
检查水源及水位指示装置
指示装置应正常
消防维保季检查内容
(除完成上述月度检查的内容外,还应进行如下季度检查)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标准
检查结果
检查部位
1
消防供水设施
消防水箱
核对储水量
储水量符合设计要求
管道阀门
试验管道阀门启闭功能
启闭正常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水流指示器
核对反馈信号
信号正常反馈
3
防烟排烟系统
排烟阀、电动排烟阀
核对风口风速
风口风速符合设计要求
4
消防电话和应急广播
扬声器
测试音量、音质
声音清晰、声级符合要求
5
防火分隔设施
电动防火阀
试验联动关闭功能
功能正常
6
消防电梯
试验按钮迫降和联动控制功能
功能正常
7
气体灭火系统
检查储存装置内的设备、灭火剂输送管道和支、吊架
应固定,无松动
检查连接管
无变形、龟裂、老化,必要时更换
检查喷嘴孔口
无堵塞
检查高压CO2储存容器并逐个称重
灭火剂净重不得小于设计储存量的90%
检查灭火剂输送管道
有损伤与堵塞现象时,进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确保严密及无堵塞
8
泡沫灭火系统
检查泡沫消火栓和阀门
开启、关闭自如,无锈蚀
检查动力源和电气设备
工作状况应良好
检查自动控制设施及操纵机构
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固定泡沫泡的机构
固定泡沫泡的回转机构、仰俯机构或电动机构性能应达到标准要求,操作灵活
消防维保年度联动检查内容
(除完成上述季度检查的内容外,还应进行如下联动检查)
序号
巡查项目
联动检查内容
标准
检查结果
检查部位
1
消防供配电设施
消防供电设施供电功能和主备电源切换功能检查,检验供电能力
功能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每层、每回路报警系统和联动控制设备的功能试验。
功能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3
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
消防给水系统最不利点消火栓(消防炮出水,分别用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泵供水。
功能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末端放水,进行系统功能联动试验,水流指示器报警,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动作。
功能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5
防烟排烟系统
通过报警联动,检查正压送风或者机械排烟系统功能,并测试风速、风压值。
功能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6
应急广播系统
通过报警联动,检查消防广播切换功能。
功能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7
防火分隔设施
通过报警联动,检查防火卷帘门及电动防火门的功能。
功能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8
消防电梯
通过报警联动,检查电梯迫降功能。
功能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9
气体灭火系统
通过报警联动,进行模拟放气试验,检查其相关设备的联动功能。
功能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10
泡沫灭火系统
通过报警联动,进行喷泡沫试验,检查其相关设备的联动功能并对管道进行冲洗。
功能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应答:
满足
4.1.1变电站主变停电时,对废旧感温电缆进行拆除,对主变消防管道进行防腐处理,清理管道喷头。
应答:
满足
4.1.2对维保范围内的变电站和生产办公场所,每年12月维保完成后进行消防设施检测(不含压力容器耐压试验),并出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合格报告,报各甲方备案。
应答:
满足
4.2投标方应确保项目单位消防系统安全运行,对因投标方的责任
造成的设备及电网事故负全部责任。
应答:
满足
4.3为了保证维保工作质量,维保工作开始前,投标方应对项目单位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维保工作内容、方法、要求、步骤和注意事项等。
通过对每个步骤的细致分解,做到维保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保障,在维保工作过程中做到安全可靠。
应答:
满足
4.4维保范围
4.4.1变电站、生产办公等场所全部消防设施。
应答:
满足
4.4.2以上项目包工包料(单价200元以下并且每月总额500元以下,超出部分另行结算),因地震、雷击、洪水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失,修复时产生的材料费不包含包料范围内。
应答:
满足
4.5维保工作中应严格遵循并执行以下质量管理及检验的标准:
GA503-2004《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应答:
满足
4.6质量保证技术要求:
维保工作的工艺、过程统一规范;工作质量符合运行规程和施工规范的要求;维保工作优良率百分之百;归档的技术文件符合管理制度的规定;维保作业完毕后,及时填写有关维保记录,要求记录字体工整,表面整洁。
应答:
满足
4.7投标方应提供并落实维保工作的安全措施,并针对维保工作特点,分析安全薄弱环节,制定并采取针对性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
应注意以下重要事项:
维保工作开始前,服务人员应查阅相关设备台帐、图纸、说明书和维保工作方案,明确维保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点;维保服务人员应严格执行维保工作方案,禁止随意变更步骤。
应答:
满足
4.8维保消缺要求
4.8.1一般缺陷要求在一个月内消缺;重要缺陷要求一周内消缺;紧急缺陷随即组织处理,24小时内采取现场控制措施,制定消缺计划,一周内消缺。
应答:
满足
4.8.2变电站消防系统试验、消缺工作可能引起信号上送时,许可前应告知工作许可人或运维站人员向相关监控中心值班员汇报,经相关监控中心值班员同意后进行,试验完毕后也应履行告知手续。
维保厂家在试验、消缺前应尽可能采取措施暂时屏蔽上送信号,但工作完毕,必须及时恢复,并经运维站人员确认。
应答:
满足
4.8.3非合同规定的免费维保范围,维保厂家消缺后,填写消缺情况确认联系单,由服务单位专职管理人员对消缺情况进行现场验收,并在联系单上签署意见,厂家作为费用结算依据与其它材料一起交甲方。
应答:
满足
5维保质量要求
应记录维保工作的全过程,并以文档和图片形式保存,对于发现的缺陷和错误,应及时修复,新更换材料,必须使用经过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
新材料,在保修期内再次损坏,应免费进行更换。
应答:
满足
6设备及人员要求
6.1项目提供的设备应时刻处于良好状态和可用状态,保证随时可用,并配备维保服务所需的相关车辆、通讯工具等。
严禁因设备或人员问题影响正常的维保服务工作。
应答:
满足
6.2人员要求:
项目应委派知识全面、经验丰富,取得国家规定相关从业资格的服务人员,同时须熟悉电力作业相关知识。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消防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应答:
满足
7施工安全保障
7.1投标方应有做好维保服务工作的安全保障措施,服务现场应有安全管理人员。
投标方管理人员及施工负责人,应熟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应答:
满足
7.2投标方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及其服务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
服务过程中违反《浙江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规定》,被招标需求方或各级单位稽查发现或其它途径举报,经核实后,出具违章处罚通知单,按照每1分300元,扣除安全保证金。
应答:
满足
8技术差异表
8.1服务提供方必须在收到本技术规范书后规定时间内,向项目单位(或代理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详细的技术服务方案和报价清单,本次按年度服务单价进行报价。
应答:
满足
8.2协议服务期届满前,服务地区内新增维保场所(项目)参照本次项目合同月服务单价和服务内容,按实际服务月数计算服务费用。
合同费用以实际服务场所数量和服务时间为准。
合同期内,投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政府调整当地最低工作标准)提出涨价。
应答:
满足
8.3投标方在应答文件中必须提供下列有关资格文件,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8.3.1证明其具有消防维保工作经验,并能提供消防维保服务所需配备的基本检测装备的能力的资料;
应答:
满足
8.3.2证明其具有履行合同的服务能力、技术能力的人力资源资料;
应答:
满足
8.3.3证明其有完善的保安管理制度(包括薪酬、激励、考核办法),并可贯彻落实的资料。
应答:
满足
8.3.4本技术规范中提及的其它应提供的证明材料等。
应答:
满足
8.4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与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一致。
若有差异投标人应如实、认真地填写差异值;若无技术差异则视为完全满足本技术规范的要求,且在技术差异表中填写“无差异”。
技术差异表(投标人填写)
序号
项目
对应条款编号
技术招标文件要求
差异
备注
1
2
3
4
应答:
满足